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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好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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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身份证在火车站拿到了在网上订的票,现在是暑假,到哪儿都是挤满了人,生怕错过了这次机会就再也出不去了,我从19号开始订票,售票员拽得二五八万的嘴脸总是不停地重复:站票,只有站票。跑了不下三次火车站,终于在网上抢到了一张票,还是硬座。
比我心情更糟的莫过于刚刚在排队拿票的母女。我第一次在网上订火车票,不知道去哪儿拿,其实在门口就有机器,用身份证刷一下就可以领到票了,可我却站在那儿排队排了很长时间。那对母女也是在网上订票,看起来和我一样,是第一次。母亲说,我在网上订了票来拿票的。售票员的嘴脸很是傲慢,说道,身份证呢,母亲把身份证递给了售票员,售票员边取边说,外面有机器,这里是买票的,后面还有这么多人。
母亲很是不好意思,接过票,结果发现是一张,忙问售票员,我女儿的呢?她的女儿看上去是个初中生。售票员不耐烦地说,有身份证吗?或者户口本?母亲说没有,售票员即刻粗了嗓子,那你就去找订单号!真是的,出门连户口本都不带。母亲羞红了脸带着女儿离开。我很识相地去了门口取票。
直到我走的时候,我还听到售票员不算好听的声音在告诉着那个母亲:以后小孩没有户口本就不要来拿票。
换做是我,不知道会对那个恶心傲慢的售票员做出些什么。
原本预计在25号之前回去,硬是拖到了月底。
爸妈着急我,朋友着急我,似乎整个世界都认为我将在下一刻崩塌,下一个时间段随时倒下。我拼着胸口最后一口热气,来到了这个我从未来过却会在我记忆一辈子停留的地方。他们的日子在18号,我提前了五天到了这儿,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是在做什么。
五天,我走过了或许他们初次相遇的大学,初次约会的小店,初次接吻的景点,循着我们曾经的记忆,我走遍了这个城市他们或许全部走过的地方。
程瑜凡怕我出事儿一样,换种说法,怕我在这个陌生的城市直接做出出格的事情,每天打个电话,大概的意思就是问我做了什么事儿,我人在哪儿,没事儿吧。我仔细地想了想,我说没事儿,我能有什么事儿,我在C市好着呢,天天吃羊肉泡馍。
手里拿着长得和会员卡似的火车票,C市——F市。晚上九点半的火车。
晚上在肯德基解决一顿,我点了两个汉堡,我想,这样才比较符合我此刻的心境。周围坐着的大多是貌似高中生的小情侣,很青春的脸。坐在我旁边一桌的也是一对小情侣,隔得很近,他们一开口话语便飘进了我的耳朵。
男生的声音很干净,和很多那个年岁的男孩子一样,他有些羞涩,却依旧本着‘男友’细心地擦拭着女孩子嘴角的芝麻粒,他笑了笑:“慢点吃,多难看啊。”
女孩子清澈的眼眸瞪了瞪他,埋着头继续吃,大口大口地咬下鸡腿上的肉,手上嘴角都是油油的,很是满足,高兴地指了指男孩子:“我想再来一对。”
我有些尴尬地咬了咬汉堡,一口并不大的汉堡,却被我咀嚼了半天,可我怎么都吞不下去。眼睛有些酸涩,我就着可乐,慢慢吞下了嘴中那口不知何物的东西。
时间还很早,我开了一个房间,冲了个澡准备睡上一觉,又怕会睡的太死,开始上起了网。宾馆的网速很慢,我输下了号码上了原本很久不会上的□□。因为一个人,我放弃了很多事情,屏蔽了很多东西。消息盒子不停地闪烁,很多人,却没有他。这些人与我的会话都停留在了2006年,都停留在了8.13.
我想如果这些年我坚持上Q的话,我一定不会在一个月前接到请帖哭得像个疯子一样。他贴出了他们的照片,日期2007年。原来,那个时候他们就在一起了。他的朋友评论道:这个女孩儿长得真像何蒙。
一个月前,身边的朋友都告诉我,他要结婚了,他要娶的女孩儿很像我。
很像我……不知道这是个多么讽刺的事情。
我怕他是早就忘了我吧,可是曾经爱过的人,怎可以说忘就忘。彼此都刻了骨,铭了心。朋友说我说话的口气有些怪,潜移默化中我已经学会了他说话的习惯,在商场买衣服也会挑他喜欢的款式,就连在公交车上坐的位置也是我们以前经常坐的位置。
我早已习惯了他的习惯。
我一遍遍翻着他的相册,无数个轮回,我想,那个和我长得相似的女孩儿,就是你,在我们分手的四年,一直陪在他的身边,陪他从青涩的大学生到现在成熟的白领,那我,真的,错过了太多。
九点到了,我拖着行李箱出了宾馆。原本一段很短的路,我却似乎走了很长时间。是,我就这样要走了。就像七年前他毫不犹豫地跟我说,分手吧。
很快我就上了火车,我找了很久位置,看到位置上坐着别人,她正在熟睡,我有些犹豫,要是以前的何蒙,她是不会犹豫的。吴越他说过,我就是个哪怕身边站着一个一百多岁的老人也不会让座的人。
对坐是一对抱着孩子的年轻夫妇,女人见我面色尴尬拿着火车票站着,把孩子交给了丈夫,轻拍着熟睡的占位人,她的声音柔柔地,很好听。位置上的人一下子惊醒开来,下意识抱紧了挂在胸前的包,看了看站着的我,懒懒地站了起来,我有种错觉,我抢占了她的位置。
我没多大力气,没将箱子放在上面,我将它塞在了桌子下面。身旁的座位是空着的,看来还没上站,我正好躺在两个位置上,可以睡上一觉,从包里拿了件衣服盖在身上。
我坐在靠近厕所的地方,不停地有人在身边经过,断断续续地睡着,对面的夫妇有一张卧铺,女人带着孩子去睡了,丈夫留在位置上,旁边坐了个站票的男人。
直到火车上卖早饭的经过,我才迷迷糊糊地醒了,身上痒痒的,一看一片红的小疙瘩。对面的女人正在给孩子喂奶,她看到我脖子和手臂上的红疙瘩,笑道:“大概是靠在座位上那层布上面睡出来的,没事的,回家弄点药膏马上就会好了。”我挠了挠脖子,笑了笑:“我是敏感性皮肤,我也习惯了。”
过了好几站,旁边的座位上的人才来,我赶忙让了位置,老大爷带着副老花眼镜,头发从头顶慢慢泛白,他笑着和我搭了搭话,我笑着回应,因为我觉得,他像我很多年前就去世的爷爷。同样是个可爱和善的人。
这会儿,火车上放的是王菲的《红豆》,手机给我扔在了一边。如果你愿意翻一翻我的手机,你会发现,我的手机里只有一首歌,便是此刻放着的《红豆》。
很久之前,我还留着傻傻的齐刘海,那时候的吴越有着很干净的声线,像太阳一样很温暖,我是个乐盲,在我的印象中歌儿都应该是《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这样的,吴越用他温暖的声音唱了这么一首那时候正值青春的我们并不能理解的歌儿。
这首很老很老的歌儿,在我们青春时就很老很老的歌儿,我换了手机,换了电脑,却一次又一次下载。在我们分手的时候,我一次一次地播放,因为我觉得,那是吴越送给我的。
甜蜜说,吴越那时候很爱我。
我说是吗?曾经听过一句话,如果曾经深爱过一个人,以后心仪或暗恋的人里,或许是性格,或许是外貌,都会很像一个人。不过当事人,却死也不会承认。
用生命爱过的一个人,从相知到相爱,忘了,怎么会说忘就忘。
“有时候有时候
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
相聚离开 都有时候
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可是我有时候
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
等到风景都看透
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
我不禁想起:“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祝贺你,娶了一个和我一样的女生。
[婚礼上,我微醺,主持人在台上说着什么,我断断续续地听到了些,吴越和他美丽的新娘到我们桌敬酒,一桌人都是同学,大家起身回敬,我迷迷糊糊似乎看到了熟悉的脸,我举起酒杯,一阵哽咽,我碰了碰他的杯子,我笑着说:“祝你幸福。”灯光有些昏黄,吴越柔和的五官笑得还像以前一样温暖。]
F市的地下通道很长,很长,行李箱在我走到半路时坏了一个轮子,我只能扛在身上,手从酸到麻,终于在路口看到了程瑜凡,她带着黄色棒球帽在人群中十分的扎眼。我如释重负地将箱子递给了她抗。她住在我们家隔壁,小时候是在一个院子里玩儿大的,最擅长的便是力气活儿。程瑜凡接过箱子一下子扛了起来,冲着我笑了笑,一口大白牙:“婚礼上见了那小子,有感想没?”
我轻描淡写道:“比以前成熟了,新娘很漂亮。”
程瑜凡轻笑着:“得了吧,寄来的光碟我都看了,你表现得挺淡定啊,没给我们丢人。”
我皱了皱眉:“专门给我的?”程瑜凡一巴掌拍在我身上:“当然不是,以前同学人手一份。”
我并不住在F市,程瑜凡是专程到F市来接我的,我们还要坐车到B市,下午四点多到的F市,到B市怕是要六点多了。掏出手机正要打电话,程瑜凡问我你干嘛,我说打电话给我爸妈。
程瑜凡想了想,告诉我:“叔叔阿姨在我走之前就让我告诉你他们等你回家再吃饭,你算一算时间叫他们先吃吧,知道了吧。”
我“嗯”了一声,电话那边传来熟悉的声音。
“喂,女儿啊,到F市了吧。”
“嗯,我们刚上汽车,我打电话告诉你一声,你和爸不许等我们,爸胃不是很好,你们先吃啊。”
“不用,你爸垫巴了好几口了,你快点回来啊。”
“我要好晚才回来呢,你们一定要吃饭,就这样,再见啊。”
天空灰蒙蒙的,像是蒙上一层神秘的黑纱一样,有些压抑,却又抵不过自己心里的好奇心想要慢慢揭开这层黑纱。云层中有些稀稀拉拉的光似乎要冲破,而更多的云朵开始慢慢聚集在一起,吞噬掉那些不听话的光。
看着手机里的天气,闭上眼睛默默等待一场雨的来临。
我在即将下雨的F市,而你却在昏黄一片的C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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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我以为我们将会在不久的将来重新回到彼此的身边,那便只是以为罢了。七年,如果重新把现在的安在我所认为的时光里,对于你而言是痛苦,于我而已,亦是如此。
你好,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