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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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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遇见程越凯也是在这样的夏天,行走在地铁站通道里,我听见有人唱歌的声音,于是像是一切都被安排好的一样,我停下脚步,转身,看见那个逆光站立的男生。
你好小姐,我叫程越凯。一曲终了,他对依然站在原地的我笑了笑,浅浅鞠躬。
那一年我念高二,就读于全香港最好的高中,而他来自北京,为了弹吉他而离家出走,身无分文像个最普通的小混混。
然而他确实是我见过最好看的混混。我对自己说。
莫名其妙地就被邀请进了咖啡厅,我想在我的青春当中,最叛逆的一件事就是爱上这个一看就是靠女孩子热情生存的程越凯。他熟练地叫来咖啡,用千篇一律地泡女生必备笑容望着我,语气间却透着冷漠。
你的手流血了。我却还傻傻地说,掏出随身携带的百宝箱里永远揣着的创可贴,粘在他手指上。不保护好的话,以后怎么弹吉他。
他愣了愣,笑起来。
你喜欢刚刚那首歌吗?良久,他安静下来,轻声问我。
我想,很喜欢吧。我很认真地回答他。
他忽然就沉默下来,只是看着他手指上的那个创可贴,没有再说话。
你很需要钱吧。我想我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于是很懂事地不需要他开口,就把身上带着的所有钱都掏出来递给了他。
程越凯抬头看着我,过了很久,朝我笑了笑。但是我想那样的笑容一定是我一生中见过最悲伤的笑容之一,他说,就当成我借的好了,谢谢你啦,随身带着百宝箱的哆啦a梦小姐。
我与他在街口分别。
其实那天之后我很快就忘记了这个人和他的笑容与歌,至此我们也本应再无交集。他也许会像无数个曾为了梦想来到这里的人一样,碌碌一生,又或者因为好的机遇与天赋,飞上枝头,光芒万丈。
一切原本与我无关,当然,这是在那天他没有在走廊上大叫“哆啦a梦小姐”的前提下。
那是我人生当中第一次被班主任叫去谈话,而且这第一次就打破了全班的历史记录,他语重心长地跟我促膝长谈了两个小时,内容大致是说,你还年轻,前途无限,不能因为这样一个堕落子毁了自己的美好青春与光明未来。
等到我慢慢关上门走出来,夕阳已西下,少年的影子被光线拉长,一室形影单只的淡淡忧伤。
你不害怕么?坐在公园的秋千上,他突然问我,因为这样一个堕落子而毁了自己的美好青春与光明未来。
我咬着吸管看着自己的脚尖,这难道不是我自己做出的决定,为什么要害怕?
此话出口,良久没有回答,等到我终于抬头来看他的时候,却看见了此生最好看的笑容,有点孩子气,可是和我最初看见此人时一样,那双漆黑的眼睛里与其他人不同,永远没有迷茫。
哆啦a梦小姐,谢谢你。他伸手揉乱我的短发,那一笔钱我还没用完,但是对我而言,非常重要。
我没有问他为什么,因为潜意识里我知道,他不会愿意回答。可是尽管内心也许存有疑问,我还是莫名地开心,也许是因为哆啦a梦它生来就是为了用自己的各种宝贝,帮大雄实现梦想吧。
请我吃铜锣烧吧。我微笑着对他说。
那之后,我所在的学校开始有了谣言,老师找我谈话的次数也越来越频繁,然而到了最后,终究还是以我用“只要学不死,就往死里学”精神临时抱佛脚得来的期末成绩,将一切归于平静。
于是那个暑假成了我人生中最张狂的暑假。
我们会拿着铜锣烧爬楼梯上全香港最高的地方看夜景,然后钻到楼下的拉面店去叫几样好吃的菜,吃完之后我先走,十分钟以后在公园碰头。
多数情况下都万事顺利,除了有一次,大约过了半小时等到我忍无可忍要往回走的时候,终于看见他被揍的满脸血污跑回来。
啊失手失手,少年笑得像个小孩,无比幼稚,我忍不住又多叫了一份天妇罗,肯定太显眼了,被逮着了,还好跑得快啊居然没被押送警局。
那之后我们再也没去吃霸王餐,他有时有点心痒,我就会语重心长地告诉他说你看万一你变成刀疤男以后就别想当偶像了。
在这一点上,程越凯选择妥协。
钱于是很快用光,其实里面大部分都是被他拿去不知干了什么,我不问,他也不说,直到最后两人都身无分文,才决定各自去打工挣钱。
每天早上六点他打来电话说,哆啦a梦你不要赖床,不然不给你铜锣烧。
一个任性又孩子气的家伙。可是面对他,我毫无选择地妥协了。哆啦a梦为了大雄四处搜寻着法宝,低声下气地求别人听听看他的歌声,被人驱赶,被人唾弃,只是固执地希望他能早点变成光芒四射的王子殿下。
可是,原来我最终还是不是机器猫,而生活也不是一部幸福可爱的动画片。头晕目眩地倒下的一刻,我自嘲地想。
-004.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再醒来时已经是在医院,耳边有吵闹的声音,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苏打水气味。我嗅到女人的高级香水,一瞬间原本就眩晕的头部更是天旋地转。
你不要想着她来养你,你怎么配得上我家小亦?
她有她的光明未来美好青春,怎么就糟蹋在了你这么个一无所有的小混混手里?
我们已经找人调查过你了,程越凯是吧?你是北京人吧,哼,子不教父之过,你爸就是个欠人高利贷的混混,并且还有毒瘾,要不是我家小亦善良一直给你金钱资助,你们两早该没命了吧?
以前的事我们可以不追究,这里面的钱你带走去还债吧,以后,永远不要再把她卷到你的漩涡里!
很多年以后的我,任然不明白,为什么那时我会贫血,为什么我会晕倒,也不明白为什么,当我睁开眼的时候,会看到程越凯将那张卡接了过去。
三天之后,下暴雨。有人敲响病房的窗户,我没有去打开。等到他消失了,我再看过去,只看到雾气凝结的窗户上,写着一行字。
——哆啦a梦小姐,那天的那首歌,名叫“到我身边来”。
夏天的暴雨很快结束,晴空万里,雾气很快消散在空气当中,一切都像是从未存在一样,再也不留一点痕迹。
出院的那天我在病房收拾行李,等着爸妈办理手续。突然听见窗外有人在唱歌,隔着玻璃那个声音那么遥远,触不可及。
门外已经可以听见妈妈的高跟鞋声,他们在说着什么,心情很是愉悦。可是窗外那个声音却还是在响,一遍又一遍地歌唱,直到我终于忍不住把脸凑向窗边,却再也无法移开眼。
少年矫健地像是一只猫,以最快的速度窜上了阳台。那双眼似乎在微笑着,沐浴在温暖阳光下的程越凯,与站在冰冷空调房中的我,隔着那扇玻璃,似乎分明没有隔阂,却又似乎有两个天壤之别的世界。
末了,在人声踏进病房的一刹那,他飞快地亲吻了我,尔后消失地无影无踪。
可是奇怪的是,我们之间分明隔着那么凉那么厚的一层膈膜,我却无比清晰地感受到了少年俯首的一刹那,阳光透过他的发梢,唇上传来随即笼罩了全身的柔软暖意。
那种带着悲伤的温暖,就好像穿越了两个世界,而我就在他身边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