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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殊途 ...

  •   这样的念头令刑天怔忪,很短暂的一瞬。他无其事地随口道:“如果我一直不来找,你打算怎么办?”

      “回国,找中国军警,把你们一窝端了。”

      青鸟的回答很干脆。她刚睡醒,说话带点闷闷的鼻音,这让她显得没那么不近人情,自己却不知道。

      眼尾徐徐铺陈开缱绻的笑纹,他乐不可支,“不是‘你们’,是‘我们’。”

      她再怎么讨厌也不能否认的是,他们早就在一条贼船上了。这个捆绑的事实让刑天感到充斥着未来的一切野心都有了依托。

      “我和你不是一路人。”

      “你和我就是一路人。”

      他轻声却肯定地说,像倾吐毒液般呢喃。

      “我们活在一样的危险地带,过非同常人的生活,早就没法落地了。现在,红蝎也是你的家,在这个家里,没人能做到比我对你更好。”

      正是一天中最和缓的时候,日照和气温都平淡,比陷入沉眠更像一个梦境,无数蓬勃的草木和无数沉默的尸骨悄然无声。

      青鸟面无表情,侧脸因为没什么情绪而下意识地紧绷,只感受他,只听见他。

      “你像这座山。”她忽然这么说。她的言辞中少见比喻,大多时候都直来直往,因此这种形容变得玄妙而有力度,“看起来接纳我,其实想困住我,所谓的好在嘴上说过,心里憋的还是坏主意。”

      自脑后传来极微小的感触,牵一发而动全身,每根发丝是坚韧而弯折的一条路,地狱引燃的冥火附着其上,晃晃荡荡要拉她下沉,一齐在烈焰中化为乌有。

      刑天手指上的动作生疏而连续,闻言只是笑,只是在想:若他是山,青鸟又是什么呢?

      似乎也曾把她比作风。刑天后知后觉地回想起在林子里教她用刀的那天,山坳里低低地刮起一阵风,围绕着吹起他的衣摆,带走汗水的温度,每一粒毛孔因此沁出凉意,他颤抖着,隐约触碰到危险的边缘,却又难以自拔地感到幸福。

      他这样的人,居然也能幸福吗?刑天无法深思。于他而言,过于柔软的感受都是烟云,遥远才能存在,越想凑近看得清楚就越透明。

      左肩上忽然微微一沉。青鸟侧目,刑天理净长发里的花叶,松松编出一根最普通的三股辫,手艺很一般,末梢用带挂坠的细绳绑起来,看起来颇有她的风格。

      那挂坠是一枚不及拇指长的银哨子。青鸟突然发现,这是刑天常戴的那条项链。

      天色开始泛出淡紫,明灭不定的残月初现,风又骤起,很轻,偶有一缕穿过哨孔悄然呜咽。在一个适宜美梦开始的时间,却是结束美梦的絮语。

      “什么山啊水的。”他好像不在乎,叹息似的笑,“我们回家吧。”

      -

      有确切的目的地,回程便快了很多,货船开进水寨时正是深夜,发动机的声音多少有些搅碎了宁静。

      阿莱带着一些心腹接应,见到他们时,崇敬地稍微躬了躬身。

      这一躬身,就把青鸟也包括进去了。

      刑天离开寨子时说是去山下的赌场,这个理由经阿莱的口报给坤盛,老人没有追究,又或者是不可避免地起了疑心,却有心无力。总之,在他离开的一天里,一切都很平静。而紧接着,也将陷入更漫长的平静。

      他送青鸟回去,卧房里打扫得很干净,没有一丝灰尘和水腥味。

      刑天说:“你放心休息,这边的事我很快了结。”

      有什么不放心的?又不需要她亲自动手。

      青鸟脱掉外衣,光着身子盖一半薄毯。虽然下午躺过一会,但对于高强度戒备的身体而言还是太仓促。她闭上眼睛放松呼吸,很快就睡下。

      莫名其妙地,又做梦了。

      这次的梦里,刑天站在行刑场上,自己在对面握着枪。他看她的眼神悲哀又温柔,简直不像他,而青鸟盯着他的心脏,只想着能不能打准这里,能不能一枪毙命?

      不容她想更多,砰的一声,枪响了,却是遥遥从更远处传来的。青鸟微微睁开眼,透过小窗看见天才蒙蒙亮,在枪声以后,整个水寨似乎都陷入寂然。

      刑天动手是够快的。她不怀疑这场争斗的结果,因为刑天比他那阿爸要狠心多了,在生死博弈里,狠心的人一定会取胜。

      她顺手扯过床头刑天的衣服蒙在眼睛上,暗淡的光被遮住,檀香和男人身上洗不掉的火-药气味兜头落下来,编织成一张矛盾的网。青鸟将手搭在心口,缓缓吐出一口气,又平和地睡去。

      再次醒来是在下午,身体因过度休息而倦怠,小到活动指关节都有些迟钝。木门离床不过几步距离,被笃笃拍得震颤。

      阿莱在外头焦急地喊:“青姐。”

      青鸟用几秒缓过神来,听得心烦,说:“闭嘴。”

      她赤身走进洗手间,接冷水洗脸,湿漉漉的手顺便捋一把睡到毛躁的发辫,然后才回去穿衣穿鞋,从里面撑开了门。

      门外有不少人,阿莱站在头前,脸上难得有些六神无主,终于见到她,迫切地把眼下情况阐述分明:“青姐。坤爸死了。”

      她不意外,只冷漠地眨着眼睛。

      阿莱继续说:“天哥在佛堂里,发很大脾气,又关死了门谁也不见。只有你能劝了。”

      青鸟第一时间想:劝什么?刑天这么惜命的家伙,再发脾气还能去死不成。转念又想:凭什么劝,他跟着去死,岂不更好吗?

      虽说如此,她还是问了:“刑天动的手?”

      阿莱愣一下,回答:“是。其实,大伙都想跟着天哥挣大钱,坤爸不同意让位,两边都掏了枪,乱起来就……”

      这话当然是说给旁人听的。她心里冷哼,他们装模作样也真够全面。

      说话间她脑子已经彻底清明,睡上一天一夜后,肚子有点饿。阿莱还在继续造势:“天哥十几岁就跟着坤爸,他们感情很深。要不是为了让大家都吃上肉,不至于这样。天哥也是没办法。”

      他描述得很落寞,很伤心,手下人尚且如此,那位大义灭亲的好儿子则应该有过之而无不及。身体里的空虚一下子变得不要紧了,转而被另一种生机填满。

      “好,我去看他。”她说。

      她愿意看恶犬被痛打落水的样子。

      阿莱让开两步,对她大步飒踏的背影犹豫片刻,又紧跟上去。

      青鸟并非男性视角下传统的美人,但无疑是好看的,眉眼颇有英气,攒着终年不化的坚冰,于是漂亮也寒凛凛,像她那把苗刀上的锋芒。两种锋芒都使得他们敬而远之,只有少爷那么喜欢着她。

      她对人从没有过好脸色。

      整天拉着个死人脸给谁看——男人们明里暗里,多少有些望而生畏的不屑。

      青鸟并不为与谁置气,她平等地恨他们所有人。死人脸刚好配死人买卖。她说。这寨子里有一个算一个,都该枪毙。

      她那时像施展蛊术的苗女,从容不迫地诅咒人,而少爷就站在楼上,宽容温和地望着她笑。这样情境下,他们不敢造次。从那时阿莱就有预感,红蝎易主仅仅是是早晚的事。

      她毫发无损地从野人山走出来,让这种预感落了现实。

      佛堂的门紧闭着,青鸟抽刀插进门缝里向上一抬,断裂的门闩当啷坠地。这么简单的办法并非其他人想不出来,可他们没有这样做的资格和胆量。

      室内香烛依旧袅袅不绝,在其下掩盖着酒精味和难洗净的血腥味,清风灌入置换气息,乍然被过午的太阳一晒,又翻出一丝呛人的硝烟气。

      坤盛的短吻鳄还养在缸里,也许因为目睹主人惨死,也许佛堂里的气味太杂太重,它们病殃殃的不活跃,木头桩子般了无生趣地叠在一起,只有昏黄突出的眼珠偶尔动一动。

      她瞥一眼,顺手掩上门。山毛榉木的地板上散落碎玻璃碴,到处都是,偶尔黏连着刑天常喝的威士忌酒瓶标签,踩在脚底下咯吱作响。青鸟缓步向前走,一面用鞋帮向旁边拨开,清出一条路来。几重纱幕重叠后隐约看见佛龛,菩萨端坐在上首,刑天倚靠在下面。

      他狼狈得简直令人愉悦。

      刑天循声抬起头来,撞见冷意昭然的一双眼睛,蝴蝶触须般的睫毛垂向他,那么轻巧地高高在上,表情是一张岿然不动的画作。

      她来看他的笑话了。

      刑天想跟着笑,但力气甚至不足以支撑他抬起唇角,他苦笑的时候,嘴角是向下的。

      他说:“坤爸死了,我杀了他。你高兴吗?”

      “痛快极了。”她说,“你呢?”

      刑天缓慢坐直身体,双手放开,怀里的一个酒瓶顺势滚落出去,小半琥珀色的酒液漾开,是一场拦在景观玻璃后面的海啸,自以为激荡着却翻不出困局。

      他仰面,没有回答。任何回答也都像虚伪的戏言,那么不适宜。

      佛龛两边供奉着纯金菩提树,烛光在每片叶子上辗转,圣洁地普照下来,将他本就浅淡的瞳色漂得更浅,于是刑天的眼睛也像鳄鱼的眼睛。他脸上有明明暗暗的水光,那是酒渍或是泪痕。

      鳄鱼的眼泪也能当真吗?

      青鸟儿时上过学,长大后也看过世态炎凉,于情于理,自然不信这个。但他看起来伤心已极,这并不冲突。薄薄的嘴角向下撇,等着想要一个吻一样。

      于是青鸟就蹲下身,清浅地亲了亲他。

      他杀了他的义父,因此获得优待,这也并不冲突。

      男人紧咬的颚骨捧在手里,鬓角和胡渣隐隐连起来,他肤色深,平时看不出来有蓄须,这时隔着掌心一层硬茧,才有种言不由衷的刺痒。

      刑天只是死死盯着她。眼睛里不再流泪,但很凄凉,凉得像大雨时行。

      坤盛中枪倒地的那一瞬间,他短暂地忘了前因后果,不顾一切扑过去,一如十几年前那个钻进人贩子怀里、想要一个家的小孩。可是直到肢体相触,他才恍然意识到,原来阿爸老了,在他这个年富力强的混蛋面前变得如此不堪一击。

      他眼眶近似滴血,颤抖着喊:“坤爸。”

      坤盛没有探究那究竟是释然抑或痛悔,时间不多了。毒枭咳出血沫,竭力说的却是:“刑天,你还记得你十六岁时养的猫吗?”

      刑天呼吸凝滞。

      说是猫也没那么恰当,那种动物学名叫小灵猫,民间更多称七间狸,头小尾长,眼神很机敏,比起猫更像某种獾鼠。

      他在丛林里练习射箭,打中这只皮毛漂亮的小动物,没有当即死去。未曾见过,所以才倍感新奇,刑天把它养了起来,给它治伤,喂食,用树枝和石头搭起棚窝让它居住。可是一旦获得重新活动的能力,小灵猫毫不犹豫地咬了刑天一口,转身就逃回山林里去了。

      那时坤盛就告诉他:野物最性烈,也最记仇。是你伤了它,它怎么会因为一点恩惠,就肯屈从做你的宠物?

      “外来的畜牲,是养不熟的。”

      回到当下,垂死之人浊重的喘息敲打在耳膜,仿佛自嘲,又像警告。

      “你要成就一番大事,须小心谨慎,别信中国丫头,会输得很难看……比我今日更甚。”

      刑天恍惚着,手心底阿爸的臂膀渐渐冷却僵硬,他没来得及说出口:他早就输了。落雨之前,情动以后,都输得一败涂地。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殊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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