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碎念
塞拉斯!高兴吗!上回才被人家看光,连作者自己都没想到这麼快就欺负回来了。
不过要剥人家的皮做帽子就是你的不对了,被讨厌也是理所当然的。
為了说明情况,伊莉莎白不得不一口气说那么多话……明明不是那么饶舌的人。
顺便,DnD的设定规则中,魔宠和主人一心同体,是聪明、忠诚又可靠的终身伴侣动物。在3版规则当中,魔宠被杀的话法师本人也会掉经验值。
捏他以及名词:
*1 飞击掌:来自DnD3版毕格比飞击掌。原法术名有版权,不能直接用。
*2 洛夏尔繆:个人设定是传说中曾经狩猎日月星辰的神明,人类的传说体系认為他是善神,龙族却又认為他是恶神。
*3 瑟路冥加:个人设定是龙族传说中的冥界之主,传说有5个头,九条尾巴,全身如同熔岩般流动著冥界之火。
唔每次都要说明个人设定还是出典好麻烦!这样好了,以后个人设定不再特意註明,捏他则註明出处,解决【泥垢】
另外,在此科普一下一个问题。
有时候手边急切没有资料而在网络上搜索法术名的时候,除了法术本身的数据,还会跳出一堆网络写手的DnD(大多数是伪DnD)背景小说的内容,里头一大片的“李欧蒙秘藏箱”、“卓姆吉瞬间召唤”、“塔莎狂笑术”等等,当然,还是应当数XE满点的“艾伐黑触手”最为出名也最被滥用。
但是实际上,这种做法是一种侵权行为。
DnD严格分类起来,算是D20系统TRPG。其中规则部份属於版权公开的内容,谁都可以用来进行游戏,或者以其為基础进行创作or创造。
但这些伟大的老傢伙们的名字出典幷非规则书,而是费伦、灰鹰等等作品当中的人物,就好比我写的故事里如果出现崔小黑那么只能算是同人一样。
也就是说,这些是威世智的拥有版权的名词。同样,眼魔和灵吸怪这类卫生纸独创的怪物,其他產品也并没有使用的权利。
比如Pathfinder(又称DnD3.8)作为从DnD系列分裂出去的产品,就没有权利使用“艾伐”黑触手或者“李欧蒙”秘藏箱之类的法术名,而从法术名称里把这些大法师的名字一律砍掉了。
下面列出这些躺枪无数的的名字,大致按A~Z排序。具体法术内容请有兴趣的童鞋自己查阅规则。
艾伐——就是上文提到的极度好用极度XE的黑触手……咳咳……笔者自己也是很喜欢这个法术,真的……。
奥图——记得哈利波特里的塔朗泰拉舞不?这位发明的奥图迷舞也是差不多的性质,让敌人不由自主地跳舞。嗯,好好儿跳,没准大爷一喜欢就饶了你!
毕格比——此人以淫手系列法术出名,法师可以召唤一隻巨手给自己当T,法术环数越高,淫手功能就越强大。文中出现的飞击掌就是其中之一。
拉洛克——太古老的傢伙,很多法术都失传了,不过现存下来的仍然可以用来方便地损人利己——弱吸能术,麻麻再也不怕我血薄了!
拉瑞——这货害死了谭森老头,不过他的强记法倒是不错的东西……但是就算这样,法师的法术位依然是一点 都 不! 够! 用!!!
李欧蒙——庇护所系列——小屋\\\\\\\\庇护所\\\\\\\\秘藏箱,以及一个坑人利器李欧蒙陷阱。这个陷阱坑人的地方,在于它可以让原来根本没陷阱的地方看上去真的就像有陷阱……
马友夫——此人出名的两个法术都是用来BIUBIUBIU的,虽然环数不高。
魔邓肯——魔邓肯忠犬,乖狗狗帮你看家有木有!魔邓肯裂解术,魔法物品都能粉粉碎有木有!魔邓肯豪宅,瞬间变身高帅富\\\\\\\\白富美有木有!魔邓肯系列,你值得拥有。
涅斯图——这货也是个坑人大手,有了他教的伪装灵光,把山巨人袋子里刨出来的豁口大砍刀卖出食人魔斩首剑的价格不是问题。
欧提路克——这位的趣味有些怪,是个束缚系的(特大雾),要当心别被怪蜀黍的法球封住了哟!
塔莎——狂笑术,这货简直就是坑人极品,试想一个笑得连武器都拿不住的敌人站在自己面前……哦漏,我要扔个黑触手然后自己也去笑一会儿……
谭森——变形术杀人,漂浮碟越货,完美组合请认准谭森品牌。
卓姆吉——此人占有欲强幷且极度懒惰(雾),故此研究了瞬间召唤术,写上自己名字(大雾)的东西只要大喊“出现吧琳达”(特大雾)便可出现在手中。
例外:康杰尼欧?伊奥恩——看见旁边那个土星头了么,没错,就是好像蜂窝的那个。康杰尼欧.伊奥恩製造了伊奥恩之石,现一般译作艾恩石。不过不知道为什么Pathfinder里照样在用,那么应该默认不属於侵权范围了。
P.S.更得太迟,真是对不住点击和收藏的童鞋们了。这一章改得太多,比最初的版本增加了情节,导致不仅文字多了一倍,故事结构也跟著改了。到现在我也仍然对这一章不甚满意,不排除以后再次修改的可能……
8.13 增补关於版权问题的说明
8.29 修改Bug
14.8.18日转换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