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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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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庄六中和安阳三中的距离不算太远,两个小时的车程就到了。
但好像又很远,隔开了少年人生第一次心动。
晋页耳朵里面塞着耳机,头歪靠在车窗上。高速路两遍的风景飞快的倒退着,亮着的手机屏幕里是微信界面。
“刚回国才就读半年,为什么转学?”
——“自身原因。”
“好,但后续如果出现问题,由你自负。”
——“谢谢父亲。”
对方发来的信息里突然冒出一条语音,打断了这气氛略微严肃的文字聊天。
点开一听,是一个听起来不再年轻,却又满是少女气息的声音:
——“小贝贝别听你爸爸胡说,天塌下来还有妈妈呢。”
正在开车的李即从后视镜看到晋页嘴角微微翘了起来,又点开语音重听了一遍,接着才摁熄了手机屏幕。
白色保时捷911的车速逐渐降低下来,缓缓停在了写着“南庄六中”四个大字的大门前。
李即停下了车:“到了,小晋。”
“辛苦了,”晋页把耳机摘下:“我想拿一下行李,李哥。”
“需要我帮你送进去吗?”
“不用,我自己去就好。”晋页打开车门,向车的前方走去。
李即看着他把行李一件件拿出来,整理好之后提起走进大门。他发现这个少年后背永远挺得笔直,不管肩上有多少重量。
从他六年前见到晋页开始,似乎一直如此。
晋页有一个幸福的童年。
晋家爷爷那一辈很有远见,几个兄弟姐妹从新中国成立开始做微电子行业,搭乘着社会发展的快车积累了不少财富,建立了一家家族企业。
晋页的父母都很务实,在企业里尽心尽力地工作着。他们的兢兢业业有目共睹,于是等老一辈去世后,两人分别担任着CEO和CTO。
但是有一天,因为家族经济纠纷,晋页的父母被亲戚诬陷,进了监狱。
那一年,晋页刚满十一岁,前一天母亲还在拿着给晋页的生日礼物,摸着他的头说“我们小贝贝都上初中啦”,第二天就被人带走了。
她临走前没哭也没吵,蹲下来看着晋页,手因为被拷在背后,明明十分别扭,但她依旧像是一只昂首的天鹅。晋页的父亲站在一旁,和晋页的母亲一起看着晋页。
明明是那么狼狈的场面,两人却没有一点胆怯,他们明知道接下来要面对什么,但看起来依旧是那样的云淡风轻,仿佛只是要去赴一场宴会。
晋页梗着脖子,哭的上气不接下气:“妈妈……爸爸……别走……”
“晋页,”这是晋页记事以来,她第一次叫自己全名:“别低头。”
没有人愿意收养晋页,担心晋页会在家里分一杯羹,而且这个孩子,养了也没什么用,又不聪明又不出众。
诬告成功的那位亲戚成为了当家人,于是直接将晋页远远送去了加拿大。他们只缴纳晋页在加拿大基础的学费,而且是直接打到学校账上,晋页一分钱也没见过。
他去一家中国人开的中餐馆打工,中餐馆的老板悄悄收下了他,看着这个刚到自己腰的孩子脚上那双抽丝的袜子,给了他正常工资的两倍薪水。
晋页前两年就这样过了。
他住在中餐馆的地下室里,浑浑噩噩地过着日子。他经常逃课,老板气的骂他,但在听完他的故事之后又不说话了。
老板知道,有些人的人生是真的找不到方向了,他们的路上没有一盏灯,甚至连个火星都看不到。
人活着,是很苦的呀。
他自己不也是吗?老板露出一个苦笑。
他因为失忆忘了一切,连自己曾经做过什么来自哪里都不记得了,但是好在那天醒来的时候在公寓里,靠着邻居的讲述和放在家里的地产证明以及护照,才知道自己叫李即,以前是开中餐馆的,生活才得以继续。
他恨铁不成钢,但又感到无可奈何。这个独身一人的男人,这两年是真的把这个永远轻微昂着脑袋的男孩当自己的弟弟了。他想了很久最后却只能叹了口气,跟晋页说,真是服了你了,算了,只要我的店还在开我还没死,你在加拿大就永远有口饭吃。
后来他搬进老板的公寓里,浑浑噩噩过了第三年。
十四岁的生日到了,老板给这个因为打游戏而近视的少年配了一副眼镜,和着一台刚买来的游戏本电脑一起给了他,说,我听来吃饭的学生说这种电脑用起来要好一点,小崽子别有了电脑就更爱打游戏了啊,都近视了,注意点。
那是晋页来加拿大过的第一个生日。
他和老板一起吃了蛋糕,老板给他唱了跑调的生日快乐歌,两个人一起笑的跌在了沙发上。
他跟老板说明天他就要去把这个电脑全下满游戏,老板给了他一个脑瓜崩,跟他说不好好学习就没收电脑,到时候卖掉,存起来攒钱给自己买一台保时捷。
晋页笑他恐怕得下辈子才能攒够了,老板作势要打他,夸海口说过两年一定会开着保时捷带晋页兜风,到时候买台白色的,飙起来就是一道白影。
但也是最后一个生日。
又是呼啸的警车,又是熟悉的手铐,晋页第一次那么大声地跟人争论。
——他没有强行雇佣童工,我只是在他店里帮忙,我们之间早就没有雇佣关系了,他已经算是收养我了,他是个好人,你们凭什么不分青红皂白就抓人,什么道理,好人凭什么还该被人拿枪指着。
——请出示收养证明。
警车带着人离开了。
他抱着那台笔记本电脑,戴上那副眼镜,坐在街边看着那群人把中餐店里面砸了个稀巴烂,然后贴上封条。他认识带头的那个人,那个人是晋家如今那位当家人身边的亲信。
后来的日子里,他和流浪汉一起住过桥洞,和无家可归的人一起分享过捡来的面包。
他去应聘过工作,但很多人看见他的黄皮肤黑眼睛,就直接关上门置之不理了。即使有一些人愿意给他一个机会,也会在看到他年龄的时候让他走人。
最后他找到了一个不在意任何条件的地方——红灯区。
他做着服务生,负责接待客人。总有些客人手脚不干净,他这张脸又太出众,被占便宜是经常的事情。
可他需要这份工作。
他开始无比反感他人的接触,曾经那个会哭会笑的孩子很快长大了,他时刻冷着一张脸,防备着所有人。
他白天工作,晚上通宵面对着他的游戏本电脑。
那个刀子嘴豆腐心的礼物装载的是3个T的硬盘,但和当初笑倒在沙发上的两个人预想的不一样,里面没有一个游戏,全是密密麻麻的程序项目和文件资料。
他给自己取名叫elven,让这个名字花了不到一年时间就成为了一名黑客界无人不知的黑马,又花了一年时间黑进无数电脑,搜集了他需要的所有资料。
他一直都觉得自己太慢了,太慢了,但好在最后还是成功完成了。
他把这些资料一点点整理好,在那位亲戚四十大寿那天,打包发给了国内当地的司法机关。
职权侵占,官商勾结,诬告他人……数罪并罚,无期徒刑。
受了无妄之灾的人终于重新见到了阳光,阴沟里的耗子终于关进了该去的地方。
他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接到了五年以来第一个电话,那个声音恍若隔世,又不曾离开过,有些颤抖:
——“小贝贝,想家了吗?我们来接你啦。”
老板没想到有人会来保释自己,他在加拿大根本没有一个朋友。他踟蹰着不敢出去,一度以为是有人保释错了人。
但他抬头,看见了一个抱着满是划痕的电脑,戴着老旧款式眼镜的男孩。
这孩子这两年一定是吃了很多苦吧,他想。
男孩那遗传自母亲的,原本总是微微上扬的嘴角,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竟然再也没提起过弧度。明明只是短短两年的时间,却似乎走过了二十年的疲惫。
但男孩依旧昂着头,一刻也不曾低下。他站在那里,风吹过来,将他长时间没剪的额发吹起,又轻轻落下,悄悄带走了男孩所有的稚气,只留下了被迫的成熟。
——“……小晋。”
——“是我,李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