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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生 ...

  •   凌风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的开始,是几年前大臻内战前,墨云和自己到了将军营的日子。
      炎热的夏季,操练了一天,自己在单独的营房想擦擦身上的汗和泥,但练出水泡的手掌却一碰水就疼。有人进来,但他累得头都不想抬,可接着一阵草木清香熟悉的味道却让他立刻又活了过来。是墨云。
      墨云笑着走了进来,温柔地陪他聊天,帮他小心翼翼地开始包扎手上的水泡和血痕。包扎了半天,自己的手动都举酸了,墨云才包扎好。
      “真难看……这是你第一次帮人包扎吧?”
      “当然。之前我学武不多,自然接触不到这些。即便从师学习,你当世子是别人的随从,还要伺候他们不成。”
      自己笑得好开心,眼睛一转,道:“呵呵。哎,看在你累了一天,还来看我的份上,再帮我做件事,我就原谅你。”
      “好,再帮你十件都行,是什么?”
      “墨哥哥帮我擦擦身嘛,我手也痛,全身都酸,不想动了~”
      墨云手稍微顿了一下,但接着笑着拍拍凌风的脑袋:“小傻瓜,你在兵营待着就行了,干嘛练武那么认真。你这手抖得,之后怎么弹你最爱的琴呢?”
      “那不行,你都开始和乌将军学习行军打仗了,我连个小兵都当不好,不就落下你一大截了……我不要!”
      “好吧。你开心就好。那,我去取些热水,就回来,你自己脱了上衣吧。”
      “嗯。”凌风随便把上衣甩到地上,看到墨云很快端水回来,开心地笑起来。
      墨云愣了一下,但随即就专注地用手巾沾水,轻柔地帮凌风擦去污浊的泥巴和汗水。凌风舒服地睡着了,迷迷糊糊中,感到自己被一个人轻轻地放到床上,盖上薄毯。
      然而梦突然一变,场地突然到了一个闭塞昏暗的房子里,刚才那个还很亲切的人突然开始打自己,每一鞭子都实实在在抽在之前轻柔擦拭的背上。凌风实在忍不了了,哭着问他,为什么要打自己?那个亲切的面孔突然狰狞起来,说:你难道不知道你只是本世子的一颗棋子吗?你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就应该去死……
      这个梦断了又续,反反复复,不知道过了多久,像一辈子都不会结束的无间地狱一般。
      终于,一声号角声,凌风一下从梦中惊醒,全身大汗。起床时牵动了身上的伤口,他不自觉的用手去摸,才发现手指上包满厚厚的纱布。
      全身上下都像打散了般的僵硬和酸疼,特别是手,一动就钻心。导致很久,凌风才将注意力转移到其它。
      身上的衣服不是绫罗绸缎,而是普通布衣材质,但却干净,也没有殷出血迹。
      旁边一个瘦瘦小小的小厮正在床边打着瞌睡,外面的号角和凌风的惊醒都没有吵醒他。
      凌风想要喝口水,这间房子还算干净,但东西少的可怜,除了一张床、一套桌椅和床边的脸盘外,就什么都没有了,连杯子都没有。
      “喂,我想喝水。”凌风推推小厮。
      小厮醒了,揉揉布满血丝的眼睛,笑了:“风公子,你终于醒了?”
      “风公子?”
      “哦,都尉只说您叫风公子,我就这么称呼你了。”
      “我要喝水。”
      “哦,好,刚才拿去一起让厨房配药一起送过来了,没想到你醒了。药也差不多熬好了,你等一下,我去催。”
      那小厮风风火火地跑走了,凌风任他离开,没有理会。不一会儿,小厮就回来了,端着一碗药,还有一杯水。
      “我喂你。”
      小厮声音还未落,凌风已经用两手腕支撑着捧住药碗,稍微吹了吹凉却,然后连眉头都没皱,一饮而尽。接着同样方式拿起水杯,喝了两口。
      旁边小厮看得目瞪口呆:“风公子,你手……你遇上的山贼伤你伤那么重,不会连痛觉、味觉、嗅觉都伤到了吧?那么苦的药,你,你就直接一下都喝完了?”
      “山贼?”
      “是啊,你还记得吗?都尉说,你路上被山贼打劫,被他救了。”看到凌风漠然的表情,小厮突然露出一副要哭的样子,道:“完了完了,你不会被打傻了吧?你还记得都尉是谁吗?”
      “都尉~”
      “对啊,乌都尉乌练啊。救你回来卫城的那个人。”
      “卫城?这里是卫城?”
      “对,都尉驻守卫城,这里是卫城军营。都尉说你没有亲人了,就带你回来养伤了。”
      “我竟然睡了那么久……”
      “你不会真的失忆了吧。都尉让我好好照看你的,你要是有三长两短,他肯定要打我的,你可不能出事呀,呜呜呜…..”
      凌风看着面前的毛头小子:虽然瘦瘦巴巴,却因为长得高,而且应该是勤于锻炼的原因,身材结实,还有肌肉;皮肤黝黑,甚至比那乌练还黑。刚才险些以为是差不多年龄,直到此时快要急哭的样子,才看出来他也就10多岁出头而已。
      “我现在是什么情况?”凌风口气像是在问其他人的事情。
      那小厮忍住啜泣,眨眨眼,说:“你身体没大碍了,但是需要每天喝三次药,都尉说要长期养,但是以后每到阴雨天,怕是要注意些;然后,你的手,怕是伤到筋骨,都尉说,怕是好了之后,以后也不能伸展和弯曲。”小厮声音越来越小。
      “我是问…….”凌风打断他,闭上眼睛,狠狠吸了口气,深深地吐出来之后,缓缓睁眼,道:“我一个废人,在这军营是要干什么?”
      “嗯,你还想那么多呢,先养病吧。我们这里偶尔也有南国过来的流寇或者附近的山贼,哥哥们伤了后,也要养好伤才能再练兵的。”
      凌风苦笑一下,便无所谓地躺下继续睡了。
      罢了,一个孩子,能知道什么人心叵测呢?再者,就算自己入的是龙潭虎穴,也无所谓了,不是吗?
      迷迷糊糊中,他感到一个温暖的手掌覆到额头上,又好像听到两个人交头接耳的声音,说了什么“从大将军那里汇报回来”“醒过”“脑子不好使”之类的话,但又沉沉睡去。

      本来凌风以为自己会不等伤口愈合完全,就会被拉去哪里做奴役。但是,又过了十多天,身体逐渐好转,手已经可以动了,疼痛也逐渐消失,却还没有人寻衅,也没有人让他做奴役。但一想到于裕当时的心思,凌风脸上神色丝毫轻松不下来。他曾经想过要偷跑,但是那小厮盯他盯得紧;加上他曾经借口出去散步、晒太阳时,看到过这卫城军营,虽然规模不如大将军乌峰所驻守的将军营那么大,但是巡逻、关卡和守卫一个不缺,军营人人状态上佳,警惕性十足,丝毫不差于大将军营。他想要逃跑,怕是没有出门,就要被逮到了,于是他只能放弃这个念头。
      小厮本来对自己非常热情,但是看凌风哪怕醒了,也不说话,总是呆呆出神,便没有之前那么多话了。而一切事情的始作俑者,终于在凌风可以不再喝药时出现了。
      乌练一进门,小厮就开心地围上去,“练哥”的叫个不停。乌练看了一眼坐在床上、冷冷看着他的凌风一眼,将那小厮支走。
      “好的差不多了吧?”乌练自己做下,拿过唯一一个杯子就喝。
      凌风皱了皱眉:“乌都尉。”
      “你知道我是谁?”
      “就算那日我身子再虚,也还记得都尉买了我的。”
      “那日之前呢?你可认识我?”
      凌风转过脸,上下打量了乌练:“不认识。难道都尉在朝堂上见过我?但又有什么关系,都过去了,不是吗?就是不知道,乌都尉不惜得罪于裕买下我,是想要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乌练呛了一下,不可思议地看着凌风,转而却笑了:“这个问题,这些日我也想过,但是,现在的陆大人,还有什么能给我的?你手都动不了,照顾自己都有问题吧?”
      凌风忍着讥讽,平淡地说道:“都尉知道便好。现在我已经不是陆大人了,你告诉那小厮时不就已经打算好了,要隐瞒我身份吗。但是,就算不隐瞒,也不会有人出手相救;当然,我一个奴仆之身,也不值得人闯到军营来害我。我现在没权没钱,也就这点分量而已。都尉怕不是真的只是要我当个奴役伺候大人吧?”
      “怎么,被二世子抛弃了,你就自暴自弃了?”
      “哼,我不知道都尉大人听到什么风声。主君垂怜我无亲无故,让我幼时暂住二世子府而已,这就是全部。我自立府门之后,我们就再无,再无……”
      “再无关系了?怎么不说了,说不下去了?”乌练站起来,走到凌风面前,低着头玩味地看着他。
      “你听说了什么?”凌风迎着目光看去,眼中由毫无色彩变得有了火光。
      “不是我听说的,是我看到的……算了。你果然说到他的事情,眼中才有点神色。但是,那些都过去了。你刚才既然也问了自己要做什么,我就告诉你:我要真让你伺候我,你真的会吗?”
      伺候?哪种伺候,要做什么?凌风警惕地盯着乌练,本能地想要握紧拳头,但稍一用力,手各个关节处就开始剧痛了起来。
      “切,你是不是当我卫城军营是养闲人的啊?我已经有颜儿了,还需要你一个没当过家丁的人伺候?你是会炒菜做饭,还是会端茶倒水?你好了,便当我这里的预备役吧,看你这瘦弱的身板,就做个后勤兵就好了。等真好了时,就跟着颜儿,去后勤部报道。”
      凌风悄悄松了一口气,暂时看来这毕竟是军营,乌练虽然不知道在盘算什么,但是他既然愿意隐瞒自己身份,也不会做出太招人耳目的事情。
      “好,多谢都尉安排。不知,颜儿是哪位?”
      “你?颜儿照顾了你那么多天,你都不知道他的名字?”乌练有些郁结:“到底是除了二世子外,没人能入你眼?还是身份低的人就入不了你的眼?”
      “都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有的人微不足道,活着都只是为了成就他人,也许没几日后就不再有任何价值。名字,重要吗?”
      乌练由怒转笑,道:“哦?这么说,我现在就出去和大伙儿们说,你风公子就是昔日御史陆凌风大人,你看看这个名字会不会给你带来些不一样啊?你说名字重要吗?”
      “你……”凌风话没说完,便深吸一口气,恢复口吻:“得罪都尉大人了,请大人还是饶过小人吧。小人如今也只是想平静度日而已。”
      “还有,你不要想着偷偷逃跑。你进了我的军营,如果逃跑就是逃兵,我会找全部人抓你回来,到时逃兵可就不是奴隶市场被打断一条腿那么简单了。双手残了,别连双腿都不想要啊。”乌练痞痞一笑,挑衅地看着他。
      本来,这军营也算不错的避难之所,走一步算一步,暂时凌风也没有打算走,除非这位乌练大人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小九九。
      “都尉大人放心,凌风自然会谨记。”
      “对了,最后一件事:你手废了,你知道吧?”
      “不需大人提醒。”
      “军营其它比不上北都城,但是说到断骨续筋这些,可就不知道比那班御医好多少倍。”
      看到凌风抬头地瞬间眼中闪过一亮,乌练道:“但是这骨要重新打断了才能再接,要你这细皮嫩肉地再忍受一次,不知你……”
      “可以!多谢都尉大人大量,不与小人一般见识。”
      乌练□□脆地回答说得一愣,转而笑了:“好,明日,军医会来亲自帮你续骨。忍住啊。”

      翌日,当凌风抱着死马当活马医地心态看到军医时,一愣,这位何止是军医,他当年大将军营见过,是北国公认最厉害的名医司马大夫。据说是当年大将军大战在即,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不知花了多少心思,才能请动他出山。凌风有些感激地看了一眼乌练,这个人,是有些本事的。貌似,也没有什么居心。
      整个过程,持续了两个时辰,即使是快到深秋的寒凉温度,大夫和凌风都大汗淋淋,地上一地的血迹和血布,然而凌风却一声呻吟都未发。房间里,安静的只有一个个骨头摩擦的声音。为了不让别人怀疑凌风的身份,知道司马大夫来的,只有凌风和那小厮,开始那小厮还在,后面实在忍受不了,便跑了出去,变成乌练在旁边搭手。
      在马上结束时,凌风不支,恍惚中,看乌练最后的眼神,已经没有了戏谑,甚至还有一丝担心。但没有时间细品,凌风已经晕厥了过去……

      当再次醒来时,手上的一阵阵剧痛提醒着自己,他经历了怎么样的疼痛。但是如果能再拿起琴来,会不会对自己算是最后的慰藉?
      那个小厮,也就是颜儿,看到凌风,眼里都是佩服:“你醒了?风公子,看你那么瘦弱,没想到比很多将士都厉害。练哥说,大夫说了,恢复个十多天,就可以有意识地动动了。再恢复十多日,就可以看起来像正常人一样了。不过,以后,不能拿重的东西,还有精细地活儿,做久了也会,抽筋和疼……”
      看来,想要抚琴,并没有那么简单。不过,双手还能用,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终于待手可以自由动的日子,颜儿一大早就拉着凌风找到了兵营的总管兵器、车马、粮食等的总管事太仆少卿叶大武。
      “叶叔,这个就是练哥救回来那个风公子,之后就跟咱们这儿了。你看看给他安排点什么吧。”颜儿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看来挺开心。
      凌风微微一作揖,道:“叶大哥,果然英雄人物,今日幸会。之后有什么地方小弟做的不好,请一定不吝指教。”
      “哎,我这人老粗,听不得别人拽文。我儿子回来给我拽文,我都抽他。你好好说话就行!”叶大武嗓门极大,说话也不客气。
      凌风低头顺眼柔声道:“好。”
      “哎,怎么说话和姑娘似的,那么小声。”叶大武一挥手,坐回座位上,毫不客气地开始交代工作:“以后你就去养马吧。三天后会进十匹北疆过来的纯种马,马棚要先弄好,之后粮草问清楚到时来交接的北疆师傅,按需储备,报备到管马群的谢小子那儿。有事也可以问他或者问我,懂了吗?”
      凌风不知道他说话处处嫌弃,是不是给自己下马威,还是凌风有什么交代,但也只能点头表示明白。
      “怎么说了还不明白,回答我,就大声说。点头是懂还是不懂?”
      “明白了,叶大哥。”
      “叫叶叔,什么叶大哥。还有,我以后叫你什么?风公子,这什么名字?”
      凌风深吸一口气,笑道:“就叫我凌风吧。”
      “嗯,这名字还算威风,挺顺耳,和你瘦恹恹、一点精神气都没有的模样一点都不搭……”
      “叶叔,你行啦。凌风哥才第一天来,你可不能欺负他,而且他身体才刚好呢,精神当然不好。你交代完了,我就带他去找谢小子认识认识了。走了!”
      说罢颜儿冲凌风眨眨眼,拉着他就跑了。
      跑出去一段距离,颜儿凑过来说:“你别怕叶叔,他就是嗓门大,人不坏的。但是,那谢小子就心眼儿坏得很,你和他打交道说话要小心。今天就认识一下,以后有机会再说。诶,到了。”
      眼前是无数马棚,里面每个都养着体格健壮、毛色光泽的马匹。几个马兵在担着草喂马,而其中一个正举着一个扇子,遮着太阳监工,偶尔还在这秋意已浓、冬日将近的天气里扇几下。
      “哟,谢晓,这个是凌风哥,以后叶叔说新进那十匹马他负责照看,饲料、马棚都是他管,到时报备给你,你如~实~记下来就行。”
      谢晓不屑地转过头,刚想要张口说什么,看到凌风却愣了愣。然后不露声色地默默将扇子放到身后,撇了撇嘴,冲颜儿说道:“你不是要去给都尉整理出行接蓉蓉的行装了嘛,我来带这个……凌风公子参观就行,你去吧。”
      “呸,还蓉蓉,蓉飞姐姐都要肉麻死了!”颜儿做了个鬼脸,然后回头对凌风说:“凌风哥,那你自己小心。”
      凌风低头示意知道,目送活力十足的颜儿蹦蹦跳跳地走开。转身看向谢晓时,发现他正全身上下打量自己。
      这谢晓和叶大武、颜儿都不同,身材不像其他兵一样结实,不高的个子,也就比自己大几岁,但肥肉在腰间已经堆积不少,且眼中处处充满探究。在一个军营养马,却身着白色衣装,手中折扇的字画是出自大师之手,可见是有些见识的人。而且刚才的神情,难道自己身份被认出了?
      突然谢晓露出谄笑,上前拉着凌风双双坐在避阳处,道:“凌风公子,不知家里是做什么的?”
      “.…..父母仕途不顺,归家养老,现在都不在了。”
      “家里可否还有其他亲人?为什么来了咱们这卫城兵营?”
      “无。都尉好心,救下我,仅此而已。”
      “哦~你看,我其实家里世代都养马,可以说是养马世家。但其实我一向欣赏文人墨客,不想每天和这五大三粗的兵油子们混在一起。今日,看到你就感觉公子贵气模样,布衣粗食难掩风华。”
      “谢兄过奖,我只是一介布衣,担不起这称赞。”
      “你在兵营也没有其他熟人?”
      “并没有。”
      “我和凌风兄一见如故,自然感觉你比别人亲切许多。你以后有什么困难都可以找我,有什么话也可以告诉我。如果有什么好的门道,也一定别落下兄弟。”谢晓说着话,用手扶着凌风手臂,一副相熟模样。
      “多谢谢兄抬爱,小弟的确以后要多多依靠谢兄了。”
      看到对面的人滴水不露,谢晓忍不住发问:“不如你说说,怎么拿到这北疆马的饲养权的?”
      “这,有什么问题吗?”
      “哎,好吧。不愿说我也不勉强。最近兄弟我急需多挣点钱,有好处,记得多多关照啊。”
      看来,这是个捞油水的人。但好在说话有些学问和分寸,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大吼大叫,总算顺眼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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