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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十二章 ...

  •   这天下修仙之人多如繁星,王公子弟入仙门修炼更是常事。所以吕依昶是修有仙道并不称奇。所以那监国侯——赤薇生入仙门也不是奇事。

      赤薇生这人甚少出门,通常他一出门便是十天半月才会回府。他最长的一次离府,一走便是20年。府上与朝廷的人都以为他死在外面的时候,他便回来。

      赤薇生从仙门回到自己的府上,侍女不知何时又换上了新人。而旧人也不知何时成了人母。沐浴宽衣过后,赤薇生衣着单薄像一只慵懒的猫趴在草榻上。锦和公主要对付他这事,他恐怕比任何人都知道得早。这事其实简单,只要他不懂,任凭锦和公主自个儿折腾即可。只是万万没想到,这事居然会牵扯上地之最。他在想是不是该庆幸地之最过不了情劫,失了全部的法力修为,已经不能再像从前那般兴风作浪。其实天地人这三最终天之最与地之最都不是聪明人。若非生来天资灵根异于常人,以他们的性情能耐根本不可在仙道上生存。

      赤薇生拨弄了一下自己散开的头发。若非有监国侯的身份,以他杂胡的出生是不可能进入仙门修这所谓的仙道。因岁数这杂胡象征的一头红花早已花白,他的道行其实不高,因为他根本无心修道。入仙门也不过是想要看看到底何为仙道。

      爬起身来草榻的纹路有些许印到皮肤上。虽以年老,但赤薇生本就是一个绝世的美人。即便头发花白美人就是美人。在房间里时候的不管是小斯还是侍女总会有意无意的想要多看这主人几眼。而事实上这200多年来惦记他身体的人就像死在他手底下的人命一样的多。当中还包括了他在仙门的师父。而他在他师父对他的身体图谋不轨的时候先动了手。他的师父就像之前那些图他身体的人一样死了。当然那是他的师父,他并没有亲自的动手,而是使了些手段让别人替他动的屠刀。

      锦和公主,他是要对付的。只是这算计来算计去的,实属厌烦。现在的大蔺王虽说是锦和公主一手给捧上王位。可常言伴君如伴虎。将一个人捧上了天就意味着对方将永远的把自己踩在脚底下。这人啊,可不能有太多的欲望。欲多了,就难以满足。这想着想着,赤薇生居然有一念一闪而过。他突然就想去会会那令地之最生生念念的男人。以自己的这副皮囊,即便什么也不做,要勾引一个男人可是非常简单的一件事。

      一股恶寒袭背,莫寻抖了一下身子。没想到这一张开眼睛就见到身旁躺着御书蘅。这人要跟他挤床便挤,可御书蘅睡觉的时候居然把被子全都给抢了。这被子抢就抢,可为什么这床边会有一大块冰块。这夏天都还没到,取什么冰块。就不怕受寒吗?虽是如此,莫寻也只是在心里面唠叨一下。他能感觉到自己身体的状况。今日的呼吸明显的要比昨天舒畅,显然这御书蘅又给他输气推宫过血。若非他的心里有人,这御书蘅这些年来所为他的付出,即便同为男人,他也会心动。不过可惜,他的心里已经有人了。即便那是一个死人。

      莫寻起身要下床,可在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右腿没了。他的右腿在为寻妻并为其报仇的时候付了伤,又因缺医少药而不得不砍下。后来装上了假肢,步行走路完全没有问题。

      感觉到动静,御书蘅也张开了眼睛。他就像一个毫无防备的小孩子般揉了揉眼。他给莫寻做了一条新的假肢。只不过这假肢还需要做些调整。而这调整嘛……得等莫寻睡醒后才能够开始。

      御书蘅要起来,却被莫寻给按了下去。莫寻直接的将受探入御书蘅的颈脉,问:“你给了我多少元气?”

      “全部。”这不是谎言,御书蘅真的花了一夜的时间将这15年来修行所获的全部真气炼化导入莫寻的身体来修补受损经脉。现在御书蘅又一夜间成了一个毫无修为仅存武功的普通人。虽然消耗掉的真气过些时日就会自然的恢复。可对此莫寻还是很无语了。

      莫寻叹了口气,说:“你明知这是多此一举。”

      御书蘅攥住莫寻的手臂稍用力的将人给拉入怀。“谁要你是我的情劫。杀不了你就代表我对你是真动了情。付出是我的事情,而接不接受那是你的事情。”

      莫寻在御书蘅的怀里挣扎了一下,“情劫,只需释怀即刻度过。你只要放下即可。”

      御书蘅紧紧的搂住莫寻,说:“我不要。我只想要你。”

      无语啦,无语啦。莫寻也只能在御书蘅的怀里趴一下。毕竟认识也不是一两天了,这御书蘅的任性可比他家的小妹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

      今日林安县非常的热闹,颤音阁里来了个新的琴师。琴师虽是个杂胡,更是一名男子。虽是男子,美貌卻堪称绝色。才登台数日便有不少大老板出钱来请他入府奏曲。可颤音阁毕竟不是妓院,更不是小倌儿馆。不管舞姬还是歌妓通通都是卖艺不卖身的。当然私底下有没有做卖肉的生意就是他们自己的事。

      赤薇生化名风儿在这颤音阁也已经有好几日。苍蝇是引了一大把,可他想要引的人卻迟迟未见。也是,就像人各有志般,人的喜好也有千种。人家不喜欢音律,不来听琴也是没办法的事。

      在二楼的雅间,林韬边吃着点心,边望着楼下舞台上的赤发丽人。身边有大才子炎佘卻还傻不拉几的在说:“新来的这个琴师真是长得好看。”这话听得炎佘心里犯刺,但他还是极其的控制住情绪,保持着一贯的平静态度。“喜欢的话,可以多给点赏钱,让人上来给你弹奏。”

      林韬又咬了一口核桃酥,这里的点心味道虽然是还算不错,可是最好吃的点心还是炎佘家里的。

      林韬像小孩子般舔去粘到手指头上的点心碎末,一脸白痴的说:“为什么要把人请上来?在这里听就很好。”

      炎佘拿起茶杯,在喝茶前说了一句:“你不是说这琴师长得好看。既然好看那就多看。”

      林韬还是那一脸的白痴样,说:“好看就一定要多看吗?”林韬突然举起手来指向那摆放在窗开边做装饰的蔷薇花,“那盆花也好看,可我不喜欢。我就不会去看啊。”

      听见林韬的这句话,炎佘的嘴角微微的往上扬起。这话他爱听,于是他叫身旁的小斯到大街上多买些点心一会儿送到衙门。

      大街上,从离开惜命阁后,每天都过着吃吃吃的莫寻,这两天走路有点跛脚。他还在适应新“腿”。而旧的那一条腿,很不幸地被客栈的熊孩子给偷去玩。寻回的时候也坏得差不多了。客栈的掌柜固然有赔礼道歉。可在习惯上这新做的腿卻始终不及旧的那条好用。

      走累了便坐下来休息。莫寻就坐在大街的一间豆子铺前台阶,花了1个子儿买了一碗豆花,然后再来一个子儿加一碗。

      在莫寻吃第二碗豆花的时候御天衡给他递来一碗粉圆甜豆。而莫寻非常不客气的将小瓢插入挖起一大瓢粉圆和甜豆吃起来。

      因一头的红发,别人还以为御书蘅是莫寻的奴才小斯。毕竟杂胡在中原地位低下。

      有人在见到御书蘅对莫寻的殷勤,便不肖的开口,“杂胡就该有个杂胡样,乖乖的做奴才才对。”听了这化后,莫寻差点没呛着。要知道这御书蘅杀起人来可比他发狂发癫时还要可怕。这不,只见御书蘅随手的捡起一颗小到完全不起眼的小石子,一弹指就吧小石子给打在哪说话的人的嘴巴上。那人双手捂嘴,指缝卻堵不住涌出的鲜血。莫寻也只是看了一眼,打上一个嗝。莫寻也真不得不佩服这些路人,难道他们的眼睛都花了吗?没看到身边这家伙身上的服饰有多华多贵吗。

      在莫寻吃豆花的时候,御书蘅突然来了一句:“赤薇生看上你了。”

      莫寻含着豆腐脑,含糊的回复:“意料之内的事。”

      御书蘅:“你有什么打算。”

      莫寻:“这话该是我来问……你有什么打算。”

      御书蘅冷然一笑:“跟我抢东西的人,从来都没有好下场。”

      莫寻站起身来,转了一下假肢。假肢发出咔咔的响声。莫寻脸上的表情非常的不悦,说,“要生灵涂炭,我无所谓。但这儿不行。”

      御书蘅知道自己触了莫寻的逆鳞。莫寻不是个会对他人有怜悯只心的人。可他卻是一个极其护短的人。这临安县里有一个遗留的水族后人。莫寻定不会不管。

      之前还因新的假肢还不习惯走路跛着脚。可现在他走路的姿势便不再跛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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