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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chapter 12 ...

  •   后来我再也没有去过芝华塔尼奥。

      我老老实实呆在学校做我的学生,打牢基础,许多教授为我薄弱的生物实验常识而震惊,然而我依然会被各种各样的理由拎到实验室——哪怕我连大多数试剂的名称也分不清。

      教授:“琼斯,你为什么有着那么聪明的脑子却连这两个试剂都会弄混?”

      我:“因为我没有上过几节细胞生物学的大学课程,我一来你们就把我当成了研究生博士生或者壮劳力——我只是个新生。”

      教授:“......那也不是你犯这么低级错误的理由。”

      我:“可是我连高中都没读——要不我回去高中再读一阵?”

      教授:“......”

      之后就是不限时长的小灶时间,运气好的话还可以去教授的家里蹭一顿晚饭。

      几个教授和我的关系都很好,而我的晚饭几乎都是这么解决的。

      晚饭后我正好可以踩着月光走回家,回家之后就继续琢磨我的论文和实验。

      我没有什么娱乐爱好,上辈子曾经热爱的游戏这辈子却是兴趣了了——没有我热爱的psp谈什么都是白搭。

      托米有时候会带着他的妻儿来看我,多利终究还是没有活过六岁,似乎每一个世界那只叫做多利的奇迹小羊都会在第六年的时候被上帝收回天堂。

      就在几天前,托米对我说了一句话——

      “艾瑞克,你老了。”

      于是我从储藏室拖出了两麻袋土豆砸他脑袋。

      托米·威廉姆斯抱头鼠窜。

      小艾莉莎咬着棒棒糖被逗得咯咯直笑。

      托米在几年前伪造了个身份继续读书,现在已经读到了大学——不是特别好,但也不是很糟糕——现在正在一家金融公司半工半读,工资足以养家户口。

      托米·威廉姆斯对我的生活几乎是痛心疾首——

      “亲爱的艾瑞克,你不能这样,生活就是要充满激情——耶鲁的女孩儿们质量如何,一起来场泳装派对怎么样?”

      我没好意思说他的老婆正在他的身后抱臂冷笑。

      一分钟后,托米灰溜溜地跟在他妻子身后出了门,一路赌咒发誓再也不敢。

      那天,我送走了托米,收拾掉地上的土豆,然后去洗手,抬起头,镜子里依旧是那张陌生而熟悉的白人脸颊。

      只是和最初相比皮肤变坏许多,眼睛也不比当初那样明亮了。

      就仿佛印证了托米的那句话——艾瑞克,你老了。

      不,我没有老,只是不再年轻。

      我用毛巾一根一根擦干净手指,然后回到了书房。书房的书桌上堆满了各种资料和书籍,书架上也是,之前的几篇论文将原本空旷的书房填充了大半。

      而我竟然都把它们看完了。

      那一刻我坐在书桌前,突然回想起了许多事情——不记得有谁曾经说过,当一个人开始回忆的时候,他就已经老了。

      我想起了肖申克,想起了洗衣房和电镀厂里巨大的轰鸣声,想起了那间散发着松脂味道的昏暗的图书馆,想起了那个名叫安迪·杜佛兰的男人,想起了刚遇见他的那个时候,还有在夕阳下他在天台微笑着的模样。

      尤其是还有上辈子——我大学至今没有通过的概率统计,高中三食堂的豆浆和包子,每个周六早上都会在操场上晨跑的校花,当然还有我那个偷偷早恋的傻妹妹,不知她和爸妈是否安好。

      人的一生就是这么曲折离奇——我曾以为我会一辈子庸庸碌碌,结果我穿越了;我曾以为我会一辈子只是个监狱看守,结果我不仅获得了诺贝尔还上了传说中的名牌高校。

      于是我开始拿起钢笔,在白纸上记录下我经历的那些事和我遇见的那些人——有相当一部分已经记不清了。

      我本打算用中文记录下这一切,但事实上我已经不记得绝大多数中文字应该如何去书写,想必如果我现在用中文和你交流,那一定也是滑稽的西方腔调。

      这真是太糟糕了。

      哦对了,还有一件事我忘了说,就在上一周,我在学校里见到了安迪·杜佛兰。

      没错,就是你们想的那个安迪·杜佛兰。

      他头发剪短了,还染成了淡金色,看起来精神抖擞,近二十年的牢狱生涯并没有折损他的半点气度。

      见到他的那一刻我心中无比平静,连手中正在配置的解离溶液都没有一丝差错——事实上,我都已经快要忘记他了。

      我问教授那是什么人。

      教授说那是彼得·斯蒂文,一家金融公司的董事,给学校实验室投了一大笔钱。

      我哦了一声,然后就没有再问什么了。

      我没有自恋到以为他是来找我的,也没有上去搭话,想必他也不会想被人认出来——在肖申克关了二十年毕竟不是什么好的回忆。

      他还活着。

      对我来说足够了。

      我继续专注于我的实验,晚上抱着买来的或花或酒或小熊玩偶继续蹭饭吃

      而很快的,我的最后一篇关于细胞的论文也即将完成,同时也要从学校毕业——我不打算继续研究深造下去。

      教授们都尊重我的决定,或许这和我曾透露过想要改去读文学有关,但是不论如何,我终于离开了实验室,可以有时间做点别的事情了。

      于是我收拾收拾行李,准备去环游世界。

      临走前,我给托米打了个电话,他简直要举双手赞同我这个决定,他说要不是因为公司上层变动有升职的可能,他就陪我一起走了。

      我委婉地表示,可以由小艾莉莎代替。

      托米·女儿控·威廉姆斯瞬间就把电话撂了。

      我耸耸肩,拖着箱子去了机场。

      世界这么大,趁没死之前赶紧看看。

      我在每个我去的国家到的城市都住了一阵,最长的时候是停留了二十五天,于是在我再一次回到美国,就已经是半年以后了。

      家里的信箱中塞满了信件,其中有几封居然还是托米写的——他说他们全家正在度假,地点是芝华塔尼奥。

      最近一封信的时间是一个月前。

      我给托米家里打电话,没有人接,于是我去问他的邻居,他们说托米一家还在度假。

      于是我只好动身再一次去了芝华塔尼奥,同行的还有一箱子带给小艾莉莎的纪念品。

      只是我没有想到,这一次居然看见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chapter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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