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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小时候,我家小区门前那条街上有一家店面很小的书屋。
      那书屋的主人是个男人,年龄不大,我六岁那年他二十七。
      他个子很高,我还没到他的腰。可是他生的很瘦,我可以牢牢地全环住他的腰,拖都拖不走。
      我不是个很好相处的小孩儿,可是我从见过他就喜欢他。因为他生的干净,衣服上的味道也干净,扎进他怀里,就不想出来。
      他那个书屋很神奇,一年四季飘着淡淡的薄荷味儿,夏爽冬温,超不可理喻。他每天开门很晚,关门很早,除了开门时间都见不到他。
      于是我算着时间,他开门我就跑去找他,等我奶奶去找我我才回家。
      现在想想他算是我的启蒙老师,我上幼儿园和一年级时不屑一顾的加减乘除ABCD人口手,全是坐在他腿上跟他一声声念出来的。
      我不喜欢学习,可是我喜欢他。坐在他腿上,看着他瘦瘦的手小心的扶着我,心里就悄悄的高兴。
      我现在都记得起来那只手,左手,中指第一个指节有点变形,还覆了厚厚的茧子,因为他喜欢写字,而且是个左撇子。
      他不常笑,但是笑起来就让人觉得很暖,当然不常笑的人都是这样。他左眼角有疤,是一个浅浅的坑,他说那是用指甲刮的。
      现在我的眼角也有疤,是一个浅浅的坑,我自己用指甲刮的,多少有点故意。
      为什么故意刮?哦,我一直忘记说了,他已经失踪了。七年前,毫无声息的人间蒸发掉,他消失那天,是我十岁生日的第二天。
      我很不理解,我觉得我们应该是很好的朋友,他有事他要走总该和我告别,我会用我喜欢的乔丹队服或者耐克篮球送给他做纪念品,我不会心疼,尽管我从来没舍得用过。
      十一岁生日的晚上,我踩着凳子从镜台里看自己的脸,我想着他面无表情的样子,偶然一笑的样子,微皱眉头的样子。每一个都清晰的仿佛每天仍然看了千遍万遍。但是他真的消失了,一点消息也没给我带来过。
      我用食指轻轻刮着左眼角,我的指甲一直修剪得很短,因为我打球,怕撞断指甲。可是那一刻,我的左眼角瞬间流出了血,红红的一滴,慢慢的流下来挂在脸颊边,很快就凝住了。
      那浅浅的小伤口也留下了疤,不得不说很神奇。
      你看,我和他熟识四年,在他离开一周年的时候,我还在自己的脸上和他划了个对称疤,我真的超级喜欢他。
      我不知是什么心理作祟,从认识他开始,就一直不肯叫他叔叔或者哥哥,我坚持直呼他的名字,去姓,好像我和他是发小儿,一样大似的,他也不在意。
      可是我已经忘记他的名字了。
      他失踪以后我就想不起他的名字了,我蒙着被子想了一夜,想破了头也没想起来。
      我想人真是薄情的动物,他才消失我就立刻忘记他的名字。我以为自己很执着很执着,却也不过如此。
      但是七年来我从没忘记过他,我每天都会想起他,想一会儿就会觉得很开心或者很恼火。别人都说我喜怒无常不好亲近,高兴的时候什么都无所谓,不高兴的时候看顺不顺眼就往谁脸上扑一拳。
      我想这都是因为他。他死赖在我心里脑里赶都赶不走,却又吝啬的连名字都不肯留给我。我和队友不合群,如果不是我球打得好他们早就赶我出队了。我没有朋友,无论男女,这些都该怪他,他悄无声息的离开,然后才改变了我人生的轨迹,是的,怪他。
      但是我从未想过重逢。
      那天我在街角的篮球场上和几个痞子球手斗了半场,然后骑着车子回学校。拐过第二个路口的时候遇到了红灯。我用一只脚支住地,调大MP3的音量,只是不经意的一偏头,我看见了他。
      他换了衣服发型,而且戴了眼镜,可我还是一眼认出了他。七年过去了,算一算他应该三十八岁,可他依然和我第一次见到他,他二十七岁的时候,一模一样。我看他慢慢的走路,一举一动哪怕一眨眼的弧度,都和我记忆里的他完全重合。
      我急忙去追,却被车子绊了一下,我恼火的把车子踢倒在路边,飞跑过去一把按住了他的肩膀。他有点茫然的回头,还没等他开口说话,我就狠狠打了他一耳光,他的眼镜给打落在地,发出不太清亮的撞击声。
      我想我不该这么冲动的,那一巴掌力气很大,我可以看出他脸上的红肿,也许我根本就不该打他,可是刚才我是真的控制不住。
      他微仰着头半眯起眼睛看我,那冷漠的脸真熟悉,好想他已经看破一切,不急不躁不温不火,七年过去了,他依然不懂生气。
      我也终于觉得他不是很高了,以前必须九十度仰头的视线,现在已经变成了小俯角。
      我张了张嘴,才发现自己叫不出他的名字。
      我指指自己:“杨安,你还记得吗?”
      他皱起眉毛想了一会儿,低下腰捡起眼镜,确定没有变形破碎就戴上。
      “杨安。”他低声重复了一句,然后对我说:“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我立刻火了,几乎想顺手在他没肿的那边脸上再来一巴掌。
      “你,叫什么?”我知道自己的脸一定难看到了极点,可是我缓和不下来。
      “我叫张培风。”他看我的样子像是在看一个不可理喻的小孩子,也许现在我真的挺不可理喻的。
      七年来我第一次又叫了他的名字。
      “培风。”我慢慢的念出这两个字,让音节在舌头上打个转:“你以前在洛城的时候,有一个小孩成天赖在你的书店不走,你叫他小安,想起来了吗?”
      他抱歉的笑了一笑,我知道他知道他还是没想起来。
      我拽住他,拉他去我的车子边,然后才松开他。我扶起车子,示意他坐在后面,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妥协了。
      直到进了他家门我才想,万一他和妻儿父母一起住怎么办,看到他被一个陌生的高个子男生拎回来会怎么想?可见我的第六感还是准确的,他果然是一个人住。
      从进了他的屋子,我就有一种回到小时候的感觉,他屋子里那股薄荷味儿,好像是那个叫“找”的书屋。
      我很大爷的坐在沙发上,看他端来温开水,无声无息的放在我前面。。
      “你还是想不起来吗?”
      “对不住,以前的事我都忘记了。”他有点无奈的叹了口气,他总是这幅表情,好像他是造物的神,看着自己捏出来的物种痴傻疯癫。他就坐在云头笑,偶尔会无奈又怜悯的摇摇头。
      “那没关系,你忘了我就忘了吧,我记着你就行了。”我用手指狠狠地敲击桌面,骨节生疼:“你,多少岁?”
      “二十七。”他冷淡的看着我:“你呢,高中毕业了吗?”
      我脸上微微一热,从小打篮球让我的个子够高,可年龄这东西还是瞒不了人。刚才打他的一耳光他没生气,说不定有一半是给我的年龄留面子。
      “十七……咳……”我掩饰的掀了掀刘海,头发长长了,再不剪会遮住头发。
      “都这么晚,还不回家。”他看了看我的书包:“还是去学校?”
      “培风,我和你一起住行不行。”
      “嗯?”他稍微有点吃惊,眼睛也睁大了。
      “我爸妈早就离婚了,我和奶奶住,去年奶奶去世了,我自己在这边念书。”
      “哦。”
      “让我和你一起住,我和你平担房租。”
      “那倒是不必,只是我不习惯和别人一起住。”
      “我除了晚睡都不会在家,我要上全天的课和自习,课余还要训练。”
      “你这样身体会吃不消的。”
      “我还年轻——别转移话题,我就要在这里住。”
      他又露出那种无奈的表情来,而且还有点为难。
      “我记得以前,晚上的时候你也总是不见个影儿,我没怀疑过什么,然后你就彻彻底底失踪了,失踪了七年。我现在又找到你了,所以我要看着你。”
      “我很抱歉。”他多少有些动容:“我真的记不起来了,但是我相信你。”他站起来指指两间卧室:“你住哪一间,我给你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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