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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他现在仍然在开书屋,第二天晚饭的时间我就去看过了。
      仍然店面不大,仍然满室凉香,屋子里的摆设和以前十分相似。
      你看,他是个多神奇的人,他可以留住时间,时间本是流水,却被他凝成了冰。
      我蹲在书柜下面看篮球杂志,凯尔特人刚和湖人打完比赛,湖人落败,那张招牌照上,科比的眼神很空的放出去,表情莫名的让我觉得悲凉。
      他见我一直盯着科比不放,对我说:“喜欢他?下次给你进他的书。”
      “不要。”我重重的合上书放回杂志架:“我只喜欢乔丹。”
      “传奇也是需要继承人的。”
      “偶像不需要。”
      “那给你进乔丹的书?”
      “不要。”我站起来很正经的看着他:“你只要把杂志里附赠的乔丹海报留给我就行了。”
      “安安,不是只有你喜欢乔丹。”
      “叫我杨安。你藏起来就是,我把我别的海报给你添进去。”
      “喂,你当人家是傻瓜啊。”
      “那你打折好了,我给你补钱。”
      “你好较真。”他用手指点了点书架:“没问题。”
      我捏着书包在门边站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从书包里把食品袋拎了出来。
      “学校门口的包子,我觉得挺好吃的,给你带了一份。”我迅速把包子扔给他,迅速说完话,然后更迅速的撤退了。
      晚上回到家的时候,屋子里很安静,但是小客厅还留了一盏壁灯。我小心的拧开他卧室的门,看到他真的躺在床上睡觉,才安心下来。
      冲了凉,没等头发干我就跳上床,我简单的行李包已经搬了过来,他友情提供床和桌子。睡着前我想或许真该剪头发了,剪个板寸,好梳好干。
      但是终究我还是狠不下心来,我梳了快八年的刘海,突然要把额头露出来是需要勇气的。那时候我以为我一辈子都要留着长长的刘海,盖着额头盖着眉毛,稍微生长点就遮住眼,可事实上不到一年我就剪了,板寸。因为我考了军校,不剪不行。
      当我升入军校那一年,偶然和初中的一个朋友重逢了。我想我活了十八九年,唯一可以称为朋友的只剩这个人了。我本以为我和张培风是好朋友,可他根本不记得我。
      那个朋友叫李骏,打篮球本来比我厉害,但是他告诉我自从他升上高中就不打球了。
      我悄悄的和他比了比个头,我仍然不如他高,可我已经晒得比他黑了。
      我并不是随便把话题扯到别人身上,而是因为,有李骏的出现,我才发现事情不对劲。
      军校头两年要求学生必须住校,所以我从他家里搬了出来,但是周末我依然会去他家或者他的书店。在我的想法里,他是一个取得了“长生不老”而失去了“记忆”的人,仅此而已。
      第一个学期就要寒假的时候,有一天下午,我刚从他的书店出来,手里捏着两张乔丹的海报。这两张海报并不是以往乔丹在赛场上驰骋的英姿,而是他参加近期某个颁奖仪式,海报上的他穿着西装,脸上有泪光,那面容上俨然已经有了清晰而繁琐的皱纹。
      然后我看见了李骏,他正和他们班草一起逛街。说实话我不喜欢他们班草,那个人单眼皮白面皮,怎么晒都不见黑。那双眼睛看起来很不舒服,好像是狐狸又好像蛇,可是李骏经常和他一起行动,如果不是因为有我在,也许李骏全部的时间都要和班草在一起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没有是因为我很小的时候,审美观就被“他”破坏了,我的审美观并非把世界分为美丑,而是分为“是他”“不是他”。
      李骏先和我打了招呼,然后走过来亲热的搂住我的肩膀。我不习惯和别人在赛场外做这么亲热的肢体接触,平时他搂我我都会躲,但是现在有班草在,我得给他面子。李骏的手很不老实的在我肩骨上捏着,很疼。
      我和他说了几句话,本来想快走的,可是他竟然拉着我不放。
      “买书去了?”他拿着我的海报看了看:“Jordan,你还是喜欢他?”
      “恩。”
      “我在这边见过你好几次了。”
      “恩。”
      “做什么?”
      “有熟悉的书店。”
      “哦。”他微笑着把海报叠好了,拉过我的手把海报拍还给我:“你一直这么长情,杨安。我记得小时候你也天天往一个书店跑,那书店叫什么来着……我还记着那个店主,陈……陈……”
      “张培风。”我很不喜欢提起他,不过别人已经提了,那我就不允许他提错。
      “张培风?安安你记错了,张培风是咱小时候转街街尾那酒吧的吉他手,咱还不到十岁的时候,他就死了。”
      我冷笑一声不置可否。
      “我记性一直很好,这种事不会记错,那个开书店的叫陈……岂冥,中等个儿,一直穿白上衣,他那书店叫“找”?一直阴气沉沉的。”
      我攥了攥手里的海报:“那就是我记错了,没事我走了。”
      那个子不高的小班草却突然拉了我一把,然后捏我的左手肘。
      我几乎是反射的要推开他,他看起来那么文弱,我下意识的防护动作失去轻重,他一定会跌倒。
      但是我被李骏按住了,没能动。
      “怎么样。”李骏看着小班草,一脸紧张。
      “没事了。”小班草揉了一下,然后犹豫着放开我的手臂。
      “那就好。”李骏笑了,牙齿又齐又白,和小时候一样。他看出我不高兴,竟然还用逗乐的语气说:“生气了?请你吃饭赔罪?”
      我没吭声,快步走开了。那小班草比我矮比我瘦,我是一个自诩素质不错的运动员,可是他只揉了一下我的整个胳膊都麻了。我觉得他的动作莫名其妙,可我不想问为什么。张培风还是陈岂冥什么的已经够我头疼的,暂时当我什么都不知道吧。
      后来我想过很长一段时间,我觉得他之于我是太过于神奇的一个人,他不会变老,而且一旦不见我就会忘记他的名字——他的什么事情我都记得那么清楚,为什么偏偏会选择性遗忘他的名字呢?
      现在虽然他记得我,但是说不定哪一天,他又会悄无声息的消失,从此,再次忘记我,一点印象都不留。
      我那时候想,如果真是这样,那也让我忘记他好了,我们两个或许会在街头相遇,可是已经成为完全陌生的人,就这样擦身而过,纵使相逢也不识。
      从此就是天涯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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