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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丢失的那支笔,可能是我唯一丢掉的“爱情” ...
手里的笔,我拿起放下,放下又拿起;这样的动作,我不知道重复了多少次。笔在我手里有千斤重,我要写下点什么,可是却写不出什么。
看着笔,我入了神。
2011年冬,大概是12月的样子,我还清楚地记得我当时穿的是厚厚棉衣。他也一样,穿了一件墨蓝色的棉衣。他不是很白,但是他穿起来,看上去却还是那样神采奕奕。而我,只要与墨蓝色的任何一件衣服沾边,就会突显出我那“印第安人”一样的黑肤色。
而那天事情的发生,他好像穿的就是那件墨蓝色的棉衣。
刚刚开学的这个大周,自习课上,他问我:“你猜我上个大周假去干什么了?”他假装学习,手里拿着笔,眼睛看着书,嘴里和我说着话,耳朵听着我讲话。这样在自习课上的“偷懒学习方式”,还是他教我的呢!包括在后来在自习课上想讲话,我都会把他教我的这种方法应用得惟妙惟肖。
那个时候,我们坐在靠窗的最后一排,所以相比其他同学说起话来,方便了许多。不是因为我们学习不好坐在最后一排,而是因为他的学习太好,我又比较高,所以老师才将他调到最后一排来帮助我学习。当时,我坐在他的左边,这样坐的好处是,当我遇到自己不会做的题,我可以偷看一眼他的答案。我向右扭头看,他的左手不会挡住我的视线;倘若我们的座位相反,我就只能向左看,他急忙写字的右手肯定是不愿意挪一下给我看他的答案的。
“我怎么知道?”我按照他教我的“偷懒学习方式”回答他,但是,我的话语表现出来的是一副我想学习的样子。
“你不想猜,那我就告诉你了。”
“我不想知道。”我用傲娇的语言回答他。
“那好吧,我过会儿再说。”他看到我做数学题稍有思路,当我刚写下两个字的时候,他就故意说:“上个大周假,我骑自行车去了书店,然后买了两支笔。”听到他说前半句的时候,我还很是羡慕他的,因为他是一个会骑自行车的人,那个时候的我,还不会骑自行车。
他没有停下,而是接着说:“这两支笔一共花了我三十块钱呢!真幸运!我到的时候,书店就只剩下这两支笔了,可惜呢,最后这两支笔了,却被我这个幸运者买到了。你说我幸运吗?”听到他说的话,让我不得不时常猜想,是不是男生都会比女生自恋许多?
天呐!当我听到他买两支笔花费三十块钱的时候,我简直不敢相信。因为在我十一年使用过的笔中,还没有用过一支超过六块钱的笔,包括那个时候用的最贵的钢笔。那么贵的笔的价格,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过,因为我确实被这个价格给吓到了。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我结结巴巴地说:“是什么样子的笔,会那么贵?”
终于,他有机会将他的笔从文具袋中拿出来给我看了。那两支笔拿出来的时候,我没在低头假装看书,而是偏头看向他。他手里握着两支笔,细细地看着,几秒钟过后,他却拿了一支笔放进我的手里。“送你的。”
我拿着笔,在眼前看了又看,我看不出它与普通碳素笔的差异,要说差异的话,那就是它看上去精致许多。而在多年之后,我才正真看懂了它与普通碳素笔的差别。
“你确定这支笔是送我的?”我不敢相信,想再三确定。
“没错,送你的。刚刚我呢,是在看这两支笔,哪支是我用过的。你手里的那支笔呢,我没有写过的,全新的,送给你。”
送我的?我没有听错吧?他是送我的诶,不是给我的。在我有限字词的字典里,别人送我的东西远远要比别人给我的东西珍贵得多。
终于,我小心翼翼地将笔视如珍宝地放进我的笔袋。看到我将笔放进笔袋后,他顿了顿又说:“你可要记住这支笔的故事,这是我辛辛苦苦骑三个小时自行车去书店买的,它是书店里的最后两支笔,是我花了三十块钱……”
我说:“我记住了。”没有人知道,我收下笔时,我心中有多么喜悦。
第二天早自习的时候,他拿出他留下的那支笔写字。不知不觉中,他的嘴巴又念叨起:“这两支笔可是我来来回回骑三个小时自行车花了三十块钱才从书店买到的……”
“我知道了,我记下了。这两支笔是你骑自行车三个小时到书店,花了三十块钱买的……”
至于为什么总是用“三”?那可能是他和“三”这个数字的缘分吧。他生日的最后一个数字,就是“3”。
他说了一次又一次,我听着,没有厌烦,从他的话语中,我听出的是学生时代的另外一种感情,那样单纯,那样洁白,那样无暇。
那个时候的我,还没有十二岁,而他,却是一个十四岁的男孩子了。有时看黑板的时候,我总会忍不住偷看一眼认真听课的他。他带眼镜,他有胡子,他脸上的痣、还稍微有点多,他的这些特征,正好把他的幽默显示得淋漓尽致;但这些特征,不会影响到他的英俊。
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把他的笔弄掉在地上,他却这样和我说:“你把我的笔摔‘骨折’了,快打120‘抢救’它。”多年之后,我会在不自觉中使用这样的幽默语言。或许,我使用这样的语言,是他字字句句的话语,深深印在了我心里。
我遗忘不掉的,是他的话,亦是他。
我见过他的妈妈,是一位很有气质的女性,但是我却没有和他的妈妈打过一次招呼,比如最简单的“阿姨好”。我的妈妈在他的妈妈面前,气场明显就弱了很多。他与他的妈妈有七分相似,不仅仅是外在;所以,只要稍稍多看他一眼,就可以感受到他骨子里存在着极为有修养的内涵。
他是城市人,家庭条件也很不错,所以对于他来说,十五块钱一支的笔是不值一提;但是对于我这个农村长大的孩子来说,十五块钱够我两年写字的笔。他是男生,他是城市人,我与他相处下来,他却从来没有给我任何不舒服的感觉。在这段日子,他带给我太多幽默,让我把小时候那些挥之不去的阴影都丢到了九霄云外。
都说,好事不过三天。我们之间,确实如此。第三天,月考的成绩出来了。每个月出成绩,就意味着要更换一次座位。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老师把他调到了别的地方。那一年,我刚转到寄宿学校,性格有些内向,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想法;老师一调座位,我心里的一万个的舍不得,也只能默默在自己心里哭诉。
他没有和我坐在一起后,我和他的话,少了许多。但是,他送给我的那支笔,是我永远不会忘记的情感。
没过多久,我的新同桌也转学了。双人桌、双人椅,我虽一个人拥有,但是,我心中,却是空落落的。
那天,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我想,我的大脑一定是被驴踢了,我居然一而再、再而三地问他要我的东西。他很生气地把我的东西丢给我,同时,他说了一句让我此生都不会忘记的话——“把我送你的笔还给我。”他的话,我听懵了,但是,我还是毫不犹豫地把他送我的笔还给了他。他猛地接过笔,没在多和我说一句话。而我,还没来得及用那支笔写下任何一个字就给了他。
他把我的东西还给我,我也把他送我的笔还给了他;就这样,我们之间最后一点联系的纽带被打破了。也就在那一天,他问我要回他的笔的那一天,他穿的就是那件墨蓝色的棉衣外套。
前一秒,我很有勇气地把笔还给他,因为我自己想要面子。可是,我,有了面子,丢了里子。平静下来的后一秒,我在座位上后悔。当时,要是我倔一点,要是我不要回我的东西,要是老师没有将我们的座位调开……或许,我就不用一直这么难过下去。
文章看到这里,你是不是会觉得他要回了他的笔是小肚鸡肠?但我要告诉你的是,我不接受你对于他任何不好的评价。而你要告诉我的是,当时我不该那么做,不该要回我那不值钱的东西,不该把笔还给他。你还需要告诉我的是,我当时应该大胆一点儿,大胆一点儿和老师提出不要将他座位换走的请求。可是,当时没有人告诉我,我该怎么做。
后来,上了初中的我,某一天去了书店,极其想要寻找一支笔,一支像他送给我的一模一样的笔。我找到了,也花了和他当时一样的价格买下了这支笔。但是,我买下的时候却后悔了。你可知道,我买下的这支笔,没有感情,没有气息,尤其是他身上的感情和气味。我买下的这支笔,送给了我堂弟,因为我知道,即使是一模一样的笔,但只要不是他送给我的那支,就毫无意义。
我与他和笔的故事的发生到结束,意味着我小学时代的落幕。而最后半年在小学度过的时光里,我竟记不起任何我在学校发生的一件事,无论是欢声笑语,还是泣不成声。因为,我丢失的那支笔,是伴随我一生的遗憾。
后来,初中、高中、大学、现在、将来,我只要一买笔,我就会想起和他之间,有一段“笔”的故事。我会讲给和我一起买笔的同学、朋友、同事听,听者的感受似乎没有多大,她们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小时候,谁也没有用过那么贵的笔。”身为讲者的我,总会身临其境,稍稍低头,把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用头发往下遮住。
我丢失了他送我的笔,是我整个小学生涯里做过最后悔的其中一件事。我真的好想告你们,他的名字。无妨,他会称他自己为“小金牛”,对于他对自己的称呼,我总会以为他是金牛座,可是他的生日,却是11月23日。
你们知道了他的名字,知道了他的生日,你们在某一天一定会遇见他;遇见他,你们就会闲聊起他的小学同学;闲聊起他的小学同学,说不定他还能无意中记起我;记起我,那又能怎样呢?
我一直,都好希望,会有这样一天。他再一次骑自行车从家到书店,买上两支笔,一共花三十块钱,然后再骑车回家,总共花三个小时的时间。而在那一天,他会把他买到的其中一支笔送给我。而且亲口对我说:“这是送你的笔。请你一定要记得我们和笔之间的故事。天大的事情发生,你都不能随随便便把笔还给我,就算我张口要也不行。”
那样,我会将他送给我的这支珍贵的笔,在我珍贵的日记里,写下珍贵的每一个字。笔墨会有用完的一天,那一天,我会将笔放在一个透明的玻璃盒内,放在一个我挂钥匙的墙上。每天出门的最后一眼是它,每天进门后的第一眼亦是它;而它,将会把我们情感紧紧地系在一起。
那一年,我丢失了“小金牛”送我的笔,但是在我心中,我丢掉的,是我在青春刚刚成长起来的爱情的种子。
每每买笔,我都会写下一篇有关于我们之间和笔的故事,我不知道总共写了多少篇,但我唯一希望的是,上天可以看到我所做的,然后在将来的某一天,可以再次将我带到他的身边。即使那个时候的我们已经不再年少,但我还依然可以叫出他的名字,一个和香港首富发音一样的名字……
写于科文潘安湖
2021年3月5日星期五
故事发生于2011年寒冬
2021年3月6日星期六,我无意中看到了一篇微阅读,是卓别林的《当我真正开始爱自己》。其中,有一段话是这样的:
“当我真正开始爱自己
我不再继续沉溺于过去,
也不再为明天而忧虑,
现在我只活在一切正在发生的当下,
今天,
我活在此时此地,
如此日复一日。
这就叫‘完美’。”
我没有担心过明天,但是我不会忘记过去。或许,我就是这样的,从来没有真正开始爱自己。只愿有这样一天,我可以把我所有记得的昨天都写下,然后遗忘,不再去沉溺于过去,也不畏惧将来。那个时候,我一定开始真正爱我自己了。
那年,我清楚地记得,我带了一把梳子式的尺子去学校。小金牛看到后,总爱用我的尺子去梳他的头发。没想到,他还会问我:“这把梳子是谁送你的?它对你有什么重要的意义吗?”他的话语,总能让我与他送我的笔相联系在一起。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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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丢失的那支笔,可能是我唯一丢掉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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