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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九章 ...

  •   更深露浓,月色昏黄。
      沈良昀又问了一个问题,“陆总,如果人生可以重来,你可以重新选择,你还愿意遇见苏蔓吗?即使已经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
      陆励成不悦,“你能不能不要老问一些不成立的问题?”
      沈良昀耷拉下脑袋,“噢,对不起。”
      这样的问题她自己想过无数次,那个曾经深深喜欢过的男孩子,如果再来一次,当他第一次向她打招呼的时候,她还会冲他微笑,说声“你好”吗?
      开始的时候,她觉得会的。重来多少次,也会的。可是随着时间渐渐过去,漫长的思念被一点点稀释,经过了越来越多的人,走走停停,开心失望,她忽然改变了答案。
      人非木石皆有情,不如不遇倾城色。
      即使陆励成不回答,沈良昀也知道他心里的答案一定是“愿意”。陆励成是和苏蔓一样的人。苏蔓可以为一个梦里的少年坚守十年追逐,陆励成可以为一个无意闯入他生命却掀起重重波澜的女孩驻足至今。沈良昀佩服他们,因为她觉得自己是做不到这样的守候的。
      高中学《致橡树》,这首诗简直是独立女性的爱情宣言,班上的女生从熟读到背诵,完全不用老师作要求。沈良昀却偷偷在课本后面自己写了一段话——
      我如果爱你,要做凌霄花,做单调的鸟,做泉源,做春雨,看你和你身旁的木棉相互致意,彼此偎依,她爱你伟岸的身躯和足下的土地,我只爱你,和我微茫的爱情。
      同桌看到后鄙视她,“沈良昀,你的爱情观亟待拯救啊。”沈良昀当时盯着正和朋友打闹的自己暗恋着的男生,从同桌那抢过课本没好气地说,“要你管。”
      那时候她以为她可以等,她以为她能像自己写的那样,不管他身边是木棉还是梧桐,她只要安静的做一只吟唱的鸟或是滋养他的泉,就够了。
      都只是她以为而已。后来不还是放下了。没有什么能敌得过时间。
      写“曾经沧海难为水”的元稹在妻子死后两年就纳妾续弦,且一生与薛涛藕断丝连;苏轼给亡妻王弗写“不思量自难忘”的时候,身边陪着他的是第二任妻子王闰之。
      不是不为这些肝肠寸断的诗句动容,也不是不相信诗人在写这样的句子的时候满腔诚挚。只是仿佛透过这些句子看到时间在一旁冷笑地注视着每一个人。每一个说着“非你不可”却扭头就对别人奋不顾身的人。
      可陆励成和他们不一样。陆励成什么都没有说过,却仿佛让人看见永远。
      那个虚无飘渺没有人会相信的永远。
      如果不是听Helen讲述了陆励成的故事,如果陆励成的故事不是她最信任的Helen讲出来的,沈良昀怎么都不会相信,真的有人可以为另一个人守护至此,长相思长相忆,短相思无穷极,虽知如此绊人心,不悔当初与君识。
      沈良昀不想再想下去,坐得太久,腿又没有知觉了,她才想起今天还没给陆励成捶腿。
      陆励成现在还不能太长时间的站立和走动,大多数时间都躺在床上,身体循环不好,如果不按摩的话,很容易发麻或者水肿,所以沈良昀每天都要帮她敲打敲打。
      她轻手轻脚地从地上站起来,挪到床边,也不说话,就伸手捏陆励成的小腿。一个多月下来,力度她已经完全掌握。
      陆励成轻声说“谢谢”,刚说完就觉得腿被狠狠捶了一下。“沈良昀,你想干什么?”
      沈良昀吐吐舌头,“没什么,走神了。”
      等按完腿,沈良昀又重新坐到地上,只是这次离床近了一些。
      从来没有哪个夜晚让她觉得这样漫长这样尴尬,居然什么话题都找不到。陆励成不开口让她离开,奴性在心的沈助理也不敢走。闷了一会,她小心翼翼地说,“陆总,我唱歌给你听吧。”
      想到沈良昀平日里表现出来的品位,陆励成担心地问,“这次又是什么?西门庆的眼泪还是伤不起?”
      沈良昀不回答,径自唱起来:“梦还没有完,大寒尚有蝉……梦还没有完,断垣望归燕,有人情痴得,不怕天地变……”这首《痴情司》是粤语歌,沈良昀听得次数多了,唱得竟也很有味道,“梦还没有完,命途若不变,你还能偏执,拖到几丈远……其实你我这美梦,气数早已尽,重来也是无用,情愿百世都赞颂,最美的落红,敢舍弃才是勇。”
      到了这句“敢舍弃才是勇”,沈良昀停下来,不再唱,只看着陆励成。
      等了好一会,陆励成才说,“你唱得很好听。可惜我粤语不好,听不懂。”
      沈良昀撇撇嘴——又不是没陪你见过香港客户。你不想听懂,那就是给你唱汉语拼音你也是听不懂。不想和他拉扯,沈良昀只说了句“那可真可惜”就又继续把歌唱完——
      “梦还没有完,愿还没有圆,漫长地心算,快乐却太短……有谁情痴得,不怕天地变……今世若无权惦念,迟一点,天上见。”最后两句词,差不多是用气声念出来的。

      他们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第二天早上陆励成一睁眼就看到沈良昀脑袋倚在床边,睡得正香。本来不想叫醒她,可她这姿势看着都很难受,何况又是在地板上。陆励成小声喊她名字,她只在睡梦中皱皱眉,不予理会。陆励成便伸手揉了揉她本来就有些乱的头发,“起来了。别睡在地板上,去客房。”
      沈良昀本来就睡得有些懵,感觉到头顶那只温厚的手掌,再睁眼看到陆励成难得温和的表情,就更懵了。哆哆嗦嗦地说了句“好的陆总”就飘飘忽忽走出了卧室。
      习惯性的在早上上网,看到陈昊在线。——陈昊就是高中时嘲笑她爱情观的那个同桌,是她的铁哥们。同样混迹金融圈,如今也算小有成就,常常五湖四海地飞,很少见他上网。所以沈良昀当机立断和他聊了起来。
      “陈老板,最近可好?”
      “哎,就数钱数得有点累,其他一切都好。你呢?”
      “——陈昊,我觉得我完了。”
      “……你又喜欢上谁了?买早餐的时候遇见的小张还是马路上给你递传单的小吴?”
      “去死好吗!我是说真的,这次真的是真的。我喜欢上一个人,但是,他有喜欢的人。”
      “沈良昀,你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癖好?从高中开始你就专盯心有所属的草,怎么这么多年还没改过来?”
      沈良昀发了个狼嚎的表情:“对啊!你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为什么我喜欢上的人他们都有喜欢的人啊!”
      “你可千万别冲动啊沈良昀,别因为这样心理扭曲了,你要是当了小三我第一个唾弃你。”
      “滚蛋。我喜欢的人喜欢的那个人都已经结婚了。”
      “嗨,那不就结了。男单身女未嫁的,有什么好纠结的。沈良昀,你当初写的那首新致橡树啊,我一直没跟你说,其实我觉得吧,还挺感人的。高中那事儿就当累积经验值了,你说你累积这么久,也该升级了吧。”
      沈良昀觉得越和他聊越乱,干脆下了线,不再去想。

      伤筋动骨一百天,是沈良昀从小听到大的老话。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传下来的,但老话一定是有道理的,所以她一直按着一百天给陆励成计着回公司的日子,可约莫到了八十多天左右,陆励成已经可以自己下床走路,站着坐着都没有问题的时候,她就挡不住老板似箭的归心了。
      挡不住,她也不勉强。反正他也从来没听过自己的话。关键还是,陆励成看起来确实没有什么大碍了。
      于是她欢欢喜喜做了一桌最后的晚餐,名之曰“饯别宴。”
      餐桌上清一色的鲁菜。作为山东人,沈良昀对鲁菜的信心一直爆棚,主要源于大学时候一个外地同学曾泫然欲泣地跟她说“你们这的菜实在是太好吃了”。所以照顾陆励成的这段时间,在沈妈的指导和自己的摸索下,她做给陆励成吃的一直是脆嫩味厚的家乡菜,只是做给病人,略有改进,要稍微清淡些。
      陆励成坐在一旁看着沈良昀把菜一碟一碟地端上来,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我觉得我的胃都要被你惯坏了。”
      沈良昀得意地笑,“我大山东的菜远远不止这些,陆总,你养伤不能吃海鲜,北京在内陆,海鲜也不如我们家那边的新鲜,等你彻底好了,来找我,我请你吃最地道最鲜嫩的海鲜!”
      陆励成点点头,“好。”
      沈良昀拿出两个小小的玻璃杯,拎起一瓶白酒就要往里倒。陆励成拿手挡住,“你要干什么?”
      “喝酒呀。陆总,恭喜你解禁了,抽烟喝酒都随意啦。”
      “你……能喝白的?”
      沈良昀笑,“我爸酒量超级棒,我遗传他,天生对喝酒有天赋,陆总,你小心。”
      “小心什么?”
      “小心我把你灌醉然后……”意识到自己嘴快了,沈良昀慌忙住口,缓缓倒着手里的酒。
      她今晚是有目的的。

      也许是明天就可以回公司的缘故,陆励成今晚看起来心情不错,脾气都比往常要好,两个人说说笑笑,慢慢地,都带了醉意。
      沈良昀脸红扑扑的,筷子都有些拿不稳,还要伸手举杯,坐在对面的陆励成也开始眼皮沉重,晕晕乎乎地抬手制止她。
      沈良昀不爽,“陆励成,你别管我。”
      陆励成思绪迷离,只听见她叫自己的名字,于是也叫回去,“沈良昀……沈良昀……诶,你为什么叫沈良昀?”
      沈良昀露出一排小白牙,跟他胡扯,“因为我妈喜欢钟汉良,我爸喜欢纪晓岚。”
      陆励成也笑,“鬼才信。”
      两个人迷迷糊糊又说了些什么,又是几杯下肚,陆励成终于支持不住,一头睡倒。
      沈良昀的眼睛却渐渐清朗起来。
      喝到一半的时候,她就已经开始在耍花招,浅浅地啜饮,甚至趁陆励成不注意把酒倒掉。就这样骗陆励成喝了一杯又一杯。
      她本来打算表白。人生第一次表白。
      她是个怯懦的人,遇见喜欢的人,只会远远看着,怎么都说不出自己心里的感情。这次她料到自己也勇敢不起来,所以想,把陆励成灌醉,趁他意识不清醒的时候对他说明心情,也是可以的。就算他不知道,可至少她对他说了。——可是原来,就连这点勇气,她也还是没有的。
      费了好大力气才把陆励成弄到沙发上,找了毯子给他盖上,已经没什么能做的事,可就是不想离开。这次离开,就再也没理由回来了。
      沈爸的酒量虽好,可酒品却一般,沈良昀小时候总是受喝醉的沈爸的荼毒,要么大喊大叫,要么絮絮叨叨,总之总是会把沈良昀吓到。陆励成却是那种不吵不闹安静睡觉的醉汉,最招人喜欢的醉汉。
      沈良昀蹲在沙发前放肆地观察着陆励成,越靠越近,每靠近一寸,心里就闪过一个画面。
      她喜欢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从他这些个日夜和她斗嘴吵架聊天开始的?从他在公交车上把位子让给自己开始的?从他答应和自己分一盒草莓开始的?或者更早,从初见时那个马路对面的转身开始的?甚至,从Helen的那个帖子开始,就已经喜欢了?
      脑海里的画面交错复杂,沈良昀觉得头有些疼,她的鼻尖已经要碰到他的鼻尖。如果再探下去……探下去……沈良昀自嘲地笑笑,还是偏了头,别在耳后的长发散落下来,覆上陆励成的脖子和脸颊。嘴巴靠近陆励成的耳朵,气息有些不稳。
      “陆励成,我喜欢你。”

      站在公路旁吹着冷风等出租车,沈良昀忽然想起之前看过的一个电影,《重庆森林》,暗恋警察的阿菲拿到警察家的钥匙之后,就经常偷偷去警察家打扫整理。电影里有这样一段独白:
      那天下午我做了个梦,我到了他的家,走出那房子的时候,我以为我会醒来,谁知道,原来有些梦是永远不会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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