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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一番雨水过后,陈沅苏醒在秋日的残阳之中。

      透过窗户往外看,庭前的浮秋花大半经冷雨打落,只有几颗蔫巴巴地黏附在枝头,仍有雨露未干。不似他昨日读到的“粉意漫天,蓬勃朝气”,却多了些令人心醉的惨兮兮、可怜巴巴的零落美感来。

      有风刮蹭过湿润的树皮,那花朵粘的紧紧的,不愿坠落。仅有几片半干不湿的花瓣,随着柔软纤细的枝条,颤颤巍巍地摇曳。

      有位佳人怀着一簇怒放的花枝,乘着颓圮的秋阳缓缓走进他的视线。他站在菱形窗格前的走廊,略微低了头,嗓音低柔得近乎呢喃:

      “陈生,休息得可好?”

      “极好,这个地方极美,房屋也舒适。若非您的慷慨,可能我这辈子也没有机会住上一次。”

      “陈生太谦虚了。”

      “不不不,只求我再奋斗一百年,日后能搬来惠济山与您做邻居。”

      “以陈生之优秀,何需百年?”

      佳人轻轻笑起来。他背靠夕阳,透着浅金与淡粉的日光轻巧地滑过脸颊,坠落到面前几朵开得潋滟的浮秋花上,不过一个喘息的功夫,便淡薄的几近虚无。

      陈沅的目光也从对方那副晕着晨雾的朦胧眉眼,一路滑落到那双白莹莹的手腕上。

      “陈生可以多在此地停留一些时日,待惠济山的枫叶都红了,这里的景致会更美。”

      “不了,明日我得回去。”

      “回去有什么事?”

      “我得回去上课。”

      “那你周末呢,周末能过来吗?”

      “我......”

      “那你就挑一个周末的时间过来吧,”佳人眉头浅浅地蹙起,如雾如影的嗓音里似乎也刚下过一阵雨,虽然更加清明,却透露出惨败,“过来吧,我一个人看红叶太过寂寞。”

      陈沅想要拒绝的。他将玻璃窗往外推得更远一些,雨后的凉风撩过他的领口。

      他的鼻尖闻见一阵花香,是浮秋花的气息。

      像是有一簇新鲜的、被雨水湿透了的的浮秋花贴在他的脸颊上,在鼻腔里扎根、成熟、糜烂。香气从眼睛里钻出,将黄昏的天光笼上一层薄薄的粉色光影,连飞鸟孑行的凄哀都免不了沾上这份暧昧黏腻的色泽滤镜。

      “过来吧......”他的耳际开始回荡着那段宛如歌谣的话语。世界在陈沅的眼中,被一片朦胧的水雾化开。

      心中悄然升起一团火焰,蹿到皮肤上,蔓延成几处红热。

      “抱歉,是我的过失,”佳人的嗓音也被香气打上一层朦胧的光影,“请收下吧,愿这支雨前还算完好的花枝能稍许表明我的歉意。”

      他隔着窗,将怀间已经染上体温的花枝插进桌角的圆口瓶里,匆匆欠身,仿佛被人追赶一般消失在愈发黯淡的天光暮色之中。

      陈沅目送她的走远。但直待身上的那阵潮湿的热消减,才真切意识到佳人的离去。

      他靠在椅子上,像是回温一阵绮丽的梦,轻轻地抚摸那个青瓷的花瓶。

      当他摸到了花瓶底下的那个突起的徽记,叹了一口气。

      这里是惠济山,明珠帝国首都星的贵族区。山上修建有度假别墅,已经是百年前的建筑了。这些私人财产的归属者,在帝国而今流行的“自由平等”思潮下,多数已隐去了名讳,埋藏在帝国无数卷宗之中,化作一个个不可窥视的秘密。

      这里不属于陈沅,无论是这具身体的原主,还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幽魂,甚至不属于帝国大多数上位者。

      即便,自己是所谓Alpha,而那位佳人,应该是与自己契合度最高的Omega。

      想起方才短暂的信息素纠缠,那份触动灵魂的欣悦便不断地在陈英的心中激荡。那是一种天性,一种疯狂,一种无法抵抗、无法抑制的情绪汹涌,令他这个毫无经历的地球人恐慌、怀疑,却又沉迷。

      融合后的记忆告诉他,这是AO之间完美契合时才能诱发的灵魂共振,是万中无一的小概率事件。

      或许正因为如此,三日前的惠济山瀑布下,对方才会捡回他这个昏迷不醒可疑人士。

      可惜......

      惠济山的世界里,每一缕芬芳,每一寸风光都不会属于他。

      陈沅伸出手,虚虚地拢上枝头开得最灿烂的那一朵浮秋花。这是秋日之花,是首都星的特产,树长得矮,枝蔓却长,花也开得多,初秋刚打起苞来便是粉扑扑的一片。待秋意隆重,更是如诗般垂落了花的瀑布,远远望去,是粉色的雾,落日的云,更是佳人身上轻柔的、流动的、摇曳着光影的霞色衣裾。

      记忆的画面在陈沅的眼前里流转,他的眼底还余着恍惚,手里却已经将瓷瓶放归原处。

      眼下已经是傍晚,庭院里的灯光已经亮起,再过不久就该是是晚餐的时段。作为一位借住的旅人,他得早点赶至饭厅,免得非富即贵的主人家不仅要昭示自己的慷慨,还得被迫展现大度的美德。

      --

      今日的餐桌上较昨日多了一位先生。

      陈沅品尝着清淡的饭菜,竭力克制住自己打量的目光。这种目光对于一位绅士而言,既不体面,也不礼貌。

      可他还是止不住自己乱飞的眼神。从手中细腻柔滑的象牙筷子,再到绣着茉莉家徽的洁白餐布,沿着幽幽灯影,一路爬到坐于陈沅对面的男人身上。

      那该是位古板、守旧的老绅士。陈沅暗地给出结论。

      他的衣料无疑是华贵的。抬起筷子时滑落的衣袖,抖动间闪烁着粼粼的波光。但他的领子却做的是数十年前的旧样式,繁重、华丽。领子地外缘绣了一圈波纹状的金丝,里头点缀同色的宝石,造价高昂,穿起累赘。在当今社会,这种领子早已消失,连带着这种繁复又折磨的□□。就算当今时尚圈刮起了复古的风潮,也少有哪位设计师愿意将这个故纸堆里的玩意儿翻出来。

      陈英上一次见到这种领子,还是在一个古典服饰巡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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