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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驴踏江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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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兄,和我一起去玩呀。”身着华贵的少年对着另一位正在看书的少年道。
“伯和,如今战火缭乱,民不聊生,我哪里还有心思去玩耍。”少年放下手中的书,看着面前较为年幼的弟弟道。“父皇龙体抱恙,你我身为皇子理应多为父皇分忧,多看,多学,以后都用得上的。”
“朝中大臣众多,哪需要我去操那些心,皇兄,听说宫里来了好多没见过的玩意儿,我们去看看嘛,也算多点见识,好不好嘛?”小皇子撒娇道。
皇兄刘辩叹了口气道:“伯和,这里无人,为兄也跟你说点不应该说的,虽说不能妄自揣测圣意,但父皇喜你恶我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如今的局势,皇姐为人通透,且有不世之材,但到底是个女子,当不了权。倒是你,自幼就受父皇喜爱,我大汉天下大概还是会交由你来掌权。虽说现在是乱世,但我大汉朝文武也是英雄辈出,平定黄巾乱贼指日可待,怕就怕黄巾贼只是开端,如果下一步棋不能走好,那你、我甚至是父皇都是大汉的罪人。伯和,为兄我……”刘辩欲言又止,到了口中的话又咽了下去。闭眼又抬眸,看了一眼一头雾水的皇弟刘协,叹了口气,继续道:“多用功读书吧。前些日子拿给你的寒雪山庄的《算经》你学习到哪一页了?”
一听到刘辩要考自己,刘协赶忙道:“皇兄说的是!协这就去用功读书,皇弟告退。”
刘辩看到刘协的窘迫,无奈地笑了笑,道:“快去吧。”目送着刘协离开,刘辩又拿起了手中的书。看到不解之处,刘辩起身,离开了屋子往百孙堂走去。
一个时辰后,百孙堂。
“原来如此,皇姐当真是学识渊博,如此,辩就懂了。”刘辩合上了手中的书,感叹道:“能写出如此著作的人,真想结识一下呀。”
堂内女子轻笑道:“有什么好结识的,不过是一个庸人罢了。”
“皇姐呀,这样的人若是庸人,那辩岂不是庸人不如?”
“他呀,就是一个什么都不懂,不解风情的庸人!”
“听皇姐这语气,好似是认识撰写这本《语文》的大才?”
“不算认识,一面之缘,点头之交。”女子想了想,又补充道:“只见过一次,对,就一次。”
看着面前女子如此作态,刘辩笑道:“若是真如皇姐所言,只是萍水相逢,辩倒是真的很好奇,是什么样的一个人能让我们皇姐有如此......思春作态。”
“放肆。”听到刘辩的话,女子红着脸骂了一句。
“皇姐,跟我说说这个人嘛。”
“他啊......”女子开始了沉浸在回忆。
洛京郊外,小雨窸窣。
城外一座破旧的小观,有些许路人避雨。雨过天晴,有的忙着进城,有的忙着出城,人影交错,破观内只剩一人,书生模样身着白衣的少年,抱膝靠坐在柱子旁,任是人声鼎沸或是鸦雀无声,少年郎也不曾抬头半分。
傍晚,一道怯懦的声音打破了白衣少年的沉静。
“请问,观里有人嘛?”伴随着轻轻的脚步声,又是一句,“有人嘛?没人,我便进来了 。”听着说话人又挪了两步,白衣少年站起身,玩味地躲在了柱子后面。
那声音又道:“真没人嘛?那我真进来啦。”
话毕,说话人走进了大殿,白衣少年看在眼里,那是一位长相俏皮可爱的少女,着一身金蚕丝裙,上身是碧霞彩云衣,均是上等的绫罗绸缎,衬得少女贵气非凡。少女嘴里碎碎有词,念叨着:“三清老祖在上,本宫无意冒犯,实在是走投无路,在此地借宿一晚,明日就走。”
见此,白衣少年玩味更重,无声地走到少女身后,装模作样道:“哪来的丫头片子,扰我清修?”
话音刚落,少女吓得跪倒在地。连声道:“本……小女子无意冒犯,小女子无意冒犯。”
听着身后的笑声,少女回过头来,见着白衣少年,无名之火冒上心头。站起身来,骂道:“哪来的地痞无赖在此地装神弄鬼,信不信本……小姐找人治你死罪。”
笑声不减,白衣少年道:“哦?死罪?如何治我死罪?敢问我是犯了什么罪,还要治我死罪?你是此地县令,说治罪便治罪?”
少女指着少年,破口道:“你冒犯了本……小姐,自是死罪,纵是县令在此,你也逃脱不得!”不合时宜地,一声咕噜从少女的肚子里发出。
少年笑意更盛,道:“看来这位吃不饱饭的小姐架势还挺大,”
“小姑娘,你叫什么呀,怎么都不说话呀。”
“小姑娘我们去买匹马吧。”
“小姑娘,我怎么说也是你救命恩人啊,白眼我干嘛,一饭之恩就不是恩情了啊。人都说斗米恩,生米仇的,我也没给你这么多啊。”白衣少年面对着扎着两个羊角辫的小姑娘,叽叽喳喳的。
小姑娘看着面上带笑,却又嘴碎不停的人,但她觉得,他的笑很纯,很真,很让人舒服。这大概就是父皇说的有些人能让你一眼就喜欢上吧。只是单纯的她不知晓,她父皇所言的是一见钟情,男人对女人的那种,而她却因为父皇无心的一句,就搭上了贼船。
“你身上的是龙延香,为什么你身上会有这种香味?”小姑娘问道。
“咦,小姑娘,你说话啦。走走走,我们买马去。”说着,白衣少年顺势就要拉起小姑娘的手。
“放肆,本宫......”小姑娘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但手与手的接触使得小姑娘脸上爬上绯红,好像心里不是特别讨厌这个人,但是她十来年的生活告诉自己,拒绝是本能,她知道,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对你好。
粗心的白衣少年似乎并没有看出小姑娘的破绽,道“好啦,不碰就不碰。走吧,天色不早了,去住店吧。”这回少年没有去牵姑娘的手,自顾自的往前走,小姑娘紧随其后。
“小二,有客房么?”
“有的客官,这上房一两,二等房五钱,次等房两钱,您看您二位住哪?”店小二看少年年少,特意报了房价。
“这,两间次等房吧。劳烦。”
“好嘞,您二位跟我来。”
交了钱,两位少年跟着进入自己的房间,白衣少年刚躺下,就听见敲门声。未经允许,小姑娘推门而进,“这房我住不了,床这么小,而且洗澡的盆也这么小,被子漏风,本......小姐怎么睡啊。”
“姑奶奶,你没听见么,一两银子上等房啊,够我们俩住五天了。”白衣少年看着眼前的姑娘一副水火不进的样子,“行吧,我想想。咱们先吃饭,你吃了我的中饭,我现在很饿。”两人下楼走到大厅,白衣少年一脸肉疼的掏出一两银子,将小姑娘的房间换了,又叫了一桌吃食。
“这么点饭菜我们俩怎么够吃啊。”小姑娘想着自己以前吃过的山珍海味,顿时倍感委屈。
“这些都是给你吃的,我吃这个。”白衣少年说着,拿出了馒头。“你啊,如果让你跟我吃这个,估计你又要嫌弃了,我这人最经不得女人在我面前闹腾。你勉强算个女人吧。”少年此趟苦行所带银钱本就不多,他也很惊讶自己为什么会无缘无故对这个女孩子这么好。但看着眼前的小姑娘虽然嫌弃但吃的津津有味的样子,好像也并不心疼所花的银钱。白衣少年是打心眼里喜欢这个第一次见面就狼吞虎咽的吃着从自己手里抢过去的馒头。少年猜到了小姑娘的身份,但他不想点破,他怕,怕一点破,这小姑娘就不翼而飞了。
“小姑娘,你接着吃,愿意听一个有趣的故事么?”看着女孩吃饭的模样,白衣少年突然开口道。
她吃着饭没有吱声,“不回答我就说了啊,说从前,有一位父亲回家看见妻子正在对自己的儿子训话,于是打了一碗汤面,坐下来吃,吃完之后看妻子还在教训儿子,于是就劝道,‘夫人,还训啊,孩子嘛谁不会犯错呢。没什么大不了的。’妻子听见丈夫说的,于是道,今天就放过你,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在汤面里撒尿了。丈夫脸都绿了,见儿子欲离开,怒道,‘回来,谁让你走的。’”少年模仿的惟妙惟肖,小姑娘也被这故事都笑了。
“我啊,说这个故事不仅仅是逗你笑的。这个故事啊,告诉你,风凉话好说,但真正站到那个位子情况就不一样了,不要一味的觉得有些事情就是理所当然的,别人有别人的想法,或者说难处,你不懂所以也可以收起你的风凉话。”
“喂,吃完了,能帮我洗个脚么?没洗脚我睡不着觉。”
原本想说那就别睡的白衣少年,看到小姑娘憋红的脸,笑了笑,“好啊,还有我叫陈释杉,家里排行十三。”这丫头,怕是真不洗脚睡不着,却又不会洗脚,才麻烦我这个放肆的男人吧。脸红的模样,怎么能不让人心生欢喜。
这一夜,姑娘带着苹果脸入睡。睡得格外的香。
但这一夜,次等房中的少年却出乎意料的失眠了。每每闭上眼睛,脑中闪过的都是两人相识在破落小观的场景,对所经历的一切都一笑而过的少年难得开始复盘起今天一天的所见所闻。忽然,脑中想起那句“你身上怎么有龙涎香。”小姑娘被惹生气后的第一句话被少年下意识的忽略,此刻想起,少年好像抓住了什么。少年拿起自己的外衣闻了闻,暗暗一声:“不应该啊,从荆州一路行来,香味应该淡不可闻才是。而且,为什么她会知道龙涎香。”想着这一天发生的种种以及小姑娘下意识说出的话,少年忽的起身,拿出了几枚铜钱。
卦象异常。
少年看着眼前的卦象,右手止不住的颤抖,闭上眼,叹了口气,静静打坐。
第二天,陈释杉早起,也可以说是一夜未睡。不只是用了什么手法,他悄悄地打开了上房的门,他足足等了两个时辰,但看着小姑娘的睡颜,两个时辰过得比想象中的要快。
离开客栈,陈释杉拽着小姑娘的衣袖去购买代步工具。
而新加入的第三个伙伴,除了比二人年迈了一点也就没什么优点了。好在便宜。
少年有个梦,携眷马踏江湖。现在,她骑着驴,他牵着驴,似乎也不错,驴踏江湖,差不了些许嘛。至少,两人都是开心的。
“喂,我叫刘仙,不许再叫我小姑娘。”
那年他十六,少年不知愁滋味。
那年她十四,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
人性本善,只是世道这个大染缸容不得善人有活路。小姑娘姓刘,国姓,就说明了很多。
陈释杉知道小姑娘本性是善良的,哪怕生在皇宫也磨灭不了这种纯良,这叫天性。为了生存,她能做的只有少做少错,少说少错。冰冷这件保护衣,保护了她度过的岁月。这世道,长寿的只有王八。
直到小姑娘遇上了白衣少年,她才知道原来保护伞外面的世界是如此的美妙,如此的让人流连忘返。
“人啊,就得出去多走走,不然长那两条腿干嘛。你说是吧,丫头。”
“就算你这么说,你还是得牵驴,至于走路嘛,看我心情。还有不许叫我丫头。”
“我都从了你一次了,就叫丫头吧,多好听。”白衣牵着老驴,老驴上有个笑的分外灿烂的姑娘。只是这姑娘不乖,时不时的蹭着驴喊着驾。
“祖宗,饶了驴吧,没听老板说么,他已经活了十三个年头了,要是换算成我们人的年龄,他已经活了七十来岁了。尊重尊重老人,少折腾他吧。”白衣抚了抚驴的耳朵,“老兄弟,这应该是你最后一任主人啦,不过她呀,总比磨要轻。别对她发脾气啊,小姑娘脾气上来,我们俩都不舒服。”在他眼中,小姑娘再怎么胡闹也不打紧,毕竟只是一个十来岁的孩子,童心,泯灭了就再也没了。
“十三,我想去塞外看雪。父......父亲说,塞外的雪可大可美了。”
“好,去。”
“十三,那群人也是难民么?最近是怎么了?我们都看到好几拨难民了。可是父,父亲说百姓安居乐业,那些官员都送好多钱给我父亲呢,既然能送钱,肯定是百姓钱太多了。”
陈释杉一改往日的嬉皮笑脸,正色道,“丫头,很多东西不是你听到或者是想到是哪样子就是哪样子的,这世道远远比你想象的要可怕,你没去过贫民窟,就不会知道四天吃不上饭是什么滋味,哪怕是我们的驴兄也要比那边的人活的要舒坦。干活就有饭吃,这种事情在那种地方已经是一种奢望了。能活着就够了。”看着小姑娘眼神中的懵懂,“走吧,带你去看看。看看那你想象不到的生活。”
三天时间,白衣公子带着这入世未深的姑娘走了四个难民住所,小姑娘吐了九次。她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吐够了,但再见还是会恶心。她看到了人吃人,父母割肉给孩子吃,在那里,死人是不用下葬的,因为尸体只用三分钟就会只剩白骨。当人失去了底线,开始吃人的时候,人就不再可以称为人了。在刘仙眼中,人的脸色只有苍白和更苍白,全身除了嘴唇的血红的,没有一丝血色。
就这样,又过了三天,陈释杉看着眼前的小姑娘情绪稍微稳定了一点,道,“所以啊,你要做的感恩,感谢你来到世上,未来的不说,至少你的过去是一帆风顺的。所以说幸福是对比出来的,不要不珍惜你自己拥有的,很多东西失去了才知道珍贵。当然这种感受你现在不一定能体会得到,不过未来总会尝到的,不要这么看我,我不是咒你。每个人的人生都会失去,最简单的,人的生老病死,你身边的人总会一个一个离去。”说到这,陈释杉心里默默地念了一句,也包括我,接着道,“走吧,带你去看点好看的,人嘛,总该积极一点,别总愁眉苦脸的,多笑笑不比啥都强。”
“十三,你为什么不让我去帮那个小孩啊,他看着太可怜了。”
“你想怎么帮?给他吃的?还是给他银两?丫头,斗米恩,升米仇这句话听过么?”小姑娘摇了摇头,“在面对一个穷人的时候,作为富人的你给了他一斗米,相当于救了他一命,他感恩戴德,但是,如果你给了他一升米,让他三五天都有的饭吃,那他就会记恨你。是不是很奇怪为什么他会记恨你?”看着眼前的小姑娘摇了摇头,陈释杉接着道,“因为温饱这个最关键的问题已经解决了,他还能多活个三五天,那么他感激你给他吃的的这份恩情就没那么重了,于是,他的心思就活跃了,他会想,你既然给的出一升米,那就说明你对这个根本不在乎,那你为什么不多给我一点呢?越是这么想,他就越会进入那个死胡同,于是,你的救命之恩他也就忽略掉了。人心反复,你还不懂。不懂也好,会少很多烦恼。”
升米恩,斗米仇,最暖莫过人心,最冷莫过人心。
记忆中,刘仙是十分想往那三个月的,虽然,她有很不好的体验,但并不妨碍她喜欢那三个月,因为在那段时间,她是真的无忧无虑无烦恼,她是真的在享受生活,哪怕其中有不美好。
落叶修竹,月升日暮。大到名山大川,小到流水人家,这三个月,她走过了太多,她想着,如果这趟没出门,那她三辈子都走不完这三个月的路。皇宫很大,大到平民百姓难望其边,皇宫很小,小到无法囚住一个渴望自由的心。
那天,老驴走了,成为了第一个离开他的亲人。那天,她哭的撕心裂肺,白衣湿成了灰衣。那天,她记得他安慰了好久,记得一句‘我不会离开你的’伴着她入睡。事后,白衣开着玩笑说要不要把老驴的尸体送到难民区,引来了她的怒视。她知道,他只是想让她分心一点,哪怕一点点。
从此,白衣的江湖梦不再被提起,不过,踏足江湖,要不要马,要不要驴真的不再重要。有你足够,喝酒吃肉,自是胜过将相王侯,耕田种菜,倒也乐得逍遥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