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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酒吧初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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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活孤寂而冗长,像一部旧时代中国的黑白片子,带着粗糙的噪音和雪花点。但是,生活总要继续。人在这个世上,总要收获一些东西,也必须出卖一些东西。而我,卖的是我的思想。我成功地把它们从脑海中提取出来,然后转译为一行行流畅的文字。可是这些东西很廉价,我要不停地写不停地写才能买得起第二天的面包。我很疲惫。我是一个苍老的年轻女子。
那天赶完稿子已经夜里十一点多了,揉揉发痛的眼睛,从椅子里站起来活动一下,突然发现腹内空空了,慢吞吞地走到冰箱前,原来泡面都被我吃光了。无奈,套好大衣,我准备下去找些东西充饥。
街道空旷冷清,冷风吹来,冻得我瑟瑟发抖。街上的店铺大多数都关了,远远地,微弱的蓝光闪闪烁烁,我知道那是“BLUE RIVER”。
煜是我在这座城市认识的第一个朋友,“BLUE RIVER”的调酒师。
酒吧的吧台是木质的,宽阔厚实,而且趴上去,竟然没有凉意,淡橘色的灯光温暖而柔和。我向空荡荡的胃里灌了几杯酒,感觉头昏昏的,也许是太累了,便趴在吧台上,找了个舒适的姿势,侧着头欣赏杯中淡红色的液体自在地流转。
我记得在醉眼朦胧中看到一张波光粼粼的脸向我飘过来。他说HI,我叫煜。
其实我和他争论了好多次。他应该叫“鱼”而不是“煜”,“BLUE RIVER”里该有一条活力四射的鱼,而“煜”总让我想起那个忧郁的亡国词人“李煜”,他短短的平头黑黑的眼眸半点儿“春花秋月”的忧郁气质也没有。他也说我该叫“庄一”而不是“庄伊”,像我这样一成不变裹着黑大衣泡酒吧的女孩子让他永远也不能和在水一方的伊人联系起来。我笑笑,不置可否。
煜不是那么帅气,不是那么阳光,不是那么优雅,不是那么成熟,却给我一种奇异的亲切的感觉。好像如果有他在,我就可以完全放下戒备,放下一个人的孤单与不安。煜的两颗门牙大大的,像小兔子,好可爱。煜的眉毛黑黑的粗粗的,像两棵挺拔的松凝在眼睛上面,英气十足。
有时候望着蔚蓝的天空我常常怀疑自己怎么和煜成了朋友。我是个安静而平淡的人,写的文章从来也是波澜不惊平平淡淡宛若流水淙淙。而煜会在酒吧里调出五光十色的酒,会把满是破洞的牛仔裤利落地套在身上,会在寂静的深夜里把摩托车开得风驰电掣嘟嘟作响。我常常觉得煜是一道闪电,在我们这些凡人眼里散发出光芒,只是这光芒太过耀眼,会把人的眼睛刺痛,使人不得不闪躲。
煜有时会打电话来叫我一起出去玩,更多的时候是他把那个古董摩托车直接开来我楼下轰隆轰隆把我震醒。每当我裹着我的黑色大衣满脸黑线地冲到楼下,他都作一脸无辜状,可恶至极。“HELLO,老女人,起来啦!”“混蛋!谁是老女人?”“难道这里没有女人吗?”“好女不和男斗,才不和你一般见识。”我跳上摩托车抱住他,不忘偷袭狠狠地掐他一把,得意地听他疼得大喊大叫。
我不明白自己那天为什么会和煜说话,陌生人的友好总使我感觉恐慌。或许是橘红色的灯光太过温馨,或许是因为酒精的作用,亦或许是他那张放大了的脸上呈现的一种异样的光芒,很久以后我才明白,那是我失落了好久的东西,它是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