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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02 ...

  •   埃明温决定自己实况的首个节目,就是肥羊先生了。

      上神的第一天创造了光,而在第二天造空气和水,在第三天造陆地、海和各样植物,在第四天造日、月、星辰,再定下昼夜、节令、日子和年岁,在第五天造各类动物,而第六天上帝按照祂的形象造人。

      第七天来了,上神沉进万年的睡眠,至今衪都未醒过来。衪睡在终年不融的云层里,睡在永不转睛的肥沃土地里,睡在轻轻、轻轻摇荡的海洋深处,衪无处不在,无所不能。

      每月四日是贸易神国上下全部人的公休日,而每月七日是大陆上所有生物的睡眠日,万物都会睡上整整一天。

      上神终究不仅仅只是传说。

      今日刚刚好,是火之月四日,贸易神国的公休日。

      所有子民上下都在给他们的神王庆生,一个工作的人也没有,整个王国都落进一片颓顿,好像一个刚出生的孩童,还不懂啼哭一样静悄悄的。于是如果任何外来人就会惊讶,以奸商闻名的贸易神国今天一点都不奸商。

      四日虽然是贸易神国公休日,但只不过是神决定的节日而已。回想每月一日还是光明神国公休日呢,贸易信徒还不是照样把过期的红酒混水高价卖进去,竞竞业业没有一丝休憩,光明神王也不会降罪。

      人还是需要衣食住行的。

      除了贸易信徒这个做生意做疯了的国家,估计没几个人会趁别国公休日兜售黑商品了。居然在四日就真的整个国家都没有叫卖的人,不过为了满足人的需求,却处处是摆满生活用品的摊当,人们在任意取用,好像这是树上掉下来的果实——

      不对,在贸易神国里捡了个水果,很可能会有人追在屁股后面说售价十个金币,所以当这些妇人把食材扫进食物篮里就有荒谬感,今日是合法偷窃日。

      埃明温挤进人群里,他的身影消失在市集采购的妇人当中,他耳边好像听到有人亲热地喊:“丽纱大娘,你怎么来自己摊位!”、“昨天收摊前忘了拿水蜜桃了,那死孩子闹着要吃。”,但还未等他意识到自己浑身不舒服的原因,他下一刻已经转移到了很远的小摊贩人群前。

      可是针扎似的的视线,如影随形。那道视线总会在人群遮挡他前消失,但当他一与人错身而出,被捕捉的拘束感就马上又钉在他身上,埃明温再在人群里换了几个位置还是甩不开,好比他缠上一层又一层的绳网,再挣扎也只会让绳网愈缠愈紧。

      埃明温涣散的视线聚焦,掉下来抚过皮肤的花瓣,翩翩舞动的蝴蝶,他开始疑心是春女神冠冕的作用,热血在身体里汹涌。

      他已经不是初出茅庐的小贼,他知道节制,也知道忍耐。埃明温隐约知道自己暴/露了。他跟着车队,偶尔与那位肥羊先生目光相触,更多时间是他避开他赤/裸/裸的打量,把视线投向他把手放在那颗颗珍珠上——没有一个小贼喜欢与人视线相交,这会给人留下足够的印象,还会让人警剔。

      埃明温穿插在人群当中,他听到了咦地一声:“埃明温大哥呢?

      他知道这是谁,不过他没有余俗理会。埃明温眸中碧光或明或黯,这是他处在焦躁时期的特征,也是盗贼绝不能犯的大忌。

      埃明温这个时候不可能融进不起眼的居民当中,任何人都一眼能看出他的格格不入——不过他一早是迷宫里的老鼠,肥羊先生讨人厌的视线好像在欣赏童书,他无法甩开,也不可能融进人群躲开他的视线,即使他隐藏了自己也没有用处。

      埃明温的目光穿梭在商队,可能因为他的目光太过赤/裸,商队几个身体强健的男人开始向他这个方向投向目光,不过他的步法实在太过灵巧,而且太过狡猾,他总是经常在他们眼里失去了踪迹。

      这些男人,有一个进了车队里的马车里,很难会见到有人用马车,马虽然在速度见长,可是它们的耐力往往不如牛马,吃的还比牛马精细。

      其实埃明温原本以为商队的主人是肥羊先生,如果连春之冠冕的主人都不能控制商队的话,这支商队的主人真实身份到底是强大到什么地步?

      在遥遥的那一端,肥羊先生还在凝视着他。

      他的眼神真的像一头冷血动物,冰冷、严谨而且肃杀,埃明温却像任何热血动物,沸腾滚烫得一个极端的地步,他用热切的眼神看向肥羊先生,好像这真的是一头待屠的肥羊。

      埃明温没有任何一丝一毫的愧疚,因为自三百年前绿之国的鲁德依屠龙使团全丧在宝石龙牙后,这件由自然女神加持过的春之冠冕自此是一件失物。他曾经像任何熟读历史的盗贼一样以为这件宝物连同团长的血肉,已经被宝石龙堪比龙息的胃酸腐化得什么都不剩。

      龙的胃简直是铁墙铁壁,它们能把城墙当烤过头的鱼骨头一样一口吃掉。如果它们的胃足够大,埃明温甚至有理由怀疑它们能把大陆消化了,春之女神的冠冕还未到神器,它只是意义非凡的圣物,不敌龙的钢胃也不是奇怪的事情。

      不过没有人能亲自验证,那头宝石龙三百年前就不知道消失在哪个山洞休眠了。即使它没有消失,当世除了神王亲自出手否则应该也没有人能宰了他的胃检查,当年他重创了数个王国组织的联合军团,还是三位神王出手才将它打得落花流水。

      但也让它逃了。

      春之冠冕是失物,而所有有主的也是盗贼的,所以无主的东西就更加是盗贼的!

      那个男人又在马车里走了出来,原本埃明温猜测这五个是护卫,不过整个车队的行进前后都有了变化。如果不是埃明温观察入微也很难发现,所有人都不着痕迹地把肥羊先生围在包围圈保护起来,居然整队车队都不是普通的异国人,而且还个个都是高手!他的脸色微微地变了。

      肥羊先生只是淡淡、淡淡地用目光追逐着他,不兴波澜,也许他是对的。整队车队有二、三十人,一个身材相较正常男性都要来得纤弱的小贼绝不可能成功迎击,在埃明温引起对方注意力那一剎那间开始,他的盗窃就宣告失败了。

      埃明温开始回想一开始的种种细节,自己应该改进的地方——没有。他在最开始是不带任何意图,单纯把目光扫过去,但已经让对方警剔地回头,即使不说随扈,单单说春之冠冕的持有者实力就与他差天共地了。

      难怪肥羊先生不以为然,埃明温仅靠个人质素完全不是他的对手,而且他要面对的还不止一个人,还是整个商队。

      埃明温简直就像听闻公主被巫师诅咒的年轻王子,受令拯救公主的勇者,心脏隐隐揪痛,春之冠冕怎么能落在这个男人手上,跟着他餐风宿露,抛头露面?

      埃明温对待他的宝藏,温柔得就像是对待情人一样,他坚信贯注造物主心血的艺术品本身是有灵魂的。

      抢恋人的仇,不共戴天!

      但埃明温像是拿他没办法了,但他不甘心就此离开,一直远远地跟着,虎视眈眈。好像不知道如果他一但露出破绽,暴露行号,这些凶神恶煞的男人就会把他屠了一样。

      肥羊先生还在看着他,像知道猎物还未落网的捕猎者,也像是百无聊赖,要知道,这样一次旅途是非常无聊的,有时候连蚂蚁群搬一只蛹对于赶路人都是难得的趣事。只是埃明温没想明白,为什么他一直不向同伴指示他的方向,而他的同伴显然也没有来询问他的意思,但却不约而同把他围起来,这代表他们是同行人。

      其实其中原因显浅而简单,可是埃明温在急速思考脱窘的方法,竟没想出原因。

      整个贸易神国上下都不穷,不过还是有贫富差距,迎面走来的一大群随扈包围的青年就是很有钱的。

      这几个镶满珍珠宝石,金光灿灿,腰包肥美的程度只比肥羊先生有过之而无不及,不过他们任何一个都不配埃明温尊称他们作肥羊了。他们的家族底蕴显然不足以一人供应一顶圣物,然后让他们出来闲晃,这和在酒馆悬个赏邀请人来宰他有什么区别呢?都是过份愚昧、天真而且大方,是每个盗贼的梦中情人。

      在知道整支商队都是武装的时候,埃明温那一丝异样的情绪在此时扩大,居然不是害怕。

      一抹亮晃晃的笑容再也掩饰不住。

      埃明温终于不再躲开肥羊先生的眼神,他的左眼在说:“你已经在我的宝箱里。”,右眼在说:“躺平任压吧。”,他双眼都在志在必得,全身上下的气焰简直嚣张跋扈得像在冲他摇尾巴——如果他有尾巴的话。

      肥羊先生看着他的眼神,终于有了一点的波动。

      小贼不喜欢与人相望,不过埃明温从来不怕,因为埃明温不是小贼,他是个大贼。

      埃明温的宝箱里每样东西都足以让人追截他一生,他不是寂寂无名的盗贼。

      大盗“碧翠”永远如雷贯耳。

      “娅娜莉,妳今天的红宝石项链真合适妳的皮肤……”

      富商青年还未把这句老掉牙的赞美说完,在他眼前突然碧色一掠,埃明温已经把那位娅娜莉的项链抢到手上,就着手臂缠了几圈,然后露出了一个笑容。

      “谢谢,我也觉得它真适合我的皮肤。”埃明温当着青年的脸晃了晃手臂,那串珍珠缠在瓷白透亮的肌肤上都为失色,只有那颗血凝一样的红宝石,与他嘴边小小的酒窝互相辉映,居然真的非常适合。

      贸易神国最不缺的,就是钱,而钱能使鬼推磨。

      如果他一个人撼不动一支商队,就让一队护卫来撼动他们!

      天上会飞地下爬大陆上金碧辉煌的,整个世界的东西全都属于盗贼!武力当然也是属于盗贼的!

      富商少女呆呆地摸向胸前大片暴露的肌肤,原本静悄悄地躺在她锁骨上的红宝石已经不翼而飞,她的东西真的被抢了!她尖声叫了一声:“快抓住他!”

      埃明温转头已经像箭矢一般掠向了侍卫,他们大梦初醒,动作慢得像是被打扰了冬眠的巨熊。他不费吹灰之力,轻松一跃就在他们肩上翻了过去,落地的姿态犹如是大型的猫科动物,无数围观的人都在惊呼:“偷东西!”

      然后马上有人反应过来,冷静地道:“快!快拍下发上信仰网络!”

      富商少女歇斯底里:“你们还是不是人!叫警备!”

      “今天公休日,警备也休息啊。”

      信仰网络以及人们的八卦心从不公休,请支持信仰网路。

      埃明温这一双腿,修长而优美,但不是近年来愈来愈流行纤细脆弱的美感,力量贯注他修长的四肢,让他一起,一伏的动作矫健得赏心悦目。

      他跑得明显不慢,不过他也未至于快得像是一溜青烟,这是吸血鬼的特权,而他明显不是吸血鬼,只是一个普通至极的人类。

      所以这些训练有素的富商随扈提着刀剑,就只差他一步之遥了!埃明温甚至能感觉到上空悬着的刀剑剑尖那份寒气,他心里闪过一丝显而易见的戏谑,他张口就对着肥羊先生叫道:“爸爸,救我!”

      原本埃明温想叫哥哥之类的亲戚,但他心念一转就让肥羊先生大了一个辈份,老了至少二十年,根据他的观察,他的年龄应该是介乎二十八、九的男性。

      商队已经懵了,他们一开始的阵容防的是一个人,而不是一群愤怒的蛮牛!达摩克利斯之剑已经悬在商队的头顶,甚至于没有人抽身拦住埃明温,他实在是有着欺骗性十足的好皮襄,看着像是放进去也没有关系的小老鼠。

      埃明温与商队的侍卫错身而过,他露出笑容,他听到了达摩克利斯之剑悄然在身后落下的声响。

      咚!

      现实却是埃明温冲势过猛,煞止不及直直地撞进了那辆神秘的马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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