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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去餐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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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 Miss Luo. Nice to see u. Come in please. ”
  灯光从后面打过来,我依然可以很清楚地看见他的双眼。上学的时候看作文书就非常羡慕那些作者,他们身边总是有那种眼睛会笑的妈妈爸爸或者阿姨叔叔。Eric是我长这么大见到的第一个真正的眼睛会笑的人。我看着他的眼睛进门,说谢谢。
  办公室不大,但很整洁,一张大的办公桌,桌上一台台式电脑,一些文件,一个相框,办公桌后面一张靠背椅,一个挂着黑色大衣的挂衣架,一个书橱,一台饮水机,一台小冰箱,小冰箱上面放着一个微波炉,靠墙的两张小些的办公桌上有四个书立,上面排满了书,一眼扫过去全是英文,也是,虽是中国人血统,却是不会说中文,认字怕就更难了吧。
  开着空调,暖气很足,我正抚着脖子上的围巾想要摘下来,他关好门,走过来指着门左手边的两张宽敞的椅子说:“随便坐吧。”又问:“喝热水,茶,还是咖啡?”
  “咖啡,谢谢。”
  他去冲咖啡,我拆开脖子上的围巾,在他刚刚指的地方随便找了张椅子来坐,岂料,椅子太软,一坐下竟如同陷进去了一般,以致他端着咖啡过来我要站起来接个杯子还费了很大气力。想想那种情形真是让人囧,于是只好坐下来闷头吹咖啡。其实我以前并不爱喝咖啡,只不过因为公司里一个外籍同事跟自己很投缘,所以他每次冲咖啡都要帮我冲一杯,说好东西要和好朋友分享,很热心的一个人,不过也确实是个咖啡狂人。在他的带领下,我只好走上了喝咖啡的不归路,只是,对于那样的苦始终还是有那么一丝丝的抵触。
  那会儿站起来接过他手里的咖啡时,他抱歉说临时来了几封重要邮件需要处理。我说没关系。于是他现在坐在办公桌旁,我慢慢小口啜着咖啡。咖啡是雀巢的味道,不浓,灰黄的颜色,最上面还飘着一层薄薄的白色小泡沫,奇怪的是,没有那么苦,刚好合口。同事平日在办公室给我冲的一直是雀巢,但颜色是暗黑色,而且非常苦,记得第一次喝,我因为实在忍受不了那种苦涩味道背着他倒掉了大半杯。
  静悄悄的,只有手指弹击鼠标敲击键盘的声音。咖啡仿佛有缓解心神紧张的作用,我渐渐放松。没过多久,大概十分钟不到,便听到电脑关机的声音,然后,他从身后的衣架上取下外套朝我走过来。我喝完杯中最后一口咖啡,双腿多用几分力,这次稳稳当当地站了起来。
  “咖啡味道还好吗?”他面带温暖的笑容,伸手过来接我手中的空杯子。
  “很好,谢谢。”我把杯子递到他手里。
  “还要吗?”他拿着杯子走向饮水机,半路回身举着杯子问我。
  “不用不用。”我忙朝他摇摇头挥挥手。
  我不要咖啡,只想要食物。我很饿现在。我在心里说。
  “我们……现在去哪里?”看他开始关空调关饮水机,我忍不住问。
  “去餐馆,你还没有吃饭对吗?”他看着我,“邵允说你没有吃晚饭。”
  这个安排正中下怀!突然想起自己每天下班后在公司自学时学到“正中下怀”应该叫“hit the spot”,心里小小乐了一下。
  他关了灯,关了门,然后我们一前一后朝电梯走去。他在前面,走得很快,像我的父亲。我像一个小尾巴一样,小跑着,紧紧跟在后面。下班时间早过了,我按了一个手机键,上面已然八点开外。就在看看时间时,不经意看到自己的手,皮肤灰暗,有些皱皱的,糟糕,忘了涂护手霜了!心里懊恼不已。只好等到下了电梯他去取车的时间在大门外的街边使劲搓手。从前非常赞同一句话:一边等待一边把事情往前推进。我一直把这当作自己工作和生活的原则。可是这一刻,我愿意什么都不做,只是一直等,一直等,等到那个人的出现。我真的不确定自己是否爱他,我更不肯定他是不是有哪怕那么一点点的喜欢我,但对这个可以做我父亲的男人,此刻我愿意满怀欣喜地等下去。这是事实。
  马路对面空空荡荡,邵允的车已经不在了。不多会儿,一辆车停了过来,银灰色的。Eric下车绕到另一面拉开车门,对我做了个请的手势,于是我乖乖走过去坐进车里。车内照样开了暖气,跟外面简直两重天地。本来想把外面的小棉袄脱了,但又觉得这么做好像太随便太轻浮了,最后只是把围巾摘了绕在手腕上打了个大花结。车子开了有十分钟了,可是他还没告诉我要去哪家餐馆,也没告诉我为什么突然找我过来,事实是,在这十分钟里,两个人谁都没说一个字。太沉闷,太安静,让人受不了,可是我一时又不知聊什么话题好,也不敢贸然问他怎么知道我在C市,今天为什么叫我过来,实在憋得慌,只好拿出手机看刚下载下来的村上春树蛰伏七年后推出的重磅力作《1Q84》,上次刚刚看到天吾和小松在讨论深绘里的作品《空气蛹》。前方红灯,车子停了,没有言语的空间里人的呼吸清晰可闻,许是觉得这种没话说的境地很尴尬,他开了音乐。嗯,音质很好,听着特舒服,是英文歌,很好听,歌词在讲一个故事。
  “这首歌叫什么……?”
  “你在C市……”
  两人对视,都没料到会在同一时间问问题。最后他先笑了,说:“女士优先。”
  “哦,谢谢。”我一时间也有些局促,“我只是想问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Say Hello》。”他简短地答。
  我若有所悟地点点头,想着回去一定要把这首歌下载下来。
  “你有什么特别喜欢的英文歌,我可以找出来放。”他问。
  “哦,没有,这首就很好。”我指着播放器说。
  正在这时,绿灯亮了,我又调整手指方向,朝前指了指。他会意发动车子。
  沉默啊,沉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这是鲁迅先生的版本;而我的版本是,在沉默中下车,和Eric一起走进一家餐馆。在大学里看小说,男主带女主去的餐厅,不辉煌奢侈也别致高雅,反正是烧钱的地儿。但是这里,很普通,很家常,木制的桌椅,青砖墙,布置有点类似我大学毕业前夕和朋友去的大牌档,因为这不是演电视,也不是写小说,我不是女主,他也不是什么总裁系列里的男主。我环顾四周,坐满了人,只临窗的一张桌子还空着,我跟在他后面朝那里走过去。我们刚刚坐下就有一个男服务员过来,一脸歉疚说这个位子已经让人订了。刚想抬屁股挪地儿,他却突然身体前倾按住我的手臂,只是很轻的一下,确定我没有再起身的意思后随即松了手,然后对我说:“他说的话我不懂,请你帮我翻译一下。”得,这顿饭吃得还真是不容易。
  我跟他翻译了那位服务员的话,然后他又说:“请帮我跟他说,这个位子是为我定的,定位子的人名字是邵允。”
  于是我又对着服务员吧啦吧啦,还没解释完,就走过来一个人,二十七八岁模样,精明的面孔,穿着小西装,打着领带,锃亮的皮鞋,而且,左耳闪着一颗耳钉。
  “你好,Eric先生,好久不见。”一口流利的英语,说着一边伸出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