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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梓园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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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叶重芝躺在一片松软的草坡上,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翘着二郎腿的脚晃悠悠的,她双手枕在脑后,看着天空上不断变化的云朵发呆。
不远处的羊群,慢悠悠的吃着草。她的身旁一只皮毛棕黄油亮的小狗趴卧着,轻轻摇着尾巴,一旦有羊群脱离这片草地的范围,不用叶重芝吩咐,墩墩就会将羊群赶回来。
叶重芝伸出一只手,抚摸墩墩油亮的皮毛,心里感到一阵满足。
没错,她重生在这个世界上的第十年,成了个牧羊女。
她重生在一个名叫梓园的小村庄里,一开始她看着穿着古色古香的村民,还以为她重生在了历史上的某一个朝代里。
叶重芝当时就有些绝望,几千年以后的现代世界里,赵志强与徐慧芳夫妇在赵珩与她之间,尚且毫不犹豫的将身为女郎的她抛弃了,而这样一个封建社会将会如何对待一个女儿,尚在襁褓中的叶重芝想都不敢想。
完了。
然而,随着年岁的增长,叶重芝逐渐了解到,这里不是她所知的任何一个朝代。
她所在的梓园村村民世世代代居住在这里,不知流传了多少辈,本也是个不染世俗的世外桃源,直到一股修仙的风平地而起。
任谁也没有想到,再普通不过的梓园村,平日里一直毫不起眼的村民,外出游历时不知在何处得了机缘,竟一日得道飞升。
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那村民得道飞升的福泽庇佑了家人,从此那户人家贵不可言,引起了无数村民的艳羡。
自那以后,村庄里便刮起了修仙的热潮。多年来,平静的如一潭死水的梓园村,乍起波澜,死水流动了起来。
村里的年轻人纷纷外出寻找自己的机缘,人人都做起了得道飞升的梦。
然而这机缘又岂是路边的野草随处可见,任人摘取,逐渐有人死在了这条通天之路上。
自那名村民得道飞升已过去百年,百年间梓园村也有一些人获得了小小的机缘,但再无飞升之人。
而百年间,梓园村的百姓才知,原来人间早已树立起了各大修仙门派。其中最令人瞩目的太虚真一阁,包罗万象,万法归一。其门中弟子是千万年来得道飞升最多的一个门派。
然而其收徒的门槛也是许多人可望不可及的。当年的梓园村村民眼见着此生已与大道无缘,便纷纷将目光喵向了自家小辈。
好消息,修真门派不拘男女,只要有资质都可以前来拜师学艺。
坏消息,上辈子身为孤儿的叶重芝卷生卷死了二十八年,最后死于急性白血病的她,这辈子重生在一个世外桃源般的村庄里,她不想卷了。
如今十岁的叶重芝,小小的身躯里装着的是一个疲惫的成年人的灵魂。
她看着天上的云卷云舒,抚摸着身边皮毛甚至带点金色的小狗,不知感觉有多惬意。何苦为难自己呢,那通天之路当真有那么好走的话,那岂不是人人都可以得到飞升,去天上做神仙了。
根据质量守恒定律,这世界资源就那么多,真正得道飞升去往天宫的其实了了无几。天宫可能已经满员了也说不定。就算辛辛苦苦的飞升到了天界,也许也只是继续为高位者打工。
叶重芝看着不断西移的太阳,不由撇了撇嘴,她不想回家,此时临近傍晚,她坐起身,微风拂过面颊,吃饱的羊群卧在地上,嘴巴依然在不断咀嚼着。它们就像散落在地上的云朵,叶重芝觉得这一切都美好极了,像一场她不愿醒来的美梦,她心里抵抗着回那个家。
今生她有父有母,父是继父,母是亲母,上面还有五六七八个继兄继姐。想起母亲,叶重芝的眉头就皱成了疙瘩,她是堵在她心里的一块石头,上不来下不去,梗在心间让她日日夜夜的难受。
叶秀在叶重芝五岁那年去了姐姐家照顾重病的姐姐,同时看上了自己的姐夫。叶秀以为叶重芝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
但她不知道,叶重芝把一切都看在眼里。叶秀在姐姐死了以后,编了冠冕堂皇的理由,说是要替姐姐照顾她遗留的孩子们。就这样堂而皇之的与自己的姐夫睡在了一起。
叶秀与姐夫虽有了夫妻之实,但多年来却无名无分。
叶重芝简直看不懂叶秀的脑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回路。
那男人有什么值得她去空耗青春,与他抵死纠缠,一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对她有什么致命的吸引力。
叶重芝脑海里划过一些不好的画面,他们像一对发情的野兽,随时随地,甚至当着她一个小孩子的面,他们真当她是一个六岁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可叶重芝实际上是一个二十八岁的灵魂。
恶心透了。
难道他们之间就是所谓的爱情吗?
狗男女!
叶重芝前世没有谈过一场恋爱,她不懂什么是爱情,什么是心动,什么是情难自抑,但这并不妨碍她觉得他们恶心。
刚刚沉浸在大自然的美好之中的叶重芝,在赶着羊群回村的路上,突然改变了想法,她望着不远处炊烟袅袅的村庄,如同笼罩在一场虚幻的梦境,突然之间那梦境就如同脆弱的玻璃一样,一片片碎裂。
叶重芝像被雾气缠绕了多年的脑子,突然之间就云开雾散,她定定的望着村庄,如同被长满荆棘的藤蔓缠绕多年的躯体,在抽离时,不断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可叶重芝从没有现在一样清醒过,她因前世没有享受过一日来自母亲的宠爱,所以这一世明明心里厌恶透了叶秀,可却忍不住沉溺于叶秀偶尔施舍给她的爱意。即使那不足她对那男人的万分之一。
可叶重芝像久行于沙漠之中的人,突然有人递给她一个水壶,她便就此感恩戴德,心甘情愿的成为那人的傀儡,许多年如臂指使,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她心里无比清楚的明白,叶秀不爱她。她的全部心神都在那男人身上。
叶秀对她的爱意如同高高在上的国王施舍给乞丐。叶重芝却不得不匍匐在她身前,摇尾乞怜。叶重芝觉得她甚至不如墩墩。
而且,羊群,黄狗,草地,蓝天,白云。这些其实都是仰赖于叶秀,她才可以享受得到。然而未来呢,等她长大成人了呢?到那时,她还要依仗于叶秀吗?她要永远寄生在叶秀身上,卑微的渴求着那点爱意。然后把自己踏入尘土吗?
想到未来,叶重芝一阵心惊肉跳,在梓园村的十年,她如同入了魔障,不在思考未来。
就算有一天她要过上她想要的养老生活,那她也必须得靠自己。她绝不能把自己的命运交到别人的手里。
不如去够一够吧,够一够那通天之路,攒够养老钱就退休好了。
叶重芝吩咐墩墩把羊群赶入羊圈,一步一步趁着夜色离开了生活了十年的梓园村。
走时没有半分不舍。
而此刻叶秀与那男人沉溺于赌坊牌局之中,他们到天亮时,才会回来。回来便倒头就睡。那些继兄继姐早已各自成人,过着自己的生活,没有人会发现她不见了。
十年来,叶重芝没有踏出过梓园村一步,而她只能从村民的口口相传中去了解这个世界。
她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但她并不感到害怕。
因为她有一个所有人都不知道的秘密,她可以与这世界的飞禽走兽,花鸟虫鱼,甚至所有蕴含生命的草木沟通。
如此,她虽足不出户,却可尽知天下。只是时效性比起现代网络,那就差的不是一星半点了。
天色刚刚擦黑,叶重芝顺着路上草木的指引向山中走去,找到一个正好可以只容她一人的狭小但安全隐蔽的山洞,叶重芝手脚麻利的从洞口爬了进去,打算白天在赶路。
她在心里不断盘算着接下来的路到底该怎么走。
她如今身体只有十岁,如果不是灵魂二十八岁,如果不是她在这个世界有与万物沟通的天赋,叶重芝是真的不敢一个人出走的。
可,在这样的山野丛林中不知充斥着多少危险,叶重芝上辈子也不过是个普通打工人,短暂的一生中都没有踏出过城市一步。根本没有任何在野外生存的经验。而且即使她可以跟野兽沟通,但却根本控制不了它们的兽性。
根据雀鸟带来的消息,距离这里最近的修仙门派招生点,也在千里之外,在如今这个交通等同于瘫痪的年代,叶重芝不知道自己何年何月才能到达招生点。
恰逢此时,由于没吃晚饭的肚子也开始唱起了空城记,但叶重芝早就习惯了。她在那个家里也总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那对狗男女,能在寻欢作乐时偶尔想起她就不错了。
偶尔带回来的残汤剩饭,也总让她吃的上吐下泄。
因此叶重芝十岁正是吃饭长身体的时候,但身体却极其瘦弱。
所以此时就算前路困难重重,叶重芝也绝对不会回头,与其窝窝囊囊的被那对狗男女折磨死,不如放手一搏。
这座山是梓园村附近的山,平日里村民也经常进山砍柴,所以这座山也还算安全。叶重芝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清晨的阳光洒在叶重芝的脸上,一夜无梦,她揉了揉睡眼惺忪的眼睛,爬出了洞口,却惊喜的发现墩墩竟然在她的洞口趴着。
看见她出来,立刻摇着尾巴,往她身上拱。
“墩墩,你怎么来啦?”
小黄狗嘤嘤了半晌,叶重芝才听懂,原来是昨夜它把羊赶回羊圈,等着平时给它放饭的叶重芝,但等了半天没等来,于是就顺她的味道来找她了。
叶重芝一时半会哭笑不得,她现在连自己都顾不了了。
平日里在家她会给它拌一盆麸皮吃,可荒郊野外的,哪来的麸皮给它吃。
她尚且可以靠一些野果来充饥,但狗可不行啊。
于是,她跟它商量让它回家去,但它嘤嘤嘤了半天死活不走。
没办法,只能让它自己打猎了,平时它也没少进山吃野食。正好,可以让它给自己也带回来点。
真是瞌睡了就送枕头啊,墩墩来的正好,要不然,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估计还没有翻过这座山,就先把自己饿死了。
小姑娘笑眯眯的拍着墩墩的狗头,跟它商量着让它去逮兔子,一定要咬死了再带回来。她可不想听见兔子奄奄一息的向她求饶,晚上会做噩梦的。
墩墩听完汪了一声就跑了。
叶重芝也没闲着,当务之急还要寻找干净的水源,还有干燥的树枝稻草。
还好她也曾进过这座山,很快就找到了水源,之后,叶重芝拿着尖锐的树枝,开始奋力的搓了起来,十年来,自懂事起,家里的粗活也都是她干的,所以她虽然瘦弱,干这些活却极其有耐心。
终于木板上的浅坑冒起了黑烟,叶重芝开心的笑了,运气不错。
等到墩墩回来,叶重芝已经生好了火,并且找到了一段可以装水的竹节。
但叶重芝看着死透了的兔子,又犯起了愁,怎么处理呢?
叶重芝闭了闭眼,在河边找了找,找到一块贝壳,又在大石头上磨了磨,她今天必须得吃上肉,否则光靠那些野果子,她根本撑不到招生点。
叶重芝拿着磨的锋利的贝壳,提着兔子的后腿,远离河边,用藤蔓讲兔子吊到了一颗矮树上,咬着牙,割开了兔子的喉咙,滴滴答答的血液没入泥土,只要开了头,之后的事情也没有那么难办,生存总会逼出人们的潜力,她忍着手上黏稠恶心的血液,生涩的给兔子剥皮。
呼,也没有那么难,叶重芝拿着竹节里的水冲掉兔子身上的血,然后把兔子的内脏掩埋在了树下,免得引来野兽靠近她和墩墩。
等到叶重芝吃上兔子肉的时候,已经过了很长时间,很麻烦,很费时间,可这都是必须要做的,一回生二回熟,叶重芝乐观的想着,总会越来越快的。
而她周围一些绿色光点亲昵地触碰着她的身体,融入了她的血肉经脉之中。那是木系灵气,疗愈着她身上的疲惫。但这一切叶重芝都不知道。
她还以为是她吃了肉,浑身都有劲了,这是一只肥兔子,她吃了只兔腿就饱了,剩下的都给了墩墩。
吃饱喝足后,叶重芝立马起身,朝着雀鸟指引的方向走去,又根据路上的一些小动物的指引避开了可能有大型野兽出没的地方。叶重芝虽然能与它们沟通,但她不敢赌,毕竟是兽。所以一路上也只敢和一些无害的小动物交流。避开凶猛的野兽。
而一日日的过去,叶重芝在森林中生存的技能越来越娴熟,她小心而谨慎的穿行在山野丛林中。身体一日比一日壮实,行动一日比一日矫健。
偶然有一天,叶重芝在经过一处山洞时,听到山洞中有婴儿哇哇的哭泣声。
婴儿?深山老林里,罕无人迹,鸟不拉屎的地方,一个婴儿。
叶重芝顿了一下,想都没想径直就要离开。可没想到,她还没走出几步,一个白白胖胖,头顶龙角的小婴儿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爬了出来,紧接着顺着她的裤脚,像个猴一样,爬到了她的肩膀上,搂住她的脖子。
叶重芝下意识的就觉得这是妖怪,它要勒死她,然后再吃掉她。出了这座山,她就要到达目的地,她可不想折在这里。所以,她迅速拽住婴儿的手臂想要甩掉它,可叶重芝费劲吧啦的拽了半天,也没有把脖子上的婴儿拽动半分。
墩墩围着叶重芝,汪汪的叫唤,在墩墩跳起来咬它的时候,更是又往叶重芝的脑袋上爬了爬,墩墩转,它也转。像个抱脸虫一样,关键它没有衣服,叶重芝黑着脸,将抱脸虫从她的头上揪了下来,抱在了怀里。
这小崽子对她而言暂时没有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