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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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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纪兆伦那年,我二十二岁。
二十二岁结婚,是什么概念?用大学同学张蔷的话说,“早婚,早婚,赤、裸、裸的早婚!”
然后,她和同样在一个寝室里滚爬出来的、死党至今的安晓慧齐齐用鄙夷的目光掷我,“杨柳,我们看不起你!”
她们当然、绝对、肯定有资格鄙视我。
大学四年,寝室六位MM,除了我之外,就没有恋爱经验为零的。不仅没有,而且,基本上个个都可以以2的N次方次数。特别是安晓慧小姐,地球人都知道她天天谈恋爱,但是,直到毕业,身为她最亲密女友的我和张蔷,也必须失败承认:我们无法确认她的男友到底是谁。
“男生说一个茶壶需要好几个茶杯配才气派,同样,一朵花不也是需要无数绿叶衬才漂亮吗?”安大美女的理论,成批成套,更别提用“草绿堪采只须采,莫待无草空踩地”来教训我。
相比之下,张蔷比她好多了。我印象当中她只换过一次男友,第二个是我们会计系的师兄,戴副钛金边眼镜,皮肤很白,笑起来显得温文又儒雅。私底下我跟靳逸明形容,“长了副CPA(注册会计师)的相,只不过,路漫漫而远长。”
靳逸明哈哈笑,说我嘴损,然后,眯着眼问,“那你呢,你的Mr.rignt长了副什么相?”
我的Mr.right?
这话题忒没意义,甚至不如学他眯眼好玩。只不过,靳逸明是那种典型的丹凤眼,睫毛眨落下来敛去瞳中一半精光时,眼角上翘,既便表情再慵倦,也遮不住黑眸里的神韵。
我就做不到。顾盼练习间,他说我向他抛媚眼。
同样的问题不仅靳逸明问过,张蔷、安晓慧都有问。
我的Mr.right?
我才不要在大学里寻找Mr.right!
有首毕业歌唱:“当拥挤的月台挤痛送别的人们,却挤不掉我深深的离愁。我知道你有千言你有万语却不肯说出口,你知道我好担心我好难过却不敢说出口……。”
什么意思?就是说,我们迟早要分离,迟早要各自出发去追求各自的理想,与其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不如,不为。
把精力和时间用在学业上,拿奖学金,参加学生会干部竞选,为将来找一份好工作打好基础,不比谈一场风月无边亦无痕的恋爱要实惠得多?
我的想法很市侩,也挺实际。
毕业的时候,安晓慧洒脱、张蔷无奈地把各自的爱情埋葬在了校园里,挤入浩浩求职大军。
而我,捧着科科优良的成绩单,以及导师“品学兼优,极具奉献与公益精神”的评语,被一家银行直接提档。
离开学校的那天,我和张蔷、安晓慧在校门口“喜乐园”聚餐。她俩摇着我的肩膀,在我耳边大声尖叫说一定要不醉无归。我被这两只闹喳麻雀吵得头都晕了,实在搞不懂都在一座城市里工作、生活,有什么必要把毕业餐弄得这么经典。
还不醉无归,我怎么可能允许自己喝醉?
浅浅笑,慢慢吃菜,由着两个小妮子傻乎乎地把啤酒当水喝,只在她们逼着要喝交杯酒时无可奈何地举杯。
即使这样,还是被不时回过神来的她俩灌了不少酒。最充分的藉口是:我怎么可以冷智到在四年的时间里,说不谈恋爱,就绝不谈!
这点必须理解。
张蔷的CPA师兄早她一年毕业,回了老家哈尔滨,两人热电、热Q、热E-mail、热……,热了一堆现代化通迅方式,还是没有挽留住热恋。毕竟,北国之春太遥远,而水暖花盛之下滋养出来的江南繁华,一直在眼前。
安晓慧也好不到哪里去。爱过,笑过,但同时,也哭过,累过。
最惨的是,应验了我一直以来向她们灌输的理念:为将来找一份好工作打好基础,不比谈一场风月无边亦无痕的恋爱要实惠得多?
用安晓慧的话说:所以,我才忒招人恨。
何以解恨,唯有啤酒。
我实在抗不住了,又不愿喝醉,只好给靳逸明打电话。
他来的时候,那两丫还在闹酒。他拉了张凳子坐我边上,笑吟吟帮我把啤酒换成了茶水。
“小叔叔来得正好,可以帮我们作证人。”安晓慧欢呼。
我瞪她一眼:靳逸明是我的小叔叔,可不是她的!
安美女无知无惧,还在纠结于那个赌约,“小叔叔,你帮我们记得哟,我们三人谁要是第一个结婚,谁就请一顿大餐,上不封顶的大大餐。”
靳逸明用肩膀搡我,“她们没喝醉吧,敢和你打这样的赌?”
我冲他呲牙,咧嘴得意大笑。
她们确实是喝醉了。
当时,所有的人、包括我自己,都以为输的人绝不会是我。
张蔷甚至都在盘算如果她输的话,应该找哪处物美价廉的餐馆请客。
六个月之后,我在A市最昂贵的川菜饭店“万山红”宴请安晓慧和张蔷,爽爽快快认输,高高兴兴请客。
那一餐吃得两位蜜友肚如刀绞,继而更加鄙视我。
“杨柳,你以前没那么坏的。”当晚深夜,张蔷坐在马桶上,通过电话有气无力地声讨我。
我赖在纪兆伦怀里捂嘴笑。
他趁机咬我的头发、我的鼻子、我的耳朵,咬得我浑身又麻又痒,说话都带上了喘,“不你们说要吃大大餐吗?”
“你没告诉她们去‘万山红’吃饭是我出的主意?”纪兆伦突然在我贴有手机的脸颊边说话,吓了我一大跳,忙不迭捂手机,结果一不小心,反倒摁了挂断。
我气呼呼吼他,“谁让你说话的?”
他从我手上取过手机,关机,放在床几上,接着咬我的手,满不在乎地边咬边说,“真是狗咬品洞宾,我帮你扛事也有错?”
我哭笑不得,啐他,“没人请你扛!”
他撑身压住我,鼻翼里扇出灼热而急促的气息,狞笑贴近,“小妹妹,哥哥给你一次道歉的机会。”
“不!”
“道歉。”他亮出之前是虎牙、现在变成獠牙的两颗门牙,从我的耳根沿脖子一路啃至锁骨。
“不、不、不。”我笑着坚持。
他突然仰起头,长啸一声,又扑下。
我矜持而又骄傲的堤防如沙堡般被他一击即倒,开始尖叫着求饶,被他逼迫着由好人、好哥哥,叫至好老公……。
叫至最亲/昵时,他“欺负”了我。
那是我二十二个年头里对幸福和爱情最颠峰的理解,我以为那将成为我人生的全部。
丝毫没料到,三年,三年而已,我的人生和命运,便被天翻地覆地掀了个底朝天。
人的一生,又有多少个三年可以推倒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