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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迫在眉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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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心里躁躁的。静妃在车上,自己慢慢地琢磨着滋味。蓉妞感到奇异,却又不敢问她,默默地把《兰亭集序》放在边上,等她愿意睁眼的时候再看。
该学学乌云珠了,哪怕学一点也好。对这具身体厌恶到了极点,变成她之后,竟是一点儿残存的记忆都没留下。到宫里住着之前,和她的阿玛见过一面。鄂硕那老头身体也不怎么好,她又在发烧,碍着太妃的态度,没说两句就散了,露不出什么来,这往后,该怎么办呢。
乌云珠的性子和静妃天差地别,日子久了谁都要起疑,多少像她一点,蒙混过关也好。静妃却是不肯。她不乐意做的事,就算是危险在眼前摆着,她也不干。
有点渴,蓉妞听着车轮的声音心思又活动起来。她把帘子掀开,安巴度的粥棚近在眼前。
“主子。”闻着香味儿,蓉妞有点坐不住:“您看,这儿好热闹。”
“嗯?”静妃觉得吵,叮了一句:“老实坐着吧。”
蓉妞拿帕子抹抹汗,瞧清楚了:“嗯?安亲王?”岳乐正在和安巴度说话,末了,交给他一锭银子。蓉妞看见是十两的,感觉很惊讶:“呀!一碗绿豆汤要十两银子,主子,这也太稀奇了。”
静妃提起精神来看,果然瞧见安巴度,心里很明白岳乐他为什么这么干,随了一句:“蓉妞,你和赶车的下去喝两碗吧,这一路走得也渴了,去吧,别让安亲王瞧见。”
又是十两不让找的。安巴度乐开了花,他只以为是人家大方。
多了会起疑,少了心里又不安。花束子的事大家都在瞒着,因为有前车之鉴。安巴度招太后讨厌,轻易进不得宫,这是在体谅他们家的难处,花束子既然好了,不知道比知道好。静妃看着岳乐走过去,心里觉得很温暖。他是外人,可是这个外人,居然比福临有良心得多。
就这一点真的是冤枉他了,只不过等福临的恩恤传到花束子家的时候,完全起着火上浇油的作用。慢一步就这样糟糕,安巴度买了老酒喝得醉醺醺地回家,看见桌上拿红绸包着八十两银子,老婆坐在坑头上哭。
安巴度先是一喜:“嘿,财主追到咱们家来啦?”他抱着酒坛了个饱嗝,走到坑前去,老婆拿大耳括子扇他,他才明白过来,这银子,是拿女儿的半条命换来的。
这一下不得了。
耷拉吴正愁没机会出宫,有了福临的特许还不逮着机会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他当然不敢说皇上为了乌云珠连命都不要,他只好说这是花束子的运气不好。安巴度这些天忙得要死也没顾得去打听,来吃饭那些又知道他是皇亲国戚,都闭着嘴。乌云珠的大名是这样传到他的耳朵里他只恨得哭爹喊娘。虽然一向忍让,但是酒疯起来就勒不住了,皇上的名字嚼在嘴里像是想要把它嚼碎了似的,声音传得挺远,至少,柴房那儿是听见了。里面躺着的下人,是醒着的,济度他们虐杀的十七名逃兵里,只有乔柏年一个活下来潜逃至此。
大祸的种子就这样埋下,没人知道。日子总是浑浑噩噩地过。
自从三个月前接到阿步其代父上奏的折子福临的心里就不舒服,说不清楚是为什么。他就是觉着阿步其督缴岁贡的理由是假的,来这儿见谁才是真的。静妃原来的躯壳那时还活着,活在永寿宫里,被人提起来,就好像点了火一样。他好不容易才把她丢干净了,又给人提溜出来,而且是这个人提溜出来,福临觉得相当难受。
阿步其的阿玛那克桑和吴克善相当于科尔沁的两条胳膊。当然科尔沁大得很,不止他们两个的力量,不过因为是连襟的关系,都是亲王,彼此之间更加密切也是理所当然的,当初福临闹着要退婚,那克桑也出了很大的力,才把这事周旋过来。作为唯一的男丁,又是嫡子,阿步其等于是阿玛和额娘的心脏,他的心愿没有不满足的。只是在早婚普遍盛行的情况下,阿步其竟然到二十还是单身,实在是个异数,他的身边没有一个姑娘,不是她们不喜欢他,也不是上头刻薄不给指婚,实在是被他吓跑的,赶得太巧,由不得人不信。
——克妻。
这里边,有巧合,有人为。
八岁时,喀喇沁部的首领固鲁思奇布来了一趟,想把自己的小女儿给他,将来做侧福晋。额娘和阿玛都没反对,固鲁思奇布高高兴兴地回去,当晚喀喇沁突然就起了一场大火,人伤了两个,马死了一小半。意头很不好,固鲁思奇布提出解约也顺理成章。
十二岁时,太后曾想指婚,因为吴克善的关系,特别通融,预先告诉他们是敖汉部的。结果旨意还没有发,来相看女婿的首领也是酒足饱饭高高兴兴地回去,却拉肚子拉到腿软,还从马上跌下,摔断了腿。
这事是阿步其干的,很幸运地没被发现。待到十五岁静妃入宫,第三次指婚即将下降的时候,他自己病了,病得昏天黑地。不出意料,这事儿又黄了。从那时候起有关阿步其的传言散开了,幸好有喇嘛断言到二十岁可以解厄。
塔布尔应该很佩服自己的主子,不管用什么法子总能把想办的事办成,还留有余地。虽然阿步其想干嘛没有告诉他,却是让他协同合作,将这个谎言瞒到了今天。
为了谁瞒的,她却死了。
莫名地福临有点心虚,他很不想让阿步其过来,可是没有道理不让这么做。小时候太后就很喜欢,也很想见见,于是福临准了,将旨意发回,静妃是日前死的,他料不到。
虽然不可能为了这个怕什么,但是心里难受。想起静妃,福临总有一种无力感。他摆不平她,连好好说话都很难,他还记得小时候在盛京为太祖皇帝祭陵,去陵墓的路上,静妃发了脾气,大哭大叫,谁也不让靠近,任性无比的模样,让他看了就心烦讨厌。
却是这么一个人做了自己的妻子,忍了这几年,他也够了。终于可以把她放在一边不搭理,旧相识又从记忆中跑出来。福临知道就算恩准见了也没什么,但是现在静妃死了,性质便很不同。阿步其知道了会怎么样?福临这么想了一下,觉得很头疼。
科尔沁只会知道她是因病,但是阿步其太聪明,即便下令封口也会嗅出点不一样的来。按日程他肯定比静妃的两个哥哥早到,丧令不是给他的,也罢,就让人家在路上高兴点吧,等进了宫再说。
粮队进了城就得进宫,为了讨点便宜,阿步其让塔布尔先盯着,微服赶在前面,只早到了两天,已经算是失职,不过幸好交待的人都很稳重,私交又好,想必这些他们都不会说。
那幅画真正描绘起来只用了一个时辰,一点瑕疵也没有。他早走两天,时间花在这里。心情很好,只是接到成品时有些意外。静妃没有等着见他,压力太大,所以要解释为什么画上有泪,学徒只能靠自己。
阿步其这人有个特点,他永远不会大喊大叫地吓唬人,哪怕给别人纠正错误,都是笑呵呵的,易于接受。
泪滴干了,学徒忐忑地去见客,阿步其把画展开,看了一会儿,笑了。
学徒紧张低头搓手。
阿步其笑着皱眉,又仔细瞧了几遍:“嗯。”
学徒害怕了:“公子,您?”
阿步其抬眼,用商量的口吻说着稀奇:“这可真神了,嘿,这美人还会掉眼泪呢,哎呀,肯定是我画得不好,她生我气了。”
泪干了痕迹还在,学徒马上明白过来,赶快道歉:“对不起公子,是我不小心,对不起您,要不您再画一幅,我给您重裱,对不起,对不起。”
他从来没有遇过这样的客人,先前想好的推托之辞完全派不上用场。这是阿步其最教人喜欢的优点之一,不会让人下不来台,还有很巧妙地教人改过。
除了一个人,因为静妃,还有福临本身的缘故,他无法看他顺眼。
在他心里,她是最好的,值得用所有的爱去呵护,她的身上,有万千的好处,他喜欢她开心快活。只是这些,福临看不见也不想去问。他只会说,它们全都睡着了,在她变成疯子,做了许多恶事之后,才让她知道,原来她的好处,他不是看不见,他只是装作看不见,然后当它们睡着了。
其实好处一直在那里,只是看什么人去在意它,遇上不对的人,它们当然就睡着了。
这道理,静妃早该懂。只是晚一步,还未得太晚。
去过天桥,蓉妞把买来的“果子”给她尝,确实是的,才往回返。这一路上,静妃都懒得说话。蓉妞忍不住问她:“主子,您是不是因为没见着画画儿的公子,后悔了呢?”
被这句戳一下,很疼。静妃懒懒地望她一眼,摸了摸眼角,看似漫不经心地回道:“这画挺好的。”
五年了,当初的样子,一点儿都不差,是天天在想着吧?她难受得像在挠心。
“奴才也觉得挺好的。”蓉妞想起乌云珠的特长,夸她一夸:“要说还是主子您画得好,您的画呀,皇上都说好,他还说,你们俩的画放一块儿……”静妃眼睛突然变得凶起来,她吓住了:“主子。”
“嗯。”静妃摸上她的胳膊,拍了拍:“我累了,咱们到了没?”
到了。蓉妞扶着她下来,走了没一会儿,慈宁宫的苏麻喇姑就在前边,笑意盈盈:“福晋,太后找您。”
“什么事呢?”静妃也笑着,主动亲近:“您给透一口?”
“呵。”苏麻也很亲昵,由她挽着手,悄悄地说:“福晋,给您和太妃挑孩子呢。”
才这么说,另一边吴良辅就慌慌张张地奔过来,冲着苏麻招手,口里唤着:“姐姐哟,您借一步说话。”
他肯定先瞅见静妃,才这么干的。静妃也不拦他们的道,主动避开,和蓉妞走远了等着。
苏麻去到吴良辅身前,也有点慌:“怎么了?”
“万岁爷说要拿了襄王府的爵位。”吴良辅一边说一边瞄着静妃,心里想着红颜祸水,苏麻看他这么望也明白了是为她:很是为难。
为了怕把“乌云珠”搁在别人手里,进不了宫,竟然这样要挟,吴良辅给急疯了。看苏麻不言语,万不得已,他只好催:“您说这该怎么办?太后那边挑上了没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