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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四九城与街边 ...

  •   卷首语:

      每个童话故事都需要一个合格的老派恶棍。

      ——《神探夏洛克》

      来到四九城的人,没有几个不被这个城市的灯红酒绿、声色犬马迷住的。

      从上古诸人妖神魔诞生之所,到如今的纸醉金迷之地,这片神秘又古老的土地似乎从来不乏勃勃的生机,一刻不闲地展现着它一城千面的多姿多态。

      来到四九城的人,也没有几个没听说过“街边”的。

      如果四九城是一个人,那“街边”一定是他的眼睛,任何走近的人,都能从这里得窥一方世界。

      而今天,正是乔默在“街边”工作的第七个晚上。

      “街边”是个很有些年头的酒吧,没有人知道它始建的确切年代,据一些不可靠的传闻,它的年头甚至老过三百年前开启和平年代的四九契约,而酒吧的主人则是个行踪诡秘的老不死,现在起码有一百多岁了。

      和“街边”这个应付差事似的名字一样,这个酒吧从门店招牌到调酒师服务员,都散发着一股“我就在这里,你爱来不来”的气息。

      但是,即便在这个商家把“顾客是上帝”奉为金科玉律,顾客更是理所当然视自己为上帝的时代,“街边”也仍然源源不断地吸引着来自四面八方的游客,有的是慕名而来,而有的,则似乎是为了某种不为人知缘故。

      乔默——或者在这里应该叫她叶倩——作为“街边”的常驻调酒师,更是个中翘楚,每晚天不黑不见人,天不亮就见不着人。

      想喝她调的酒,或者只是单纯想看她调酒的顾客,除了与她私交甚笃的,非得披星戴月再怀揣着运气才能得了心愿。

      至于原因却不足为外人道,算上乔默知道的人也屈指可数——因为叶倩是个吸血鬼。

      四九城也不是一座普通的城市,它曾经是吸血鬼的天堂。

      至少在三百年前的四九城大战之前,它一直都是。

      在那个吸血鬼还能在阳光下横行,靠一双眼睛蛊惑人心的年代,他们也曾经妄想如同智人取代直立人一样,把渺小的人类握在掌心,像饲养牲畜一样奴役他们,供嗜血的贵族随时饱腹或是享乐。

      只是这群吸血鬼忘了,抑或是太过自大,以至于未曾将人类中的一支异军放在眼里——巫师,终于为了自己的贪婪和狂妄付出了代价。

      如今这段历史早已尘封,一些只有异族能够翻阅的典籍中或有寥寥几笔记述,不知真假。

      据载,三百年前,吸血鬼肆虐横行之际,九大巫师家族振臂一呼,扶起了涂炭的生灵,封印了焚城的业火,把吸血鬼困于一城,永世不得出。

      只不过,这段历史已经被健忘的人类丢进了异闻志怪的陈堆,如今早已没有人知道,那个传说中困着吸血鬼的地方就是四九城。

      ******

      乔默是在七天前来到四九城的。

      能量域和任务世界传送并没有她想象得那么玄幻,躺进一个很科幻风的睡眠仓之后,她只觉得太阳穴一凉,在那一瞬间仿佛同时感受到了灵魂出窍和身体一沉,然后就在一张陌生的床上醒来了。

      阳光从没拉紧的窗帘缝隙里透进来,鸟鸣声清脆悦耳,这里普通得像是任何一个睡懒觉的上午。

      哦,除了一点——乔默此刻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叶倩,是被一根手臂粗的木楔钉死在床上的。

      她身下的白色床单被暗红色的血迹染出一个巨大的圆圈,圆圈里套着一个三角,而叶倩则被木楔钉在了三角的正中,活像是诡异祭祀仪式里的祭品。

      她胸口上的木楔浸染了血迹,勾勒出楔身上雕刻的密密麻麻的文字,显得艳丽又可怖。

      乔默顿时觉得鸟鸣声没那么悦耳了。

      好在尼莫很快和她接上了头——那个贴在太阳穴上的小圆片让他们能用意识沟通——及时安稳住了初来乍到就受惊吓的新人。

      能量域的游戏规则禁止客户附身活着的宿主,不可避免地鲜血和死亡几乎会让每一个新客户歇斯底里地崩溃一次,尼莫对此并不陌生。

      哪怕他们都经历过死亡,也不代表他们不惧怕死亡。

      不过,凭尼莫多年的工作经验来看,乔默的表现几乎算的上可圈可点。她没有被凶杀现场一样的情景吓得吱哇乱叫,也没有嚷嚷着换任务或者干脆毁约。

      正相反,她表现得冷静而克制,整体上也十分配合,甚至在拔出胸口的木楔,看着自己干瘪枯朽的身体逐渐生出饱满匀停的肌肉,枯草似的头发恢复光泽时,她也并没有大惊小怪,甚至连握着木楔的指尖都没有颤动一下。

      ——如果不是她对太阳穴上的能量片的“阻断想法”功能还没能运用熟练,导致不经意间暴露了一些没说出口的念头,尼莫简直想把乔默评为年度最勇敢客户。

      至于乔默本人,她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大脑一片空白,两侧太阳穴发沉,胃里恶心得直翻腾,有点像是她去游乐园,第一次从大摆锤里下来时的情形。

      以至于尼莫跟她说任务的时候,她都没有反应过来。

      “你说什么?”

      “我说,你一共可以进入三个任务世界,只要完成任意一个就算任务成功。这是你的第一个任务世界,而你的任务是复活一个名叫贝拉德·思诺·毕肖普的巫师,她为了封印业火死于三百年前的四九城大战。”

      “复活死人?三百年前死的那不是连骨头渣都不剩了?怎么可能复活?”

      尼莫:“……”

      “见鬼了,”乔默喃喃道,“你确定不是把我输送到了什么游戏世界?连闯九关就能赢得复活道具之类的。”

      “很遗憾,这里是一个物理意义上真实存在的世界,与虚拟游戏完全不同。不过,这里的生命法则可能和你理解的有所不同。”

      “什么生命法则?”

      “简单来讲,巫师们有一种可以逆转死生的符咒,叫做转生咒,可以帮助毕肖普巫师复活。”
      “所以还是要靠复活道具了?”

      “……你也可以这么理解。”

      乔默看了一眼这个凶杀现场一样的卧室,有些糟心地想:算了,反正来都来了,还能怎么样呢?

      ******

      街边酒吧,凌晨一点。

      吧台的灯光昏暗得恰到好处,在形状各异的玻璃器皿上映出光怪陆离的颜色来。

      柠檬汁被挤进装着腥红液体的高脚杯里,乔默漫不经心地插进一根芹菜,一边疑惑地打量对面那个金发蓝眼的客人,为什么会有人喜欢这种恨不得一下凑够酸甜苦辣咸的乱七八糟的饮料?

      金发客人接过那杯血腥玛丽,懒洋洋地靠在柜台上,嘴巴一开一合:“来party的可有不少大人物,伦纽克餐厅的兰尼也会来哦。叶,你再考虑考虑吧,我保证,兰尼只要看到你调酒,一定会想尽办法把你挖到伦纽克的……”

      乔默随口应付,又给他倒了一杯酒,指望能堵住他那张散发着洋葱味的嘴。

      酒吧里没放什么劲歌热曲,都是现场演奏,手风琴缠绵的音色里点缀着跳跃的笛声,旋律的是张国荣的《春光乍泄》。

      “你我或者一样,

      “日夜寻觅对象,

      “却朝夕妄想,来日方长。”

      唱台上的驻唱歌手是个脸色苍白,身材瘦削的年轻人,长相十分英俊。

      他唱歌的声音低沉里带着点沙哑,旋律起伏间藏着让人脸红心跳的撩人,台下两两成双跳舞的,都不自禁地靠在了一起,贴着面在歌声中低声说起了情话。

      乔默屏蔽了对面客人的自说自话,一边听歌一边跟尼莫胡说八道:“小尼,你说这个小歌手不会也是穿越过来的吧?怎么他唱的歌我每首都听过,之前那个朋克风的姑娘我就从来不知道她唱的是啥。”

      尼莫:“是啊,这城里有一半人说中文,搞不好都是你家屯里穿越过来的。”

      “会好好说话么你?”乔默磨了磨牙,单方面跟尼莫“冷战”了一会儿,又忍不住开始念念叨叨。

      “除了我家老头没事哼哼的那几句之外,我第一次正式听张国荣的歌……应该是在大学的新生晚会。那次也不知道谁搞得策划,把节目弄得跟山寨版的港台演唱会一样。

      “给人唱歌的同学头发上喷了能有一斤发胶,舞台上还出白汽,洒彩色纸屑,话筒罢工,音效奇差。据说要不是唱歌那哥们长得帅,都有人要往台上扔西红柿了。”

      她低头抿了口伏特加,差点辣得呛住:“不过那歌唱得其实不错,前排好几个姑娘尖叫,唱的好像就是《春光乍泄》……”

      是的,就是这样的旋律,台上的人大概是热的,或者太烧包,趁过门还把西装马甲脱下来扔到了观众区,正好砸到她脸上。

      “愈是期待愈是美丽,

      “来让乍现春光代替,

      “难道要等一千零一世,

      “才互相安慰。”

      ……

      意犹未尽的伴奏声里,一曲结束,台上的驻唱歌手用粤语说了几句,大概是俗套的场面话。乔默听不懂,台下倒是有不少人给他鼓掌。

      “这小歌手叫什么来着?”乔默问尼莫。

      “秦歌,巨石乐队的前任领唱,三个月前离开了乐队,据说是和搭档不和,之后就四处找酒吧驻唱。”

      “秦歌……”乔默喃喃念了一遍这个名字,“名字倒是挺适合当歌手的。”

      台上。

      秦歌姿势优雅地鞠了一躬,换回了普通话:“我来到这个城市,其实是来找我的爱人的。”

      酒吧里的爱情故事总是俗套的,但讲故事的人很帅,所以还是少不了关注。

      台下立刻有人起哄,还有几声响亮的口哨。

      “我不知道她现在走在哪条街上,或是正对着外面的哪盏灯火,”秦歌的声音低沉而温柔,“只能把我曾经唱给她的歌再唱一遍,希望她能听到。”

      不少女孩子发出了或感动或羡慕的叹息,还有个起哄架秧子的外国男人用英语朝他喊:“嘿,老兄!这世上还有种东西叫手机!给那姑娘打电话啊!”

      嗡嗡的哄笑声中,秦歌指了指自己的头:“很遗憾,我这里受过伤,记不住她的长相,也忘记了她的名字,不能给她打电话了。不过……”

      他说着微笑起来,“我想,如果她听到我的歌声,或许会回到我的身边的。”

      “哦,老天!”角落里一个红头发的姑娘忽然捂着嘴站起来,把大家都目光吸引了过去,只听她大声说,“我就知道你会来找我的!”

      全场,包括秦歌本人,谁也没料到这个神转折,纷纷愣在了那里。

      乔默却觉得仿佛有一道雷正正劈到了脑门上。

      谁是这失忆小歌手的失散情人乔默不知道,但她可以肯定,这个红头发姑娘绝对不是。

      因为,这红发姑娘也是个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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