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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次初遇 ...

  •   唐末黄巢起义之后,唐国便已名存实亡,各地藩镇割据,封地为王。后唐国灭亡,群雄纷起争夺天下,神州大地自此四分五裂,烽烟四起,战火绵延千里而不歇,饿殍满地,民不聊生,触目所及皆是荒凉。

      而在战火仍未触及的江南唐国,却仍旧是一副纸醉金迷、歌舞升平的繁荣景象。

      唐国西都江宁府上元县南北大街的某个酒楼内,靠窗的一处桌席旁,小二横眉冷目,面露凶光,而站在他对面的少年面红耳赤,一副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的模样。

      顶着小二吃人的目光,少年硬着头皮,梗着脖子道:“小,小爷不是说了,小爷不过是忘了带钱,等小爷回去,自,自会命人将钱送来的!”

      “这位小爷,空口无凭,您又不愿立字据,又不肯留下地址让我们的人去取钱,这么红口白牙地说几句好听的,谁不会?要不您将身上值钱的留几件下来作抵押也行啊,本店地小,舍不得这几分薄利,还请您高抬贵手,放放小店一马吧。”小二阴阳怪气地道,到底是看少年衣着不凡有所顾忌,只敢放话逼他,并不敢动手。若是以往,有人敢吃霸王餐,早喊护院来打几下敲敲边了。

      少年原本也只是趁夫子不注意从书院里偷偷跑出来玩的,经过这个新开张的酒楼时,就没忍住点了几道招牌菜尝尝鲜,没曾想吃完才发现没带钱。本来想和小二商量商量等会自己让人送钱过来,没想到这家酒楼是新开的,小二也是外地来的,并不认识自己,没说两句便这般嚷嚷开了。

      这下子,门口已经开始有人往里看了,少年越发臊得厉害了。

      “我……我……”少年到底面皮薄,经不起这等丢人的事,便解开腰上的一块玉佩,犹犹豫豫地放在桌上,却还不松手,犹自不放心地叮嘱道:“我这块玉佩很重要,只是暂时抵押在你们这儿,等我回去了就立刻派人来赎它,你们可不要赖账……”

      小二瞥了眼玉佩,只见通体润白如羊脂,便知此玉价值绝对不菲,于是眼珠一转,正要说话,冷不防斜地里忽的伸出一只手,手上托着一锭银子,直直地插入他们中间。

      小二和少年均是一愣,小二愣的是突然出现在眼前的银子,而少年则愣的是托着银子的这只手——手指修长有力,骨节分明,指节与虎口处磨有茧子,却仍很好看。

      有这样一只手的人,会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下意识的,少年顺着手往上看去,却只看到一个清癯的青年,青年布衣素履,下巴上生着一丛胡茬,一双眼黑沉如墨。就算此刻正做着助人为乐的好事,面上的神情却有些漠然。

      少年不由有些讶异,原本以为这只手的主人会是一名常写字的儒雅文人,然而这人看上去却更像是一名沉默而又落拓的江湖客。

      而且,不知为何,此人看上去有些面熟。

      脑海中这个念头一闪而过,少年便不假思索地问了出来:“你是何人?我们是不是见过?”

      青年淡淡地扫了他一眼,简言道:“没见过。”声音也是冷冷淡淡的,还有点沙哑,像是很久没有喝过水了一样,却和他那双手一样吸引人,很好听。

      语毕,青年便将银子放在了桌上,也不要找的钱,便沉静地转身走了出去……就好像,他从外面路过,此番进来只是特地来送这锭银子来为人解围一样。

      少年心里一暖,脑子一热,跟在他身后追了出去。

      “喂——”

      青年脚步一顿,询问地看了过来。

      “你叫什么名字?”少年问道,“现在住在哪?等下我把钱给你送过去。”

      青年仔细地望了他一眼,顿了顿,答道:“城南的上福客栈,二楼左数第五间房。”

      他没说自己的名字,少年却也不恼,二人分开前还朝他感激地笑了笑。

      这算是二人第一次正式见面,殷铮留下的印象就是,这是个懂得感恩的孩子,而且笑起来的时候左颊边有一颗小小的梨涡,和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和史书中记载的也不太一样。

      没错,殷铮在史书中读过这个兵荒马乱的时代,也读到过刚刚那名少年——因为他来自未来,一个科技发达信息爆炸的时代。

      在他的时代,他原是一位名校的史学在读研究生,而就在那个时候,可以穿越时光的时光机被发明了出来,这是科技史上的里程碑,热情高涨的科学家们与史学家们一起定制了一个“访古”计划,他怀着对历史的热爱报了名,结果就被选中了。

      那时候的他欣喜若狂,觉得天大的好运降在了自己身上,然而当真的来到这里之后,他才明白,那不是好运,那是他噩梦的开始——仅仅一个月后,可以与时光机对接的感应仪器就被他弄丢了。

      他被困在了这座历史的牢笼里,回不去了。

      他一直没有放弃过寻找感应仪,可是天地之大,凭他一个人如此微薄的力量又怎么能找得到。时间一晃就是两年,他游荡在这个世界里,就像一缕孤独的游魂,融不进去,又不能离开,他觉得自己快疯了。

      *

      要了一桶热水洗澡,精神上的疲倦稍有缓解,殷铮仔细地将头发擦到半干,又刮了胡子,然后坐在窗前的桌旁摊开一卷竹简,提笔蘸墨,开始写日记。

      “今天是我来到这儿的第七百六十天,阴。我又回到了江宁的上元县,这个六朝古都,正处于她最辉煌簇新的时候。这两年来一直不间断地寻找,希望却仍旧渺茫,我太累了,不想再走了,突然就想到了江宁,于是回来了。两年前我降落于此,兜兜转转一大圈,又踏入此地,一切始于此,或许也该终于此……”

      就在“此”字刚落笔时,门突然被敲响,殷铮想起和少年定下的约定,于是暂且放下了笔。拉开门,门外站着的果然是回来前遇到的那名少年。只是少年才抬起眼,露出的笑容也才到一半,便在看清门后的殷铮后愣在了原地。

      殷铮侧身将少年让进房间,还不待说话,少年已经迫不及待地问出了声:“你……你是不是姓殷?”

      “你认识我?”殷铮蹙眉。

      少年摇摇头,又点点头,瞧见殷铮越发狐疑的目光,他这才想起什么似的,手忙脚乱地从脖子上扯出一根红线,红线的那头栓着一个银光闪闪的戒指。他托着戒指,目光殷切地盯住殷铮,不放过他脸上分毫变化。

      戒指做工十分精细,有点不太像这个时代能做出来的,然而就算如此,殷铮也没明白少年是什么意思。少年不由有些失望,却还是解下了红绳,将戒指递到殷铮面前:“你再仔细瞧瞧。”

      戒指入手很沉,殷铮心也跟着一沉,紧接着,便狂热地跳动了起来——他认了出来,这枚戒指,是由铂金做的!铂金!这个时代绝不会出现的金属!

      在激动之外,更令他震惊的是,戒指的内侧刻着一排细细的英文字母,YINZHENG,赫然便是他名字的拼音!

      这是一枚同样来自未来的戒指,并且戒指的主人似乎认识他!殷铮第一个想到的是,是不是因为自己一直没回去,所以所里派人来找他了!

      他目光灼热,一把抓住少年的肩膀,哑着嗓子问:“这枚戒指,你从哪里得来的?!”

      “嘶——”少年吃痛,不由抓住肩上的手。

      “抱歉,是我失礼了。”殷铮这才回过神来,松开手,诚恳地道,“不过还是希望你能将这枚戒指有关的事情全部告诉我,这对我真的很重要。”

      方才瞧殷铮面色几变,少年也是一颗心紧紧地提着,此刻终于长舒一口气,看着戒指,眼里露出一抹回忆的神色来:“三年前我遇险,有幸被人所救。救命恩人在临走前将这枚指环给了我,并且告诉我,日后若是有缘遇见与他生得极为相似的人,就把这枚指环给他看。白日你脸上蓄着胡须,我没认出来,如今一看,你和他生的真的是一模一样。”

      听到“三年前”时,殷铮眼睛里的光已经灭了,若是所里真派人来找他,就不会降落在三年前,那时候他还没有来这里,然而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疑惑,“那人可曾说了其他什么?”

      “恩人来去匆匆,只交代了我一件事……”

      “什么事?”

      少年话到嘴边,却又突然踌躇起来,显然这句话与他也是有关的,并且关系还不小,“他说……”

      “说什么?”殷铮耐心地等待着。

      少年抬起头,良好的教养使他不能太过无礼,但是他还是情不自禁地用审视的目光打量了殷铮一眼,抿了下唇,慢慢地道:“他……让我拜你做老师。”

      这个条件可真是……没有由头。

      殷铮听得一头雾水,却不愿放弃这个突破口,反问道:“那你愿意拜我为师吗?”

      “我可以,”毕竟是恩人所托,少年一咬牙,“你收吗?”

      “好。”

      殷铮的不假思索倒是让少年吓了一跳,他瞪着眼睛,虎着脸:“你不再想想?”

      “我已想好了,”殷铮有些被他的反应给逗笑了,沉重了许久的心情轻快了不少,“我可以当你的老师。”

      少年又期期艾艾地道:“这个老师……没有官衔也没什么封号的……”

      殷铮只道:“无妨。”

      “你还不知道我是谁呢,就这么答应了……”事到临头,少年反而有些后悔起来。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也,怎可如此草率。

      殷铮神情有几分高深莫测,看着他,从容问道:“那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你的身份吗?”

      少年默然片刻,终是叹了口气,答道:“我姓李,名从嘉,乃当今天子第六子。”

      殷铮洒然起身,鞠了一礼:“原来是安定郡公,见过郡公爷。”俯下头的唇角微微含笑。

      其实他早就知道少年的身份了。

      两年前,刚刚到这里的时候,殷铮便曾在街上见过他一次,那时候他被一群差不多大的锦衣轻裘簇拥在中间,真可谓是众星捧月。一群半大的锦衣少年高声谈笑,虽年纪尚小,却已初具风流。

      那时候的殷铮看什么都新鲜,好奇之下就站在那里多看了他们几眼,却不想中间的那名少年走到他面前不远处时停下了脚步,弯腰在地上捡了一只香囊,笑着问路边一名姑娘是不是她丢的东西。当时正是春日的正午,和煦的阳光照在少年精致的五官上,左边的瞳孔却比右边要深一些,殷铮站在旁边忍不住就仔细看了两眼,然后就看到他左眼里重叠的两个瞳仁。

      史书上曾记载:煜字重光,初名从嘉,景第六子也。煜为人仁孝,善属文,工书画,而丰额骈齿,一目重瞳子。是说鼎鼎有名的南唐后主李煜,一开始叫李从嘉,并且他的一只眼睛是重瞳子。

      少年的身份呼之欲出,殷铮又惊又喜,将他的长相牢牢记在了心里。原本以为这辈子都不会遇到了,却没想到时隔两年,旧地重游,不仅帮了一回窘迫万分的李从嘉,还因此牵出了这样的因缘。

      若是研究所里那群人知道自己这么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李从嘉,这么在历史上横插一脚,肯定要气得跳起来,指责他一些不能轻易改变历史的话。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现在被困在这里,花着带来的可以花一辈子的金子,却如游魂一般徘徊游荡,举目茫然,别无出路。

      这枚来自未来的戒指,和突然出现的李从嘉,是他站在悬崖边最后能抓住的希望。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二次初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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