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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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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已经被热情的歌迷不计其数地围堵过,可风晴雪从没有遇上过这种局面。
无人问津的礼堂后段,大理石地板上布满了灰尘,残破的老式灯泡发出昏黄的光,她被人牵着手,飞奔在曲折的楼道里。
是因为跑得太快?还是因为奇遇带来的兴奋?心砰砰直跳,门窗、楼梯、海报从面前掠过,忽明忽暗,自己仿佛是用幻灯机播放的一部陈旧影片里躲避追杀的女主角,也许是失手打破了装有怪物的宝瓶?也许是犯下重罪不得不亡命天涯?也许是遭人陷害注定颠沛此生?
在这个理应紧张的时刻,她本不应该冒出这么多无厘头的联想,可是……
自从告别平凡的生活,哪一天、哪一秒,她不是按照已经规定好的轨道生活?
她小小地挣扎了,但就像人逃不过重力,怎么可能轻易地飞上天空?
她不过是圈笼里的小白鼠,不论多么努力奔跑,还是在原地打转,娱乐着围观的大众。
孤独、疲劳、厌倦、恐惧、忧虑、悲伤、迷茫……种种负面的情感,只能隐藏在永远阳光的笑容之下,她从不向人倾诉,更何况哪里有人可以让她倾诉?15岁之后,她再没有朋友,外婆已经年迈,大哥极少谋面,刀子嘴豆腐心的静虹姐毕竟不能在工作中掺杂太多的个人感情。
至于粉丝们,他们需要得是一个得体的、单纯的、温暖的风晴雪,他们需要被她治愈,反之则不然……
她的日程很满,她的光环很亮,她到处奔忙,但是这是个无声的世界,无人对话,只能把所有的情感释放在歌唱中。
寂寞,她很寂寞,没有姐妹淘,没有花季雨季,没有放学后的嬉笑,为此她养了很多很多小动物,小虫、小鱼、小蛇、小鸟、小猫……可是她连照顾它们的时间也没有。
大学的生活很新奇,今天的经历很奇妙,她希望这一切不要很快结束,她激动的想要尖叫!
她感激地看着侧前方的屠苏,他的手很大、很有力量,他一定顾及自己而没有用全力跑,不然怎么能赶上他的脚步?如果他放开去跑,自己会不会飞起来,像一只风筝?
终于跑到楼道尽头,对开的门上挂着一把铁锁。兰生使劲摇了摇,门纹丝不动。
“咳!这怎么办?!”兰生抓耳挠腮地像一只火烧尾巴的毛猴。
屠苏静静地打量着四周,片刻,伸手推开窗户,夜风扑进来,一阵清凉。
他沉稳地说:“从这里下去。”
“啊?”兰生叫嚷起来,“这很高的!我们可不像你天天跳楼!可别弄巧成拙!摔坏了晴雪我们负不了责的!”
他没有理会兰生,而是看着她说:“不会的。”
她不知道自己的脑子抽了哪根筋,也许是他的剑眉星目看上去特别可靠,也许是他的自信沉稳让她毫不担心,但也可能是他那天飞身而下的身姿让她印象已深,一不留神就听见自己鬼迷心窍地回答:
“好,我跳!”
他翻上窗台,纵身跳下去,完美的落地姿势,草地上只传来轻轻的足音,莫名地让她觉得这大概只像迈下一个台阶般轻松。
可当她自己爬上去,看着变得有些小的屠苏,腿脚还是不争气地软了下来。她努力地把注意力放在屠苏身上,不去注意这可怕的高度和那无情的地面。
她看到他张开双臂,表情很严肃,眼神很坚定,虽然没有听到一句安慰的话,但他的动作让她突然觉得一阵轻松。
为什么不相信他?再说,从这里跳下去,应该还是摔不断腿的吧,就算摔断了,还可以殆两天工呢!
闭上眼睛,双脚跳入虚空,瞬间的自由落体感让她浑身一麻,但马上落入了宽大的胸膛,被他拦腰抱住。
哎?完了?这么快?原来跳楼的感觉是这样?
她被轻轻放在地上,这才发觉自己下意识地搂紧了他的脖子,扯得他不得不弓起了身,马上触了电似地放开手。
“谢谢。”她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害臊得不敢看他的脸。
可他好像根本没注意到这一点,而是脱下黑色的运动衣外套披在她身上,遮住她引人注目的白色衣裙,问:
“车在哪儿?”
楼上的兰生喊:“我、我还是算了啊!你们快走,我去找学姐!”
事不宜迟,晴雪一边跑一边拨通了田不醉师傅的电话,没过多久,别克车救场来了。
手忙脚乱地钻进车里,田师傅戏谑地说:
“小风,从哪儿整这么件上衣啊?那个哥们儿给的?”
啊,衣服忘了还给他!直觉地感到不能让静虹看见,晴雪脱下外衣叠好,塞进包里。
后视镜里已经看不见他了,不过还好有英语课,后天早上再还给他吧。
后视镜里的她,脸上挂着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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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回礼堂的路上,屠苏发现路边灌木丛里一双绿莹莹的眼睛。
“阿翔?”
大狗呜呜哼着从灌木丛里钻出来,蹲坐在屠苏面前。
屠苏弯下腰,摸了摸它的头:
“想找我,不用偷偷躲着。”
阿翔是他小时候从老家带来的,当年只是小小的一只,是他最紧密的伙伴。游泳的补助还挺高,屠苏自己又不花钱,所以大部分都花在给阿翔买五花肉上了,几年下来把它养的又高又壮,加上毛色乌黑油亮,出门时总是吓着小孩和女生。阿翔很通人性,晚上出门时总溜着墙边或树丛,不过屠苏总怀疑这也许更糟糕,夜里看到暗处的一双绿眼睛,谁不会吓个半死呢?
学校里不让养狗,阿翔一直以看门狗的名义养在俱乐部的游泳馆里,不过实际上根本没有它的用武之地。自从屠苏不再去俱乐部之后,他们的关系就变成了阿翔来大学看屠苏。看着欢快地摇着尾巴跑在前面的阿翔,屠苏感到很羞愧,都是因为自己不争气,让阿翔冒着被人指指点点的危险,每天穿过大小车流过来,而且还没有五花肉吃了。
阿翔突然汪汪地叫了两声,叼起了个东西跑来给屠苏邀功。
屠苏蹲下,阿翔把东西塞进他手里,这是个小小的布娃娃,而且是个挺可爱的女孩子形象,长长的头发编成两条辫子束在脑后,身上穿着颇有西南地区民族风的服装,脸上带着大大的笑容,腰间的配饰上写着一个编号“No.0001”。
看大小,它像是很多女生在背包上挂的毛绒玩具,不知道是哪个丢的,屠苏想把它放回原地,可莫名地觉得让这个笑得开心的娃娃孤零零躺在地上很可怜。而且,大多数人不会为了一个娃娃一米米地回头找吧,它最后的命运也许是明天早上被扫进垃圾车,然后运到数公里外的市郊掩埋掉。
屠苏把它放进了裤兜。
带着阿翔便不能去礼堂了,屠苏把阿翔送回游泳馆,时间已经快十点,馆里空无一人,透过玻璃看着倒映着马路上灯火的池水,屠苏突然发现,即使有各种各样的纠结,自己对这一片清澈的水却充满了眷恋。
晚会上晴雪的歌声很美,仿佛不是传入耳朵,而是直接拨动人的心弦,但与此相比更让他震撼的,是他从后台近距离看到的,晴雪专注、投入、乃至虔诚的表情。那个瞬间屠苏就明白,这个少女是发自内心地热爱歌唱,也正在投注着全身心地歌唱着。
他想起来,师兄的脸上也有过这种表情,不是对成绩、对名利的追求,一心一意,只为了自己热爱的事物。这让他质问自己,为什么而游泳?
为了名?为了钱?为了什么人吗?或许这些都不能否定,但归根结底,是因为这种运动带来的身心的解放、生命的力量。这种潜伏在人体中的渴望,比一切伴随着胜利而来的名利更让人振奋不已。
或许自己想太多、顾忌的太多了,游泳只是一种单纯的运动而已。
想着想着,不知不觉中竟回到了寝室,刚走到二层楼梯,就听见方兰生如高音喇叭似的叫声:
“凌端!你看毛片不带耳机的啊!”
屠苏无奈地扶额,心想这下子全楼都知道了。趁楼道里没人看见,赶紧进入这个丢脸的门。
住在门口位置的凌端正挑衅地扭大了音量,整个屋里都充满了嗯嗯啊啊的声音。屠苏火大地关了他的电源,凌端马上像蚂蚱一样一跳三尺高地蹦到他面前,不过凌端眼一闪,马上换上了一副猥琐的嘴脸,左手一捋那标志性的斜刘海,右手做兰花指状从他的T恤领子上捏下来一根长发。
“呦~~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还给我这儿假正经,晚上到哪儿实践去了?”
屠苏一呆,旁边方兰生凑上来,和凌端斗鸡似的眼瞪着眼:
“哼!羡慕死你!今天晚上木头脸和风晴雪亲密接触了!”
“胡说什么!”屠苏终于反应过来。
凌端轻蔑地看了兰生和屠苏一眼,做回座位上:
“编吧,编吧,说别人我还相信,就你们这样的傻小子,还想吃天鹅肉呢。”
屠苏没理他,径直走到自己床边换衣服,刚把外裤脱下,那个娃娃掉了出来。兰生马上凑过来,把娃娃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神神秘秘地对他耳语说:
“还说没有?这是不是她送给你的?”
“什么意思?”
“啧!你这根木头!肯定谢都没谢人家。这是晴雪代言的网游“古剑奇谭”做的晴雪娃娃,限量版只有1000个呦!你看这个是No.0001,肯定是人家送给晴雪的纪念品了。限量版中的限量版啊!你不要就给我。”
“路上捡的,是真的话要还给她。”屠苏把娃娃从兰生手里夺回来,放在桌子上。
兰生狐疑地看了他一眼,坐回自己的位子上继续做预习。
屠苏看着台灯旁的娃娃,好像真有点像她,对了,以后上课不能再睡觉了,想到这儿,他也抽出了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