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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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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之一,仅次于屋顶。在屋顶上我总可以骄傲地俯视下面的人群,看他们忙忙碌碌却又一事无成。而在公园,我则可以感受到钢筋水泥之外的东西,一种稍稍接近野性的东西,尽管里头人为的痕迹实在很多,可是,如果不去公园,连最后一点自然都荡然无存。我不喜欢老是呆在充满化工气味的房间,那让我头疼。
当然,如果公园禁止孩子入内,我给的分会更高些。
我跳上公园的草地,舒服地在上头打滚。歆音坐在离我几步远的秋千下,目光游离至天际。
“我从来没坐过秋千。”他忽然说。
“我也没。”我回答。
没坐过秋千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为了这个耿耿于怀未免小题大做了。
“因为我非常讨厌那些由父母陪同而来的小孩一脸虚伪的幸福在秋千上荡着,好像开心得要命。他们高兴,是因为可以拥有别人不能拥有的东西。他们喜欢在我面前笑得很开心,因为他们拥有我没有的东西。”
“所以我看到那些小伪善者就作呕。”歆音这样说的,却笑得很魅惑。“小时候我就在想,总有一天,你们那些开心的表情都会剥落成僵尸一样的丑陋。你觉得呢?觉得人类其实真的很丑陋吧?”
我歪着头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觉得就我而言能够有资格评判人类。我是只高贵的猫不假,可我不记得我什么时候变成神了。
我跳上他的膝头,仰望着他,仔细看着他的眼睛,那里面充满了奇妙的神采,是一种不属于活人的神采。我好像看到了吸血鬼——优雅、美貌、却也寂寞的吸血鬼。
我眯起眼睛看向不远处的树荫下一脸悠闲看着书的男孩——转过脸来对歆音非常坚定地说:“你需要再谈场恋爱。”
说到谈恋爱,就必须考虑到三方面的因素。
首先,必须有一个优雅的环境培养气氛。根据我的经验,98.5%的恋爱都靠气氛而成功。因此,气氛对于恋爱来说是相当重要的。一般可以培养气氛的场所不外乎几个,有情调的咖啡馆,梦幻的绿茵长廊,还有……午后阳光灿烂的公园秋千处——真是很适合啊。
第二,必须有两个人来谈恋爱。一个人的那叫暗恋,三个人的那叫三角恋,四人以上的那叫乱交。所以,两个人的恋爱才是完美。现在,歆音正坐在秋千上晃啊晃——美人坐在阳光之下,带着一点点嘲讽、一点点玩世不恭的神情,无论怎么看都是一副吸引人眼球的画面。而那边,也正坐着一个男孩。那男孩很年轻,不会超过二十岁的样子,清秀斯文,安安静静在一角看书,平和的脸上是洒着点点阳光——这意味着什么不是已经很明显了吗?
第三,必须有恋爱的契机。要让两个不认识的人互相产生如同触电般的感觉进而坠入爱河,没有恋爱的契机是根本办不成的事情呢。这些恋爱的契机可以是一个不经意的眼神,一句不经意的话,或者是一只不经意的猫。
别怀疑,我没有说错,的确是一只不经意的猫。谁都不能怀疑我有这个力量。
对歆音来说,那个男孩可不是他中意的类型。歆音挑对象,总是圈内的成熟人士,因为那样的人才玩得起爱情游戏。不过,偶尔换个口味也不坏。
选择他,是我作为史无前例的最有智慧的猫的强烈感觉。当然,如果不行的话,谁也不能将责任怪到一只猫的头上吧……
“尖耳朵,你在想什么?…”歆音的脸忽然凑近我,“…该不会又在打什么歪主意吧?”
太小看我了,这是出于我的直觉,哪里是什么“歪主意”,对我的蔑视我绝对不会就此姑息!
我心里已经暗暗形成一套计划,这套计划在我看来是十分完美的:利用我作为猫的身份接近那正在阳光下浑然不觉地看书的男孩,引起他的注意、讨他喜欢;接下来,趁他眼珠尚被我所吸引的时候跑回歆音身边,让他对歆音一见钟情;再然后,就是他以我为借口主动接近歆音了。
但是,我的这套计划显然没了用武之地。
因为当我往男孩那个方向望去,还没来得及迈开我的腿时,男孩已经开始注意到我们——这说明他看书看得不够用心。
阳光下,男孩眯起细长美丽的眼睛,友好地给我们投来一抹微笑。他合上书朝我们走来。
“嗨。”他说,“之前没见过你,刚搬来?”
我抓紧时机向他靠过去,在他裤腿上蹭了几下以表示我对他的亲近——料子还算舒服,可见他家虽不是什么豪门显贵,不过家境也不会太糟糕。更重要的是,他看起来就是个温柔体贴的人,一定很懂得照顾我这种口味独特的猫。我仿佛可以看见美味的海鲜料理在我面前主动排成行的情景……如果他能有精湛的厨艺,我随时准备好换掉现在这个不成气候的仆人。
“猫很可爱。”男孩将我高高举起,一把抱进怀中。我乖乖任他柔软的手指在我的头上抚摸。嗯……好舒服……又找到一个优点了。
相比我的热情,歆音却冷淡许多。他闪烁着对我异常表现感到疑惑的眼神,宁可什么都不说就这么保持沉默。说实话,作为人类,歆音的警觉心不比我这只猫更低。但是,歆音有个习惯,那就是他对我所亲近的对象百分之百不设防。尽管并非敞开心胸,但能让他不设防地任人接近已经很不容易。
“看来你不太与陌生人说话。”男孩对歆音无礼的态度不以为意地笑笑。
歆音仍没有开口,但是他的眼光无疑是在打量这个突然出现和他说话的男孩。我看到他眼光之中的凌厉慢慢转化成另一种柔和却疏离的东西。
“我没恶意,只是想和你打个招呼。我在这里住了有七年了。你叫什么?你的猫又叫什么?呃,对了,问人之前要先说出自己的名字——我叫金瑞。”
噗嗤——歆音很难得笑了,笑容在他脸上是那么光彩夺目。他向来是个非常漂亮的人,笑起来更加充满迷惑人的气质。
“很普通的名字,不太适合你。”
我也是这么想的,原以为这么一位斯文俊秀的男孩子,应该有更出众的名字才对。
“是吗?”看见歆音笑了,男孩越发笑得灿烂莫名。“很多人都这么说。”
“我叫歆音,他是尖耳朵。”
我陡然睁开眼睛,朝他投以狐疑一望。根本不相信这是歆音对待陌生人的态度。他何时开始变得那么热情主动了?
“果然是个很不普通的名字。”
男孩看了看天气,“明天你还来么?”
歆音狡黠一笑,“如果你来的话…”
男孩涨红了脸,腼腆的样子和歆音比起来简直宛如天使。“我得走了,明天这个时候见。”
“拜拜…”歆音从男孩怀中把我抱回,甚至很开朗地向男孩挥手——竟然能让我全身发毛,我禁不住弓起背防备地看着歆音。
此刻的歆音,不折不扣是个恶魔。
“知道吗,要是看到那些不知道什么是痛苦,总是把别人当成好人给他一个好颜色就以为博得了他人喜欢而开心的人,我就会特别高兴…”歆音脸上仍带着最美最善意的微笑,看着尚未消失的人影。“因为那意味着当他们堕入地狱的时候,他们纯真的心灵也会有特别不一样的感受。”
歆音开始晃动起秋千。他的身子在阳光之下悠然摇荡着,可是他的心却在太阳远远照耀不到的地方深深埋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