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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4 ...

  •   然后等了好些天,程馥都没等到临父临母的第二波攻势。

      不知道是觉得从她这里下手没什么用,还是最近这阵子实在太忙。

      十二月份,她考英语四级。

      因为一直都有坚持打卡背单词,考完的时候也没觉得哪里有什么难点,估计是可以很正常地过了。

      考完她就打算下一次考六级。

      这原本不是什么值得在意的事情,临简雾却很高兴,觉得一定要庆祝一下。

      “我们明天早上飞去加纳利群岛。”临简雾几乎是以当机立断的语气突然这么说道,“我有三天假期。”

      程馥的西班牙签证是在半个月之前办下来的,她当时还还以为这个签证得到了寒假才会有用,所以这次庆祝是临简雾的早有图谋。

      借口而已。

      为什么要去加纳利群岛?那里有什么好玩的吗?

      这个疑问在到了酒店房间之后立即迎刃而解:房间是玻璃地板,下面就是鱼儿在游动,程馥甚至还看到了鲨鱼!活的鲨鱼!

      在做那种事时被很多双眼睛看着,临简雾真的很兴奋。

      那三天,程馥每天都在看酒店房间的天花板。

      临简雾对与程馥交欢这件事的热情从来都没有消退过。

      过程中,临简雾还很执着于一些无谓的细节:“如果你感觉好的话就叫我的名字,程馥。”

      “……什么?”

      “不然我不知道你是在向你姐还是向我张开腿。”

      “……”

      “最好让外面的人都能听到。”

      程馥当下想要掐死临简雾的心都有了。她觉得临简雾工作还是太过于清闲,不然哪里来那么多时间总是和她腻在一起?

      仿佛是为了实现程馥的愿望,在程馥产生这样的想法不久后,临简雾果不其然变得忙碌了起来,一开始是来接程馥的时间变得越来越晚,后来索性就是让程馥别等早点休息,今晚还是就住学校。

      快年底了,为了能够赶上开发进度,项目所有人都在加班,临简雾也在公司附近找了个宾馆住下,方便洗漱。

      ……是的,程馥认为自己非常喜欢单身生活!

      和谁住都不如自己一个人住,她喜欢自言自语……尤其是抱着膝盖说关于自己的事情。

      没错,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最佳伴侣!

      她现在在想什么……她现在感觉到的是什么……她昨天和今天对于这件事的看法有什么不同?

      以前喜欢蓝色,最近变得好像有点喜欢紫色……这种情感上的变化到底是怎么产生的?每个人内心当中都有一个宇宙,她对于自己有那么多不解……孤独?孤独的同时就意味着自由……她每天都很高兴,因为她是自由的:临简雾给不给她发消息,来接还是不接她?无所谓!只要不是她的问题,那都没什么所谓!

      周末临简雾也在公司加班。

      程馥得知这个事实的反应很平淡,就说知道了,临简雾很想程馥过来陪她,但想了想自己每次下班回来累的鞋都没脱就躺床上,倒头就睡,这副样子被程馥看到不怎么光彩,而且程馥最近也要准备期末考试,到底还是作罢,请求的话并没有说出口。

      但程馥也没有在学校多待。

      她当然可以和那些朋友一起聊一些书和国家大事,但其实聊多了就知道,这些一直以来根本都不重要……假如他们当中真的有人愿意投身于某种神圣事业,原因不外乎是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不可避免地走向了失败,此举能够让他们心安理得地无视自己目前所肩负的责任,将对未来的恐惧和个人的缺点通通掩埋。

      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一个酒鬼,就是那种往死里喝,人的意识都下降到了畜生的层面,但凡他能对当权者举起屠刀,无论对错、成败,至少在某一群体中,他都会是英雄——毕竟有缺点的战士终究是战士。

      回到没有临简雾的房子里,感觉也不是很好。

      房间的窗帘开着,外面的日光照了进来,指尖触及之处只有森森寒意。

      冬天是这样的,虽然总是能够看到街道上大片大片的阳光铺洒,太阳好像很大,但站到太阳底下,也不会觉得有多少暖意,因为这种阳光都是如同浮在冰面上的浅浅一层,就像金包银饰品上的黄金,实际含金量是很低的。

      手不由自主摸到脖子上的项链,这种仅有体温浸润的温度,好像都比一天里气势最盛的日光更加让人感觉到热。

      看着姐姐的照片想要和姐姐说些话,但姐姐总是沉默。

      想到割腕这事儿再被临简雾知道,自己肯定会吃不了兜着走,程馥索性出了门,去了b市当地最大的日结基地劳务市场收集写作素材。

      这个地域每天都有超过七千人在找工作,和他们交谈,程馥不难发现这些人可能一半以上都有各种心理或者生理上的问题。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生性懒散,总是会觉得无聊,无法从事固定的工作,甚至无法忍受长期待在一个固定的地方。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在这里是失灵的:穷人会有精神病吗?

      提着清蓝大水吃着挂壁面的老保安告诉她:“我们这里的人只会为钱感到头疼,要是谁有精神病,那也一定是用钱就可以治好的病。”

      程馥深以为然,即使有遗传的因素存在,一个精神病想要发作,也还是需要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保证吃药维持好状态的情况下,精神病人也可以是正常人。

      真正低能的人少之又少,其中不乏高学历者,绝大多数人的性格完全可以在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做到充满宽容、心怀善意,程馥想,若是有机会,这些人难道不能成就一番事业吗?

      虽说这个世界上的人没有谁是不可替代的,但同理,也没有人出生在这个世界上是毫无用处的!

      倘若现在还是地理大发现时代,程馥认为这些人多多少少能成为行为忙碌的实业家,毕竟开拓了澳洲和美洲的那些白人,除了一些真正具备冒险精神的探险家之外,多数都是形如酒鬼、赌徒、罪犯、被自己生活已久的社会所摒弃的失意者这样的不良分子……他们的人生大多经不起一次失败。

      可现如今的地球,没有一寸土地没有人类踏足过的痕迹。

      如果他们能够品尝到成功的滋味,自然就会想要成就更多……时势造英雄,又或者说英雄造时势……如果说这个世界始终无法给这个群体一个好的出路,程馥想,他们未免不会走向另一条充满负面的道路。

      比如说二战前的德国和意大利,希特勒曾在街头行乞、食不果腹,墨索里尼也曾打过短工、居无定所。

      从这个角度来进行思考,丘吉尔和罗斯福也未尝不是这个群体的代表人物之一,只是他们都在优越的环境中长大,从来都不需要考虑自己若是游手好闲,还能不能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

      穷人若是不追求上进,那就是莫大的罪过,而富人只要不把家业败光,就可以说自己经受住了金钱的诱惑。

      这次近距离观察,给了她很好的一些灵感和观念,不出意外的话,可以写出来一个质量不错的故事来,求得些许精神安慰。

      但以往能够做到十分聚精会神的事情,现在也还是会时不时有些走神。

      临简雾已经好几天都没有给她发消息了,临简雾到底在干嘛?

      程馥觉得姐姐虽然不怎么懂爱情,但至少有一点说的是对的。

      爱情当中并不存在自由。

      就算找到一个心仪之人,她也不会是你的精神支柱,她一定会喜欢吃你讨厌吃的东西,无意中就对你的所作所为作出了嘲笑,袜子和衣服乱丢,相处习惯了也许还会上厕所不关门……

      总是会因对方感到痛苦的。

      但你改变不了她,你也不应该认为她该为此作出任何改变。

      程馥虽然早有预料,可还是无法做到完全无动于衷,让自己置身事外。

      这天,临简雾忙了一天才从椅子上坐直身子伸了个懒腰,就接到了程馥的电话。

      “你现在在哪里?”

      程馥的声音听起来跟往常没有太多区别,很冷静。

      “在加班,怎么了?”临简雾很奇怪程馥打这个电话来的原因,但她还是老实回答了。

      “给我拍张照片看看你在干什么。”

      然后电话就挂断了。

      临简雾尽管不解,也还是对着自己的工位和电脑拍了几张照片,发给程馥看。

      久违地听到临简雾的声音,让程馥好受了不少。但临简雾拍的照片里看不到临简雾,让程馥很难受。

      她笔落到纸上,始终无法抓住那种细微且神妙的感觉。

      这一节才写了几行字,就觉得很不对劲,只能把这一页撕掉,从头再来。

      可能是落笔时太过用力,力透纸背,先前字迹在下一页的纸上也留下了印子。于是也只好把下一页也撕掉。

      但就算下下页看起来没什么问题,写起来还是怎么感觉怎么别扭。

      临简雾的声音就像烙印一样留了下来。

      程馥看着自己前面写的那些文字,突然觉得懊恼又后悔。

      这种状态写出来的东西已经不能被简单称之为垃圾或者是狗屎了,只是字与字之间的排列组合,不能构成任何意义。

      她或许不应该叫临简雾最近这两周不要有事没事给她发消息,她要专心期末考试……

      于是她又给临简雾打了个电话:“把你住的宾馆定位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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