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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大婚盛典,盛世瞩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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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满的晨光刚漫过紫禁城的角楼,京都的十二条主街就已挤满了百姓。他们踩着昨夜未干的露水,手里举着自家绣的红绸花,踮脚望着皇城方向——今日,是新帝萧玦与沈微婉的大婚之日,也是大启开国以来,第一次以皇后之尊补行的册立大典,盛况早已传遍九州。
普惠医馆的女医们凌晨就起身了。张医女将最后一匹“杏林春燕”锦缎挂上彩棚,李医女正往孩子们手里塞染红的花生,最小的灵儿举着支刚开的凤仙花,奶声奶气地问:“沈姐姐真的会穿着凤冠霞帔从这里过吗?”
“不是沈姐姐啦,要叫皇后娘娘。”沈微婉的大弟子素心笑着纠正,眼里却闪着与有荣焉的光,“娘娘说过,册封大典的仪仗会绕着普惠医馆走一圈,让咱们这些姐妹沾沾喜气。”
话音刚落,远处传来整齐的马蹄声。先是二十名羽林卫骑着白马开路,银甲在阳光下亮得晃眼;接着是八抬大轿的礼乐队,吹打的《霓裳羽衣曲》里混着北疆的马头琴声,竟是沈微婉亲手改的谱子;再往后,是捧着金册、玉印、凤冠的内监,每一步都踩在红毡上,像踩着流动的云霞。
百姓们的欢呼声浪一波高过一波,有人认出队伍里的阿古拉——他穿着崭新的锦袍,牵着匹驮着药箱的骆驼,骆驼身上披的红绸上绣着“北疆贺喜”四个大字。“是农伯大人!”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北疆来的牧民们立刻用母语欢呼起来,汉语的“皇后娘娘”与草原的“腾格里保佑”交织在一起,竟格外和谐。
东宫的偏殿里,萧景琰正帮沈微婉整理凤袍的拖尾。十二米长的裙摆上绣着百种药草,金线勾的枸杞、银线绣的雪莲,都是他跟着沈微婉在药圃里见过的。“婶婶,这凤尾上的七星草,是我上次在黄河边采的那种吗?”
“正是。”沈微婉摸着他的头,镜中的自己穿着明黄凤袍,九凤冠的流苏垂在肩头,映得眉眼格外柔和,“景琰记住,这凤袍上的不是花纹,是天下的草木,也是百姓的生计。将来你治理江山,要像记这些药草的习性一样,记得各地的风土人情。”
萧景琰似懂非懂地点头,忽然从袖中掏出个小布包:“这是我用压岁钱给您求的平安符,里面塞了还魂草的叶子,老巫医说能保平安。”
沈微婉接过布包,指尖触到里面细碎的叶片,忽然想起多年前在北疆,也是这样一个孩子,举着颗野山枣递给她,说“医官姐姐,这个甜”。时光流转,当年的孩子已长成能独当一面的太子,而她,也终于要站在他身边,站在这江山之巅。
吉时到的钟声敲响时,萧玦已在太和殿前的丹陛上等候。他穿着十二章纹的龙袍,腰间系着沈微婉亲手绣的玉带,上面的狼图腾被她添了几朵祥云,少了戾气,多了温润。远远看见沈微婉的凤袍一角出现在宫门口,他竟像个少年般紧张起来,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玉带。
“陛下,该下阶迎亲了。”秦风在一旁低声提醒,见他点头,连忙示意礼乐官奏乐。
沈微婉踩着红毡一步步走近,凤冠的流苏随着脚步轻晃,在青砖上投下晃动的光斑。走到丹陛前,萧玦伸手扶住她,掌心的温度烫得像要灼穿手套。“还记得吗?”他低声在她耳边说,“当年在北疆,你也是这样牵着我的手,把我从死人堆里拉出来。”
“那时王爷可比现在轻多了。”沈微婉仰头看他,晨光落在他鬓角的白发上,竟有种岁月沉淀的温柔,“如今牵着陛下,像牵着半壁江山。”
百官的山呼声中,两人并肩走上丹陛。礼部尚书展开册封文书,声音穿透礼乐:“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皇后沈氏,性资敏慧,德合乾坤,辅朕定国安邦,救万民于水火……今以金册玉印,册为皇后,钦此!”
萧玦亲手为沈微婉戴上凤冠,玉印的冰凉与他指尖的温热形成奇妙的对比。当他将那枚刻着“与民同息”的皇后印交到她手中时,沈微婉忽然明白,这不是权力的交接,是信任的传承——他信她能以医者之心,护这江山安宁;信她能以女子之身,为天下人立个榜样。
大典的仪程一项项进行,祭天、祭祖、接受百官朝拜,每一步都庄重而神圣。最让百姓们沸腾的是“万民朝贺”环节——萧玦竟下旨打开午门,让京都的百姓、北疆的牧民、南境的商户都能进来看礼。
站在太和殿的廊下,沈微婉看见普惠医馆的女医们挤在人群前排,举着她们绣的“巾帼医正”诰命;看见启智女学的孩子们踮脚挥着红绸,校服上的“读书报国”四个字格外醒目;看见镇北王推着药车从人群后走过,车上的药箱贴着“普惠”的封条,他虽穿着庶人的布衣,却比当年穿银甲时更显平和。
“你看,”萧玦顺着她的目光望去,“他们朝贺的不是皇后,是那个在医馆里熬药、在女学里教书的沈微婉。”
沈微婉转头看他,忽然笑了:“那陛下呢?百姓朝贺的,是那个在北疆打仗的七王爷,还是现在的皇帝?”
“都是。”萧玦握住她的手,望向远处的鼓楼,“但我更希望他们记住,不管是王爷还是皇帝,我都是那个想让他们过上好日子的萧玦。”
婚宴设在御花园的澄瑞亭,没有山珍海味,却摆了各地的特产:北疆的奶疙瘩、南境的荔枝干、中原的小米糕,都是百姓们寻常吃的东西。萧玦特意让人在亭外搭了戏台,演的不是才子佳人,是阿古拉编的《药圃记》,讲的是牧民种药致富的故事。
席间,周显的孙女捧着新刻的《女学大典》上前敬酒,红着脸说:“皇后娘娘,这书里收录了您写的《妇科杂症》,还有各地女医的验方,学生想……想让天下女子都能识字学医,不再受病痛之苦。”
沈微婉接过书,见扉页上写着“医者不分男女,学问不论高低”,眼中顿时泛起暖意:“这杯酒,该我敬你。当年老尚书说女子读书是祸乱朝纲,如今他的孙女却要让天下女子都有书读,这才是真正的盛世。”
周显在一旁老泪纵横,端着酒杯对着萧玦深深一揖:“陛下,老臣活了七十岁,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盛世——不是粮仓满,不是兵甲利,是百姓敢做梦,女子能抬头,连北疆的牧民都敢带着药草来京城贺喜。”
夜色渐深时,萧玦牵着沈微婉的手回到坤宁宫。宫女们都已退下,殿内只留着一盏长明灯,映着满室的药香——沈微婉让人在香炉里燃了她调的“同心香”,用的是北疆的薰衣草和中原的合欢花,安神又暖心。
“累坏了吧?”萧玦帮她摘下凤冠,长发散落肩头,“我让御膳房炖了银耳羹,加了你喜欢的枸杞。”
沈微婉坐在镜前,看着他笨拙地为自己解凤袍的系带,忽然从镜中握住他的手:“萧玦,还记得我们在北疆的第一晚吗?你把唯一的毡子让给我,自己靠在火堆旁守夜。”
“怎么不记得。”萧玦低头吻她的发顶,声音里带着笑意,“那时我想,这女子看着柔弱,骨子里却比狼还倔强,将来不知会是谁的妻。没想到……竟是我的皇后。”
他从袖中取出个小小的木盒,里面是枚铜戒指,戒面刻着简单的狼头,边缘已被磨得光滑。“这是我刚到北疆时打的,本想立功后送给心上人,结果一直没机会。现在……”
沈微婉接过戒指,套在无名指上,大小竟刚刚好。“现在送给我,不算晚。”她转身抱住他,凤袍的拖尾铺在地上,像展开的画卷,“萧玦,这盛世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是天下人的。我们能做的,就是守住这份安宁,让药圃里的草长得比刀剑更茂盛,让女学里的书比圣旨更流传。”
窗外的月光洒进来,照亮了案上的《北疆本草》定稿,也照亮了两人交握的手——一只戴着龙纹玉扳指,一只套着粗粝的铜戒指,却在月光下同样闪耀。
远处传来更夫的梆子声,三响,正是三更天。沈微婉知道,这场惊动天下的大婚盛典已经落幕,但属于他们的故事,属于这江山的盛世,才刚刚开始。就像御花园里新开的凤仙花,昨夜的露水虽已干透,却已滋养出更繁盛的花期,在阳光下笑得热烈而坦荡。
这盛世,果然如他们所愿,瞩目万方,且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