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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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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想我需要回我的城市一趟。在我接了一个电话回来之后,我对倚在吧台上的叶离说。
她晃晃杯中的威士忌,表示不解,为什么?徐岚?
同学聚会。我看着她艳丽的脸,一字一句,语气轻柔。
她愣住了,随即,红唇边扯开一抹意味深长的笑。似是嘲讽。
她把唇凑到我的颈边,轻轻说道,我会在这个城市里等着你回来,不要给我足够的时间来忘掉你。
我也笑,同时在酒吧晦暗的灯光里吻上她娇嫩的唇瓣。
2
第二天,我跳上了去往我的城市的火车,很容易就托关系买到了当天的火车票。
在火车的开动中,叶离微笑着冲我挥手。她的紫色长裙在夏天带了些热气的风中飘起,挑染着银白色的卷发肆意地飞舞在眼前。她是一个值得我爱的堕落女子。阴郁。颓丧。安静。这是我的性格,也是我所爱的性格。
3
我以为我不会再回到我的城市,一如我不会再重回我的高中时代。但是现在,我仍然站在我的城市里,在这个已经生活了十几年的城市里行走着。
我的回归不能证明什么,只是对我们的讽刺而已——我居然为了所谓的无谓的同学聚会回到这个不愿回来的地方,而她,在几年前的同学聚会是发生的一场闹剧里尝尽了苦果。
这是我高中生涯结束后的第五年,在外漂泊,跟着叶离辗转在很多个城市里,做同性恋者。我没有复读。没有上大学。
4
我居然还记得原来家的地方。一座在市中心一百多平方的大房子。在意料之外,也在意料之中。那个地方已经被深深地烙在了心上,融进了骨子里。
当我用钥匙打开防盗门的时候,有很多尘土入目。踩上地板,高跟凉鞋印出一个又一个苍白的明显的痕迹。
我推开我的卧室那扇雕刻着精美花纹的木质房门。白色的羊毛地毯。欧式的双人床。黑色的衣柜。放着一盆小的仙人球的窗台。灰色的窗帘。电脑桌。白色的台灯。都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灰尘。在我的视线里张狂地呈现。
我简单地清理了一下卧室,然后打开窗户。强烈的光线瞬间透过防盗窗射进屋内。我看到有无数的细小的灰尘在光束里飞舞。杂乱,毫无秩序。一如现在的我。
5
看着电脑桌上摆着的笔记本电脑和台灯,我忽然想起我高三的时候就是在这盏散发着微暗灯光的台灯下在笔记本电脑里敲下一个又一个的字。
那时候的我,不用喝咖啡就可以整晚不睡觉然后第二天仍然去上学。
那是暗无天日的时候。也是让我哭不出来的时候。
6
同学聚会在两天后召开。在我原来的高中学校。在那个长满金色梧桐的学校里。在那个记录了我三年时光的见证我从嫩青变为绿色再沦为黄色的叶子。然后,落叶归根地掉下来,砸在我的人生的道路上。尘埃落定。已成定局。
我的提前回来似乎只是为了怀念我在这个城市里的十几年的生活——尽管它们并没有什么值得怀念的价值。
7
这漫长的五年时光,使我的城市改变了很多。当我站在原本的音像店如今的服装店前时,我忽然发现。我以前常在这家音像店里买外国的摇滚唱片。即使我从不听他们在唱什么。我只是单纯地喜欢他们低沉的音乐高亢的飙音破裂的嘶吼声。像一个白痴喜欢一些文绉绉的文章。
当我的脑海里闪过这段话的时候,我想起我没有在我的房间里找到那些唱片。还有我的香烟。
8
我是在高二的时候接触摇滚乐的,那个时候我才听Nirvana的一首歌,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我所听的外国歌曲中为数不多的听了歌词的一首。我听见他重复叫着my girl,my girl。声音里透着痛苦和绝望。然后我的眼泪掉下来,砸在黑色的电脑桌上,留下清晰的白色的痕迹,一滴一滴地,怎么都止不住。
从那时起,我就开始听摇滚乐。像疯了一样让自己的耳朵里时刻充满那种爆裂的声音,歇斯底里,从不停止。
9
抽烟是在我的父母离异之后。判决书下来的那一天,我第一次彻夜未归,蜷缩在红灯区里一个地下台球厅的一角,抽二十三块钱的芙蓉王香烟。然后闭上眼睛。没有睡意,只是因为眼睛干涩难忍。痛。
然后我把所有的烟盒收集起来,我记得在一个月内我就填满了一个柜子。但是我把它们都放在哪儿了呢?我忘记了。
从我高考结束然后背起行囊毫不犹豫地离开这个城市以后,我就没再收集过这些香烟盒。因为,对于颓丧的我来说,没有了任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