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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各有难处 逄戡黎没有 ...

  •   逄戡黎没有杀九方。

      他的剑停在九方颈侧,冰凉的刃口已经压出一道白痕,却迟迟没有落下。雨还在下,打在两人交握的剑上,溅起细碎的水花,像在为这场僵持添几分寒意。逄戡黎望着九方苍眸里的红血丝,望着他紧咬的牙关,忽然笑了,笑得比哭还难看,胸腔里翻涌的不是恨,是彻骨的疲惫。

      “你和他一样,都是疯子。”他收了剑,转身走向姬巽的尸体,背影在雨幕里佝偻着,像被抽走了所有力气。

      禁军退去时,脚步声踏碎了满地积水,也踏碎了小院里最后一点生气。九方站在空荡荡的雨巷里,看着那些寒光闪闪的刀枪消失在街角,忽然觉得浑身的力气都被抽干了。他踉跄着回到院内,姬巽的身体已经渐渐冷透,雪青色的衣袍被血浸得发暗,像被雨水打蔫的梨花。

      “他护了你一辈子,最后还是死在你面前。”逄戡黎蹲在姬巽身边,用袖管擦去他脸上的血污,动作轻得像在对待一件易碎的瓷器。他的指尖在姬巽眉骨上停顿了一下,那里曾有过温柔的笑意,此刻却只剩下冰冷的僵硬。

      九方没有说话,只是在姬巽身边坐下,伸手握住他渐渐变冷的手。那只手曾为他研墨,为他递过温水,为他在密信上落下决绝的字迹,如今却像块失去温度的玉,再也暖不回来了。

      逄戡黎忽然从怀里掏出个锦盒,乌木的盒子被雨水浸得发深,边缘还刻着缠枝莲的纹样——九方认得,那是砃最喜欢的花纹。他打开盒盖时,九方看见里面铺着层素色绒布,放着两小块灰白色的粉末,像被碾碎的雪,旁边是两枚精致的耳骨钉,银白的底色上,一枚刻着“幸”,一枚刻着“命”,字痕里填着极细的金粉,在阴雨天里也泛着柔和的光。

      “这是砃的骨灰。”逄戡黎的声音沙哑得像砂纸,每一个字都磨得喉咙发疼,“我寻遍了毒瘴林,翻了三天三夜,只找到这么多。”他用指尖轻轻碰了碰那两枚耳骨钉,眼里忽然泛起水光,“这是用她的骨灰融的,加了西域的秘银,能养人,也能……记仇。”

      九方望着锦盒里的东西,指尖冰凉得像揣了块冰。那灰白色的粉末,曾是鲜活的生命,是雁门关城楼上擂鼓的身影,是说要去江南看杏花的笑靥;那两枚钉子,藏着砃未说出口的期盼,也藏着毒瘴林里那场绝望的死亡。

      “我要把他们炼成剑。”逄戡黎忽然抬头,红着眼盯着九方,眼底闪烁着近乎疯狂的光,“砃和姬巽的骨头放进炼丹炉里烧。炼出一把能定天下的剑,叫‘盛世’;再把这对耳骨钉传下去,告诉后人,什么是‘受之我幸,失之我命’。”

      他抓住九方的手腕,力道大得像要捏碎他的骨头,指节泛白:“九方琚寿,我知道你能做到。你是唯一见过他们所有人的人,是唯一能让这把剑认主的人。”

      九方看着他花白的头发,看着他眼底深不见底的痛苦,忽然点了点头。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答应,或许是因为逄戡黎眼里的疯狂太像曾经的自己,或许是因为这是唯一能让砃与姬巽“共存”的方式,或许……只是因为累了,不想再争,不想再恨,只想给这段沾满血的过往,一个惨烈的结局。

      炼丹炉设在京郊的玄都观里。

      那是座废弃的道观,三清像的漆皮已经剥落,香炉里积着厚厚的灰,只有后院那座青铜炼丹炉还完好无损,据说是前朝遗物,能耐千度高温。九方和逄戡黎合力将姬巽的骸骨运到观里时,天刚蒙蒙亮,晨雾在炉身缭绕,像给这尊古老的器物蒙了层神秘的纱。

      “点火吧。”逄戡黎把锦盒递给九方,自己则抱起姬巽的骸骨,动作虔诚得像在进行一场祭祀。

      九方划燃火折子,扔进炉底的薪柴堆里。干燥的松木“噼啪”作响,火苗舔舐着炉壁,很快就燃起熊熊大火,橘红色的火光映在两人脸上,像无数个在雁门关见过的战场。

      逄戡黎先将骸骨投进炉里。骨头落在火中时,发出细微的爆裂声,九方别过头,不敢去看,却在闭上眼的瞬间,想起姬巽在梨树下酿酒的模样——那时的他穿着雪青色的衣袍,袖口挽起,露出腕间浅浅的青筋,阳光透过花枝落在他发间,像撒了把金粉。

      “该放这个了。”逄戡黎的声音打断他的思绪。

      九方睁开眼,看见锦盒里的灰白色粉末。他伸出手,指尖刚触到粉末,就像被烫了似的缩回手——这是砃啊,是那个在城楼上说“我能护住这城”的公主,是那个要在南山盖小院的女子,怎么能……怎么能就这样被烧成灰烬?

      “她会愿意的。”逄戡黎按住他的手,声音低沉,“她一生都想护这天下,如今能化作定天下的剑,是她的幸。”

      九方深吸一口气,将砃的骨灰倒进炉里。粉末落在火中,没有立刻熄灭,反而燃起幽蓝的火苗,像磷火,在橘红的火光里跳跃,诡异而美丽。他又将那两枚耳骨钉放进去,银钉接触火焰的瞬间,发出“嗡”的轻响,表面渐渐浮现出流动的光,像有生命在里面苏醒。

      火光烧了整整七天七夜。

      这七天里,九方和逄戡黎谁也没说话。九方守在炉前,看着火焰从橘红变成纯白,看着炉壁从温热变成滚烫,看着那些曾鲜活的生命在高温中渐渐融为一体。他想起砃试穿银甲时的雀跃,想起她护心镜上未开的玉兰;想起姬巽咳在帕上的血,想起他在暮色里那个绝望的吻;想起雁门关的风沙,想起毒瘴林的雾,想起云中山的厮杀……

      这些人,这些事,终究要以这样惨烈的方式,融为一体。

      第七天清晨,当第一缕阳光透过观门的破洞照进后院时,炉底的火终于渐渐熄灭。

      九方和逄戡黎合力拉开沉重的炉门,一股灼热的气浪扑面而来,带着金属与骨殖燃烧后的特殊气味。炉底的灰烬里,静静躺着一柄剑。

      那是柄通体莹白的剑,剑身没有任何装饰,却泛着温润的光泽,像羊脂玉,又像凝固的月光。最奇特的是剑身上的纹路,不是常见的云纹或兽纹,而是缠枝莲——那是砃最喜欢的花纹,也是姬巽砚台上刻着的图案,此刻却在剑身上交织缠绕,仿佛两人的气息真的在此刻融合。

      九方伸手握住剑柄。入手微凉,却不刺骨,反而有种奇异的暖意,顺着掌心传遍全身,像有两股熟悉的气息在安抚他疲惫的心。

      “盛世……”逄戡黎喃喃着,眼里闪烁着泪光。他走上前,指尖轻轻抚过剑身,像是在触摸砃的脸颊,“砃,你看……盛世……”

      九方低头,看见炉底的灰烬里,那两枚耳骨钉正泛着柔和的光。“幸”与“命”两个字在晨光中格外清晰,银质的表面被火光淬得更加温润,仿佛吸尽了两人的气息。

      逄戡黎拿起剑,忽然大笑起来,笑着笑着就哭了。泪水顺着他沟壑纵横的脸颊滑落,滴在剑身上,被迅速吸收,像被这柄剑“饮”了下去。“我该走了。”他抹了把脸,将剑递给九方,“这剑,这耳骨钉,都该由你保管。”

      九方接过剑,指尖触到逄戡黎的手,冰凉得像块铁。他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却发现喉咙发紧,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以魂养剑。

      逄戡黎转身走出观门,背影在晨光中拉得很长,像根被拉长的弦。他没有回头,一步步走进后山的密林里,青石板路上的露水打湿了他的衣袍,却没能留下任何脚印。

      九方站在炉前,握着那柄名为“盛世”的剑,手里攥着那对刻着“幸”与“命”的耳骨钉,忽然觉得天地间只剩下自己。

      炉里的余温渐渐散去,像那些再也回不来的人。九方抬起头,望向皇城的方向,那里正升起袅袅炊烟,像个太平盛世的模样。

      他忽然明白了逄戡黎的疯狂——所谓“盛世”,从来都不是等来的,是无数人用骨血铺就的;所谓“幸与命”,也从来都不是天定的,是爱过,恨过,失去过,才懂的滋味。

      阳光穿过观顶的破洞,照在“盛世”剑上,折射出耀眼的光,像在照亮一条漫长而孤独的路。九方握紧剑柄,转身走出玄都观,他知道,自己该带着这柄剑,带着这对钉子,去完成那些未完成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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