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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琴师 席斯两杯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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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喃喃抱怨,绯儿走到临时搭建的厨房,抓了一瓶酒正待回去,转念一想,干嘛那么听话,反正那个家伙醉成那样,明天也不记得她有没有拿酒过去。经过这一闹一气,绯儿的睡意反而跑了,干脆多提了几样小菜,七拐八拐地来了一个帐篷前,低唤一声:“席斯,你睡了吗?”
“是绯儿吗?进来吧。”
绯儿掀起门帘,满室流泻着温暖的灯光。亚麻色长发的英俊男子正擦拭着竖琴,那专注的态度,仿佛那竖琴是他唯一至爱的宝贝,连绯儿的存在都不能干扰他一丝一毫。可是,绯儿知道,有一样东西,可以让他原形毕露。
绯儿打开酒壶盖,等着好戏开演。酒香溢出来了,席斯的鼻子忽然抽动了一下,再抽动,不断抽动,嗅着酒香搜寻来源,终于看到了,两眼放光,嘴巴大张,嘴角有可疑的泛着银光的液体缓缓流下,只差一根狗尾巴在背后猛摇了,至于竖琴,噢,那是什么东西?!
这一幕真是百看不厌哪,噢,她还真是坏心眼,老喜欢让帅哥变小狗。绯儿边“反省”着,边窃笑着,把酒壶和小菜放在桌上,席斯已经丧失了行动和语言的能力,眼光紧粘着酒壶不放。
绯儿以施恩的口气说:“过来喝吧,这壶酒都是你的了。”只差勾勾小指头吹口哨了。席斯立刻屁颠屁颠地冲过来,绯儿眼前一时产生错觉,好像看到一只小狗撒着欢儿奔过来。
席斯两杯酒下肚,才恢复了人类的身份,又是个风度翩翩的英俊琴师了。他可是在大陆上小有名气的旅行歌舞团“春神的脚步”的首席琴师呢。
“春神的脚步”歌舞团由歌伎、舞姬、乐师、杂耍、魔术师等艺人组成。首席舞姬法娜是一流的舞者,在大陆上颇有名气;席斯的乐曲、歌声常牵动听众的情绪或喜或忧不能自拔,他俊美的外表、翩翩的风采,最受那些浪漫少女、深闺贵妇的喜爱。法娜和席斯同为歌舞团的台柱,歌舞团也因此名声大振,富商、贵族的邀约不断。
这次歌舞团是受伊斯亚国著名的繁华城市蒙特利的富商高价相邀,为半个月后一年一度盛大的丰收祭典表演,祭典持续一个月的时间,歌舞团则打算多停留一个月的时间,为达官贵人举办的宴会表演节目。
绯儿是在一次观看歌舞团表演时认识了席斯和法娜,那一次表演花光了她千辛万苦积攒下来的积蓄,为此她心痛了很久,但表演确实值回票价。旅途寂寞,绯儿常常在休息时间来找席斯,跟他聊天,听他演唱,各种传奇和史诗常听得她悠然神往。当然,想让席斯演唱是得付出代价的,那就是——酒。
“席斯,酒真的有这么好喝吗?”看着席斯那有酒万事足的满足样,绯儿不禁发出这种疑惑。虽然她也会喝酒,但从来都没感觉酒有这么迷人。
“小孩子,不懂的。酒是造物主最伟大的杰作,是艾扑拉大神赐给人类最宝贵的珍宝。”
“是嘛?!”对他的话抱以深刻的怀疑。
“说吧,今天想听些什么?”对小丫头的目的早已心知肚明。
“我想再听听大地星钻赞歌。”
“唉,小女孩就是小女孩,爱听这些浪漫传奇。”席斯装腔作势地长嘘短叹:“少女情怀总是诗……哎哟……”
绯儿收回踹出去的脚,嗔道:“唱吧你,哪来那么多废话,罗罗嗦嗦的,我就爱听,你管我。”
“哎呀,这年头啊,世风日下,连敬老尊贤都弃之如鄙履啊~~~~~~~~咦,我的宝贝竖琴呢?”
绯儿被他弄得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