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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商队 这是一个商 ...

  •   这是一个商队,一个长长的商队,一个包含了各式各样人的商队。
      通常一个商队包含货物、马车、商人、伙计、帐房、保镖、马夫、厨师、杂工等,一般不下百人,这还只是中等规模的商队。大规模的商队上千人都有可能,视商队主人的经济规模和货物的多寡、价值的高低而定。有时,商队还会增加一些编外人员,如旅行歌舞团、流浪乐师、巡回艺人、独行商人、探亲访友的人等等。因为商队是把贵重的货物运送到遥远的地方,大多数情况下都会选择走官道,途经设施齐全、食宿方便、安全有保证的城市,但有时为了赶时间或不得已的情况下,只能从悍匪出没的荒凉沙漠或野兽横行的荒山野林度过,为保证货物的安全抵达,商队均会雇请一定数量的专业保镖。而那些不得不走这条路线又无力支付保镖高额费用的人,只好支付商队一定数量的费用,随商队前进,而且商队的旅行经验丰富,旅行中的种种不便可以得到妥善的解决和安排。但这也是有风险的。商队运送的一般都是价值高的货物,这就成为盗匪们觑觎的目标,一旦发生抢劫事件,商队的保镖优先考虑的是货物和商队人员的安全。所以,旅人选择商队也是要擦亮双眼的,出门不易啊。
      绯儿所处的就是一个三百人左右规模的商队,目的地是伊斯亚的瓦尔达姆城,只剩下大约十天的路程了。此次商队交货时间紧张,采取路程最短的路线,因此所经地多为人烟稀少的偏僻地带,经常风餐露宿。绯儿是商队中的杂工,做的是洗洗擦擦刷刷的工作,属于最低的阶层,是人人皆可踩的小虫。
      离开村庄,在伊斯亚国内流浪将近一年了,绯儿已经把长长的黑发剪成男孩般的短发,为了方便找工作,也为了模糊性别的界限,保护自己,只是她并没有刻意地隐瞒性别,有些时候,身为女性也不是完全只有坏处。除了头发,在外表上,她几乎没有变化,依然是15岁左右的模样,155公分的高度,似是尚未发育的平坦身材,以及精神奕奕的黑亮大眼。若说改变,最不同的地方就是绯儿从以前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千金小姐转变为洗衣、做饭、烧菜、缝纫、刷马样样全来的打杂能手,耐操又耐磨。人类真是适应能力最强的生物啊,现在的绯儿深有感触。
      之前她一直都是靠打零工度日,参加商队,这是头一遭,虽然工作辛苦很多,但报酬也相对高一些,但这不是她选择商队的原因。参加商队,一方面可以接触不同的人群,聆听不同的语言,学习不同的知识,增长见闻,有助于她在这个世界更好地活下去;另一方面,她是学商的,最拿手的便是经商了,靠打工毕竟不是长远之计,等摸熟了行商的门道,或许她可以成为这个世界的大奸商,从现代赚到古代,满盘通吃。
      好伟大的志向噢!!绯儿热泪盈眶,沉浸在伟大的理想和美丽的远景之中。
      “发什么呆,还不快干活!这些活没做完,不许吃晚饭!”又是一声大煞风景的暴喝。
      “是!”我们未来伟大的奸商乖乖干活去也。
      看来还依旧是多灾多难哪。套句老话: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所以,努力干活吧!!

      *********************

      洗,洗,洗……
      刷,刷,刷……
      她洗,洗,洗……
      她刷,刷,刷……
      她拼命洗,洗,洗……
      她拼命刷,刷,刷……
      ……
      ……
      绯儿直起腰,捶了捶酸痛的可怜的腰,看着地上一大堆已洗好的衣服,颇有成就感。晚风吹拂着,虽然是秋天的季节,但风中仍带着夏天残留的热意,绯儿身着短衣(注一)的身子显得有些单薄,但经过长时间的劳动,全身已微微出汗,感觉不出晚风的冷意。绯儿把衣服一一晾好,让夜里的干燥凉风把衣服上的湿意带走,巴多这里是个颇为偏僻的小镇,建筑物不多,风力充足,一个晚上衣服就干了。
      垮着肩,绯儿疲累不堪地走在回自己休息地的路上。夜已渐深,大多数人已回自己的休息地歇息,养精蓄锐,明天还要早起呢。商队的伙计还在整理着货物,巡逻的人员时隐时现,这些都静静地进行着。唯独营地里保镖专用的休息区冓火通明、喧闹不休。那些鲁莽的武夫总是在无谓地夸耀着自己的武通,不是喝酒斗殴,就是打架滋事,要不然就是调戏商队里的女眷,以商队保护者的身份自居,肆无忌惮,大家都是敢怒不敢言,连这支商队的主人也敬他们三分。
      她视而不见的经过保镖休息区,连不屑的白眼球都没力气给了。甜美的床铺正向她温柔地招手,诱惑着她投入它的怀抱,抚慰她疲惫的身心。
      突然,“砰”地一声,接着“哐当”的物品坠声,然后是“哎哟,痛!!”的喊痛声。绯儿手捂着头,呲牙咧嘴地寻找凶器,原来是个酒壶。
      “臭小鬼,叫几声都没听见,聋了啊?!”一听就知道是个不知礼貌为何物的野蛮人。
      循声看去,原来是史密葛,保镖队伍里最逞勇斗狠、好酒贪杯、颐气指使、品格最低劣的一个人渣。
      “臭小鬼,去,再拿几瓶酒来,本大爷今晚要喝个痛快。”
      史密葛布满刀疤的脸孔在忽明忽暗的冓火映照下,显得格外狰狞。那些刀疤据他本人说是他以前与一百多名盗贼厮杀所留下的光荣勋章,在那场惊天动地的生死搏斗中,他一人歼灭百名盗贼虽全身挂彩俊脸毁容却全身而退,不过事实如何,就不得而知了。这个故事已被他吹嘘不下百遍,盗贼数目从十到百,估计再多吹嘘几遍,盗贼数目就会突破千人大关。
      见她一动不动,史密葛大爷发怒了:“你敢不听我的话,如果不是有本大爷在,你们早就没命了,还能活到今天。”手攥碗大的拳头,双眼喷火,脸部线条扭曲,眼看就要冲过来了。
      绯儿见势不妙,赶紧见风使舵,双脚开始往后退,又点头又哈腰,满脸谄媚笑容,狗腿地说:“大爷,别生气,小心气坏了您的身子,不值得。小的马上就去,这就去拿酒,您先歇着,马上就来,马上就来。”忙一溜烟往厨房方向奔去。
      “妈的,不揍不行的臭小鬼。”鼻孔里喷出醺醺的酒气,史密葛低咒着,迈着不稳的步子,走回休息区,继续饮酒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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