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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机 路上堵车, ...

  •   “这个房间号怪晦气的。”电梯里,那位女士不由得冒出这么句话。
      应叙淡说:“凑巧吧。”
      然而他当然知道绝不是凑巧,他对数字谐音的敏感力还真是被姜挽宁带起来的。
      挽宁自初遇那日,偷偷将自己的相机藏在他车上的那一刻起,或者说,自两人加了联系方式起,应叙对她很深刻的一个印象便是,不爱好好打字。
      她会将“好的”简写成“hd”,把“谢谢”说成“3Q”,“拜拜”在她这里,就变成“886”三个数字。
      应叙慢条斯理地打字过去,相机怎么还你?
      挽宁回,要不在我家小区外面那个98?
      98?应叙盯着这俩数字,还以为98是什么他不知道的梗,读了两遍才意识到是酒吧,隔了许久才回了个ok的手势小表情。
      挽宁这天其实还挺忙,上午接了个影棚的商拍挣钱,顾客跟她老相识了,从设备到场地一并包了,只说你这么优秀的人我不图你技术图啥啊;挽宁情绪价值被给足,全程不带歇地给人拍了三套,中间还换了两块电池。下午回家洗了个澡,接着就联系各大相机维修店铺,干什么呢?无非是比价。她可精打细算了,首先说明相机的问题,其次还得将“相机寄出后维修有无隐形消费”诸如此类的问题统统问清楚。
      快十二月了,三洞天这里的天气依旧冷一日热一日的,她觉得屋里闷,没过多久就待不住了。
      约的是六点,挽宁五点半就到了。
      有些区域似乎就很适合单人享用,因为以背影示人,不用担心与陌生人有尴尬的眼神接触,比如她此刻坐在窗边的长脚椅上。挽宁望着窗外忽明忽暗的景色,霓虹灯下的光影不间歇地圈起形形色色的人。
      她正望得出神,有人用极轻的力道突然拍了拍她的肩。
      “你来啦?”她欢喜地回过头去,笑容却迅疾地僵在鬓边。
      酒吧里不闹,正巧乐队中场休息,她甚至连他开口前欲措辞的咳嗽都听得一清二楚。
      “挽宁,好久不见。”
      熟料是郑燃。她退后半步,也说:“好久不见。”
      郑燃是她大学时谈的男友,他们同在一座北方城市读大学。当初分手呢,很简单,与无数校园情侣分手的原因一样,他上了大三就自暴自弃,又不是个愁吃穿用度的人,最坏的结果也无非就是回家里的小厂当继承人。而挽宁,挽宁当然不一样,为了保研,她自大一就开始卷GPA。她一直以为他会支持她,可他后来却说,别读研了,跟我回上海呗,我养你啊。
      然后高枕无忧?听上去很成功,是不是?郑燃这样的人,未来如若需要进入相亲市场,依旧拥有着能使他名列前茅的条件,是不是?挽宁坦白说,但真挺没劲吧?我才二十几岁,我就奔着稳定到一眼能看到头的生活去吗?
      那会儿她正在读一些有关女权主义的著作,有些懵,也渐渐开始懂了一些东西。其实挽宁也挺不好意思的,人可能也没什么恶意,但她大四那会儿还没那么成熟的独立意识就足以使他们的分手闹得不太愉快。
      郑燃瞟了眼她身侧的空座位,“一个人来的?”
      她语气轻飘飘,“不,在等一个人。你呢?”
      “嗐,我带我老婆来逛逛,她前段时间述职失败了,挺郁闷的,就打算喝个几杯咯。”
      挽宁回以礼貌的微笑,得知他结婚了,“挺好,消解下情绪。”
      “你也挺好的吧?”
      “我挺好的。”
      郑燃点了点头,“这么不带犹豫的,那是在等男朋友咯?”
      她摸了摸鼻子,“路上堵车,他晚点到。”
      就这时,挽宁闻到一股很清淡的木质香味。挽宁喜欢闻的味道很奇怪,像什么潮湿的书页,又像什么破败的地下室,很私密的味道,她都喜欢。
      香味混着脚步声,她心砰砰地,耳朵和鼻子同时动起功夫来。
      然后,应叙出现了。
      他的穿着变化很大,中长款的风衣,灰色的,显得整个人肩很宽,也挺拔。挽宁心砰砰地望向他,他这时从哪里学的穿搭技巧?能够有如此迅速的进步?
      他边走边说,却不着急,“还好,没有很堵。”
      冷静下来,挽宁可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啊,要知道她方才那句话可是将“男朋友”这一身份默许下来。他一定是听见了啊。
      郑燃很识趣地走了。
      偶遇郑燃,于她来说,不过是一段小插曲,甚至是并未在挽宁心里泛起多大涟漪的小插曲。他没有预兆的出现,只带给她一瞬间的惊诧,如同他们当年的感情,来得快,去得当然也并不缓。
      而挽宁此刻的慌神只是因为另一人。
      “你的相机。”
      “麻烦你了,没磕着碰着吧?”
      这话说的,轮到应叙傻了,“不是已经坏了?”
      “哦,对的,”挽宁为应叙拉开身旁的一个长脚椅,“不好意思啊,我记性一般,你先坐吧。”
      静了几秒,应叙问她:“那你现在准备怎么打那个比赛?”
      “本来是两个办法。一来么,换镜头,二来么,租别人的。换镜头很显然失败了,说来也怪自己太大意,其实也没必要图几百块的便宜就去二手市场。但租别人的,说实在的,租金更贵,而且我没有时间熟悉机器。进了初赛,复赛是现场拍摄,我恐怕我和租来的相机磨合没那么快。所以,两个办法现在都否决了。”
      应叙听得很认真,“没招了?”
      挽宁觉得“没招了”三个字从他嘴里说出来还怪反差萌的,她忍俊不禁地说:“你要说一点招也没了的话,其实也还有。说出来怪寒碜的,我还有个小狗头,画质会比较肉,但我觉得如果我创意达标的话,也不能因为这个就断了我的机会吧。”
      “你应该对你自己的创意自信些。”
      “应叙,我还挺自信的啦。”说罢,她举起自己的酒杯轻轻撞向他的。
      砰的一声,玻璃互撞。
      应叙突然绽开一个笑,她像是故意的,故意地带出他的名字,因为并不那么自然,而他自然也没有说什么,轻轻抿了一口酒,不如刚见面那样神清意醒,“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哎,介绍自己的名字怪尴尬的,不如我在微信上打给你?”
      应叙把自己的手机递给她,是时,郑燃牵着妻子的手经过这里,都差些要推门,睨见这一幕,还是折回来跟挽宁打了个招呼:“下次有缘再见啊,我期待你们的好消息。”
      她专心致志地打字,两耳不闻窗外事,说:“好。”
      挽宁忽地一激灵,才反应过来,先回头看郑燃等人是否离开,确认后才瞥了眼应叙,她皱眉,表情怪糗的,“哎,不是,我那句‘好’是说打完字了,不是回复我前男友。”
      应叙用指节轻轻敲了下桌面,哂笑说:“我明白,就当咱的好消息是你省赛获奖吧。”
      “你又不参与,说这话搞得好像这比赛对你来说也有什么分量。”
      “我这不帮你把相机送回来了吗?我总献了份力。”
      挽宁喔了声,才不听他的原因,一男一女,都叫来喝酒了,还在那说,啧,她在心里默默学着他冰一般的语气,就当咱们的好消息是你比赛获奖,哦,反正就比赛获奖呗,反正就那台相机呗,别的联系是啥也没有。
      挽宁没看他,都快要无语地笑出来了,难道真看不出来自己对他感兴趣吗?都二十七的人了,还想我把话说得多明白嘛!
      熟料对面这人继续问:“怎么啦,不说话?”
      ......
      挽宁将手紧握成拳,撑在自己的太阳穴处,然后整个人往应叙的反方向偏了几公分,“嘿,要不商量个事儿。”
      应叙淡淡地点头,示意,你说?
      挽宁说:“如果我比赛获奖了,我还你一个人情吧,你不都说了,你献了一份力。”
      “不是我没提醒你?”他没提醒她相机丢了,这是他应该做的。
      “不是你没拆穿我?”提醒什么啊,她藏起来的,能让他咋发现?
      应叙学着他把酒杯轻轻相撞,“好,那我等你获奖。”
      挽宁最后说等着吧,但这次比赛的经历并不那么顺畅。
      主题是乡村振兴,意味着她隔段时间就要乘坐两三班公交车来到乡下。江南的乡野并不是一味的田地,开发的开发,征用的征用,十里还是传统,再走十里,或许便欣赏到一丝潮流。
      应叙看她朋友圈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上传一些乡下的美景,猜想她应该是一门心思投入了比赛。
      12月7日,她往朋友圈上po了自己划小船的视频,配文——才不是我想划,比赛要用的好伐?
      应叙看到这的时候正在开会,因为是其他部门的汇报,他听得不甚仔细,突然嘴角绽起一个弧度,整得坐他隔壁的同事时不时地往他身上瞟。
      会议后,散场的散场,同事搂了搂应叙的肩,耳语:“这是好事将近了?”
      应叙说:“连个人影都没呢。”
      然后扭头就去忙项目了。
      挽宁也在“忙”,还抽空回了趟三洞天。
      成功的大学生一回乡,总是有一群长辈过来问现状,挽宁不好意思地对着人家笑。人以为她一本大学保研刚毕业,现在指不定在哪高就,挽宁这一无业游民真是话都不敢说。
      挽宁母亲陈桢说:“读到这么高有什么出息呀,还不是找不到工作。”
      “不会吧?”陈桢的小姐妹宋沁兰表情里尽是不可置信。
      陈桢叹了口气,又摇摇头。
      “桢儿,你就是要求太高,现在学习多卷啊,动不动就送辅导班,你可别给她太大压力了。”
      “算了算了,”陈桢笑笑,“她平安幸福就行,但你说说,这么没工作,何时才能幸福呢?”
      “哎?挽宁呢?刚才不还在?”
      “不用管她,她就淘气,还跟长不大似的。”
      挽宁飞快地跑开了,此刻正躺在邻居家的稻草地里。阳光黄澄澄地洒下来,左环右绕的视线在田野里穿梭,一边找摄影的角度,一边也能想,在这养老可真好啊!
      她从上海过来,想想已有许久没有下田。
      小时候淘气,闲不住,独自一人跑到田野里去,爷爷在一头种蔬菜,她就在另一头将稻草堆搭成一个帐篷,躺里边阅读、发呆。时而瞥见一只虫,也能毫不慌张地捡起来,塞进瓶子里。
      挽宁小时候就是活脱脱的假小子,甚至于到高中还是那么勇猛的性子,当时班里有个体弱多病的男孩子喜欢她,喊她女汉子,可没把挽宁给逗死。但最后这男孩对挽宁毫无男女之情,成了挽宁的小跟班。挽宁有时叙旧,觉得这也挺逗。
      后来,步入城市,她与昆虫都要难得邂逅一次,可每一次,她都是负责处理的那一个,哪怕是和应叙。应叙总说,他不如她胆大;但实则是她司空见惯了。
      都是后话。
      纯净的空气,暖光。是冬天。多么适合晒太阳的一个季节。她便是这样想着,直到被一位西装革履的男性发现,“你在干什么?”
      挽宁噌的一声从地上弹起来,还没来得及掸走身上的杂碎,看着这人穿得像模像样的,她不自觉地敬畏,挥了挥手上的相机,“不好意思,我在摄影。”
      “摄影,你来这里?这是我家的地。”
      “我……”
      “你要想来,好歹先知会一声。”
      啧,不好惹,挽宁在此刻想到了应叙,这人真是和应叙大相径庭的性格啊!如果是应叙,应当不会指摘她。麻烦了。
      挽宁依旧道歉,“对不起,我立刻就走。”
      “等等。”
      “啊?”
      “摄影,什么用途?”
      挽宁不可置信地眨眨眼,商业家,这可真是商业家啊。她看上去不过是学生模样,就连如此小的宣传体量都不放过吗?
      挽宁一五一十地交代,后来人已跟在他身后,他具体说了什么,挽宁已然想不起来,只记得最后一句是,“你跟我过来,去果园拍。”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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