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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雨霖铃·番外·旁观 旁观者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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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何忆。我认识春梳十年了。
我见过他的意气风发,也见过他的落魄;我见过他的死寂,也见过他的锋芒;我路过他的沉默,也路过他的爱情。
春梳年少时早露锋芒,说话都刺人。我同他做论文,我写一句,他驳一句。平日如同疯子,才华外露,招惹嫉妒。我那时笑他怕不是要孤独终老。
其实他很适合一辈子一个人。他那么骄傲,宇宙星辰都为他让路,这样的人不应该被人拥有。
他应该完完全全属于他自己。
我本来是这么认定的。
春梳二十一岁那年的夏天,他被人诬蔑学术造假。对方证据充分,摆明了要治他于死地。他平时太招摇,才华太盛,碍了那些所谓大人物的眼。他的导师和同学联手把他塑造成了一个不学无术者。
那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反驳失败。
就是这一次的失误,毁了他的一生。
我亲眼看着凤凰被当做野雀儿抛置荒野,双翼折断,遍体鳞伤,而我无能为力。不是不想也不是不敢,而是不能。我没有救他的资格。
他不需要人救他。他不需要我的可怜。
我只是,旁观者。
我感谢言半栀。她救了他,否则我将旁观星辰的陨落,地狱的淬火。春梳站上天台那天,本不是只有那小姑娘一个人在。
我在楼的对面,之前和他做论文的地方。
他站在天台上的三个小时里,我给他打了一百一十三个电话。全部未接。
如果那天言半栀没有上楼,如果那天春梳接了我的电话。我本可以成为最后陪伴他的人。
那样的话,我今生都没有遗憾了。
他是我今生,最遗憾的遗憾。
他爱上了言半栀。他不会孤独终老。
而我会。
我爱他。十三年。
我爱了春梳十三年。
“何忆,你走吧。”我们都还年轻时,他曾这样说过,“你对我说的爱,恰恰证明了你不爱。”
他不相信我的爱他,他很厌烦我的滥情。可是,十三年过去了,我依然如故。
我如故怀抱月亮,在他的感情之外旁观。
那年我本来真的打算走了。离开他,我可能会更快乐一些。我本也不甘心成为他人故事里的配角,抉择很难,但这样的结尾我也可以打碎了情愫接受。我创造了自己的神,也亲手毁灭神。
我本来已经决定不再爱他了。
然后他出事了。我亲眼见证我的神祇被折辱。
后来我一个人做论文,反而比有他时更纯粹。我的声誉渐渐超过了曾经的他,我也不再奉他为神。可是我一直知道,我的执念根植何处。那年的暴雨中,我比他更痛。我执着的本不是对他的心疼。
我只是无法忍受,天才被勒紧喉咙,愚昧者为一己私利将凰鸟锁在铁笼中。
“春梳,我不走了。”在他放弃自杀之后,我对他说,“你厌我烦我,我可以不见你。我不需要你与我再有什么交集。但是,你要走下去。”
“你绝不能放弃你的理想。”
我在这座城市里留了十年。沿途风景时好时坏,总之是彷徨着过了下来。
他一次都没有联系过我。
但我大约是疯了吧,难过的时候越来越多,有时真的忍不住去看他。我知道他的花店在哪儿。他在花店门口抱着吉他坐着,我就在对面的咖啡店,守上半个钟头。
他有时弹两首很多年前的民谣,有时只是安安静静地等着,听风的哭泣。我不知道他现在是否还写文章或童话。如果还在写,大约会带上一种哀而不伤的情绪。
他哀他的苦,当然。但他的悲伤还不够他赴死。
他只是在风中,等待雨来。
我不再期待春梳想起我。我情愿他以为我走了。十年我没有戒掉爱他,十年他没有发觉我在望他。
我承认我疯了,我是为他疯的。直到他与言半栀真正在一起,我都在祈祷他孤老。他们认识那么多年,相聚又分离,也没有名分。我本以为他不敢,但是那天他在风里的表白,清清楚楚,而她吻了他。
我是疯了才要在那天跟着他。我去看他时,他正关了花店的门,我一时舍不下,直跟着他到酒馆。他没有发现我。
我知道这样不对。
我只是戒不掉爱他。
明明我才是更早遇见他的那个人。
十几年前,我也曾经把自己的所有故事交予他。我也曾经是他的倾听者,我也曾经敢去关心他,像很好的朋友一样相处。
也不知怎么就走到了这一步。
也不知怎么就形同陌路。
如果没有遇见他,十三年前我就死了;是他救了我。他曾是我生命的半身,是我的不可替代。说起来,他之于我,正如言半栀之于他。
我真的曾经以为他待我是不同的。
后来我才明白,爱一个人,真的很明显。总是望她,听到对方的名字会立刻抬头,原则不断被打破,无论如何都放不下在意。我们这种陷感情里的人,每一句话都小心翼翼,得到的都是南柯梦,失去的都是锥心痛。如果这世上真的有孟婆汤,我宁愿渴死也碰都不碰。
银色的月亮太冰冷,明媚的春天遥不可及。
后来几番辗转,春梳与言半栀终于还是在一起了。我又遇见过他们一次。繁荣的商业街最不起眼的角落里,言半栀挑着木发簪给春梳绾了半边头发。她还年轻,简单的动作都别有一番风情。我不敢将自己与她相较。
更何况她怀里,是我爱了十三年的白玫瑰。
我知道自己适合怎样的结局,只是不甘心。
春梳如果真为言半栀死了那是殉情,我为他死了,我什么也不算。
我一直都知道啊,疯子不能拥有爱情,自戕是滥情者的荣幸。
有几次我走进海里,最终还是下不了决心。
很多年前,有人曾骂我要好好活着。我当时万念俱灰,自杀了两次都失败,他是最先意识到我想做什么的人。也不知道为了什么,我就这么在他的几句话中捱了过来。
这就是我爱了春梳十三年的原因。
十三年前他救了我,十三年后我本应以命偿他——于我这种人来说,本应是这样的。
但是现在我做不到了。
我做不到为了无望的感情溺死在冰凉的海水里。夜色匆忙,我忽然意识到我其实并不一定要守着忘了我的他——我其实并没有那么想要和他在一起,或者奢求他的关心。
我只是需要有一个人爱我。我想有人见到我会毫不犹豫的抱我,会接受我的悲伤,会一直陪着我。
我不会离开这座城市,但也慢慢接受了被他遗忘的结局。我还要走向离他越来越远的未来。
我大约一生也放不下他,但是没关系了。
遵从真心的爱而活,是枷锁,也是自由。
我在春梳的家门口放了一捧紫色的花。
我看到他开门抱起了花,言半栀问他花的来处。
“勿忘我吗……”我听见他轻轻笑了,“是一位老朋友送的吧。”
他大约想起我了吧。
最后所有人都得偿所愿,而我在他们的故事之外旁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