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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二十三章 ...

  •   人们在描述自己的恋人时候总是不吝辞色的,你会发现他们突然变成大文豪,文采斐然、思如泉涌,每一句话都充满镜头感,都可以收录到经典语录里去,哪怕经历的是别人眼里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从恋人们嘴里说出来的时候总是带着几分甜的。朗臣轩此刻就活脱脱一个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佳公子,从他嘴里出来的每一个字眼都那么别具一格,那是恋人们专有的语气声调,抑扬顿挫、字正腔圆,小时候老师让我们有感情的朗读课文,总也不知道要怎样才算是有感情的,那么去听听看看恋人们说话的语气神态吧。

      朗臣轩讲着自己青涩的初恋,故事里的男孩女孩那样纯真美好,故事里的感情那般清新温暖。他们同长在一个城市,晓曦熟悉他说的每一条街道、每一家小店,她甚至可以在他的讲述里清晰的看到女孩骑着粉色的脚踏车追在朗臣轩后边,女孩和他们不一样,她叫他“小石头”,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臣”字,她上课的时候一边听课一边在草纸上写他的名字,然后惊喜的发现,那些“臣”字像垒砌长城的砖头,可是叫砖头的话太难听了,还是石头好,很多人的小名都叫石头。那时候她骑车总是赶不上他,所以只好不停地在后面喊:“小石头慢点!等等我!”

      可可很笨,连二元一次方程组都解不对,总也记不住圆心角所对圆周角是它的一半,所以她的数学成绩不是很好,但是她是班上的地理科代表;可可很霸道,她喜欢命令他,石头你不许逃课,石头你不许偷偷的抽烟,石头你不许不做值日,更不许看隔壁班的姜喵喵;可可很会撒娇,可是她从来不在她父母面前那么做,她只对他撒娇,声音甜而清脆,有事求着他的时候就摇晃他的手臂叫他哥哥,哥哥再多吃一个冰激凌、哥哥周末我们去游乐场玩;可可很臭美,偷偷把小拇指的指甲留长,周末的时候涂上她妈妈的丹寇,周一早早起床,拿小刀小心翼翼的一点点刮掉。

      原来朗臣轩的初恋是这样一个活泼明朗的女孩子,他回忆起她的时候,眼神变的迷离涣散,整个人仿佛跌进不可知的黑洞,那是一个外人难以进入的地方,他把它保护的很好。

      晓曦似乎明白了为什么朗臣轩第一次见她就那么友好,因为那天她去董老师嘱咐约好介绍他俩认识的麦当劳时候,也骑了一辆粉色的脚踏车,她急着跟思璇去买漫画书,硬被董老师叫来,心情很不爽,坐在那里只听董老师说话,连自我介绍都没有,可是朗臣轩一点都没生气,反而很热心的说她们要买的漫画书他有整套的可以借她;她也喜欢把指甲留长,不过只留着左手无名指和小拇指的,其他的都修得整整齐齐。哦,对!还有贾思璇,她总是跟她哥哥撒娇、她也数学不好、她也是班里的地理科代表,她说话的声音又亮又脆。难怪老狼总是对她们这么好,原来如此。

      你走以后,相似甚重,从此,我遇上的每个女孩都像你。

      “…所以晓晓忘了吧。”
      “啊?什么?”晓曦正在自己的总结里震惊着。
      “忘掉以前发生的事,什么贾念琛、什么贾思璇让他们都见鬼去!去谈一场纯粹的恋爱!”
      … …
      “我知道你不愿意提起那件事,我和你一样,即使这么多年过去想起来还是恨。当时我明明看见的,可是我迟了一步,懦弱了一些。但是晓晓人总不能靠回忆过活,恨或者喜欢都只是暂时的,但是喜欢有时候只是一种惯性,而恨,你得不断鞭策自己才行。”
      “你怎么知道我不是还喜欢着他,享受着我的惯性呢?”
      “你能这么反问,就说明你没有在做傻事了。”
      … …
      “你看过那个流行的小段子么,人生就像坐公交车,你身边的人不一定能一直陪你到终点,路途上会不断有人上车、下车,而你也不可能每一次都坐到终点站,或许你乘29路只往前三站就到了目的地。所以乐观的人应该向前看,一直往前走,要相信总会遇到更好的、适合你的。我们需要释放一部分空间,去认识新的人、创造新的记忆把腾出的空间填满。
      感情的事只能自拔,别人企图施以援手是不可能的。像我喜欢可可,这么久好像真的成为了惯性,想着念着她,我记得我们短暂相处的每一个细节,可有时候我甚至苦思冥想都记不起她的样貌。我不想那样困住自己,我要铭记着那一份美好,所以反而要把她藏起来。我从未忘记她却也不亏待自己,因为每一次想起她都觉得太痛苦,我也需要发泄,我要享受生活带来的乐趣。当然我知道你们女孩子肯定最是瞧不起我这种作为,可是你们谁也不了解那种午夜梦回时候的空虚。我的那些女朋友,她们无一例外的美丽聪明,他们何尝看不出我的不上心,可是她们不怕,因为她们都觉得自己是山鲁佐德。
      只有清清,她活的最真,她甚至比我更了解我自己,她说她好端端一个人为啥要在别人的故事里当配角,所以她成了自己故事的最佳女主角,现在她结婚生子过得很幸福。你和她是一类女孩子,你们对感情的要求至纯,玩不起那些真真假假的爱情游戏,也等不起那个不可能的人,女孩子,再怎么独立坚强说到底还是要找个可以依靠的人嫁的。”
      O(╯□╰)o
      “你不要这幅不屑一顾的表情,我绝不是性别歧视。女人,最好的年华你不去认识新朋友、不去享受生活、不去谈恋爱,每天像个修女一样,除了上班就是宅在家里看书看碟,有意思吗?电脑能和你结婚么?电脑能知你冷暖么?你才26岁而已,不能因为以前的一些不愉快经历就浑身是刺,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早早的过起颐养天年的日子对你的发育没有好处的,为了那么个人蹉跎了近十年大好青春还不够,你是不是还准备搭上自己的一辈子?”

      “你别这么激动,我没那么做。…事实上,我最近确实在尝试去认识一些新朋友。比如沈馨、章劲松、顾君羡,和同事们的关系似乎也比从前要和睦亲切一些。”晓曦没想到朗臣轩一下子和自己说这么多话,只见他越说越激动,额头青筋突起。

      “这样就对了。你这样是对的。不管你以前多么爱他,现在多么不甘心,都够了!”朗臣轩终于平静了一点,抓过晓曦的手握在手心里,轻轻地揉捏,“晓晓,听我一句话,忘了过去,往前走。”这动作好像董老师,一样的表情严肃正派。果然是父子啊,晓曦表示羡慕嫉妒恨。

      她点头“恩。”

      “去谈一场纯粹的恋爱,不谈从前、就论未来,不为他家世样貌、品味学识,只为两情相悦,人生路上相伴一段。嗯?”
      认识这么久,晓曦从没听过朗臣轩这样正正经经的讲话,一瞬间百感交集。过了好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其实…有的事还是要关注的,我也喜欢帅哥啊!”

      朗臣轩只是笑,一手举了酒杯喝着,一手举着她的手迎着灯光在眼前端详了一会儿,说了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指甲很饱满。”不知是自言自语还是在和她说话,总之是在夸她就对了。

      回去的时候,晓曦开车,她开得本来慢,朗臣轩还故意讲笑话逗她,不能集中注意力,一不小心闯了一个红灯,好不气恼。到了家他又装成喝的烂醉的样子,不肯轻易动,晓曦扶着他扔回卧室,泡了蜂蜜水晾在床头,就回自己房间睡觉了。

      吃了美味的海鲜,分享了朗臣轩的故事,听到一些舒服的劝诫,周末过的轻松愉快。但是,有个词儿叫乐极生悲,晓曦不知道自己面对这些突发事件能不能否极泰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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