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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二十二章 ...

  •   从车站出来,就见着朗臣轩悠闲的倚着一辆银白色的车,着一件深驼色军装大衣。周末的车站人潮熙攘,他就站在那里跟尊雕像似的,牵着嘴角冲着过路的美女微笑,左颊边圆圆的酒窝就那么醒目招摇的挂在那。这厮怎么就改不了到处招蜂引蝶的毛病!欠扁!

      朗臣轩大学没毕业就跟丰海外贸公司签了约,短短几年已经坐到了副总的位置,备受老板器重。和骆敬轲那种“你给我就接着,不给我也不强求”的处事方式不同,朗臣轩今天的所有成绩都是一步一步自己得来的,从来不动用家里的势力,有时候确实遇上棘手的事,大家都劝他让朗老爷子发个话,他都冷着面孔、倔得不肯,更多时候根本就是不屑一顾,很有几分世家子弟玩儿票的性质。
      朗家本来很有些势力,可是朗臣轩从小就和他爸爸关系不是很好,和晓曦最初认识的那一年尤其闹得僵,他认她家董老师作干爹,在家里住了小半年才被朗爸爸强行带回去,也是在那段同住一屋檐下的日子里两个半大孩子,天天一块儿吃饭、上学、一起做作业、打游戏、抢零食,生活里最大的烦恼也不过是升学、和同学、老师的小矛盾小纠葛,年轻人的热情总是无限的,吵吵闹闹的就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这么多年其实晓曦一直很开心他如家人一样的存在,总是让着她,关照着她,虽然他也不过比她大了一岁而已。不管这份手足之情是出于对董老师的感激还是别的什么,他们知道这一份情谊对彼此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
      本来朗臣轩电话说来接她,晓曦不让,熟门熟路的还是一个人乘了城际大巴过来。朗臣轩大约是怕她心情不好,特地叫她出来散心。其实吧,她最近过的挺好,他不提醒,她都快忘了世界上还有骆敬轲那样一号人物,讨人厌。

      和朗臣轩在一起永远不用担心无聊。每次聚会节目都安排的满满当当,却又不会因为疲于奔命而累到不尽兴。
      晓曦坐进副驾驶,朗臣轩就发动车子载着她直奔渔港。柏油路只能容下一辆车,七拐八拐的终于找到了那家店,车子就直开进去、泊在院中的空地上,朗臣轩过去热络的跟老板打招呼顺便点餐,操着一口地道的津话,然后拉着晓曦出来:“让厨房先做着,咱去海边转转。”
      晓曦听话的跟着他,两个人在海滩上散步。
      冬天的大海显得深沉凝重,海浪缓缓的冲刷着海滩,天气晴好,风很也是轻轻的。能看到不远处三两渔船“突突突”的交错而过,待到上冻了就该禁捕了。

      “这片海子大概是这座城市最后一片净土了。”朗臣轩倒退着,走在晓曦身边,用手指着他们身后大片低矮的建筑,晓曦顺势望去,更远处是鳞次栉比的城市,能够明显的看到有一团黑云罩在城市上空,城郊界线分明,“趁周末过来一趟,吹吹风、吃吃海鲜还不错。当然和我们以前去过的南方的海子没法儿比了。”
      “我要求没那么高。觉得这里很不错,海阔天空的很舒服。”晓曦把手插在大衣的口袋里,闭着眼深呼吸,有海水咸咸的味道钻进肺叶,冷冷的却很舒服。

      “你每年都跑出去,祖国的大好山河都让你踩在脚下了,心态居然这么平和?”
      “游山玩水本来就是怡情养性的事情嘛。”
      “唉,说你胖你还真喘上了。好赖话都分不清。”
      晓曦用脚尖勾起一下块石头踢向他的的小腿,朗臣轩夸张的呼痛,晓曦被逗得笑出声来。
      “晓晓,你这儿还跟老骆置气呢?”
      “谁?我不认识他。”
      朗臣轩没再说话,两个人就这么走走停停、偶尔聊几句也是没头没尾的,朗臣轩捡了一根木枝在海滩上画小女孩的脸,还在脸颊上点了几颗小雀斑,在旁边竖着写晓晓笨蛋。晓曦不服气,蹲下来用石子划大大的桃心,里面工工整整的写上他和“美人痣”的名字,最后打上大大的叉,朗臣轩弯腰盯着她画,频频点头称是,“男人真是薄情寡义!”晓曦没好气的扔掉石头,推的他一个踉跄跌坐到了他自己的大作,海滩是湿的,朗臣轩心疼的叫嚷,立刻站起来整理衣服,晓曦笑着跳着急速跑远。

      半小时后他们返回到店里吃饭。果然是酒香不怕巷子深,他们回去的时候已经有很多车停在小院儿里了,服务员忙着指挥新到的司机倒车、停车。两个人走进去,坐到餐桌旁等着上菜,餐厅布置的很雅致,并没有设雅间,只用竹节帘隔出几处空间。
      朗臣轩鲜见的没跟晓曦抢吃的,而且点的菜大多是晓曦十分喜欢的,他自己只吃了几块儿煎鱼就不再动筷子。起初晓曦没注意到,埋头苦吃,朗臣轩不断的给她夹菜,她剥虾子,他就递纸巾给她擦手,晓曦终于觉得不对劲,“老狼你怎么不吃?”
      “我饱了,你慢慢吃。”
      “是不是最近遇上什么事儿了?工作太累?还是你家后花园着火了?”
      “别瞎猜!不知道自己乌鸦嘴啊。”朗臣轩隔着桌子敲她脑袋,“服务员,这里再要一杯橙汁。”
      晓曦不屑的扁嘴,打一巴掌给个甜枣,谁稀罕!
      服务员端着餐盘走过来,朗臣轩礼貌的微笑,年纪轻轻的女服务员再次被那对惹祸的酒窝蛊惑,瞬时红霞扑面,娇滴滴道:“帅哥慢用!不谢。”
      切,谁谢你了,老狼他根本一句话没说好不?女人啊,果然都是视觉动物。顿一下又想起老狼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说不定…唉!要不要这么饥不择食!
      晓曦伸手把那杯鲜榨橙汁往自己这边移动,还不忘小声嘀咕“祸水!”孰料手被打掉,杯子晃了几下就回到了朗臣轩手里,“瞪什么瞪,这本来就是我点给自己的。少自作多情,女孩子家家的成天想些有的没的,快吃你的菜!浪费就是犯罪!”说着又拿起公用筷子在晓曦已经堆成小山的碗里再加了一层。
      晓曦眼巴巴的看着他的手,那可是她最爱的鲜榨橙汁啊,挑了一小块牛筋卯了劲儿的嚼,看朗臣轩端着杯子悠哉游哉喝,打小就这么爱献,越想越气不过了,过几秒钟灵机一动眯起眼笑着喊:“服务员过来一下!”
      那个年轻的服务员见还是这一桌急忙赶过来,晓曦用叉子扎了一颗鱼丸,一面笑嘻嘻的把鱼丸递到朗臣轩嘴边撒娇道:“臣轩,再吃一点嘛!你平时工作那么忙,好不容易有时间陪人家。”一面和服务员交代再要一杯橙汁,反正是朗臣轩埋单,多一杯橙子又不会贵到哪去,今天她也清闲的很,帮忙清理一下他的后花园。那个服务员的脸色啊,一瞬间成了颜料盒,朗臣轩也由着她恶作剧,听话的张嘴吞下鱼丸,眼里尽是宠溺。

      男人,永远喜欢女人为他们争风吃醋,自己乐得坐壁观战。男人也常常喜欢用“逢场作戏”来解释他们的桃色新闻,当然他们也会利用要好的女性朋友打消掉那些“不怀好意”的纠缠,所以晓曦早已习惯了当炮灰。好在朗臣轩并不滥交,每段时间只跟一个女孩子约会,每一次分手都是好聚好散。晓曦虽然很不认同也没办法,只是偶尔想,到底该是什么样的女子才能把这只祸害人间的妖孽给收了呢?

      这次她真来着了,不过两小时后,晓曦就知道了。那个女孩子叫丁可恬,朗臣轩叫她的小名可可,非常甜蜜的名字,只是晓曦问他那女孩现在在哪?他摇头,表情沮丧。
      朗臣轩有史以来第一次对晓曦说起他的初恋。他的女朋太多了,只晓曦见过的也不下五个,每一个都长得极美,却不会败絮其中,她们无一不是知书达理,聪慧自信的。让晓曦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个叫凌清的女子,她是朗臣轩大学时候的学姐,朗臣轩追了她很久,她还和朗臣轩一起来见过晓曦和骆敬轲,无论学识见识都十分广博,为人处世也大方得体的无懈可击,她和骆敬轲一致认为凌清应该就是朗臣轩的真命天女了,谁曾想不过短短半年后,凌清就提出了分手,两个月后就认识了年龄相仿的富家公子,一年后结婚生子,过的富足幸福。那大约是朗臣轩第一次在女孩子那里吃瘪,很是消沉了一段时间,之后又恢复了活色生香的生活,晓曦一度以为他是付出了真心的,可是时至今日才从朗臣轩的讲述里知道了真相。

      吃过饭回了市区,朗臣轩非要领着晓曦去见识见识当地的夜生活,所以两个人去了酒吧,要了一个小包厢,结果全程就他俩完全没开眼界。

      晓曦吃水果点心、朗臣轩唱了几首歌就窝在沙发上开始喝酒。晓曦一个人吃一会儿玩一会儿倒也自得其乐,偶尔唱到他喜欢的歌,晓曦就把麦克递到他嘴边,他抱着她的手嘶吼几句,又转去喝酒。

      晓曦大学时候参加过学校的乐队,在大学城里很受欢迎,那时候联系场地很费劲,而且他们的经费有限,总不能过瘾,所以花朗臣轩的钱唱歌觉得很舒坦,他就这一点好,惯着你的时候简直无法无天,任你作天作地,他只会温柔的笑,难怪那么多的女孩子前赴后继。
      但是一个人的独角戏总会觉得倦怠,晓曦点了几首歌把原音放出来,自己端了一杯酒凑到朗臣轩身边,挤着坐下“来来来,Cheers!”
      “死孩子,一边儿去!回头老头又要说我带坏你了。”朗臣轩似乎有点不耐烦,挪了一下地方,仰头把杯里的酒喝了个干净。
      晓曦也不恼,把酒杯放到鼻尖闻了一闻,呛得很,还是不要轻易尝试,再则两个人都喝醉回去不被交警抓才怪,“怎么?借酒浇愁?”
      朗臣轩自顾又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把酒杯放回桌子上转过身冲着晓曦笑,他说“借酒壮胆。”

      晓曦一直觉得他今天有一点不对劲,却也说不出来那里不同,他盯着她的脸看她,她也不甘示弱的回视过去。忽然朗臣轩欺近,用双臂抓着她脑后的沙发椅背,把晓曦困在自己的身影里。

      晓曦还是盯着他看,这回她注意到他的眼睛格外的清亮,他还是冲着她笑,肯定是喝醉了,他喝醉了越发爱笑,绝绝是光华流转、分外妖娆。晓曦完全没被他唬到,报以微笑。

      朗臣轩又把身子压向她,连脸也更贴近她,两个人几乎鼻尖相触的时候,晓曦才觉得危机,“你…干吗!起开!不然我要告诉董老师了!”
      朗臣轩嗤笑一声,一个爆栗敲在她光洁的额头:“没出息!从小就只会告状。”
      “我才没有!你快点…让开!”晓曦侧着脸跟他说话,心里越发的着急,这什么事儿呀,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喝醉酒的人真可怕。
      “终于怕了?为什么你总是反应这么迟钝!”朗臣轩拍拍她的脸,坐回自己的位置,再次端起酒杯,神态慵懒悠闲,终于肯放过她。

      晓曦还没从刚才的情形里回过头来,抻着脖子僵着,索性仰着脑袋望着天花板上闪烁的小彩灯“老狼,你今天到底怎么了?”
      … …
      两个人静默了片刻,朗臣轩已经又一杯酒下肚,又开始笑,扭头把晓曦的脑袋掰回来:“你不是喜欢听故事么?今儿我就给你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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