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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月26日 ...

  •   林且感觉自己快要恨上《荒原》这首歌了。

      因为这首歌,他转变了形象,获奖无数。也因为写不出第二首《荒原》,他现在无法回应黑粉们对他写歌水平的质疑,得到了更多的烦恼。甚至记不起《荒原》这首歌的来历——虽然他现在已经开始怀疑是代写或者买的歌了,但不论是公司、父母、朋友,还是节目组,都给了他统一的答复:就是你自己写的,你忘了吗?

      我忘了吗?

      林且还真忘了。

      他现在坐在电脑前面,屏幕上打开着编曲软件,上面有好几条音轨。

      他对自己的能力毫无自信,手指颤抖地点击播放。

      钢琴。
      吉他。
      架子鼓。
      ……每一段单拎出来还行,整体播放就变得好无聊。

      即使他有想过做出一句比一句更丰富的编曲效果,但他直到一年前才正式开始学流行乐编曲,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都不足,最重要的是,他知道,自己其实并没有音乐方面的天赋。

      实在写不出歌的林且趴在桌上,大脑放空的时候,突然想起自己的小时候。

      他四岁从幼儿园音乐课开始学唱歌,那时候,同班的小朋友都能唱音阶了,他连《小星星》都唱不准。

      正式开始学专业声乐时,一开始是上大课——因为老师太有名了,一对一排课没有轮上他,一起学的那些人,唱歌就没有几个比他差的。

      林且被一起学声乐的同学嘲讽过,被老师留下来批评过,最后却成功在高中的时候,排上了老师的小课。

      没有其他原因,只是同期和他一起学的那些人,其中有天赋的,基本都在初中的时候出国深造去了,剩下几个,早就留在国内当了童星。

      按理说,他这种没天赋的早就该放弃唱歌去学其他的了。可他只喜欢唱歌,一直没有放弃,每天勤勤恳恳练习,初中毕业那年,却连国外音乐学府的初试都没通过。

      就这样,林且在老师的指导下继续读完了高中三年。他的老师好歹也是个业界大能,不说让他学得多好,让他考试高分肯定是够了,林且文化成绩也很好,就这样在高中毕业时考进了央音,在国内读完了大学。

      他刚发布第一首歌的时候,老师的其他学生,有的已经在国内娱乐圈位居二线了,有的已经在国外成为了很有名的制作人,甚至有的已经享誉全球,代表国家出征一次又一次国际上的歌唱活动。

      说不嫉妒是不可能的,但林且也只能一直唱下去,因为如果连他自己都无法超越的话,就没有嫉妒别人的资格。

      林且从六岁开始专业学习声乐,现在他二十七岁了,二十一年了,没抽过一口烟,没喝过一口酒,甚至没有大声笑过,没有大声吼过,就连哭,也最多不过持续十分钟。任何影响嗓子的事,他一概不做,甚至就连身为一个成年男人的欲望,也因为怕进入声色场所会被半推半就地喝酒吸二手烟,一直坚持自己用手解决问题,从来没有找过人。

      做到这种程度,家里砸了那么多的资源,直到24岁,他才终于成了顶流,火到了现在。

      林且作为一个顶流明星,几乎从来不关注网上的声音,也不怎么在乎外界对自己的评价。毕竟,世界上对他最严苛的人,就是他自己。

      有了“唱作人”的名头却写不出第二首合格的歌来,这种境地,比把他放在火上烤还让他难受。

      再给他十年,他估计就能写出让自己也让观众满意的作品吧。

      ……到那时铁树都能开花了。

      天呐。

      林且用额头一下一下地轻轻磕着桌面,试图通过这样的方式让自己冷静下来,然而收效甚微,心里的郁闷还是消散不去,他已经熬夜三个小时了,再这样下去,明天一天的工作也会被影响。

      他就是不甘心……

      写出了《荒原》的那个自己,到底是老天爷给他开的一个玩笑,还是周围所有人为他编写的一个骗局?

      反正天老爷子来了,他也不信是他自己写的。

      林且赌气一般,拿出手机,打开听歌软件,在收藏的音乐里删掉了听了一千多遍的《荒原》。

      即使这样,也不能当作这首歌从来没存在过。

      他都有点想哭了。

      “咚咚咚!”

      敲门的声音突兀地响起,外面的人等了几秒,开门进来了。

      林且回过头,看到走进来的是拿了个保温壶的爸爸:“爸?你怎么还没睡?”

      “刚醒,看到你还没睡。”

      爸爸把里面放了冰糖、金桔和胖大海的保温壶递给他:“我还以为你在唱歌,给你拿了润嗓子的过来,你这是……在写歌?”

      林且绝望点头,接过爸爸递来的保温壶,放在桌上,叹了口气:“我写不出来,怎么办啊爸?”

      爸爸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保存。”

      林且把文件保存到了桌面。

      “关掉。”

      林且关掉了软件。

      “去睡觉。”

      他长叹一声,站起来狠狠抱了一下爸爸,去浴室洗漱去了。

      林且知道,没有音乐天赋的自己能够在音乐这条路上走这么久,除了自己本身的热爱,就是因为爸爸妈妈对他无条件的支持。

      睡前,他把保温壶里的水喝了,关掉了台灯,小夜灯自动亮起,爬上床铺。

      看着手机上1:30的时间,林且有点懊恼,因为熬夜也是会影响嗓子的,他本来九点就要睡觉了。

      这一觉,他睡得和赶鸭子上架似的。

      第二天,林且比往常多睡了一个小时才醒来,看着手机上8月11日的时间,心想这个夏天怎么过去得这么慢啊。

      .

      今天是八月十一日。

      明天,就过去三个月了。

      林且叼着牙刷站在镜子前,客观评价了一番自己的脸。

      很帅。

      然后他低下头,吐掉了嘴里的牙膏沫。

      今天该出门去理发了。

      林且常去的理发店就在别墅区附近,预约的时间在下午,他中午出门,在周边吃了个午饭,进咖啡厅里点了杯咖啡,要来纸笔写了几段旋律打发时间,时间差不多该走了,就随意撕下一条乐谱放进口袋里,其余的团成一团,出门丢进垃圾桶里。

      他在理发店剪了个干净利落的短发。

      虽然店员强烈建议他就保持现在这样有点长的头发,但这样的发型不利于创作,随便吹一阵风,头发都会飞进眼睛,总不能和女孩儿一样往头上戴个发箍吧?

      林且的头发被剪短的时候,他看到了理发师纠结痛苦的表情,仿佛在说:暴殄天物啊。

      好吧,平心而论,他头发长点是挺好看的。

      但他又不靠脸吃饭。

      剪完头发,晚上又收拾了一下东西,第二天林且拖着音响,背着吉他,包里塞着麦克风和电脑,又一次坐车去了机场。

      这次不叫离家出走了,这次叫经历巨大创伤以后出去放松心情,所以爸爸也没有说什么,只让他注意安全,有事给家里打电话。

      林且的目的地是一座临海的二线城市,他在网上的租房中介那里看好了要租的公寓,刚到达的那一周,他花了点时间,把公寓布置成了音乐工作室。

      第二周,他正式开始了闭关,每天除了写歌就是跑到海边找个空地摆个易拉罐卖唱。

      他写的歌都给了杜许尘,再加上他的歌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虽然也没好听到哪里去吧,但至少不跑调了,最后再加上海滩这个地方的气氛比较好,他每次唱歌,都会有过路的人跟唱,每天也能赚到十几二十块钱,全被他顺路拿去买了咖啡豆和核桃——一个提神,一个醒脑。

      终于写完给杜许尘的第四首歌,林且看着邮箱里发来的“OK”表情符号,整个人都松快了,在床上睡了个昏天黑地。

      后几首歌要放在下个专辑了,林且至少一年不会再有工作,第二天醒来,他在床上发了半个多小时的呆,思考接下来要做什么。

      之前他和家里人决裂跑去卖唱,说白了,也是闹脾气和自我心理疗愈的成分比较多,那时候也没有想把音乐这件事做成,毕竟他爸不让,就没有公司敢接他的歌,没有歌手敢让林家的少爷当自己的员工给自己写歌。

      即使是关系比较好的杜许尘,林且也不想连累他,主动和他断了来往。

      现在他干出了那么大一个事,家里必然不会再干预他的选择了,那么就只剩下一个问题:他要把音乐这件事,往什么方向,做到什么程度?

      林且在娱乐圈除了杜许尘就没有认识的人了,杜许尘对他…好归好,但人家可是作曲编曲能力极强的正经唱作人,留他这样一个纯写歌的放在公司里吃白饭,一方面自己不缺钱,另一方面,杜许尘的光芒太过闪耀,他可能一辈子都出不了名。

      所以,他首先排除了去杜许尘公司的这个选项,打算一切都靠他自己。

      然后就是考虑:他到底要成为怎样的一个人。

      林且在这一瞬间就又想到了杜许尘——他想成为杜许尘那样的唱作人。

      唱……他唱歌的水平估计还不如昨天下午卖唱时抢他麦的一个路人。

      正准备下床的时候,林且手机响了,打开Q//.Q一看,有人在群里发了一个地址。

      他昨天在网上发了一个同城组乐队的帖子,很快有人响应,几个人临时组了个群。

      虽然他是发起人,但主唱明显比他更懂这一行,不仅预定好了排练的地点,连live house都找到了,还在群里说他的要求很高,能力不行的自觉退群,群里的人走了几个又来了几个,最后剩下几个自认为能力不差的,约好今天下午在排练室见一面。

      上午的时间还是很充裕的,林且弹了一上午的吉他,下午背着琴包出门,打车到达了目的地。

      不愧是二线城市,连专门排练的地方都有,找到约定的地点推开门进去,明显感到环境变安静了,看来用了很好的隔音材料。

      “你好,我主唱。”房间里的一个人对他说。

      主唱是一个男生,网上ID叫“诺言”,林且也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对方看起来约莫二十岁左右,穿得很时尚,和习惯了白衬衫西装裤的他风格完全不一样。

      林且把琴箱放地上,过去和他打了个招呼:“你好,我吉他。”

      “你来挺早的,正好。”

      主唱上下打量着他,最后看向他身后的琴箱:“大G啊,什么型号?”

      “335,具体没细看,别人送的。”

      “技术怎么样?”

      林且挑眉:“挺好。”

      “那来一段儿。”

      “兄弟北京的啊?”林且听出对方的口音。

      “你也是吧,北京哪儿的啊?”

      林且报了自己家别墅区的名字。

      “我靠,少爷啊?”

      “别这么叫我,也就那样。”

      几句话的功夫,林且已经背上吉他连好线,衣兜里掏出拨片,来了一段即兴的solo。

      听完,主唱有点好奇:“这歌叫什么?”

      “我早上来之前自己写的,没起名字。”

      主唱有些惊喜:“你还会写歌?”

      “会啊。”

      “写多久了?”

      “十几年了吧。”

      “那你不是从几岁的时候就开始写了啊,卖出去过吗?”

      “当然卖出去过,不过具体不能透露,签了保密协议的——现在我只问你两个问题。”

      主唱点点头:“你问。”

      林且严肃地看着他:“我能不能上台?”

      “能!这半年来,你是我见过最好的了,过了你这个村儿!没这个店儿!”主唱连连点头称是,语气夸张。

      林且继续说:“我很不喜欢别人私自改动我写的歌,也不喜欢我的歌给能力不行的人唱。这两点你能不能接受?”

      主唱一愣:“能啊,怎么了?”

      林且放下吉他,往椅子上一坐,冷着脸,下巴冲他一抬:“先来一段儿我听。”

      主唱:“……”

      不是我面试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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