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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王都 晚钟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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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奇,古怪。
车辙碾过石砖的声音和弥漫在空气里的烟尘构成了我对王都•拜尔瑞的第一印象。
哪里都是我没见过的新鲜事物。传说中可以踩着踏板的二轮车,在这里就像是人人皆有:还有无一处不用石板铺就的平整公路,还有镶嵌利刃的狭长枪杆……
我第一次在护城骑士团手里重新看见神器的时候,双腿止不住颤抖。那么多,森森寒光仿佛下一刻就会撕碎我的身体。伦没有什么反应,只是向穿着华丽的路人问询。
进城后祂把打听到的告诉我,那些武器叫“枪”。教会在五年前从外界引入了火药,好像是一种先进的炸药,随后与公爵改良出了枪。他们献给国王陛下,用于守护王都。这些武器是王都士兵独有,为了防御地方的动荡。
我心头稍松,思路渐渐清晰。
难怪这些武器我从未见过,王都新发明的东西,传到偏远的小镇格外困难。
或许经过布雷热兰家族的“洗礼”,“枪”的谣言便容易传开了。
我也明白骑士团和大主教勾结在一起的主要原因——骑士团属于国王,而大主教属教会。这两方势力都拥有枪,于是底层串通起来,灭亡一个家族,以敛财物。
教会内部和国王不可能参与此事,为了财产便消灭附庸,这太匪夷所思了。
话说回来,伦在科马夫西德郡的广场上刺杀骑士团成员,结果被他身后的伙计提前发现。结果就是,伦在枪声中身中数弹,拖着残破的身躯,拼死回到了“储存”着我的房间。
这是祂在后来告诉我的,我对这份惊险并没有过多感悟。只不过“驮着”他还渗出鲜血的躯壳,属实刺激着我的多处感官。
我的确心疼祂,却在同时生出不该有的嫌恶。
我知道这种嫌恶是罪恶的,因为祂是为了帮我报仇才变成这样的。
任是谁,背一具早已没了温度、仿佛死去多时的身体,多半都会害怕得发抖。
伦没有完全失去意识。祂应该来过这里,指挥我拐进一条条连通的小巷。枪声不断,我踏过崎岖不平的小路,伦身体内粘稠的血珠渗透我的衣裙,很冰。
我想哭。
自从出庄园,我再次体会到裙子这种衣物在奔逃时的不便。
伦的后背沾上小巷人家晾晒的衣服,可能脏了,但我来不及看。如果他们真想怪我们,那还是先思索为什么不在下雨的时候就把衣服收起来呢。
高跟鞋的鞋跟早被碾断了,我顾不了那么多,把鞋提在手里继续跑。
主啊!到了王都,我必须先去找鞋匠买双平民穿的布鞋,没鞋跟的那种!或者我在刚离开布兰热雷废墟之时为什么没想过带一双常穿的鞋出来,家族都没了还学什么贵族的附庸风雅!
我不知到底跑了多久,不知伦身上被我折腾出来多少处伤疤。
反正胸口上的伤全好了,子弹边跑边掉出来,混着蠕动的肉块,这才是真的绝望。
不是离王都没多远了吗,怎么还能跑得我近乎力竭。
伦脱下染血的医士长袍,迈向王都宏伟的大门。我看向天边,已近暮时,橘色的太阳西垂,恰似猫儿逗弄云层,将其染上金黄。
…………
我们朝城内走。城中建筑高耸,倾斜的屋檐指向昏黑的天空。他们比林博尔德小镇里的,任何一个我去过的郡城里的建筑都要华丽、高大。墙面雪白,没有一丝肮脏的气息。
王都里的人,不管是平民还是官员,高领花边的礼服都是标配,就连最普通的人也大多穿着高跟鞋。在林博尔德小镇里,高跟是富商和贵族的专属。
我们走到了长街尽头。
这里是一片开阔的空间,我四处张望,瞧见路旁的标识牌上赫然标注着这样一个名字——圣维思珀广场。
看出来了,这又是一个广场。科马夫西德郡的中心广场我未曾去过,但凭我的直觉判断,这个广场一定比中心广场宽敞许多。
我身侧,伦压低嗓音。可能不是祂故意压低的,只是肺部在子弹的攻击下受了极重的伤,音色和我刚见到祂时的“破风箱”类似。
不得不说一句,很难听。
伦说:“快把头低下,晚钟马上要敲响了。”
我下意识照做,低眸垂首,双手交握作祈祷状。
铜钟的震颤比声浪先一步逸散开,深沉的韵律摩挲过抽象派的彩绘玻璃窗。我这才发现,广场的正对面坐落着一座哥特式教堂,尖顶刺破流云,红色的晚风、蓝色的圣火、黄色的天光皆在此处盛放。
原先熙熙攘攘的人潮静默下来,宏伟的王都景致静默下来,就连逍遥着的暮霭都有一瞬迟滞。我微微斜眯着眼,虽然明知这是对主的不虔诚——王都停下里所有的动作,形形色色的路人齐刷刷交握双手,成千上万的人同时做出一个动作,这是多么……无法言喻的神奇和壮观。
没错!我会想起来了,我听过这里!圣维思珀大教堂,与前面的广场同名,神主信徒们聚集之地,异邦之教皇冕下也会时常来这里议事。
教堂西面,玫瑰圣窗璀璨如大天使之眼瞳,石雕繁复,圣纹蜿蜒,我明白,那是直通往神国之途径,那是能与亡者相会之途径。教堂顶端的神主像,裂开的纹理冷冷凝视岁月驻留下的痕迹。香草裹挟着圣徽,萤石包围着圣像,衣袂沐浴天光,指节交织祈求。
千百年的赞颂,都化作石刻里,永恒不变的清辉。
最终,我偷瞄的目光落在伦的面庞上。祂亦垂眸,睫毛懒洋洋地搭在眼睑上。我看不出祂的神态,祂依旧是一截死木,一个旧物。
晚钟敲响的第三下,唱诗班的修士从教堂里绕出,姗姗来迟,身后跟着许多十来岁的、天真无邪的孩童。拉丁语圣歌响起,绕着屋梁打转。
“Dies noxque vicissunt, pluma in igne exusta est;
Gemma sub fluctibus surgentibus cadentibusque latet;
Nive et veli cadentibus, angeli purissimam cantionem canent;
……
Regni porta aperitur: Adveniat, Silentium, Potentia!
Domine, fideles tota anima corporeque et omnibus suis offerunt, ut Deus laetus sit!”
我的家庭教师给我讲过拉丁语,虽说学艺不精,但勉强还是能分辨清楚字符。而且这首圣歌也是陪着我长大的,自然会唱。
我听着歌声,脑内渐渐浮现出对应的母语:
“昼夜交替,羽毛在岩浆中烬灭;
宝石沉潜于潮起潮落。
雪与轻纱落下后,天使将吟唱出最纯净的歌谣。
……
国度的门开启了——降临、静谧、伟力!
主啊,虔诚的信徒可以奉献身心及一切附属,唯愿神明欢愉!”
我笨拙地弯着腰,默念着不知从哪里背来的祷告词。
钟声不再复起,唱诗班的声线托着圣洁的余韵也消散在簇拥的黄昏里。市井恢复了喧嚷,而我的灵魂迷失在虚空中,无法自拔。如今想来,那时候的黄昏,竟成为了我对拜尔瑞最干净的印象。
伦不方便喊我,站着等我回神。
我看向祂,忽而笑了,露出一口白牙:“原来圣维思珀教堂的歌声果真能净化人的心灵,看看,把人都净化傻了。”
祂或许是不知道怎么回答我,看看我,一动不动。
正当我回味完了转身要走,身侧挤过来一颗毛茸茸的褐发脑袋。
姑娘看着还小,好像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软帽尖顶戳着下颌线,让我不得不注意到她的存在。在那时候,我好像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年龄,而那头鲜活的褐发在我往后的漫长日子里,总时不时从我眼皮下钻出来。
“姐姐,要买点草药吗?药效很灵哒。”
我愣了片刻,朝下看去。目光触到一双冰凉的眸子,浅黛色,瞳孔格外明亮。姑娘戴着尖顶软毛,身着乌黑长袍,模样打扮得和科马夫西德郡里的伦相差不远。
唯一不同的,可能就是她胸前的帝国教会铜章,这是由教会认证的合法占卜师徽章。
“我们这里没有谁受伤啊。”我回答她。
“嗯?这位阁下是……”她看向伦,只能看见祂冰凉的眼神,轻咳,指了指铜章,“那姐姐需要祈福仪式吗,也很灵验,我看姐姐最近霉运缠身……我的仪式有教会认证,不灵不要钱。”
我心里冷笑,却还有疑虑,抬手打断她无休无止的陈述事实与诅咒:“你怎么知道祂身子不好的?”
姑娘应该是以为我要买她的药,心花怒放地又往我身上凑了凑。
“阁下刚刚说话的时候我就在旁边,祂的声音可没姐姐那么好听。”
智商可以,情商不详,这么贱兮兮的嘴是怎么当上占卜师的?不过她这个“阁下”叫的甚合我意,即弥补了伦没有性别的缺陷,又提供了对伦合理的尊重。
我之前怎么没有想到这个词?好吧,这个称呼只在伯爵以上的贵族圈层流行过。
“伦阁下”,倒是挺好听,可以作为后续称呼的备选方案。
可我没工夫搭理她太久,因为脑子突然里炸出一个念头——我在科马夫西德郡惹得惊天动地,会不会早被王都骑士团的人通缉了。想想那帮畜生的行为,我不禁开始狐疑王都的安全性。想到这,我便没心情在这个小丫头身上浪费时间。
“不好意思,祂这个肺不好是天生的,治不了。”
我彼时只想躲开,扯起伦的袖子,快步奔向涌来的人群。
“喂——姐姐——我叫莱娅——店铺在……”她朝我叫嚷,甚至想跟随我的脚步挤进人山人海之中。最终,她的嗓音与身影都被王都的繁华吞没。
我偏头向伦:“不好意思,我刚刚没有问你需不需要那姑娘的草药。”
“没事,我过几天就完全恢复了。”伦的唇角扯出一抹笑意,虽然这提线木偶般的笑让人莫名感觉有些诡异。
“小姑娘好像还挺喜欢你的,不知道未来还有没有机会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