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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明天到来之前   六年前 ...

  •   六年前,美国洛杉矶。彼时的莱伊正准备在美国定居,尽管他时不时就要为了任务三天两头到处跑,但这并不能动摇他给自己找个长期驻扎营地的决心。他不缺钱,也不缺地位,阶级在真正的暴力面前不值一提,所以他的选择范围里只有纽约和加利福尼亚。

      在曼哈顿与洛杉矶之间,他选择了后者,主要是因为他新摸到手的小孩在这,并且纽约州的FBI分局有个相当难缠的高级探员坐镇。而他一点都不想在假期因为多花了几美刀而被敏锐的家伙追查上门。

      来到这里的第三天他就开始理解琴酒为什么总是间歇性暴躁,圣莫尼卡高速从下午三点就开始堵,堵到晚上十点还在反光;哈博高速短得反人类,错过一次直接送到另一个城区;本地人指路时说有点五分钟实际意味着在不发生枪击案封路没有电影拍摄封街、没有流浪汉把整个街区当客厅、且405号公路没化身停车场的前提下的开车25分钟;路边车位是只存在于奇幻小说里的独角兽,传说中存在,但你从未真正见过。

      光鲜亮丽的骗子。
      和贝尔摩德一样。

      总得来说,洛杉矶就是一个你一边抱怨它交通烂得出奇、物价高得要死、人群走在行为艺术第一线、火灾地震不要钱一样轮着光顾,一边又在某个傍晚,吹着顶上直升机刮下来的风,开车经过穆赫兰道看城市全景,或是坐在马里布海滩啃着汉堡看日落时,忍不住感叹这该死的破地方又占据了你一年时间和金钱的地方。

      又是一次酒吧聚会,天知道跨国犯罪组织兼恐怖集团怎么会出现这种东西,肯定是美国风水和莎朗.温亚德的问题。虽然莱伊没有在组织里进行社交活动的想法,但这已经是贝尔摩德第三次邀请他,对于这两个没能吃到手的男人,拥有纯正白人血统的美国女明星一直念念不忘。总之,既然管饭有酒,闲着也是闲着,莱伊干脆欣然赴约。

      他出门上车,在引擎不情不愿的抱怨声里踩下油门,慢吞吞地开向市中心那几栋努力想装成隔壁曼哈顿但怎么看都像一堆发光牙签的摩天楼。牙签尖上有一两架直升机在盘旋,不是新闻台在拍追逐战就是某个不愿意堵在405公路上的亿万富翁在回家。洛杉矶确实不缺有钱人。遥远的警笛已经成为了背景音效标配,这次还混有低空航班掠过的轰鸣,不知道琴酒会不会在那上面,毕竟他最常跑的安全屋也在这。

      酒馆不大,是组织的名下资产,能出现在这里的人大多清闲,也算是一只脚进入了组织内部。门是厚重的深色木头,尽力凹出了一股高端低调的气氛,人不多,也就四五个,零零散散的分布在吧台边,毕竟现在还是太阳远没有落山的下午。酒保是个留着胡子的男人,穿着不太合身的黑衬衫,袖子挽到手肘,露出褪色的纹身。他慢吞吞地擦着一个品脱杯,对一切声响都懒洋洋的。

      既然邀请他过来的主人还没到,莱伊决定自食其力,先去后台给自己找点酒喝,酒保没拦他,估计是地位没他高,想拦也拦不了。除了有什么隐藏身份的需求或者怪癖,大概也没有代号成员会闲着来当酒保。但是也不好说,因为人的脑回路总是特色多样,上一次听到朗姆的传言时他还在干金融推销员,下一次就变成了修水管的。传言源头已经不可考,但多多少少应该是存着点故意报复的心思。

      他计划着捞一瓶田纳西州生产的波本威士忌,这大概是那个地方唯一拿得出手的东西,当然苏格兰或者黑麦也行,他不挑。储物柜有点多,放着各种牌子的基酒与利口酒,他干脆挨个打开看看。但他完全没想到的是,比起找到自己想喝的酒之前,他先开出了一个金色传说。

      柜子里面有个小孩。

      一个大约只有七八岁点大的小男孩正躲在储物柜里面看着他,眼睛瞪得圆圆的,就像下雨天路边被淋了一身水的炸毛小狗一样,恐惧又紧张兮兮地应激起来。里面一点的地方还有另一只白净小孩。小男孩很明显整个僵住了,却把身后的小女孩又护得紧了一些,死死抓着她的外套不松手。

      哈哈。莱伊想,怎会如此。

      组织范围虽然广泛,但确实不干人口拐卖这种事。倒不是多有良心,而是利润率太低,不好走高端路线的同时还和业务不太搭边。不巧,黑衣组织从上到下普遍以成为组织不可缺少的一份子为荣,看不上这种比较小打小闹的犯罪。特别是传说里的那位boss,愈演愈烈的代号文化的罪魁祸首,自认和三流罪犯有天堑之差的同时意图成为深不可测的犯罪帝国,和儿童文学里的那位大反派You Know Who一定很有共同语言。

      “嘘……别说话,我问,点头和摇头就行了。”他一下眼疾手快地捂住小孩张开的嘴,顺手揉了把蓬松柔软的头发。上身又挪过来了点,把他的小动作完全遮住:“家里人被灭口了?”
      摇头。

      “意外跑进来的?”
      点头。

      “有没有家人在找你?”
      小男孩一开始摇头,犹疑了一下,又换成了点头。

      “家人不知道你们意外跑出来了,所以现在有可能在找?”

      这次小男孩速度很快地点了两下头。莱伊和从始至终都保护着另一人的小男孩对视了一会。片刻之后,他忽然说:“我们做个交易。”

      “我会想办法把你们完好无损的带出去,而你要为我保密。”

      他在后边磨蹭的时间太久,外头很快就有人在窃窃私语,聊起了他的代号。不知道是谁喊了他一声,他一直都记不住这些人的名字。不过无所谓,反正只有这些人记他名字的份,还轮不着他去记这些人的名字。他站起身,看向同样走进来找酒喝的人。这个人他有点眼熟,好像是很有希望拿到代号的潜力股,被朗姆看中的人之一。

      “还有谁没来?”他问。
      “贝尔摩德说她遇到个要陪的熟人,今晚不来了,她不来卡尔瓦多斯也不来。爱尔兰嫌没意思,直接拒绝了。要我说,他这是看不起谁呢——”

      可以,不能动的人都不在,剩下的都是些杀了也没什么大碍的角色。听到这里的莱伊利落地站起身,手已经从后腰摸出了杰里科941,对准他脑门就是一枪。直到枪响之前,对面的人都还浑然不觉,不知道是没反应过来还是愣在了原地,没什么差别,反正最终都是枪下亡魂一条。

      酒吧里已经开始放民谣摇滚,鼓点刚好盖住枪声,他伸手接了一下倒下去的人,没让它造成太大的动静。然后他看着躺地上的尸体,开始紧急思考有没有什么理由能蒙混过关。主要是这种会在美国酒吧里当盲流子的底层即使成为叛徒也出卖不了什么消息。地上躺着的这具尸体的身份又人尽皆知,卧底的万能公式没了,其他的又不好往上套。
      不如换一个思路,既然杀一个人不好解释,那就把在场的全杀了。

      你不能说这个方法邪门,起码绝对不会有人能想到事情的真相,而且他刚看了下,有好几个人都在琴酒看不顺眼的行列里边。而他之所以会知道这些,主要仰仗于伏特加的抱怨。莱伊想了想,把储物柜的门重新踢上,那个小孩看起来挺聪明的,应该知道该做什么。然后他从腰间摸出一把枪,朝门外走去。

      只是路过酒桌时,他看着上面的‌麦卡伦威士忌,无法抑制的感到一阵心痛,脚步也不由自主地拐了过去——那可是麦卡伦!纯麦威士忌中的劳斯莱斯!一瓶十八年经典雪莉桶单一苏格兰威士忌要四五百刀的酒!钱不是问题,金钱不能衡量好酒的价值,更不能挽回损失,待会打起来之后,这里不知道会有多少好酒毁于一旦。于是在全酒馆的注视下,他用开盖器撬开瓶盖,猛地开始灌酒。

      一开始还没有多少人注意到他,毕竟这里可是刚刚诞生一具尸体都没人发现的地方。但随着酒瓶里的液体越来越少,看向这里的颜色也就越来越多,大家都很想知道这个看起来就不是二流货色的人能喝到。周围传来此起彼伏的抽气与起哄声下。瓶内液体越喝越少,喉结的移动速度也越来越快,吞不下的部分从嘴角流下来,又顺着脖颈浸湿衣领。

      喝到大概剩下三分之一,实在被辣得难受,莱伊用手背一抹嘴角,把酒瓶用力往木质桌沿一砸,用了十成十的力,于是玻璃瓶身爆开来。他在所有人热烈肆意的叫好声里抄起剩下的半截酒瓶,瓶颈被当做握把,最细长锋锐的那端直接捅穿了离他最近那人的咽喉。尖端割破大动脉,温热的血花顿时飞溅开来,直到生命终结之前,被割喉的人都没有反应过来。

      右手边的人凝固了一瞬,没等他做出反应,莱伊又顺手劈过去,目标直指第二个人的面部。这个人反应还可以,偏头躲过了这一挥砍,酒瓶没有砸中他的太阳穴,而是狠狠地碎在他肩胛骨上。于是玻璃碎片和威士忌再一次四溅开来,他毫不犹豫松手,飞快拉开距离,又低头躲过其他人飞过来的子弹,冲他们一笑,然后滑到桌椅侧面,一枪崩掉了那个人。

      这一切都发生的太快,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连续死了两个,剩下的那个人对着枪口愣在原地,理所当然的被下一发速射带走。而台后的酒保在最好的视野里目睹了全程,自然拥有最充足的反应时间,他直接从底下掏出一把大威力霞弹枪,一下打碎了半个莱伊充当掩体的木质座位。在几轮交火之后,经验与能力都完全超出对面一截的莱伊成功找到机会,两枪送走酒保,成为酒精危害生命的又一个经典案例。

      这下血流了一地,尸体躺的横七竖八,这场面肯定不能让小孩看见。莱伊记得这个酒馆有个后门,可以从那出去,结果来回摸了三遍才从酒保身上搜出开门的钥匙。他在狼狈不堪的衬衣上擦了擦满是血污的手,然后把小女孩抱起来,又腾出另一边去抱小男孩。等走出一段距离后,他把自觉捂着眼睛的两只小孩放下去,对面是另一条光鲜亮丽的街道。

      “走吧。”他说:“别再回来了。”

      杀死一个人很容易,救下一个人却要倾其所有。梦想和野心在门外那条叫好莱坞的大街上烧得噼啪作响,满载着秘密的尸体咽下宁静。只是在看着这种场景时,他仍然想,赤井秀一还活着吗?当年那个会毫不犹豫救人的少年,现在是否还找得到他?如果他当时……是不是结局就会不一样?

      代价总是上不封顶。

      他突然有点累,杀死第一和第二个人时留下的血迹溅了满脸,猩红的液体顺着脖颈往下流淌。他伸手摸了一把嘴角,转身回去,在酒吧里找了个干净地方歇脚,然后摸出口袋里的打火机,开始靠着墙抽烟。贝尔摩德到最后也没有出现,朗姆的问责比想象中来得要慢,但琴酒找过来的时间要比前两者快得多,他还真没说错,琴酒确实刚好在这几天光顾了洛杉矶。

      于是幸运又不幸的是,莱伊赶在被丢进审讯室之前让掌管审讯室的人逮着了,不好说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也许要取决于琴酒的态度。看在他们现在关系勉勉强强能够得上一句不错的份上,他觉得应该还行,至少不会死在里头。

      果不其然,琴酒赶来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喝了多少?”
      莱伊竖起两根手指。

      “两杯?”
      “两瓶。”

      竖手指的人讪讪缩头,往旁边挪了点,于是被遮挡住的酒桌也暴露在他眼皮底下。上面开的酒基本都在打斗过程中碎掉了,只剩下几瓶还完好无损的矗立在上面。琴酒眯眼一看,发现所谓一瓶指的是整整700ml的、53度的、纯麦威士忌的一瓶。

      琴酒:……
      莱伊酒量是多少来着?

      众所周知,能在违法犯罪道路上一路狂奔的人精神多少都有点不正常,杀人犯和刽子手更是如此,因此像他们这种人,一般都对什么是精神病这个问题有一个自己独到的见解。他一直都知道莱伊疯,但在此之前,他还没有考虑过莱伊精神真的不正常的可能性,因为对方只是贱了点、烦了点、不可理喻了点……总之是个傻逼,但尚且不是医学含义上的精神病。

      出于一点微妙的情分,以及他还不想自己的下半辈子和精神病患者绑定在一起,他飞快决定:“去做个诊断。”

      怎么办。莱伊沉痛地闭上眼。要是承认自己心理有问题,那么他在别人眼里就会从一个正常人变成不健全的精神病患者。然而不承认自己心理有问题的话,他又没法解释自己好端端为什么要发疯杀了一酒屋的人。要是不吭声,对方很快就能查到他刚救出去的俩小孩,救都救了,这个沉没成本实在高昂。

      往好处想,至少不是恋童癖。他挣扎半响,最后还是选择破罐子破摔:“不去。”

      琴酒看着他。
      他看着琴酒。

      好了。以后他在琴酒那确实是个精神病了,虽然以前可能也没好到哪里去。莱伊悲从中来,他还不知道气炸了的朗姆会干出些什么事来报复他,也没有想好该怎么向宫野志保隐瞒这件事。至于瞒不瞒得住,他选择暂且先不去思考这个问题。他为了救个人真是付出太多,那俩小孩最好是能长命百岁!

      他不知道的是,那个小男孩的名字叫工藤新一。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4章 明天到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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