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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第 41 章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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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爱到芳雨汀兰的时候,浑身脏兮兮的,那件没有logo的高定衬衫失去了原本的面貌,变得破破烂烂,东一个窟窿西一个眼儿,白的变成黑的,黑的再沾上不知道谁的血。他抓了把染成灿金色的头发,勉强让它脱离了鸡窝形状。
芳雨汀兰是余氏集团几年前开发的住宅区,位于寸土寸金的一环,闹中取静,是容积率不到0.5的高档别墅群,市价已经涨到了近百万一平,仍有许多人排着队购买。能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随便一个都是跺跺脚就能让A城抖上一抖的人物,其中当然以芳雨汀兰的开发者,A城真正的顶级豪门——余氏为最。
余氏目前的掌权人余倦就住在这里。
远远地余爱就看见,他哥正倚在大门的门框上,看上去脸色不大好,见到余爱,眉心更是拧成了一团。
“刚从蒋家出来,你还抽空打个架?”
余爱耸耸肩。余倦主动去接他的书包,空荡荡的,里面只装了一个空了的矿泉水瓶,竟然还有一块巴掌大的鹅卵石。
余倦见怪不怪,他弟从小到大书包里就没放过正常的东西,更不要说放书。
余爱双手插兜大爷似的钻进门,大咧咧往沙发上一瘫,余倦立刻喊起来:“我的沙发!昨天才清理过!”
余爱对此嗤之以鼻:“一个破沙发,至于吗?小气鬼。”
余倦亲手给他倒了杯水,看着余爱喝了一小口,便忍不住伸手抚上了余爱的脸颊。“打疼了吧?”
余爱的事,就算蒋小年不说,转个弯余倦也能立马知道,因此余爱一点也不奇怪,提起这个他就来气,恶狠狠说:“他竟然敢打我!我一定要他付出代价!”
余倦心疼得不行:“你放心,哥一定替你出气。所有欺负你的人,我一个都不会放过。”
余爱很满意余倦的回答,扬起下巴骄矜地“嗯”了一声,环顾四周,才发现似乎少了什么。
“你那个小鸭子呢?今天不赖着白吃白喝了?”
“怎么说话呢?”余倦不满,“那是你嫂子。而且他有工作。”
“工作?当鸭子吗?”余爱翻白眼,又说,“嫂子?我哪来的哥?”
“倒霉孩子。”余倦嗔怪地瞪他一眼,也没计较,他推了推余爱的肩膀,笑得漫不经心,“不过,这个好看不?你哥眼光不错吧?”
余倦是混迹风月场的一把好手,带回芳雨汀兰的漂亮小男孩儿光余爱见过的没有一百也有八十,目前这个算是留得最久的了,就是不怎么听话,动不动就和余倦大打出手,似乎还懂点拳脚,每次都能弄的两败俱伤。
偏偏余倦喜欢的不得了,闹成这样也不愿意放人走。
余爱努力回想了几秒钟,愣是没记起来那鸭子的长相,于是说:“你眼睛不要就捐了,我让人去中心医院给你配型。不过有病的眼睛也没人要,说不定还会影响脑子。”
余倦笑骂道:“没大没小的玩意儿。”
余爱道:“我说错了吗?这也叫好看?顶多比你之前带回来的那些歪瓜裂枣好那么一丁点儿,也就看着勉强不会反胃的程度,多看一秒我都要瞎了。咱家要破产了吗?余氏终于要倒闭了?你只能找到这样的了?”
余倦问他:“这你都看不上,那你喜欢什么样的?”
余爱还真煞有介事掰着指头数:“我当然要胸大屁股翘,唇红齿白嘴巴甜,赛过西施胜过貂蝉……”
余倦“扑哧”笑出声来:“难不成你要找个天仙啊?”
余爱板着个脸:“天仙不至于,至少也得看得过去吧。”
余倦评价:“那你的‘看得过去’也挺离谱的。”
余倦想起什么,笑得没心没肺,“说起来,上学那会儿我有个室友还是校草呢,走在路上五分钟能被要三个微信的那种,倒是跟天仙没差了。”
余爱敏锐地捕捉到重点:“你不是跟我说你才是A大第一帅吗?”
余倦做害羞状:“我是上不得台面的帅啦!”
余爱一针见血:“你是真恶心。”
余倦倒是没开玩笑。他的长相偏凶,不笑的时候有点子看不起人的味道,笑起来又总是懒洋洋的模样,总让人觉得被嘲讽,念书的时候看起来像不学无术的小混混,惹出不少误会来,倒是接手余氏后,这种长相才体现出好来。
余爱就一直非常羡慕余倦的长相,他觉得真男人就应该长他哥那样,一看就让人觉得特凶特不好惹,逼格点满。两兄弟同一个爹妈生的,余爱一度以为自己也会长成余倦一样,盼了又盼好不容易张开了,竟然长的像他那个美貌远近闻名的妈,不要说“逼格”了,还颇有点小白脸那味儿,彻底破灭了他的“大哥”梦。
余倦瞄了眼余爱,见他似乎心情不是很糟糕的样子,犹豫半晌,直到连余爱都看出来了他有话说,不耐烦道:“你喊我来到底有什么事?婆婆妈妈又不说,知不知道我的时间有多宝贵?”
余倦没搭理他满嘴跑火车,想了想还是决定旁敲侧击,“蒋家那个私生子……你知道吗?”
余爱皱眉:“你提他干嘛?上不得台面的东西,晦气。”
余倦一喜:“晦气好啊,晦气好……”
余爱觉得他哥不太正常:“你体检结果正常吧?”
余倦没理他,继续问:“池思明那小子是不是玩得挺开的?”
余爱觉得莫名其妙:“怎么又扯上池思明了?”
余倦道:“我的意思是,那小子经常带你找……女人吧?”
余爱:“……”
“你是想问我跟女人上/床的事吧?”
“哎哎!”余倦连忙阻止他继续说出虎狼之词,“你才多大,乱七八糟的东西懂什么?”
余爱面无表情:“从我第一次在芳雨汀兰见到你带回一个男人,我就知道性是怎么一回事了。”
余倦是个开明的哥哥,但在他眼里他弟就是个纯洁无瑕的小白花,怎么可以被这些东西荼毒?虽然性教育很必要,尤其是对青春期的男孩子,但余倦还是有些磕磕巴巴。
“……那你知道,要好好做措施吧?”
余爱吊着眉毛“戴套?”
余倦连忙点头。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余爱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你是想告诉我,要记得戴套,不要跟蒋振启那个老东西一样弄出个不三不四的私生子吧?”
余倦疯狂点头。
余爱跷起二郎腿,神情倨傲不屑,“就凭那些女人,也配给我生孩子?你是不行了,我的孩子以后就是余家唯一的香火,我是什么身份,她们又是什么身份,有什么资格生下余家的继承人?”
余倦立刻骂出声:“你才不行!我是喜欢男人,不是那方面不行!”
虽然话说的不好听,但余倦好歹知道了,他弟恰好处于中二病的巅峰时期,正是自信心极度膨胀,看不起任何人的时候,应该做不出那种事。
可是……
“可是我听说……你把一个姑娘的肚子搞大了……”
“……”
“?”
余爱挠挠头,一脸懵逼。
“谁特么跟你说的?看我不撕烂他的嘴……”余爱猛然想起,今天在私人医院诊室门口,有人在偷听。
余爱一脚踹在茶几上,桌上摆的古董花瓶在地上砸了个粉碎。“妈的……你告诉我那人是谁,我不弄死他就不姓余!”
余倦生怕这小崽子把他的屋顶掀了,劝道:“别啊,人家也是担心你,不然也不是会告状的人。不过……是真的吗?”
“真个屁!”余爱怒不可遏,“那是蒋廿一!”
蒋小年并没有跟他说蒋廿一的事,可余倦耳聪目明的,自然也得知了这回事,没想到是一场乌龙。“都是误会,你先别气,这不是消息岔了吗?不知者不罪……”
“老子不是圣母!老子可以送他去见圣母!”
“哎呀你这孩子,气多伤身。哥帮你教训他行不?”
余爱见他哥这反应,瞬间福尔摩斯上身:“你这么紧张?他是不是在这里?”
余倦满脸无辜:“在哪里?这里?没有啊?”
“你就装吧,你个装货!你动一下手指我就知道你在想什么!人呢?给我出来!”
“小爱!小爱!祖宗!你冷静点,怎么像个炮仗一样?”
“你放手!你敢做背叛我的事,等我告诉爸,你就跟他一起死!”
“别吵了。”兄弟俩的争吵被一道冰冷的声音截断,那声音像刚从冰柜里捞出来的钢针,没有一丝温度,却精准地扎进了兄弟俩喧闹的缝隙里,奇迹般地让空间瞬间安静下来,还包括了失控的余爱。
这声音不高,却像有千斤重。余爱挣动的力道猛地顿住,浑身的戾气像是被瞬间抽走了大半,他维持着要推开余倦的姿势,僵硬地转过头。
二楼楼梯口的雕花柚木门框上,那人手肘轻撑着木纹肌理,身量如青竹般拔挺,却无半分竹的柔韧,只剩玉石般的冷硬。
二楼楼梯口上,一个人倚在门框上,身量高挑,白衬衫干净的一尘不染,白衬衫熨帖得没有一丝褶皱,领口敞着两颗银扣,露出的锁骨线条利落如刀刻,瓷白肤色比衬衫更显清透,却像覆着层薄霜。
他垂着眼看楼下,瞳仁是极淡的墨色,像深冬封冻的湖面,映不出半分客厅里的喧闹,全成了模糊的虚影,落不进他眼底半分。指尖无意识抵着衬衫袖口,银质纽扣泛着细弱的光,却比他的眼神更有暖意。
风从走廊尽头的窗缝溜进来,掀动衬衫下摆,他肩线未动,连耳畔的发丝都没晃一下。他是那种连续十年稳坐宣传栏首位,至今仍在宣传手册封面的,爱我中华、正气十足的长相,如果在警察局审讯室里贴满他的照片,嫌疑人大概立刻就会痛改前非、改邪归正。
可他周身像裹着层无形的屏障,连空气都似被冻得凝滞。下颌线绷得平直,唇色淡如雾雪,没有半分情绪起伏,仿佛不是置身于温暖的屋宇,只是站在一幅冷调工笔画里,是旁人只能远观、不敢靠近的高岭之花,连呼吸都带着谪仙般的疏离,冷得让人心头发涩。
余爱再一次嗅见了那道若有似无的,特殊的消毒水的气味,迫不及待顺着他的鼻腔钻进他的每一个毛孔中,再生出倒刺,狠狠扎进皮肤里,方才还气得发疼的太阳穴,被这股突然钻进来的气味刺得一抽,喉咙下意识发紧,连呼吸都带着细微的痛感。
余倦眼珠子一转,立刻换上一副笑脸,道:“谢天谢地,你再晚点出现,这小兔崽子能打死我。”
二楼的人没立刻回答,只是微微抬了抬眼,视线穿过余倦,径直落在余爱的身上,扫过他衬衫破洞上的血迹,又停在他染成灿金色的头发上,眉头几不可察地蹙了一下。
“伤口没有大碍,人已经睡下了。”那人终于开口,声音还是冷的,表情也没有半分变化。他一步一步走下楼梯,他身后的窗外乍响惊雷,芳雨汀兰瞬间陷入黑暗。
余倦第一反应安抚余爱:“应该是跳闸了,别怕,有备用电源,马上就能恢复。”
余爱却并不害怕。和过去数不清的夜晚不同,这一次他能感受到那个人在一点一点靠近自己,消毒水味慢慢变得清晰,像带有特殊的魔力,轻而易举安抚了他紧绷的神经。
一道闪电瞬间劈开浓重的夜色,亮起一瞬,余爱清楚地看见那个人的面容,他从黑暗之中走来,是唯一一点白芒,一点一点经历了时间、穿越了空间,终于到达他的身边。
电力系统在此时恢复工作,那人已经在他眼前,近在咫尺,触手可及。
余倦见余爱不说话,提醒他:“小爱,这是谢执笙,还记得吗?你小时候可喜欢他了。”
谢执笙低头看向他,突然喊他的名字:“余爱。”
这两个字如同重锤狠狠砸在余爱的大脑中,一瞬间烧得余爱浑身滚烫,像被投入了烧红的炭火中,先是耳廓 “嗡” 地一下炸了热,滚烫的温度顺着耳尖往下爬,飞快漫过脖颈,连后颈的碎发都像是被烘得发暖。他下意识攥紧了拳头,指节泛白,掌心却全是热汗,连指甲掐进皮肉里的刺痛,都被这股突如其来的滚烫盖了过去。
心跳像是被这声呼喊拽着,猛地加速,“咚咚”地撞在肋骨上,每一下都重得发疼。他甚至能清晰地感觉到血液在血管里奔涌的速度,从心脏冲到指尖,又从指尖流回四肢百骸,他皮肤白,连衣服下的皮肤都泛起了薄红,像是刚从热水里捞出来似的。
余爱听见自己的声音从牙缝中挤出来:“不记得了。”
“小时候的事,谁还记得?”
时隔十年再次见面,天不怕地不怕的余爱却是找了个荒唐的理由,几乎落荒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