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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升起的烟花从下面看还是从侧面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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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赖丁斯今年二十一岁,人长大之前先死了妈再没了爹。当年他们的镇子算是卡蒂国东西内战的导火索。卡蒂国西侧的地下曾是矮人们的地盘,第三纪元的同时不知道哪个缺德的家伙把地表炸穿了,地下的矮人们因体能较好被当做了免费劳动力。赖丁斯家族当年就是这么上来的,乔治连地洞都没进过,是最纯粹的杂交种。
东西内战的爆发就起于矮人们的抗议,或者说“生活在地上的地穴矮人”的抗议——除矮人外的任何种族都无法活着在岩浆里游泳,所以当年还是有不少矮人活了下来,而且抓了一批“地表高人”去地下当奴隶——不知道他们那里有没有爆发过什么“上下内战”。
总而言之,乔治的老家在当年的地位差不多相当于“矮人刷新点”。它是矿山的立井,是海洋的港口,是云层的绳梯。他们的镇子贫富差距奇大无比,而乔治很不幸地当了最底层。
当然他还是活得很开心的,穷是穷了点,但捡垃圾也不是吃不饱饭。
作为一个“幸福”的小孩,革命开始的那刻,乔治才知道“压迫”这个词该怎么写。
他终于知道了自己原来是被压迫的一方,他才了解自己应该像其他勇敢的人一样举起旗子。可思想的碰撞也是会引发物理的碰撞的,乔治的爸妈死在守旧派的子弹之下。
乔治那时候甚至都不知道,他到底希不希望革命的发生。他不是理想主义,他目光短浅,心胸狭隘,胸无大志,他只希望每天能看着爸爸妈妈的笑脸。说白了他那时都还是个事都记不全的小孩子,抠了鼻嘎往嘴里塞,咸咸的挺好吃。
他不知道革命的好处,但他知道如果革命军不非要什么“自由”什么“权利”的话,他父母不会死在机枪之下。
其实乔治现在也在思考这个问题:不自由的幸福还是不幸福的自由,这是一个问题。
但他只是个小啰啰,所以他从来没自己选过。生活先塞给他前者又塞给他后者。而乔治就只是被禁锢在墙里锁了手脚,被塞了啥也只能全盘接受而已。
其实实话说,在某条乔治接受过教育的世界线中,他自己是选择了“自由”的——但本世界线里他连上学的机会都没有,所以他只能在不眠的孤独的深夜头疼而已。他甚至没有能力去把自己的苦难概括成“幸福与自由的究极命题”,然后再假模假样地装作自己拿着拉杆而不是躺在铁轨上。
他们的镇子当年真是人间地狱。春风拂过,树枝上的肠子飘啊飘,激起一阵血与脓的红白黄黑的雨,淹死一只路过的可怜虫子。据说那地方的尸臭味直到现在都没能消散,而孩子们会把腐烂蛋白质的酸臭当作雨后的土壤味。
乔治从没接触过任何生理学知识,但他知道人的小肠一般4-6米长,且个体差异极大。这是两句可以拿去当海龟汤的话,拿它们去考考你的朋友吧!
讲了这么多有点恶心的东西,其实就是为了侧面证明:乔治当年能从老家逃出来,属实是废了半条命的。
那年的子弹就像雷暴,平等地打向所有没伞的人。乔治没伞,所以他父母充当了他的保护伞。
他真的是一个心胸狭隘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有什么大出息的人,如果把DNA比成锁链,那么他的锁链的材质就并非“钢铁”而是“懦弱”。他妄想过很多东西,但他自己都没胆子去争取。甚至其实,他从不敢妄想父母当年没有死。
跟着迪泽特与佩尔布鲁一起出来找特鲁普斯,可能就是他这辈子干过最勇敢的事。
地下昏暗,迪泽特和他走散了。虽然是杂交出来的,但俗话说串串更健康,乔治比自己想象中更适应地下得多。潮湿、炎热、昏暗——这些问题对他来说都不算严峻。这些东西对他来说只能算被动技能,不需要任何理解就能应用,如同呼吸、排泄或者吞咽,是一种由自主神经控制的“天赋”。
他的眼睛在矮人中算不上大,和高个子的比却属实不赖,甚至连那半身的烧伤都能帮助他感受风流。
地下就像一个迷宫,但他仿佛拥有了“上帝视角”。他爬上爬下,钻来钻去……快了,快了……他看到光了——是特鲁普斯!
在惊喜地喊出声前,乔治又看到了特鲁普斯怀中的人。
他个子很矮,脸盘很方,长着络腮胡子和喉结。不,不对,他父亲不是……?
那男人虚弱地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同样愣住了。随后,那男人笑了一下。
于是在理智做出判断之前,乔治的情绪已经把自己扔了出去。
他像逃窜的老鼠一般扑向特鲁普斯,在能够触碰到那具身躯前猛地停下。他伸出颤抖的手,把男人抱在怀里,去摸那张在回忆中从未褪色的脸。
乔治的喉咙哽咽了几下。
“……爸?”
他没想到自己哭了。
老赖丁斯看着儿子,摸了摸那半身的烧伤疤,嘴唇抖啊抖。但最终,他还是笑了,虚弱地回复了这个拥抱,闭上眼睛。
“我满足了。”
就像多年前那样,乔治又没弄明白人生到底要对他做些什么。当希望和绝望同时降临的时候,你确实是要空白的。
他如此迷茫地痛苦着。特鲁普斯看着这一幕,几乎咬碎了牙。
她强行撕去了自己心中的那些情绪,掐灭了那走马灯般的闪回,重新举起枪对着艾玛,“你到底要干什么?!”
艾玛咳出几口血。之前的那发子弹碎了她的动脉,她已经没什么反抗的力气了。或许,她也不是很想反抗。
她举起手晃了晃权当投降,即使如此狼狈,那动作的幅度依旧盛满了美丽。
特鲁普斯依旧只是把枪口对准了她。那健壮有力的小臂没有丝毫晃动,但艾玛不至于看不出她的动摇。
“行了,先把枪放下吧,我逃不出死神的手掌心了。”艾玛悠闲地说,语句里透不出半点痛苦。事实上,死神现在就站在她背后。
特鲁普斯自然不会听她的话,那一头短发让艾玛回想起来小人马刚出生时。她不知为何突然想来一句“不听爸爸话的是坏孩子”,但最终还是忍住了。
“你不觉得,这一切都是主的旨意吗?”艾玛甩甩小臂上的脏血,问道。
特鲁普斯像是被这句话激怒了,“别说话!”
艾玛当然停不住嘴:“你看,那个可怜的孩子——叫乔治是不是?你有没有发现他的命运就如同一个运作良好的机械?那些关键节点其实全都是齿轮,稍稍改动一下就要引发连锁反应。”
“我让你别说话!”
“他是个矮人,所以他遭受了迫害;他是个孩子,所以他想不明白自己的路;同时,正因为他是个孩子,所以他能激起你的爹地情节;又更因为他是个矮人,所以才来得及见父亲最后一面。”
“别讲那些瞎话!!”
“可不就是这样吗?如果他不是杂交矮人,就不会被集中起来屠杀;如果他爹不爱他,他就没机会逃走:如果他没能逃走,就不会被你捡到:他不被你捡到就不会爱上你;不爱上你就不会来救你;不是矮人就没法正好赶上死;不是杂交就没法正好没赶上死——并且你想过,他伤心的终极的原因吗?”
特鲁普斯的手开始颤抖了。艾玛的声音就像一条蛇,缠着她的脖子。
“——因为他爱他爹。而他会爱他爹是因为,他爹爱他。”
“不许再说了——!!”
艾玛不知哪里来的力气,站了起来,晃晃悠悠走了两步,把自己靠在了特鲁普斯身上。
“命运是最完美的机械。”她颇有些迷恋地说。
特鲁普斯应该把她推开的,可她没有。
艾玛看着她,谁也说不清那正在失去神采的双眼中有没有闪过一丝感伤。
“你是我最得意的造物。”艾玛说。
她这辈子这么多孩子,特鲁普斯是杂交得最完美的——看着这坚毅的面孔,看这大理石雕塑一般的身形。她的形体与精神都应该被陈列在博物馆中,作那镇馆的藏品。
特鲁普斯抖得更厉害了,双眼通红。艾玛理了理头发,“我先回答了吧——虽然你自己可能都没意识到你其实想问这个——”
“我爱过你。”
特鲁普斯张了张嘴,什么话都没说出来。
艾玛现在真的是一点劲都没有了,她玩好的那只手缠上特鲁普斯的。特鲁普斯以为她要夺走枪,却依旧没有做出任何反抗。但艾玛其实也懒得垂死挣扎了。
她修长的、精雕细琢的手指覆住特鲁普斯的、长着茧的、康健的手指。她把那枪头调转了,对准了自己的下颌。
特鲁普斯甚至没来得及反应。
艾玛盈盈一笑,“我们之中只有一个能活下去。你自以为抱着死的决心来,可命定的死亡才不会降临在一个甚至没弄懂它的人身上。”
“一切都是主的旨意。”
艾玛的手指轻轻一动。
于是,特鲁普斯看到了烟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