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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百花诗 取百花,蜜 ...

  •   我要讲的故事,叫温柔。其实让一个不温柔的人去讲述温柔、描述温柔,的确很不容易。不过好在,我有幸见闻过几次让我一生无法忘却的温柔——

      一、百花诗
      ——取百花,蜜成诗,医真心,断别离。
      在自己的人生中能有这么一位青梅竹马,是一件多幸运的事情,就像云锦诗和温柔。
      温柔姓温名柔,别看她名字这么“温柔”,她可是个不折不扣的假小子。再看云锦诗,倒是如他名字一般诗意、浪漫,甚至滥情。
      云锦诗活得像一首行走的诗,风流韵脚,桃花满篇。
      从初中起,他的抽屉就塞满了五颜六色的情书,课桌里总有女生悄悄放进的早餐和手作点心。他生得清俊,言谈带着一点漫不经心的优雅,骨子里却是个情种胚子。今天给隔壁班的文艺委员写朦胧短句,明天可能就对着低年级的清纯学妹笑得像三月暖阳。他似乎有无穷尽的好奇心,去探寻每一个女孩的幽微心绪,流连于每一份懵懂的情愫边缘,却又从不在任何一处真正停泊。
      于是同学们给他起了个外号,“花蝴蝶”。讽刺中带着点儿无奈,因为这花蝴蝶实在好看,连老师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身边总是围绕着莺莺燕燕,而他似乎也享受着这种被仰慕和被追逐的光环。
      温柔就在这片“花丛”的另一端,像一株野蛮生长的小橡树。她跟“温柔”二字毫不沾边,留着一头毛茸茸的短发,汗湿了就乱七八糟地贴在额头上;常年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外套,袖口磨得起了毛边;她长得虽然可爱,嗓门却无比大,笑起来会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毫无形象可言。她是运动场上的健将,翻墙爬树无所不能,力气大得能单手拎起一桶纯净水。她和云锦诗一起长大,两人熟稔得仿佛共用一套免疫系统——他那些浪漫招数在她这儿统统失效,翻个白眼就能把他精心准备的酸诗噎回去。她会在他因为迟到被老师罚站时幸灾乐祸地做鬼脸,也会在他打球崴了脚时默不作声地把他背到医务室,动作毫不温柔,甚至有点粗鲁。
      这种熟稔,这种几乎模糊了性别的兄弟情谊,成了外人眼中他们之间最大的壁垒。太近了,近到失去了朦胧的美感,只剩下最真实的生活印痕——谁会对一个看着自己鼻涕冒泡、摔倒啃泥、考试挂科、被父母追着满院子打的人产生“爱情”呢?至少绝大多数人都这么认为。
      而银花的出现,如同在云锦诗潋滟的情感池塘里投下了一枚石子。
      银花就像她的名字一样,皎洁、细腻、完美无瑕。她成绩优异,气质清冷,像月光凝成的艺术品。她安静、矜持,一言一行都仿佛精心丈量过分寸。她曾在辩论赛上条理清晰地征服所有人,也曾在音乐教室安静地弹奏肖邦,用指尖奏起少年心里澎湃的火花。整整三年,云锦诗的目光频频流连在她身上。他第一次收敛了翅膀,甘愿做一株向月的向日葵。他会偷偷用最优美的辞藻在她作文本扉页写下赞赏,会在她感冒时托人悄悄送去温热的药和削好的水果。少年人干净澄澈的喜欢,在银花身上找到了最理所当然的归宿。
      所有人都觉得故事的发展顺理成章。云锦诗似乎终于找到了能匹配他诗意的灵魂,而温柔?当然会是他最铁的、甚至可能成为伴郎的死党。
      毕业典礼在盛夏的蝉鸣中进行得如火如荼。礼堂里空气燥热,带着告别的喧嚣。演讲结束,祝福唱罢,属于毕业生的狂欢正式开始了。就在这时,不知是谁带头起哄,喊起了云锦诗的名字,瞬间变成了整个年级的呐喊浪潮:
      “锦诗!锦诗!锦诗!”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像聚光灯下的主角。连银花也坐在不远处的位置上,侧过头看向他,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得体又期待的浅笑。她身边的位置放着一束别人刚送的精心包装的铃兰,花瓣洁白无瑕,如同她本人。
      只见云锦诗在一片哄闹声中站了起来,身姿挺拔,嘴角带着一丝他惯有的、玩世不恭的笑意。他的目光扫过起哄的人群,扫过含笑期待的师长,也扫过安静端坐却内心澎湃的银花。就在人们以为这出戏的高潮即将落定时,他却做出了一个让整个礼堂瞬间死寂的动作——他没有走向任何一位豆蔻年华、明眸皓齿的女孩,而是将书包里那朵红玫瑰藏在怀中,穿过一排排座椅,朝着礼堂后方最偏僻的角落走去。
      角落边上的人,是温柔。
      她刚和几个哥们儿从操场疯跑回来,额发被汗水浸湿成一绺一绺,脸上还蹭了点不知名的灰,校服外套被她大大咧咧地搭在椅背上,穿着运动背心大口灌着冰矿泉水,与以往一样,毫无形象可言。
      对于骤然安静下来的气氛和聚焦过来的视线,她先是茫然地眨眨眼,然后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她脸上闪过一丝局促和明显的抗拒,皱起了眉头,下意识地想把外套扯过来穿上,动作有点慌乱。
      云锦诗就在几百道或震惊、或疑惑、或失望、或哗然的目光中,大步走到了温柔面前。一路带起的微风,吹不散此刻凝固的空气。他轻屈身姿,从自己怀中抽出了那支早已准备好的玫瑰——不是铃兰,不是雏菊,不是任何其他看似更适配的花卉,而是一支浓烈得几乎刺目的红玫瑰。花瓣层层叠叠,饱含着盛夏最炽热的生命力。
      在温柔错愕得近乎瞪圆的眼睛注视下,在银花脸上凝固的茫然中,在满场死一般的寂静里,云锦诗伸手,用袖子——不是干净的手帕,而是他今天为了毕业特意换上的白衬衫袖子——极其自然又带着点笨拙地,抹去了温柔额角淌下来的一颗汗珠。
      “喂,笨蛋,”云锦诗的声音清晰地响起,打破了沉重的寂静,带着少年人独有的清朗,又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沉淀,“擦擦汗。”
      他凝视着温柔那双瞪圆了的眼睛,像看着一片未被污染的澄澈湖泊。然后,他没有任何迟疑地,将那支带着他指温、象征着一生一次承诺的玫瑰,坚定地放进了温柔还握着那半瓶矿泉水里。矿泉水冰冷的瓶壁,猝不及防地贴上了炽热的玫瑰。
      “你……你犯什么病?”
      “反正不是相思病。”他轻轻丢下这句话,声音不大,却像投入湖心的石子,在所有人心中荡开巨大的涟漪。他嘴角的弧度扩大,露出了一个真正放松而明亮的笑容,不再是那种对一切花花草草虚假的礼貌,而是带着某种尘埃落定后的豁然与满足。
      礼堂里的空气凝固了几秒,紧接着爆发出远比之前更加巨大的喧哗!议论声、惊呼声、口哨声、甚至愤怒的质疑声混杂在一起,像沸腾的油锅。温柔呆立当场,手里握着那瓶冰凉的矿泉水和那支滚烫的玫瑰,冰凉与炽热交织,让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她能清晰地感受到花瓣柔软的触感,感受到玫瑰枝茎上细微的茸刺,感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如芒在背的目光。她抬起头,看到几步之外的银花,脸色苍白如纸,那双曾经像沉静湖泊的眼睛里,此刻翻涌着难以置信的、破碎的光。人群在震惊后如同炸开锅的蚂蚁,指指点点,低声议论像潮水一样涌来,目光的针尖刺得她浑身不自在。
      那一天,她看着手里的花,温柔了第一次。
      “那花……那花不该给银花的吗?”
      “温柔?怎么会是她?他俩不是好哥们儿吗?”
      “哇靠……真给啊?牛逼……”
      “你别说,现在看那丫头感觉还挺可爱嘞。”
      温柔的脸颊瞬间火烧火燎,那玫瑰沉得烫手。她猛地低头,盯着那抹不合时宜的浓烈红,只觉得心脏在嗓子眼疯狂擂动,咚咚咚地撞击着耳膜。巨大的荒谬感、难堪和被架在火上烤的慌乱一起袭来,淹没了那一丝极其微弱、连她自己都不敢细究的悸动。
      “搞什么啊云锦诗!”她猛地抬起头,带着被当众羞辱的羞恼和习惯性的暴躁语气,想大声质问这个发疯的竹马,想把这惹眼的花扔回去,“你是不是昨晚打球让门夹了脑袋!”
      未完的话被堵在了喉咙里。
      云锦诗没有解释,没有安抚躁动的众人,也没有去看任何人。他只是伸出手,在温柔错愕的目光中,极其自然地,带着一种近乎理直气壮的温柔,用他自己的袖子——那价值不菲的新衬衫袖子——再次在她脸上胡乱抹了一把。这一次,目标是蹭上去的那一小块泥灰。动作依然带着点粗鲁的熟悉感,毫无旖旎温柔可言,却又透着一股不容拒绝的亲昵。
      然后,他伸出另一只手,带着灼人的温度,在她的眼前停留了一瞬。紧接着,那只修长的手掌向下,轻轻握住了她握着矿泉水瓶的手腕。
      他又微微俯身,越过那支横亘在两人之间、红得刺目的玫瑰和瓶壁冰凉的水珠,凑近了她因为羞愤而发红的耳朵。周围鼎沸的人声仿佛被瞬间拉远。
      “笨。” 一个字,短促低沉,热气拂过她的耳廓,带着极轻的、只有她能听见的笑意,和一种穿透喧嚣的笃定。
      “这么多年了,还不明白?我喜欢的,是那个大雪天里能背着我走三里地去找诊所的傻妞;是那个顶着大太阳跑去两条街外给我买冰镇酸梅汤的假小子;是那个会在我妈追着我打时,跳出来挡在中间说‘要打就打我’的蛮子……”
      温柔温柔,“柔”在哪里?柔在每一次跌倒爬起,回头就能看见的她给的热牛奶的温度!柔在她那臭脾气下傻乎乎护着人的那腔子热血的温度!柔在云锦诗写不出诗时她踹他一脚骂他酸腐的痛快温度!”
      “懂了吗?我需要的,从来不是什么摆在神坛上供人欣赏的完美花瓣,” 他握住她手腕的手指微微收紧,“是那个能让我心里咕嘟冒泡、让我有冲动写出乱七八糟却全是真话的百花诗的人!”
      温柔彻底僵在原地,所有的声音卡在喉咙里,连怒斥都忘了。周遭的世界仿佛被按下了静音键。手腕上他掌心灼热的温度,耳朵里他低沉又清晰的话语,带着从未有过的露骨剖析和滚烫的重量,像汹涌的岩浆瞬间冲垮了她用“哥们儿义气”筑起的所有堤坝,暴露出深埋在粗糙表壳下、连她自己都未曾看清的悸动和柔软。他说的那些事……那些她自以为微不足道、理所当然的行为,在他口中,竟成了如此炽烈的证明?
      就在这惊心动魄的几秒钟里,云锦诗已经直起了身体,脸上恢复了他惯常的那点慵懒笑意,仿佛刚才那番惊心动魄的告白只是跟她开了个随意的玩笑。他甚至朝起哄的人群方向潇洒地挥了挥手,留下依旧懵然、僵化成石像的温柔和她手里骤然变得无比沉重的玫瑰与矿泉水瓶。在一片惊愕到失语的目光海洋中,他举起双手,若无其事地转身,走向沸腾喧嚣的礼堂中心,去迎接他注定不平凡的毕业散场。
      而此刻,角落里的温柔,终于后知后觉地感觉到——脸颊上刚刚被他袖子用力蹭过的地方,像是着了火,滚烫滚烫地烧着,火焰一直蔓延到了心脏深处。
      后来,温柔在写诗。字迹笨拙,删删改改。
      她突然问他:“在那样重大的场合下,如果我当众拒绝你,你不会羞的没脸继续混了吗?”
      “笨蛋,怎么一直到现在才问这个问题!”云锦诗先是傻笑,然后深情地回复道,
      “我怕,所以那天我只带了一朵红玫瑰。”
      ……
      相信大多数人在这般抉择中,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银花,特别是当自己能如云锦诗那般风流时。一是温柔与锦诗实在是太熟悉,这样的两个人,已经不能在一起了;另外,银花,多么完美的一个女孩,又有哪个男生不会对她心动。
      可如此花心好色的云锦诗还是选择了温柔,温柔温柔,柔在温度。他喜欢的,是那位能让他写百花诗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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