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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瘸子大根的生命哲学 ...

  •   我离开村子,回到新楼里吃晚饭。我爸说,大根快死了。
      大根就是二十年前和卡车司机汉民一起杀过猪的瘸子。
      大根在村里的人缘不错,晚饭后亲朋好友都去跟他告别。我也去了,看见我进来,穿着黑色金边寿衣的大根眼珠子轻轻地转了一下,嘴角微微一笑。
      大根的两儿一女和两儿一女生下的九个成年的孙辈、三个刚下地走路的曾孙辈守在病床旁里屋的最内侧。他的小孙女今年刚上大一,是孙辈中唯一考上大学的。
      大根的媳妇四年前因为糖尿病死了。
      大根的媳妇原本是一个寡妇,住在南河沿,没有改嫁,带着一个五岁的儿子。大根是一个瘸子,三十岁了还没有尝过一口女人的滋味。
      大根是怎么瘸的呢?比大根大了将近二十岁的我奶奶说,七岁时饥饿的大根爬酸枣树上摘酸枣,手指被一只绿色的毛毛虫蜇了一下,先是痒,他就用另一只手挠了一下,这一挠不要紧,毒素扩散,开始火辣辣地疼,大根两只手一松,掉下来了,左脚脖子摔骨折了,后村的赤脚医生没治好,留下了后遗症,瘸了。
      当然也不能怪赤脚医生,因为没有赤脚医生,他也一样会瘸。那时候农村有很多瘸子、哑巴、聋子、瞎子,大多是因病致残,他们虽然残疾了,可是避免了夭折的命运。医疗基础决定生命建筑,美观不美观倒是其次,挡风遮雨才是建筑原始的功能。
      大根深谙雄性动物的生存哲学,虽然他是一个瘸子,他也要把自己的种子传下去。
      他的这种哲学不是书本教给他的。他没有上过学,可是皖北的大地和大地上的万物教会了他。
      大根常说:“草留根,人留后,癞蛤蟆留一窝小蝌蚪。”
      夏天暴雨过后,田间地头的沟坎里会积水。这积水短不过三五天、长不过十天八天,最长的也不过半个月就要被火辣辣的太阳烤干,可是青蛙和癞蛤蟆却要在里面咕呱咕呱地唱着歌跳着舞产着卵。天一放晴,小蝌蚪就像五月的麦穗一样个个头挨着头、尾黏着尾摇头晃脑游来游去地到处都是。水少的,三五天就干了,里面的小蝌蚪没有一个能长出腿爬上岸,全军覆没;水多一点的,多撑几天,千千万万只蝌蚪也不过有几只长得快的长出了腿,褪去了尾爬上了岸;有的好不容易爬上了岸,还是被早上下地干活回来的乡下人一脚踩死或者被地牤牛鸟一伸嘴吞了当早餐。可是哪怕就那几天光阴,就那一小窝雨水,蛙子他妈却还是不计成本不问收获的产卵,小蝌蚪还是竭尽全力傻了吧唧地游动,该长腿的长腿,该褪尾的褪尾。在皖北的田野上、河流中、村落里,凡能生殖的莫不拼命地生,拼命地吃,拼命地长。虫、鱼、蛙、鸟、兽,无不如此,同样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生在食物链顶端的人,自然也不例外。
      可是在农村很多四肢健全的人都娶不上媳妇,他凭什么呢?
      他从很早的时候就在想这个问题,这辈子活着的现实——生存和下辈子继续活着的理想——生殖,这两样永恒的人类本能推动他学会了杀猪做饭这样一门手艺。大根很早死了爹,一个老娘也没大本事。大根知道他谁也指望不了,为了混口饭吃,他从十岁就拖着一条瘸腿给村里的老厨子打下手,老厨子看他可怜又好学,就把自己一门手艺教给了他。因为会杀猪做饭,他成了四十年前村子里为数不多能隔三差五吃上荤腥的人,他知道这是那个年代难得的资源,他要好好利用。
      大根隔三差五的从村北头自己的茅草屋拖着一条瘸腿去南河沿寡妇家。他总是提着一罐子带肉的骨头汤或是抱着一盆新鲜的猪血猪杂,有时还给小孩带去自己制作的玩具,有猪皮做的帽子、猪齿做的手串、猪骨做的车子。面对寡妇不冷不热的眼神,他总是把东西搁在堂屋门口,就拖着瘸腿笑着走开。他从跟老厨子学手艺的经历中深刻的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要多做少说,只要默默付出,迟早会有回报。他就这样拖着那条瘸腿来来回回了上千趟,终于在那个他送完猪肉饺子转身要走飘雪的除夕夜,里面一个柔软的声音说:“来屋里一起吃吧!我炒了两个菜。”
      一身雪花的他眼珠里闪耀着勾践灭吴庆功宴结束后一个人回到草屋里望着梁上悬挂着的熊胆溢出的泪花。他感到自己身上和十里八村的雪花簌簌坠落,瞬间融化成了泥沟河的绵绵春水。
      寡妇为他又生了一儿一女。
      有了自己的种,大根眼角常常闪烁着泪花。三十岁之前,他拖着瘸腿拼命地活,拼命地干,为了尝一口女人的滋味;三十岁之后,他有了儿女,依旧拖着那条瘸腿拼命地活,拼命的干,为了儿女成家,为了孙子孙女缠绕膝下。
      他对儿女没有任何要求,既不指望他们成绩好,也不指望他们当官发财。他也从不打骂儿女,他看着自己日渐长大的儿女就像农民看着田野上拔节、扬花、抽穗的麦子,一天一天的接近小满。
      他努力的替人杀猪、做饭,他也知道自己再怎么努力也挣不够给儿子娶媳妇的钱。可是他想,儿孙自有儿孙福,他的儿子有出息,将来可以靠自己娶上媳妇,所以周围的人们都说他没有大本事,都说他要断子绝孙,他也并不以为意。
      他的儿子也知道指望不了父亲,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所以很早就出去自己打拼了。
      五年后,他带着一个个子矮小脸蛋俊俏的外地姑娘回家过年。
      人们都说,大根的儿媳来路不正。那是午饭时分,小顺子媳妇左手端着一大碗猪肉片子斜倚着尚未拆的大楼家的南门,右手拿着筷子攥着馍,唾沫星子乱飞,对着端碗或蹲或坐或立扒拉着饭的众人说:“大强在广东卖卤猪杂,那姑娘是西南穷山沟里的,原来是做鸡的,大强就是在洗头房里认识的她,花钱给她治一身脏病,女的出院后还算讲良心,给他搭把手一起开小吃店。”大强就是大根的儿子。小顺子的儿子小亮也在广东打工。
      可是大根对儿媳十分满意,做过鸡又怎么样?只要她愿意跟儿子好好过日子,只要她能为自己抱孙子,生就的贱骨头不讲究那些昂贵不中用的名声。这是大根的生存哲学,他知道他没有资格挑剔,于是他安然接受一切残羹冷炙、剩菜冷饭,底层人要想活着就不能挑食。他有着老驴一样的胃,再粗糙的食物都能转化成拉磨的耐力。
      所以大根很满意,面对别人的冷眼与嘲笑,他毫不动摇那一腔发自内心的满足。“饱汉不知饿汉饥”,这是大根的另一个口头禅。
      我小的时候经常听到村里人背地里对大根家各种各样的冷嘲热讽。那时候很多农村人娶媳妇还喜欢挑三拣四,可是后来当农村人发现十里八村光棍越来越多,自己的儿子二十大几还是老处男时,他们也就像大根一样,对女方的历史,哪怕是堕胎,哪怕是再婚,哪怕是做鸡也只好忍气吞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这个时候,他们都理解了大根,而大根早在他七岁成为瘸子那一天就明白并且接受了这一切。
      小顺子媳妇就是这农村广大后知后觉群体的一员。
      “小亮媳妇也是二婚,还带着一个小孩,小亮他妈原来也挑得很,仗着街上开店有两个小钱,鞋厚不扎脚,一开始还嫌北庄的闺女个子矮,后来连矮的也没有了。”我妈闲话时说。
      大根的儿媳从良后生下了一儿两女。最小的女儿今年考上了大学。虽然只是省内一个普通的本科,可是录取通知书下来的八月里,大根却拿出自己晚年杀猪、做饭积攒的私房钱买了一头大肥猪,亲自宰了,用尽毕生所学,做了六大桌全猪宴,拖着一条残废了60多年的老腿,上门挨个请村里的父老乡亲们一起庆祝。临开学那天,大根把剩下的几千块钱一把塞给了十八岁的孙女。
      他没有想到,这辈子他不仅娶上了媳妇,生了儿女,儿子还娶上了媳妇,孙女还考上了大学!瘸子大根的后代里也出了个大学生,大根在他的童年、少年、青年甚至中年时代做梦都梦不到的事发生了,发生在了今日新中国的农村大地。
      大根逢人就夸自己上大学的小孙女。
      大根的其他孙辈上学都不行,可是大根对他们一样满意。
      他的亲孙子继承了他的手艺,在镇子上开饭店;他的大亲孙女嫁到了芡河东岸,在芡河边承包上百亩地搞现代化养殖;他的大外孙在新疆当兵;他的外孙女嫁到了浙江富春江畔的一个富裕的村庄,家里开着民宿;他的小外孙在合肥开网约车;他的继孙子在郑州的电子厂做组装工人;他的两个继孙女,一个开网店,一个在杭州的大购物中心做导购。他们都是普普通通的社会主义劳动者,没有一个当大官发大财的,可是大根对他们很满意。
      我考上京大研究生那一年暑假,曾经在村后柳沟畔碰到过大根。那是早饭后,前一天晚上下了一夜的雨,八九点钟的太阳冉冉升起,虽然是七月,但并不算热。地里的各种庄稼幼苗在欢乐生长,柳沟里的各种蛙类也在自由吟唱。刚从老伴新坟那边回来的大根看到我,我那时正在我爷爷种的那棵和我同龄的大柳树下站着,手里握着一本书,望着我爷爷野草和灌木丛生的老坟。他走近我,停下来,感慨万千地对我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你爷爷也死了二十年了,这棵柳树就是你出生那年栽下来的。真快,都有一人粗了。”
      “是啊。我爷爷死那一年,这还是一棵碗口粗的小树。”我也很感慨。
      “大学生,人这一辈子不能太挑剔,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他突然语重心长,然后笑着说:“我听讲大城市有好些高学历高工资的男的女的三十好几了还没结婚,也不要小孩,说养不起小孩。依我看,他们都是太挑剔了,你们上大学读硕士读博士有文化的看不起咱乡下人,嘲笑乡下人十八二十就结婚要小孩,可是地球上有什么比结婚生子更重要的事吗?我看是没有的!说养不起小孩,小孩得胎教,还得吃外国奶粉,还得上什么私人幼儿园,还说什么鸡娃鸭娃,我看现在的生活条件那么好,不吃外国奶粉、不在娘肚子里胎教、上个公家的幼儿园也一样能长得活蹦乱跳、又高又壮,你小时候条件比现在差那么些,不也考上京大研究生了吗?”
      我没说话,也笑了笑,我那时候已经意识到过度的现代文明对人的异化了。我十八岁离开大刘庄到了大城市北京后,一下子被城市文明的现代元素调成的香水熏染得眼花缭乱,心醉神迷。自卑的我曾经以为农村的一切都是丑陋和落后的,直到我在考研中重新确立唯物主义的价值观,才渐渐意识到城市文明虽然精致但也脆弱,就像玻璃做的花瓶。农耕文明却有着城市工商业文明所没有的生命力,它的粗糙和感性就像泥土烧制的陶器,虽然卖相不好,但更经得起摔打。
      “我还看电视里讲,城里人喜欢在大房子里面锻炼身体,还得花钱,搁里头原地蹬自行车,在跑步机子上原地跑步,举哑铃练胳膊上的力气,要我说,都是吃饱了撑的,有那么多劲不如星期天到乡下帮咱农民干农活!还能呼吸新鲜空气,还管饭!我孙女说我不懂,说城里人那叫健身,说健身是为了身材好看,什么练出来八块九块腹鸡腹鸭,还专门发到网上给人看。我做了一辈子饭,都是给人吃的,没有给人看的道理!城里人啊,就是吃得太饱了——撑得慌!”
      我又笑了笑,他说的话不是没有道理。接着他掏出两棵烟,一棵递给我,我说不抽烟,他把烟点上,抽了一口,挤出一张略显神秘的笑脸说:“大学生,你读书多,你可知道我的小名大根两个字是啥意思?”
      这时候,蛙鸣突然齐歇,万籁俱寂,田野上飘着一股白色的风。
      我认真想了想,只好摇摇头,诚实的说:“我还真说不清楚。难道是树根大了,才能枝繁叶茂,长成大树?”
      他还没听我说完,就发出了一长串爽朗的哈哈大笑,一直笑到咳嗽了好一阵,才认真的说,“兄弟,你十几年的书是白读了,大根不是大树根,根不是树根,根就是屌,就是□□,大根就是“大□□”。”他笑着指着自己并不算鼓的□□,眼泪都快出来了,“我爹给我取这个小名,就是叫我给他多生子孙。”他虽然大我四十多岁,可是按辈分,我们是兄弟。
      经他这一拆解,我茅塞顿开,笑得肚子疼,一个劲地用书捂住肚子。
      这时候柳沟的蛙类又开始鼓起腮帮子咕呱咕呱地唱起歌。歌词就像在表达对大根哥的认同——“吾与点也!吾与点也!”
      “兄弟你也二十好几了,谈对象了吗?”
      我不好意思的摇了摇头。
      “不能太挑剔了,兄弟,我知道你本事大,可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可千万别不结婚不要小孩,你可是咱大刘庄的人种啊!你看那电视里放的动物世界,那些公的狮子老虎打的头破血流的,就为了找个对象,你们这些高学历的比咱农村人不知道条件好多少,找对象还不容易?”
      我没有说话,我想,他这个农村老头不理解城里人和读书人的痛苦,只有饿汉才会饥不择食,想到这里,我的嘴角不自觉地撇过一丝不易察觉居高临下的笑容,翻了翻我手中的书。
      他看着我的脸,显然捕捉到了我那不经意的一撇,哈哈大笑起来。“我知道,你在看不起我这个睁眼瞎的乡下老头。你一定觉得自己思想先进,不过,我就是不明白,人这种动物读了几本书双脚离开了泥土后怎么就不是动物了呢?人如果连动物都不是了,那还是人吗?科学家讲人在进化,我怎么感觉你们这些读书人在退化呢?”他说完,一脸的庄严。那种庄严竟然让我想到写完《我与地坛》坐在轮椅上的史铁生。
      他说完,拖着那条瘸腿向着村里走了。这时候,柳沟里爆发出了如雷贯耳的蛙鸣,就像一首古老的大合唱,在人类诞生以前,爬行动物就顽强而欢乐地生活在这块土地之上。
      是啊,跟我只上过初中却用毕生血汗供我上京大研究生的父亲和一个字不识但拼命生殖的大根相比,身为京大研究生连女生手都没拉过的我到底是进化了还是退化了?
      我的傲慢并非来自天经地义的科学真理,无非是出于一种城市文明对农村文明的话语霸权,就像那些傲慢的西方白人自以为是“居高临下”地审视着东方的中国人或□□,而中国人却在用自己的方式实现史无前例的现代化,□□也在用自己的方式绿化欧洲,让傲慢的欧洲人在自我阉割中绝育绝种。
      我再次望着他一瘸一拐的背影,仿佛看到了《老人与海》中拖着一条大马哈鱼骨架向海岸前进的老人。这是一个顽强的老头,他是几千年来中国农村最卑微也最强大的力量,是他强大的生殖欲望和能力让这个种族在一次又一次的战乱中休养生息,浴火重生。文明的火种和根本首先是人,人都没有了,要文明管个屁用?
      这个我一直无视的乡下老头,这个一辈子没上过学,三十岁才娶上媳妇的农村厨子,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罕见的评论了他一辈子没体验过的城里人生活,可是却深深的撼动了我。
      我要写下他,因为那些城里人无视或怜悯的这个农村老头根本瞧不起那些自以为是自我阉割的城里人。
      我考上京大,改变命运,他是看得起我的,而我被城里人的矫情精致同化,丧失血性和生殖力,他是鄙视的。他要让我知道,我们农村人并不是一无是处,我们粗糙,我们顽强,我们能吃能喝,我们能生能养,我们身上流淌着智人这个物种的凶猛和尊严!
      这种凶猛和尊严不仅流淌于这个拥有五千年文明的古老民族的血液里,还镌刻在我手中的这位外国诗人的基因里。我那时手里握着的正是伟大的美利坚民族诗人沃尔特·惠特曼的《自我之歌》。在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下,在我死去的爷爷二十五年前种下的大柳树旁,在柳沟千万蛙类洪钟大吕般的伴奏中,我高高举起《自我之歌》,高声朗诵道:

      “我要高声赞美我自己
      ……
      沃尔特·惠特曼,一个宇宙,曼哈顿的儿子/躁动,肥壮,好色,吃着,喝着,生殖着/和伤感不沾边,不凌驾于男人和女人之上或远离他们/不谦虚也不狂妄。”
      那是十九世纪上升时期的美利坚民族之歌!也是一切上升时期人类的赞歌!
      此刻的我就像回归西西里岛光荣传统后重新踏上美洲大陆的二代教父麦克,就像从心理阳痿走出来后成功征服了女人黄香久的男人章永璘,已经完成了对自己体内流淌血液中原始血性的接受与融合。
      临走前,我跟大根哥相视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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