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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首富三十年后变成了贫困户 ...

  •   柳沟传(《乡下人颂歌》长篇连载2)

      原创刘路就是刘海生刘路读海子

      2025年04月12日 14:42 安徽

      编者按:这是十里八村的第一个家庭编年史,一个小镇首富家庭的中落史,一个农村媳妇的“出大刘庄记”。

      打完了球,我突然很想去小时候生活的废弃的村子里看看。

      我回到老屋。这座由两间主屋两间厢房构成的院落是我死去二十五年的爷爷用尽毕生心血搭建的城堡。主屋是为我爸建造的婚房,三十一年前的那个春风沉醉的晚上,就是在那里,一颗我父亲的精子被造物者选中,变成了此刻沐浴在太阳下的这具普罗众生的一员。

      中间的厢房,那是我家的厨房,我仿佛听到了我奶奶用铁钩拨弄土灶底的豆萁,火苗突然窜出来的噼啪声,闻到了烧红芋的香味。靠南的厢房是我上高中之前居住的地方。我走近仿佛听到了我爷爷从镇子上的建筑工地回来后倒头就睡的打鼾声。

      南厢房的南侧是我家的猪圈。在漫长的童年时代,那里养的猪崽曾经化作我身上的衣服和脚上的鞋子。“穷不离猪,富不离书”,这是我爸的口头禅。这个猪圈曾经寄托着我的农民父亲对于今天已经实现了的小康生活的向往。那个时候村子里的家家户户都养猪,而现在这些猪圈都废弃了。废弃是进步,因为有了挣钱的门路,这些猪圈才会荒芜。这间猪圈的荒芜过程也是一部无声的当代史——记载着中国小农经济的悄然瓦解,中国工业化的高歌猛进和城市化的飞速扩张。

      猪圈后面是我爷爷种的那棵桑树,它已经死了,因为猪圈后面是粪池,那些猪吃了白色的桑椹,拉出绿肥,过度的肥料让它像得了慢性糖尿病的人一样逐渐枯萎,终于在我去北京上大学那年春天病死了。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五一假期的最后一天中午,我端着一碗蚕豆稀饭,站在猪圈外面,一边吃粥,一边把蚕豆壳吐到猪槽里,突然想起了小时候打桑椹喂猪的画面,才发现它竟然没有发芽。后来我家也不再养猪,但我爸不舍得砍倒它,那是他的父亲留给他的记忆和念想。

      屋后的池塘没有一滴水。就是在那里,三岁的我差一点被它吞噬,多亏邻居勤劳哥下地回来路过,用长柄的鹤嘴锄把尚未记事的我捞起来。

      对门狗喜哥家的窗台上仿佛传来刀郎粗犷沧桑的歌声,还有《英雄本色》中小马哥的主题曲,莎拉·布莱曼的《斯卡布罗集市》。

      还有不远处的大楼。

      大楼家是村子里唯一一家仍然住在老村子里的人家。因为那栋小楼盖在三十年前,和我同龄。盖那栋楼的主人那时是镇子的首富,他盖的那栋楼也是整个乡镇第一栋民用楼房。当时整个镇子只有两座楼房,另一座是镇政府。就连镇子的最高学府初中楼房都是几年之后才由我爷爷们盖起来。

      三天前,我在镇子上碰见了它的男主人,论辈分我要叫他哥,虽然他比我爸还要大十多岁。

      这个我儿时的镇子首富穿着环卫工人的制服在扫街,我一下子想到了在故宫扫地的溥仪,两鬓斑白的他看见了我,亲切喊我:“兄弟”。我们寒暄了一会儿。他说:“我家现在是贫困户。这个工作是政府照顾的。”

      我问:“怎么没见狗蛋两口子?”狗蛋是他的独子。

      “狗蛋现在也打光棍了。”他微微低下头貌似平静的说,眼睛里有种好像看穿世事的豁达。“他跟孔芳半年前离婚了。”

      “狗蛋是个好人,勤劳,孝顺,他还能找着。”我像是安慰他一样说。

      我透过冬日清冷的光风看着大楼和院墙。

      这座大楼虽然明显破败了,但仍然能看出它曾有过的富贵气息。它是我爷爷那一代民间泥瓦匠用传统的手艺一砖一瓦垒成的。

      我至今还记得五岁时第一次进去的感受,院子又高又长,我一步一趋地踱进去就像一个第一次进紫禁城面圣的草民小吏。院子里打着光滑的水泥地,水泥在今天只是大马路上的普通建材,而在那时的农村还十分昂贵,直到两年后,家境中上的狗喜哥才在自家的客厅里打上水泥地,而那么大的院子打上水泥地得用多少个客厅的水泥?东墙下种着芭蕉,西墙下种着樱桃,芭蕉樱桃周围还种着各种我从未没见过的亚热带植物。跨进客厅,光滑的大理石地板、精致的吊灯和崭新的电视机给人花园洋房的现代气息,手工打造的厚实的木家具又颇具皖北风味。

      最显眼的是客厅中央条几上摆放着的白色大哥大。我记得这座大楼的男主人拿起它接听时抬起头发出高亢爽朗的笑声。打电话的好像是一个每年春节都会专程来给他拜年的城里人。挂完电话,他不知有意无意的来了一句:“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人知!”

      女主人白胖的脖子上盘着金光闪闪的链子。狗蛋和他的姐姐那时候大约在上初中。他们的脸也是白白净净,总是穿戴的整整齐齐,而且都是城里买来的衣服,在我们这些穿着镇子上土裁缝做的衣服的乡下人眼中就像城里人一样洋气体面。

      最常去他家的是村东头的建设两口子和他们的儿子大伟小伟兄弟。建设是村子里有名的赌徒,靠赌博发了家,算是村子里的次富。童年的我不止一次看见次富太太满脸堆笑的端着一盘热气腾腾的饺子或者切的齐齐整整的水果从我家门口路过往首富家的大楼走去,就像蟠桃大会上端着蟠桃来伺候的那些宫女。人们都说,次富的第一笔赌资就是首富资助的。

      人们还说,首富的金子是在淮南挖的。淮南和我们隔着淮河,那里埋藏着华东地区最大的黑金矿。八十年代,首富靠着一个在煤矿系统工作的亲戚的关系承包了一些煤渣的处理项目,几年后亲戚调走了,他没了靠山,就像一个古代的商人衣锦还乡。几千年来的传统,买田置地,在社会主义的大地上,田是买不了的,所以盖下了这座大楼。

      他盖下这座大楼的时候,周围的乡亲们还刚刚推倒住了几千年的茅草屋,半辈子省吃俭用的他们掏空家底建起了红砖灰瓦的小瓦房。不止一次他站在楼顶俯瞰整个村子,就像一个封建时代的地主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土地上的佃农。他有钱,有房,还有一对孝顺的儿女。农民出身的他以为富贵荣华将代代相袭,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躺赢”了。可是他忘了自己生活的这块土地不是地主老财的天下,而是人民的江山。在这块土地上,所有想躺赢的寄生虫都会沦为社会主义劳动者前进脚步下的烂泥丸。

      那时候,他的父亲还没死。那个老头喜欢坐在院子南门口的藤椅上晒太阳,手里攥着一只鹌鹑,棕色绒帽遮住一只眼睛,另一只眼睛半睁着。

      这一切静好的岁月都在香港回归那一年一去不返了。狗蛋的姐姐得了一种怪病,变得奇胖无比。

      我不止一次看见瘦弱的狗蛋吃力的扛着他虚胖的姐姐一步一顿的走向村后砂浆路上停着的白色救护车,后面跟着狗蛋一脸惊慌的爸妈。为了治病,他家的桑塔纳已经卖了。

      祸不单行。那玩鹌鹑的老头也病倒了。我每天早上上学时路过大楼,常常能看见狗蛋拎着尿盆痰盂进进出出。人们都说:

      这家的孙子比儿子还孝顺。

      澳门回归前一年,狗蛋的姐姐和爷爷先后离开了这座大楼。村子里的首富变成了拥有两辆长途卡车的汉民。

      从此,我再也没有看见曾经的次富太太端着盘子从我家门前走过。

      有一天上学的时候,我看见一个穿着长袍的老头指着有些沧桑的院墙说些什么,狗蛋爸毕恭毕敬的听着。第二天,来了一个施工队,大楼东侧的院墙被凿出了一个缺口,一个新的大门建起来。东墙的芭蕉被挖了,西墙的樱桃被砍了。放学后,我还去捡了一个没熟的芭蕉,我剥开青色的蕉皮,尝了一口,里子也是青涩的。

      那个穿长袍的老头是从芡河东岸请过来的风水先生。

      澳门回归那年春天,狗蛋结婚了。那时候狗蛋家已经不算富裕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长期积累的富人名声和社会关系还在。狗蛋媳妇像狗蛋一样白,但比狗蛋还高,而且还是一个高中生,人们都说:

      这样的媳妇,十里八村找不着第二个。

      狗蛋媳妇是不大搭理人的,脸色一贯像霜打的苹果,又冷又硬。人们都说她本来考上了一个培养空姐的大专,但是学费太贵,家里又要给哥哥娶媳妇,没让她读。所以人是不大快乐的。

      我模糊的双眼透过冬日的冷风看到了大楼东门外种着的两棵苦楝树。枯黑的树干上挂着一串串干瘪的楝枣子。那是苦楝树的果实,长的像小酸枣,我们都叫它楝枣子。一只饿瘦了的麻狐鹂子在树上啄食楝枣子,时不时的发出一串串孤独凄凉的呜咽声。看着这些枯黄干瘪的楝枣子,我想起了很多年前我还没有离开这个村子的那些春天里苦楝树开花的样子。紫色花蕊看起来像丁香,虽然很小,也是一串一串的;虽然没有丁香高贵脱俗的香气,远远看上去也是十分鲜艳惹眼。

      狗蛋是很疼爱他媳妇的。我不止一次看见狗蛋把洗好的女人衣裙小心翼翼的挂在院子外面两棵苦楝树之间的晾衣绳上。

      有一天,雷子震子和我一起去上学,正好撞上了狗蛋,狗蛋正在楝树下挂裙子,恰好有两只灰喜鹊追逐着飞来停在苦楝树上,嘎嘎地叫着,雷子震子两兄弟灵机一动,冲着他喊:“灰喜鹊,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灰喜鹊是安徽的省鸟。

      说完,他们俩撒腿就跑,狗蛋却没有回嘴,也没有追他们,只是笑了笑,接着挂女人的衣服。

      狗蛋还烧的一手好菜,每天变着法儿的做出各种花样的菜式讨好自己冷若冰霜不爱笑的美人太太。我们每天中午放学回家吃饭最早闻到的菜香就是狗蛋在厨房里用对媳妇满满的爱意烹炒出来的。

      村里人都说狗蛋媳妇不该整天苦着一张脸。

      但是狗蛋媳妇常常站在院子门口的苦楝树下,看着村后通往县道的砂浆路和蜿蜒流淌的柳沟久久出神。上学路过他家门口的我还不止一次看见她站在院子中央望着高高的天空发呆,似乎在捕捉飞机划过的痕迹。

      ?

      《大红灯笼高高挂》电影剧照。

      结婚一年多了,肚子还没有动静,这在那时的农村很反常。有的说狗蛋媳妇不能生,更多的说狗蛋身体有问题,说的人绘声绘色、有理有据,口气俨然一个生殖科老医生:

      “狗蛋姐年纪轻轻就得病死了,狗蛋身子能没有毛病?”

      “你看狗蛋那张脸,白的跟屁股蛋子似的,一丁点血色都没有。”

      也许是出于单纯的生气要自辩,也许是为了给狗蛋媳妇施压,那天狗蛋带着媳妇回娘家去了,那是泥沟河下游汇入芡河口的一个村庄,狗蛋妈吃过午饭站在门口对讲闲话的邻居们说:

      “叫她要小孩,她不要,她说再等两年。说城里人二十五才生小孩。看,都是看电视剧害的。跟城里人瞎学。今年都二十三了,谁家媳妇二十好几还不要小孩的?”

      “狗蛋不能当家,就都由着她?”不知谁家媳妇来了句。

      “狗蛋?狗蛋又不听我的。整天围着她屁股后头转。”狗蛋妈像是遇到了愿意断家务事的县太爷,一肚子委屈喷薄而出。

      “那不能由着她!我给你出个点子,你两口子明个儿带上几斤酒去亲家走一趟,让她亲爹亲娘去劝她。就讲,结婚两年肚子没动静,全村的老少爷们都说闲话了。看他两口子咋说。”

      她终究还是向强大的农村舆论低头了。

      我上初中前一年,这家的孙女终于出生了。狗蛋也去省城打工了。狗蛋媳妇留在家里带孩子。

      北京奥运会那年,村后的砂浆路变成了水泥路。我也离开了老家,去北京读大学了。

      寒假回家,那时候最早的几家楼房像雨季疯长的泡桐树已经开始沿着水泥路蔓延开来。老村子里也还有不少人家。春节返乡的人们还是会像过去那样聚在大楼前寒暄,聊外面的奇闻异事和村里的家长里短。而现在谈话的中心早已搬迁到村后的主干道两侧。

      我看见狗蛋抱着一个婴儿站在门口倚着墙,狗蛋媳妇坐在旁边墙根椅子上。那时候大学生已经不像九十年代那么香了,但是大学生还是被尊敬的,不像现在,大学生在农村人眼中变的那么稀松平常,就像人参变成了萝卜。

      狗蛋爸看见我说:“大学生过来坐会儿。”然后对着自己在上小学的孙女说:“好好学习,将来学你这个小爷爷,去北京念大学!”

      狗蛋爸总是会说起二十年前他去北京的经历,说他住过的豪华的招待所一晚上要三十块钱,抵得上镇子上小学老师半个月的工资,他站在长安街边上,一根烟的功夫就有好几辆从未听说过牌子的汽车路过。末了问我北京现在是啥样的。

      我说:“北京的招待所现在涨价了,七十一晚,不过住的都是最穷的外地游客。”

      他总是感慨的说:“我那时候还没有那么多酒店,外地游客都是住招待所。北京的大街上到处都是自行车。”他说话的时候好像在缅怀自己做镇子首富时的黄金时光,“那时候能去北京的都是当官的,老百姓没有几个去的起。”

      我说话的时候,一向冷漠高傲的狗蛋媳妇像个第一天上学的小学生抬起头聚精会神的听着。

      冷场了一会儿,我没话找话的问:“狗蛋在做什么工作?”

      “电脑绣花。”看我不太懂,他补充道:“就是看着机器自动给布绣花。”

      “哦,那也轻松。”我随口一说。

      “两班倒。一天站十二个小时。累的很。一个月休息两天。”我没再说话,转向狗蛋媳妇:“孔芳呢?”

      “我在家里的幼儿园给人家带小孩。”她说完,脸色微红。

      九十年代,东部沿海还没发展起来,我的父亲那一代人出门打工的还不多,留守儿童在农村还不是主流,整个镇子只有一家公立的幼儿园,读的人并不多。小孩上小学前都是光着屁股在村里跑。东部沿海的发展吸走了年轻的劳动力,村子像青黄不接的田野变成了老头老太和留守儿童的荒原。十里八村一夜之间冒出了好几家私立幼儿园。大家不要以为私立幼儿园很高端,这里是农村。

      大学毕业前的那一年暑假,正在考研的我回家呆了几天。有一天,我在镇子上的一家建筑工地旁看到了狗蛋爸,他当时正吃力的推着一车混凝土在瓦匠的吆喝声中步履蹒跚的前进。

      晚上回到家,我跟家里人说起这个事。

      “他又没有手艺,闲了这么多年,年纪又大了,啥都学不会。在工地上除了推车还能干啥。”我爸过了一会儿又说,“他两口子搬出去住了,住到汉民家的瓦房屋里了,孔芳不让他们住老楼。”

      “咋回事?”

      “他两口子嫌孔芳生了两个闺女,没有孙子,想让孔芳再生,孔芳不想生,后来孔芳生气了,把他俩赶出去了。”

      我考上京大研究生那一年的暑假再一次见到了孔芳。那是黄昏时刻,一个人在北京孤军奋战四年刚考上研究生百无聊赖的我在一人多高的玉米地中间的路上瞎逛,一个女人从后面叫住了我,我回头一看,个子高高的她正戴着遮阳帽,肩上扛着一把锄头。她的脸还是那么白。

      “你放假啦?”

      “嗯。”

      我们一起趁着天还没黑透往村子里走。

      “我问你一个问题啊,现在考大学难么?”

      这个突然而至的问题让我顿了一下。“不难。考一个普通大学很容易。”我用肯定的口吻说。

      她笑了一下:“那是你。我复读都没考上大学。”

      “现在考大学比你那时候容易多了。大学一直在扩招。”我认真的说,“不过,考上一个普通大学也没啥意义。”

      “说的也是。听说外面大学生遍地都是。”她想了想说,“我也是这么想的,我也跟胜男说,要考就考好大学。”胜男是她的大女儿,名字是她起的,当时她婆婆还不高兴了很久。

      “胜男胜男,有本事就生一个男孩出来!”有一次上学,我路过大楼门口,听见婆媳两人吵架。

      “我是没本事,有本事你自己生。生个儿子不比孙子亲吗?”

      “胜男上初中了吧?”我随口一问。

      “马上初三了。”她接着说,“现在的课比我上学的时候难,学的英语单词都是我上高中才学的。我想教她,可是都忘得差不多了。”

      “她成绩咋样?”

      “还不错,在班里能考前几名。就是数学不太好。”她低下头说,“唉!都怪我教不了她。”

      “小孩成绩主要靠自己。跟教不教关系不大。”我看着她狐疑而复杂的眼神,补充说:“我高中之前都在镇子里上的。老师也不怎么样。”

      “她奶奶也这么说,要她在镇子上读。我还是觉得应该给她创造最好的条件,她现在在县里的初中,学费贵点就贵点。”她抬起头说,“我现在已经把幼儿园的工作辞掉了,开学就去陪读。”说完,她昂起了头,像是刚刚做出了这个英明而勇敢的决定。

      我想说,初中就去陪读太早了,没必要。想了想还是没说。没说是对的。现在想来,她之所以跟我说这些是想从我这个京大研究生这里获得观念上的支持,她把后半生的指望都寄托在大女儿身上了。

      我最后一次见到孔芳是一年半以前研究生毕业去杭州上班前的那个六月底。那个蝉声聒噪的午后,我从泥沟河游泳回来,半裸着湿漉漉的身子,头发乱蓬蓬的,就像巷子里丛生的荒草,穿过整个废弃的村子,路过斑驳的大楼门口时,穿着短裙、妆容精致的她站在院子门口的苦楝树下叫住我:

      “你回来啦?”

      “嗯。”

      “胜男没在家?”我随口问道。

      “她开学上高三,学校里在补课。”虽然教育部三令五申,小县城的高中还是变着法的组织集体补课。

      “她成绩怎么样?”我没话找话的说。

      “学了文科,数学还是不好,能考个二本吧。”她的语气里含着一丝失落。

      “二本也不错。很多人二本还考不上呢!”我随口安慰她。

      “你谈恋爱了吗?”她突然笑着问道。

      “谈过一次,分手了。”

      “没再谈?”

      “没有,没遇到合适的。”

      “没遇到合适的就不要谈,不能委屈自己。”她叹了口气,像是跟自己说,“一辈子的事,不能凑合。”

      “你说得对。”我感到有些惊讶,一方面是对她猛然提出的这个话题,另一方面是对她的这番不同于这个村子其他女人的见解。

      那天我在街上见到狗蛋爸后回家说起了他。

      “你望望,现在的人可要脸?四十多了,两个小孩都多大了还要离婚。跟他高中初恋两个人都离婚了。那边也撇俩小孩。”我爸语气里充满着人心不古的愤懑,“大闺女还是跟他初恋生的。”

      “你咋知道的?”我很惊讶。

      “大闺女长得不像孔芳也不像狗蛋,狗蛋妈早就怀疑不对头,血型也对不上,去合肥做的亲子鉴定。不是狗蛋的种。孔芳承认了。”我爸愤愤地说,“二闺女是狗蛋的,孔芳不疼二闺女。大闺女考上大学了,高考后第二天她就提离婚,二闺女也不要了。”

      我突然明白了,她之所以婚后不愿生孩子是因为她打心底里就看不上狗蛋这个人,而生老二大约是长期内疚后的弥补。唉!她上了高中又没有能力走出村子,像一架飞不起来的飞机被遗弃在无人维修的机场里,又像一只断了翅膀的大鸟被圈养在农村传统道德的围墙里。

      “她愿意跟初恋生孩子说明她爱他。”我说,“那当时咋不跟初恋结婚?”

      “当时家里反对,嫌他穷。人是芡河东边鳖窝张家的。” 鳖窝张就是老鳖生蛋的张家庄,一个距离镇子很偏远的村庄。这个村庄跟孔家庄隔芡河相望。

      “那要是不反对,就不会有这个悲剧了。她一开始就没看上狗蛋。婚姻悲剧还是父母和社会造成的。”

      “狗蛋哪里对不起她?一年到头打工供两个闺女,省吃俭用。结婚这么多年,一句难听的话就没讲过。把她伺候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还想怎么样?”我爸说起话来,义正辞严,像一个免费为好人辩护的公益律师。

      “她不爱他。伺候再好也没用。”我平静的看着我爸说。

      “啥叫爱?要不是狗蛋家里出事,嫁给狗蛋这个富二代不幸福?”我爸把头扭过去,有些不耐烦的说。

      “当然不幸福,要不然为啥不想跟他生小孩。她把大闺女带大了,现在终于站起来了,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去了。”

      “你这都啥思想?”我爸像被猎狗追急了的兔子,气的不能行。

      “别人追求自己的幸福,你干嘛这么生气?她又不是为了实现你的道德理想才活着的。”看到我爸这个农民人心不古的表情,我笑了,“我不是说她出轨这个事情对。我是说,这主要是社会造成的悲剧。她看不上这个人,但那时候农村的环境让她又没勇气追求自己的幸福。无论如何,她也付出了,她尽管不喜欢这个男人,毕竟还是给他生了一个孩子。现在大小孩都上大学了,小的马上也上中学了,她追求自己幸福有什么不对?”我说完补充道,“狗蛋是个好人,不过这个事不是好人就够了的,人家不满意啊!”我爸这个老农民一辈子活在农村环境给他的观念中,他对这些观念深信不疑,但活的很痛苦,所以习惯性地想用这套观念捆绑别人,就像一个封建社会的小媳妇煎熬了一辈子终于做了婆婆,却发现自己的媳妇不愿意做小媳妇了。

      “那二闺女怎么弄?”

      “她是不幸的,因为她的亲妈不爱她的生父。”这样的不幸在过去的农村十分常见。

      “四十多了,第一次出门,听讲跟她野男人去上海了。”我爸用讥讽的口气说,“出去能干啥?文不能文,武不能武!”

      “朝闻道,夕死可矣!还有半辈子呢!”

      我再次望着大楼,突然想起了最后见她那次她说的那句“一辈子的事,不能凑合”,再联想到十八岁的自己当年离开村子去北京的这十多年来的一次又一次突围,才意识到这个与改革开放同龄、这个在绝大多数同龄人融入扩张的城市而自己的整个青春却被紧锁在农村的高墙深院里、这个受过现代教育而又深陷乡土中国伦理泥潭中的农村妇女,她的突围过程要更加艰难,更加曲折,也更为悄无声息。

      她早年生活过的那个乡土中国在她心坎筑下的那道围墙终于彻底崩塌了。她终于走出了高高的围墙,就像柳沟的一滴水终于流进了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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