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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一直很受欢迎 故事背景: ...


  •   故事背景:SD 1086年,淮国由新贞派当权,而在新贞派的保守治理理念已经逐渐不适应当下经济的发展,淮国开始走向没落,以禾进派为首的激进派主张改革,致力改朝换代,实现新生,为维护统治,新贞派开始打击禾进派为首的激进派,大肆掠杀革命人士,全国上下掀起□□运动,禾进派成员被迫转向地下革命运动,而坊间传闻禾进派已是强弩之末,即将分崩离析

      酸涩文,暗恋成真,纯架空

      时局动荡,战火飞非,弥漫的硝烟和肆虐的饥饿包裹着这个可怜的国家,至少现在,这里每天都在上演着生死和别离的戏码。

      但在淮国的中心,胧城,却截然是另一番场景,歌舞升平,夜夜笙歌,纸醉金迷,是这乱世中唯一的净土。

      林知住在胧城,是国立大学的学生,学习的是机械工程专业,因为优异的成绩成为颇受老师看好的年轻一代,还举荐他成为两个月后的交换留学生,林知一直坚信流血所换来的和平只是镜花秋月,立志为淮国探寻救国之道。

      因家境不算富裕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他读书明志,他被迫兼职,成为了闵报的写手,通过定期投稿来赚取学费。但林知本人其实并不厌恶这份工作,虽本是维持生计的无奈之举,可也能通过这报刊传递自己的治国思想倒也是两全之策。

      他穿的衣服也一直是大学所发的挂有校园标志的制服,还要搭配一顶帽子,并不是真的没有钱买,只是单纯是他省习惯了。

      但是就是再普通的衣服也被他穿出的与旁人不一样的感觉。林知身量纤长但不瘦弱,再难看的衣服也可以被他衬的很好看,细密而又柔软的发丝被他那顶不相称的帽子压的乖乖的贴着他的额头,按他同学的话来说“再不清楚他的品行之前,他就是标准的女生心目中的完美男主。”

      事实证明,一个人的追求并不能完全反应一个的为人处世。有着报国理想的人与食堂里鸡蛋多长的五毛钱而愤愤不平的人也有可能是同一个人。

      林知像往常一样定期前往报社将要报刊上发表的文章呈给报社的编辑,在路上,随处可见的是□□的标语和通报查处的告示,以及那街道角落早已落灰的革命旗帜。

      “禹乃遂与益、后稷奉帝命,命诸侯百姓兴人徒以傅土,行山表木,定高山大川…”路过学堂朗朗的读书声在耳畔响起,这每日不断的读书声给人以和平安宁的错觉。

      毕业之后来着当个教书先生,安安稳稳的也不错。林知心里想到。

      “不好意思。”

      匆匆路过自己身边的报童不小心撞到了林知

      “先生,要买辰报吗”报童翻出一份报纸期待的问道。

      如果说闵报是百姓窥探政坛的一角,那么辰报就是供民众免费学习的窗口,里面包含了多方面的知识,有历史剖析,有古文解译,还有外语专栏,不过应该是什么很小众的外语,最近才开始连载的,但编的人用词呆板无趣,语法生涩难懂,林知没听说过这种外语当然也没兴趣去钻研。

      “不了”此刻经济不算富裕的林知还是选择弯腰礼貌拒绝了。今天省一笔,明天省一笔,后天富豪榜单就有你。这是他一直信奉的至理名言。

      林知走到了闵报的报社门口,他是为数不多不需要编辑催稿的写手,递交完后,前台的将他这个月的稿费递给他,照例由他自己清算,林知自认为不是一个视金钱如粪土的人,毕竟是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仔细点也不是什么奇怪事。

      正清点着,脚步声在耳边响起,一转头便看到一个女生迈着轻盈的步伐,踏进了报社。是明婉,他的同级同学。

      不过他能记得她不光是因为同学的这层关系,更是因为她是导弹与制造专业的第一名。也在此次留学的名单之中。

      她将自己手中的信封交给了前台的人,转头看见他微微点头表示致意,转身出了报社。

      “这小姑娘一看就和她相好感情好的不行。”前台的人向外张望了一眼,用着过来人口吻说道。

      “怎么见得?”

      “这个姑娘啊,每半个月就来寄一次信,每次还都是相同的地址,那个收信人的名字一看就是男生的,害,你说这不是写给对象的是什么,而且啊风雨无阻,诶,但是这么说我倒是没怎么见过这个男生给这个姑娘寄过信。”

      “说不定人家私下见面呢。”

      “也是,谁没有年轻过啊…”对方似乎莫名有些感慨。

      正当他轻点完这个月的稿费准备走时,前台的人突然将他拦住,说有自己一样东西要转交给一位贵人,不需会面,只要交给寻缘阁二楼云轩厅门口的下人即可,因为最近报社公事繁忙自己一时抽不开身,所以只能拜托别人,恰好林知家离寻缘阁只隔了两条街,并许诺事成之后下个月多给他半个月的稿费。

      林知想了想还是答应了。是的,有钱的秘诀之一,善于抓住机遇。

      在出门时看到一张张贴的活动海报,询问之后才知道是为缓和当前社会紧张的气氛,报社特地牵头举办的诗会,不限年龄,不限性别,为那个他/她写一首三行情诗,期限是你所爱的永恒。

      在乱世,浪漫的寄托虽如同罂粟麻痹人的神经,但面对这无力扭转的境况活好自己的当下才是他们这些平凡人的根本,精神上的寄托是最简单有效的方法。

      林知仔细看了看,转身走之际又突然回头,望着四下无人,撕下了张贴在一旁的告示,那是一张死刑通告,上面通报的都是禾进派的人,以及花重金购买有关代号“上吕”的信息,听说此人是暗杀过许多新贞派高官,是他们最忌惮的人物。

      虽然林知并不支持他们的做法,也不认识什么“上吕”,他只知道党派之争并不能隐没他们救世之心,爱国之人,尽管殊途,应当尊重,更不应该挂街示众。况且这个“上吕”所杀之人也并不是什么好人,大多是偷税祸国荒淫懒政之徒,这也是林知闹着危险撕下张贴告示的原因,毕竟在这样的敏感时期,此举足以被认为是同党。

      不过他一向很小心,毕竟他还得留着命把他辛苦余的钱花完呢。用都没用就提前走了岂不是太可惜了点。

      寻缘阁位于胧城的中心地带,更是个个豪门政客醉生梦死的极乐之地。

      晚上一进门,林知便感觉奢靡充斥着自己的双眼,映入眼帘的表示中间那方舞台,以及舞台上正在表演的驻唱。

      “遍青山啼红了杜鹃,那荼蘼外烟丝醉软,那牡丹虽好它春归怎占的先?闲凝眄,兀生生燕语明如剪,听呖呖莺声溜的圆。”歌声婉转,余音绕梁,台上之人身着黑色西装,身段纤长,最抓人眼球的当属他头戴的黑色礼帽,礼帽后是长至膝处的黑色头纱,将他整个人笼罩在纱布之中,上面的点点银光更是如同繁星璀璨,让人目不斜视。

      台上之人随着节奏抚着麦克风轻晃,两只骨节分明的手轻搭在麦克风的立杆,眼神有意无意传过重重人群落在某人身上,当视线触碰时又将头轻扭到一边,眼神中尽是柔情,挑人心弦。

      林知从未见过此人,被这一幕深深吸引,以至于很多年后回想起这一幕,仍然记忆犹新,看着台下那么多痴迷望向他的人,林知想他一定很受欢迎吧。

      随着这台上之人最后一个音符徐徐收尾,一曲牡丹亭唱毕。

      “好!”

      台下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和喝彩声,其中也夹杂着不入流的口哨声。

      寻缘阁每天都会有不同的驻唱,为前来饮酒寻乐的客人增添雅兴,当然也不乏有寻觅“良缘”之人。

      而今日的驻唱是淮国当下最红的歌手,名叫宣攸,听闻为得见一面有人不稀豪掷千金,而在动荡时际,此种行径无疑是骄奢迷乱之举,助长奢靡之风,也正是因此被些文人志士扣上了“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的名声。

      但可惜对方颇有个性,出演全凭心情,也不知为何今夜心情极佳,终于准时一次赴这阁主之约,献唱一曲。

      结束后台下坐着的一个贵客,招了招手让店家靠近自己,在口袋里拿出一张支票,递给了他,又歪头对着他的耳边轻声耳语了几句。

      店家心领神会的点了点头,上台将支票交给了宣攸,识务的将他领了下来,引荐他们二位认识。

      这位贵客是当下掌管铁盐买卖的当权人,富裕,但嗜赌成性,不惜挪用公款,填补亏空,奈何家境殷实,家中长辈处处当权,当地百姓苦不堪言,但无可奈何。

      他还有最大的一个特点,便是贪慕美色。

      台上宣攸若有若无的对视,早已让他心猿意马,表演一结束,便迫不及待与对方交识,谁知对方竟比他更直接,宴会快结束时,直接将他拉到了寻缘阁的后院。现在早已夜色至深,后院鲜少有人来往,四下只剩下他们二人。

      那人紧紧牵着宣攸的手,脸上尽是欢愉之色,眼前之人脸上的舞台妆容还未完全擦拭干净,舞台礼服也还未换去。

      黑色的头纱点缀着点点荧光,在月光的映衬下更平添一丝神秘,让人动容,那人借着月光毫不掩饰的上下打量着自己所牵之人,眼中流露着狡黠的目光。

      只见眼前之人突然微微俯下身子,低声询问道

      “你可知此处为什么叫寻缘阁?”

      他先是一愣神,随即了然道

      “当然,寻觅有缘人嘛,正如你我”

      此时他脸上得逞的笑意更深,眼前的人似乎也被他的这番话取悦到,将自己礼帽上的黑色头纱从后拉到前方半遮住自己的脸,微微俯下身,只露出一双微微上挑的眼睛,含着笑轻轻勾手让他凑的更近些。

      那人见状忙迫不及待向前迎去,只见眼前的人离自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俯首靠着自己的耳畔轻轻说了一句

      “可是我并不觉得我们是有缘人的良人啊”

      随即一道银光乍现,那人或许还没有完全琢磨出其中的意思,宣攸便迅速从自己的礼服中抽出一把短刃,用另一只手直直插下他的颈动脉。

      头纱尽数挡住了他喷涌的血液,将他黑色的头纱染成暗红色,血色染红了他的视线,或许那人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是这样的下场,双眼凸起,直直盯着眼前噙着笑的人。

      宣攸面目表情的将短刃拔出,另一只手将自己的头纱撩至身后,颔首俯视着倒在自己脚边的人。

      “可惜了,这么美丽的礼服。”

      宣攸低声说了一句,蹲下身,将自己短刃上的血尽数擦在那个人的衣服上,颇为嫌弃的啧了一声,然后拿出一份名单,拎着那人的袖子,将他的一只手抬起,用他沾上血的手指,亲自在自己的名字上画下一道横杠。

      随后拿出礼服口袋中当时店家给他的支票和打火机,一只手将之前夹在两指中间,另一只手随意打开打火机,转动旁边的齿轮,擦出火花,引燃支票的一角,盯着它逐渐燃尽,将最后剩下的一角塞进脚边已经咽气的人的衣襟处,冷声说道

      “这个就留着您老在下面好好用吧”

      当他站起身回头时,清晰的看到远处的拐角处有一道身影闪现。

      林知本是送这东西便可离开,可奈何这寻缘阁实在太大,下楼时又人流密集,跌跌撞撞进寻错了方向,来到了这后院。

      看到眼前有两人正在观月,仔细一看,正是他入门时见见到的那位驻场,林知不禁停下脚步,站在拐角处情不自禁的打量着,没了绚丽夺目的舞台光,在轻柔的月光下,他的五官愈加清晰。如同拨云见日一般,一点点将他当时心中那模糊的人影勾勒的更加清晰。

      眼前的人皮肤白皙,眼形是微微上挑的,在笑着是愈加明显,但眼中却是难以遮掩的疲态,因为唇脂的提色而让人很难注意。尽管略施粉黛但确完全没有艳俗的感觉,相反将他本身就具有攻击性的五官更加凸显出来,张扬,引人注目。

      他个子很高低头才能和对面的人说上话,搭在那人肩膀上的手骨节分明,细长而又富有力量的美感。就是他对面这人……林知扯了扯嘴角,好吧,也是为了生活的可怜人。林知突然撤回视线。

      天啊,我在想些什么?

      林知调整好思绪,刚好想上前询问一番时,刚才的“可怜”人突然翻脸手起刀落,对面的人跪跌在地上。

      !什么翻身农奴把歌唱的画本情节?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林知从没见过这番景象,被吓得直直愣在了原地,直到那人回头才立马惊觉,赶紧转身。

      可当他转身时一柄短刃已经抵住了自己的喉咙,吞咽时清晰的感知着那锋利的刀刃触及自己喉咙时的感觉,隐隐还能闻到血腥气。

      “谁。”

      宣攸低声询问道。

      “我,我只是,路过送东西的。”

      从未见过如此情形的林知,不禁有些打颤着说。

      “学生?”

      宣攸将自己的短刃移至他胸口的学校标志上,挑起标志的一边,仔细辨认着这标志上的名字,校园的标志上缝有他们每个人的名字。

      “林,知”

      他一字一顿的说道,随即又将短刃横在他的颈脖说道。

      “我认识你,我读过你的文章,骂的不错。”

      我?!怎么可能,因为在这种敏感时期发表这样带有明显立场的文章本身就不安全,所以当时为了确保自己的安全林知特地为自己换了一个笔名,绝对不会有人知道是他,这个素未谋面的人是如何知道的?

      林知有些诧异,他认识被杀的那人是新贞派的人,想取他性命的也必是禾进派的,而自己确也抨击过禾进派过于激进的行径。误遇暗杀,被抓现行,且与自己站在对立面。如今禾进派日益衰退,有人传言因为新贞派无休止的追捕虐杀,他们要策划血染胧城的计划,逢人便杀。林知默默闭上了眼睛,今天也许真的难逃一死了,就是可惜了我的钱,一点都没舍得花呢,早知如此,昨天滋品坊新出的甜品我就买了,林知想。

      只见他的手离他的脸越来越近,正当他已经绝望的闭紧眼睛时,突然感到自己的胸口处的口袋多了一份重量,脖颈的那处冰凉被撤走。

      等他睁开眼发现自己的胸口处多了一支玫瑰花。

      宣攸刚刚看着他的样子有些忍不住发笑,手伸至他的侧后方那些赠与他的花篮,折了一支里面的玫瑰,放在他贴近心脏的口袋处。

      随即撤下自己的短刃,将它别回自己的腰间。眼睛看向他的脖领,仔细检查着,随及轻轻叹了一口气。

      “我拜读过您的每篇文章,您的治国理念很新很好,但可以不适合这个国家,因为留给这个国家的时间不多了。革命方为正道。”

      宣攸就着林知的衣服仔细打理了一下那朵玫瑰,说完转身欲走,林知突然鬼使神差的叫住他。

      “等等,你…不杀我,不怕我揭发今晚的事吗?”

      宣攸回头背对着月光,林知看不真切他此时的神情,他压低帽沿,只听到他清楚的说

      “我猜,您也不敢,当然我相信您也不会。”

      然后又补充道

      “我们不是敌人。”

      宣攸摘下自己的礼帽,非常绅士的向他行了一礼,黑色的头纱在月光中舞动,他笑着说

      “或许您也可以认为我觉得我们是有缘的良人,今夜之事,恐有惊扰,实在抱歉,哦,对了,还有,这个帽子不太搭您记得下次换一顶。”

      礼帽重新被带回头上,携带着最后一丝月光离开了此处,只留下独自呆呆发怔的林知。林知拿出那只放在自己口袋里的玫瑰,突然想到了一句不太合时宜的诗

      折得玫瑰花一朵,凭君簪向凤皇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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