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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strong ...

  •   翌日清晨,非常罕见地出了太阳,,温暖着潮湿的万物。前一天夜晚的浓雾尽数消散,拂过的风中也不再夹带水汽,倒是携来几缕花香,应该是办公楼旁的山茶。
      广播中传来通知,“由于场地湿滑,今日早操取消,请同学们在宿舍整理好内务。”
      沈翎煊坐了起来,伸了个懒腰,“昨晚睡那么晚,今早也不见困,怪事了。”
      “研学去了,你舍得困吗?”林逸懒洋洋的开口。
      宿舍里八个人陆陆续续起床洗漱,最后打包好要带走的行李。林逸和沈翎煊则去找左宵拿包。
      这次开门的不是左宵,是左宵的室友。
      “找左哥是吧,他刷牙呢。”那人用下巴点了点洗漱间,然后转身去整理床单。
      左宵注意到外面的动静,望了一眼,见是林沈二人,便走了出来。
      这次他的衣服是穿好了的。最里面是夏季校服,领口的纽扣扣到最高。中间套了件花灰的连帽卫衣,有一种很利落的帅气。
      最外面是藏青色的冬季校服,敞开着拉链,帅得有点刻意。宛如漆黑夜空中色彩纷繁的烟火,绚烂且赏心悦目。
      他嘴里叼着牙刷,嘴角沾有白沫的沫子,有点呆呆的感觉,似乎是强行把他那张零下八度的脸和“可爱”搭上了边。
      而他的头发则是和昨晚一样,刚洗过,像只温柔的小刺猬。
      “等我一下。”左宵说得含糊不清,不过根据语调也能听懂。随后他又回到洗漱间。
      左宵从行李架上把那两个包拿了下来,给了两人,然后两只手分别拍了拍两人的肩膀,“那里挺有意思的,好好去玩几天。”
      ……
      “大家排好队,前三十七号坐一号车我在车门口点名,剩下的坐二号车,陈熙在车门口点名。”班长向旻武扯着嗓子喊道。
      随后,大家都分散开来走向各自的车。男生们很自觉地帮女生往大巴底层塞行李箱,让女生先上车。场面一度谦让和谐,连司机大叔都不禁感叹。
      沈翎煊和林逸学号分别是5号和4号,在1号车。这两人分班考一个第五,一个第六,但第三名那个女生学文去了,所以他们两个就排到了4、5号。
      所有人都上车,向旻武又点了一遍名,确认人都齐了以后,跟司机打了个招呼。
      随后他们的车第一个出发,驶离了校门,驶上了街道。
      林逸和沈翎煊坐在倒数第二排,向旻武和另一个男生坐在他们前面——不是巧合,只是因为他们在最后上车,只能坐到别人挑剩的位子。
      大巴开到研学基地要两个多小时,路上肯定无聊得很。况且现在刚上车,还没有要犯困的打算,于是向旻武打算找点乐子。
      向旻武转过头想问林逸和沈翎煊有没有什么好玩的,结果看见两人手里在捣鼓一个蓝牙音响。
      音响是陈熙的,但她人不在这车上,可这音响一开机,就显示配对成功,根本就没法断开,应该是连到这辆车上谁的手机了。
      “你看看你会不会弄。”沈翎煊见向旻武回头,把手里的音响塞给他。
      向旻武接过音响,五秒钟后,他又屁笑屁笑地转过头来,“不好意思,哈哈哈……连……连到我手机了……昨天晚课我拿来玩来着……”
      “放首歌听。”林逸靠在椅背上,一只手扯着沈翎煊的衣角。
      “别太大声。”沈翎煊补了一句,然后报复性地扯着林逸的衣角使劲搓着。
      “放这个吧,《我会等》,最近这两个月挺火的。”向旻武在他歌单里挑了一首。
      流行歌嘛,大家都多少会唱几句。
      开头的时候,只有沈翎煊和向旻武在唱,“我想学一个遨游太空的魔法,把所有心愿都在夜空种下,陪着所有星星在梦里越大越大~”
      沈翎煊的嗓音是那种清澈且柔和的,听起来有种纯真无瑕的细腻感。而向旻武的嗓音则是深沉而清寂的,有种无法掩饰的孤独感。二者交叠,映衬出一股很强劲的宿命感,听着别有一番韵味。
      副歌到来,身边几个同学也都跟着唱了起来,“我会等枯树生出芽,开出新的花,等着阳光刺破黑暗第一缕朝霞……”句句都溢满了青春的气息。
      小合唱渐渐发展成大合唱,整车人都跟着唱了起来,直到最后一句,“我会等故事里的你再给我讲笑话,相信美梦和你,总有一天会到达~。”
      歌曲里的故事结束,可少年们血液中对未来的渴望,依旧在热烈的燃烧,放射出那耀眼而又独一无二的光泽。
      唱得有些乏了,正好音响也快没电了,大家便各自聊天的聊天,睡觉的睡觉。
      沈翎煊在刷着手机,目前还没有犯困的迹象,而林逸已经悬着个脑袋在钓鱼了。
      实在是怕他脖子受不住,沈翎煊把林逸的脑袋扳到了自己的肩膀上。林逸应该是觉得这个姿势挺舒服的,并没有睁眼,只咂了咂嘴,呼吸依旧均匀,看样子睡得挺香。
      盯着林逸的侧颜,沈翎煊不禁感叹上天给予林逸的这一幅皮囊。
      额头光洁,眉形微微有些锋芒但又不显得很锐利,鼻梁高挺而精致,两片唇瓣丰腴得恰到好处,像只小狐狸,自带一种浑然天成的魅惑力。
      只是沈翎煊对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一是两人一直以来都以兄弟的形式相处,且不曾有半点逾矩,仿佛与生俱来的默契一般。
      其次则是沈翎煊喜欢的款不是这种。他喜欢那种天生强势的长相与性格。
      这时沈翎煊的手机震了两下,是Q|Q信息。
      我操!余忻!这人终于舍得出现了!
      余忻今年初三,在他初一,也就是两年前的时候,认识了沈翎煊。
      初一的余忻个子小,人长得挺白嫩,但总被班上别的男生欺负。有一段时间他被欺负狠了,就经常跑到操场看台的角落躲着。尤其是傍晚上课前,因为正好可以在那看落日。
      后来他就遇到了同样来躲人的沈翎煊。沈翎煊说他是因为同学在宿舍抽烟把他的床单烧了洞,他实在看不顺眼就去打了小报告。后来那人就领着几个人来找他麻烦。
      两人一来二去就熟了,一起吃饭,周末一起回家,甚至课间去小卖部都要一起。
      直到沈翎煊初中毕业,余忻拉着沈翎煊说他害怕失去这么好一个朋友,害怕这一年过得太困难。
      沈翎煊同样也很难受,因为上了高中,有太多新的挑战迎面而来。
      最后余忻说为了留住彼此在心里的位置,能不能把自己的一个小秘密写在纸条上,互相交换后替对方保守。结果不知道缘分还是缘分,两人写的都是“我喜欢男生”。
      后来沈翎煊8月22日去军训,余忻8月25日开始补课。补课课前余忻给沈翎煊留了条信息:这一年我爸妈不允许我碰任何电子产品,周末假期不许出门,上学他们亲自接送,可能我们要到明年六月底的暑假才能见面了。
      等沈翎煊再回家已经是8月30号,这时他已经彻底联系不上余忻了。
      ……直到上网课的那周,余忻终于上线了,但两人没能多聊,因为余忻在课余时间拿不到手机。至于聊的内容也就是问问对方的近况,然后互相鼓励。
      沈翎煊:说!怎么突然上线了?偷偷买手机了?还被盗号了?
      余忻:我爸妈出差,我在学校里烧到40度,估计是实在担心我,他们就跟我班主任说了我手机藏在哪叫我回家自己找,有事才能联系到他们。
      沈翎煊:太惨了吧兄弟!同情你。你爸妈哪时回?
      余忻:后天,不过……你这个点怎么在线?偷偷带手机进学校?
      之后沈翎煊就和余忻说了研学旅行的事,接着两人又聊了不少。聊学习,聊校园生活,聊同学,聊老师……
      大巴车由大路驶向一条小路,路边有一个大大的标牌“G市中小学生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由此进——>500m”
      沈翎煊:车到了,我收拾一下,等有空了找你聊。
      余忻:去忙吧,我头晕晕的,正好想睡一觉。
      “林逸,马上到了,你醒醒。”沈翎煊拍了两下林逸的肩,“收下东西,别落在车上。”
      “嗯~”林逸伸了个懒腰,姿势挺妖娆,声音也挺魅惑的,“我睡了多久?”
      “一个半小时,把我肩膀都靠麻了。”沈翎煊故作埋怨,“还流口水,跟个瀑布似的,飞流直下三千尺,那口水丝从嘴里拉到你腰那……”
      “滚。”林逸白了沈翎煊一眼,“你不说那后半句话估计我还真信我流口水了。”
      下了车,男生们把车底的行李都扛了出来,然后各自回宿舍整理内务。宿舍在学校是就已经安排好了,沈翎煊和林逸在顶楼第二个宿舍,802。
      “我去,爽了!床头可以充电!”林逸一进宿舍就激动得大叫,仿佛他从没见过插座一样。
      “之前我问了左宵之后不是跟你说过了嘛,至于这么惊讶?还是说你根本就没听我说些什么?”沈翎煊半眯着眼睛逼问道。
      林逸蓄势准备反驳,但他发现自己又不自觉地一想起左宵就不爽。
      “行行行,我的问题。收拾东西吧。”林逸退了一步。
      其实他很明白自己为什么反应那么大。
      从他第一次见到沈翎煊他就觉得这人特帅特招人喜欢,个子又高,身子还壮,跟他混一起特有安全感。
      两人相处了一个学期,林逸渐渐感觉到沈翎煊在自己心里的地位渐渐升高,甚至有些超出了合理的范畴。但他一直找不到原因。
      直到那一次他和沈翎煊在街上碰见左宵,沈翎煊不仅能精准地说出左宵是谁,他做了什么,还能和他聊天,甚至还用了“引狼入室”这个词来描述左宵。
      此时林逸心底冒出了一种极度的不爽,很奇怪,但因果明晰——沈翎煊主动接触别的男人,然后自己非常不爽。那不就是吃醋了嘛。
      等等!吃醋!好兄弟之间才不会吃醋呢!如果沈翎煊跟他熟起来了,我们三个一起做兄弟不就好了嘛!
      但就是不爽!
      于是我们林同学在经历了无数次不爽后也终于发现了自己喜欢沈翎煊。
      正好那天沈翎煊又因为骗了左宵然后找他江湖救急
      哼!为了别的男人找我帮忙,我才不干呢!
      小林同学好不容易发现自己弯了,但白月光小沈同学却成天在自己面前提左宵。
      这就造成了现在这个局面,“左宵”一词成为了林逸奓毛的开关。
      ……
      其实现下没什么要收拾的,就铺个床,然后把洗漱用品摆出来,别的东西连带行李箱一起塞到床底的柜子里就好。
      两人动作很利落,十多分钟就弄好了。
      “去找九班那几个吗,现在?要不然不懂哪时有空。”沈翎煊问林逸。
      “那走吧。”见是正事,林逸没带犹豫。
      两人下了一层楼。
      看了眼701门口的表,“五班,我们层末看看。”林逸说。
      到了708门口,沈翎煊瞟了一眼名单,“这间。”
      昨晚那一帮人里有个人林逸和沈翎煊认得,但不熟。
      那人是典型的strong哥,叫李壮。他属于那种很有辨识点的人,无论长相还是穿搭。
      那人脑门很宽,刘海稀疏,皮肤很黑,眼睛小,鼻子塌,嘴唇厚到闭不上。
      穿搭嘛……
      夏天就是荧光彩色短T袖加长度不及膝的豹纹或纯白球裤,脚上永远都是彩虹鸳鸯袜和彩虹鸳鸯鞋。
      冬天就是北|面羽绒服内搭一件彩虹卫衣,或骚紫或骚红,下身则是各种颜色深浅不一的水洗黄泥牛仔裤,鞋子依旧是那套彩虹鸳鸯。反正总是踩不在正常人的审美点上。
      林沈二人怎么认识他的,说实话挺招笑。
      林逸和沈翎煊每周都会有两三天傍晚去打排球。
      偶尔他们会碰到李壮在球馆里打球。李壮打球很菜,一传总能把球传到发球线,二传总能传到自己头顶,扣球总能扣到网上,甚至有时候自己也顺带挂到球网上。
      可他从来不找自己原因,总怪别人没传好,总说那个球被打椭了,轨迹不正常。
      有一次随机组队,沈翎煊林逸和李壮到了一组,组里另外两人是别班的,实力挺强。
      后来四人死命拽着一个拖油瓶,拿下了对面好几场。
      打完球后李壮朝着四人丢下一句“我们几个今天配合挺好。”然后就迈着他那一百二十度的外八步走了。
      “吃饭?”沈翎煊白了眼李壮的背影然后问林逸。
      林逸望了眼旁边两人,带着点患难兄弟的感情,问了句:“一起吗?”
      后来四人坐在食堂里聊天,林逸和沈翎煊才知道那人叫李壮,性格strong。
      经常因为打篮球太菜被赶下场,而后觍着脸来打排球,并且打排球也菜到不行。
      但他从来不承认,是位名副其实的stranger。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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