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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月亮 It’s ...

  •   所幸只晕了一会,钟夏树便顽强地爬起来。黄书译试了试他额头的温度,说送他去诊所看看。钟夏树这时坚持要回家,黄书译只好把他送回黄家。
      这个时间,黄家一个人也无。钟夏树找不着药,又固执地不愿打电话向大人求助,便独自揣上零花钱上路。他还是得去一趟诊所。
      那时珍珠村还没修新路,主干道是浅黄色的,在太阳底下泛着干涩的白,路上左一坑又一坑,坑里藏着沙子,像半夜被生长痛折磨的青少年一觉醒来发现长了满脸小疙瘩、青春痘。
      钟夏树一路走一路复盘。他不明白自己干嘛这么纠结“李夜筝是否真的存在”这件事。一定是李夜筝挑衅的眼神,害他失去理智,做出丢脸的行为。
      他摸了把头发,心想头发不是黑的,怎么还是跟要着火了一样。“早知道出来带把伞了……”他低声嘟囔,尽可能避免晒到脸,头都快低到路上了。他可不想变得和珍珠村人一样黑。
      钟夏树搓了搓晒得发疼的后脖,沾了一手汗。
      “菜市场往北直走,右拐,菜市场往北直走,右拐,直走,右拐……到了。”他默念着夏涓曾告诉过他的地址,顶着热辣的太阳,踩着并不好走的路,终于到达村里唯一的挂着“诊所”招牌的诊所。
      “你几岁啊小朋友?”
      “虚岁十。”
      “这么小就自己来看病呀?你爸爸妈妈呢?”
      “不在。”
      医生叫桂生,钟夏树那时候烧得头脑发昏,把慈眉善目的桂生当成正义良善的白衣天使,正襟危坐在椅子上阐述自己的症状:“爷爷,我做梦,天天做,睡不好觉。”
      “哦?说说看,都做些什么样的梦啊?”
      “未来的梦,很多后来才发生的事,可能从我有记忆起就有这个症状了。比如,我总是梦见溺水,遇到了救命恩人,可我梦里看不清ta的长相,真的发生了还是没看清。我还梦见,梦见我犯了错,忘了一个人,然后我就发烧了……”
      “唔,我想我知道了。”
      桂生照了他的喉咙测了他的体温后说没事,只是中暑。
      最后钟夏树提了一袋五颜六色的糖豆回去,心想不如找肖婕。
      快走到黄家,有个长长麻花辫的老妇人拉住他,上下左右比划一通像做广播体操,身子骨看起来比现在的他都硬朗。手腕不断被拉拽,钟夏树才反应过来她是个哑巴,正试图和自己沟通。
      于是他顺从地舒展开手指,在身上擦了擦,伸出手掌让她在上面写字。刚才那一套广播体操汇聚到掌心,只有十笔,两个字——
      中邪。
      “……”钟夏树收回手,和她挥手说谢谢,再见。
      老妇人又做了一套体操后健步如飞地走了。钟夏树抬头望太阳,想着就地融化得了。然后因为过于刺眼流出了眼泪。
      这暑中得他连病三天。从记事起几乎不生病的钟夏树病倒在了这个气候、环境和人都令人难以忍受的小岛,迟到七天的高烧折磨着他,让他梦见比以前多百倍的内容,醒来却依然只记得零星片段。
      钟夏树的梦分为两种,一种细节到还原每个场景的时间地点、每个物品的特点和方位、每个人说话时的动作神态,另一种却缥缈无状,充满象征。
      这次,他梦见了月亮。
      冰冷冷的月亮,被夜雾一点一点拖入海里,潮湿爬上了月亮的身体,海面碎落一片波光,虚幻而耀眼。
      他乘着船去拾捞,却被扎得满手鲜血淋漓。
      钟夏树向黄书译请了假,等病好了再去。李夜筝可能只是发烧带来的幻觉,等他精神抖擞地回到茉莉小院,一切都还是之前的模样。
      带着这样的想法安心躺下,黄书晓却吵得他不得安生。
      黄书晓每天一放下书包就跑进钟夏树房间说李夜筝坏话:“拽什么拽啊谁也不理,会几个单词很厉害吗?每次提问都会很厉害吗?”在他口中,完全没有外语背景、据说自学成才的李夜筝不仅认得很多单词,基本的口语也是对答如流。钟夏树不在的时间里,上课时黄书译屡次夸奖这位“英语小天才”,还让小天才代钟夏树收作业。
      钟夏树顿时躺不下去了。“李夜筝早上听写满分”“李夜筝课文背得很流畅”“李夜筝给孙玲玲讲题”……他很想把喋喋不休的黄书晓赶出去,不要再让“李夜筝”三个字轰炸他的耳朵。
      出于对李夜筝共同的讨厌,黄书晓和钟夏树冰释前嫌,短暂成为战友(黄书晓自以为)。而妹妹黄舒筱没觉得李夜筝怎么样,与他们没有共同话题,自己在一边玩她头和身子各得其所的莎丽,偶尔插一句:“可是小婕蛮喜欢李夜筝的,经常邀请李夜筝一起玩呢。”
      “哼,肖婕和乞丐都能玩,李夜筝有什么特别的?”黄书晓说。
      “臭哥哥,不跟你玩了!”
      黄舒筱气得把莎丽掰劈叉,“嘭”的摔门而去,摔的是钟夏树的房门。
      钟夏树将被子盖到头顶。头疼!
      早上蝉就开始叫。钟夏树把自己收拾好,抛下大黄小黄,焕然一新地来到了茉莉小院。
      很好,他是第一个到的。教室空无一人,黄书译也还没来。钟夏树在难得的清净中决定以后都要早起,并做完了一张六年级的数学卷子。
      黄书译母亲杨月霞来浇花,见到他盈盈笑道:“阿树,起这么早呀?”
      “伯母好,您吃早饭了吗?”
      “吃了,你吃了吧?可别饿着过来。”
      钟夏树点点头。
      “阿树,你来一下!”杨月霞突然向他招手。等钟夏树走到她身边,她从围裙兜里掏出一个还热着的鸡蛋,“本来要给书译拿上去的,你吃了吧,可别告诉你书译哥哥哦,不然他又要跟我撒娇了!”
      “谢谢伯母!”钟夏树捧着鸡蛋,笑问:“书译哥也会撒娇啊?”
      “对呀,他都没你成熟嘞。”杨月霞捏捏他的脸蛋,“不像你,这么帅,又这么乖。”
      钟夏树左手握着鸡蛋,右手摸遍全身,没找到一个兜。他跑去将鸡蛋安放在卷子旁边,又跑回来对杨月霞说:“伯母,我帮您浇吧。”
      “哎呀,感谢阿树!”杨月霞把喷壶给他,往围裙上擦擦手,“那伯母先去洗衣服了,你稍稍等一下,你书译哥哥吃完早饭就过来了。”
      “没事儿,您让书译哥别着急,时间还早呢。”
      陈明澄是第二个来的。看见晨光中忙着浇花的钟夏树,她愣了一下。钟夏树和她打招呼,她只点点头,背着书包走到自己的座位。
      滋润了这些花儿,他自己也清凉不少。娇嫩的花瓣上落满剔透水珠,钟夏树希望能下一场雨。
      “阿树,你好早啊。”
      “小老师好~”
      “小老师!”
      “阿树哥哥!”
      随着黄书译、肖婕、吵闹的黄书晓和陈小霖他们的陆续到来,气温逐渐攀升,但至少没有下午那么热。院门掩上了,钟夏树在上课前吃掉鸡蛋,去帮黄书译泡茶。从黄书译那拿到听写本,李夜筝已经坐在座位上,和第一次见面时一样,穿着不合身且老土的衣服,一看就是那种存在感很低的小透明角色。
      李夜筝是最后一个到。钟夏树看见李夜筝就想起那天,莫名其妙的老婆婆说他中邪。他手一松,差点让本子们一泻而下。
      “阿树,小心点。”黄书译善意提醒。
      “好。”
      班里只有三人是单独坐,一个玲玲,一个黄书晓,一个就是李夜筝。李夜筝的位子在最末排,靠近茉莉花的地方。钟夏树最后走到那里,把听写本放在李夜筝桌上,“早上好,”他朝李夜筝笑。
      快听写了,李夜筝的注意力还在别的东西上面,可能是在看茉莉花,看花瓣上的水珠,然后也看了看钟夏树,说:“早上好。”
      居然会说话!钟夏树好像忘记自己已经说过早上好,又说了一遍。这次李夜筝没再回复,只是看着他。
      中午快放学时,黄书译刚布置完作业,李夜筝人就没影了。后来的日子,李夜筝始终坚持迟到早退,很没有学霸的风范。
      但这人确实不容小觑。往常,黄书译习惯在批改完所有人的听写测试后,第二天把成绩最差的学生——向来由黄书晓当选——揪出来委婉地批评几句,而如今,黄书译唯一会提到的名字变成了李夜筝,而且是夸奖不是批评。
      黄书译喜欢在每日听写的二十个课内单词后面加上五个课外单词作为拓展。作为助教,每次听写钟夏树都会参与,他的答案将作为优秀范本被黄书译展示。因为除了他,没人能完整且正确地写出来。
      但在连钟夏树都空了一个单词没写的情况下,李夜筝都写对了。
      于是这一天,黄书译特地表扬了李夜筝。他甚至鼓动钟夏树和李夜筝比赛,看谁认识的单词多。
      比赛规则十分简单:黄书译说出一个英语单词,钟夏树和李夜筝要快速反应过来它的中文意思并抢答,同样的,说出一个中文,他们要快速将它翻译为英文。
      两人相对着站,一高一矮。全班都将视线集中至这里,底下已经有人在讨论支持哪一方。钟夏树听见大多数呼声都是“小老师”。
      他盯着李夜筝,咧嘴一笑:“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哦。”
      一轮又一轮下来,两人几乎都是同时说出正确答案,胜负难分。后背已被汗水浸湿,钟夏树不自觉地在裤子上擦了几次手。他一面庆幸今天穿的是深色衣服,一面暗自嘀咕:李夜筝没有汗腺吗?眼神放空,快睡着了的样子,和我比赛很轻松吗?
      分心的后果就是,钟夏树误将“affection”的中文说成了“影响”,而李夜筝说出了正确答案。
      “钟爱。”李夜筝冷淡地说。
      似乎这场冗长的比赛,让这人感到无聊了。
      “李夜筝win!”黄书译高兴地举起李夜筝的左手。
      李夜筝不太高兴地抽回自己的手。
      钟夏树把上次的失败归因于发烧,可这次健康的他面对看着就不太健康的李夜筝,依然输了,输给了一个不受欢迎的边缘人,迟到大王,小乡巴佬。
      “恭喜你赢了,你好厉害。”他笑得阳光,主动向李夜筝伸出手,要握手。
      意料之中,他那只手停滞在半空,没有得到回应。
      后来,钟夏树经常不由自主地注意李夜筝。在听写时,他时不时会瞥一眼李夜筝,期盼见到这人冥思苦想的表情,可惜从来没有。
      下课时,李夜筝总是一个人安安静静地看书。有一回钟夏树装作无意地路过,发现李夜筝看的书竟然是全英文。
      It’s the gost!
      The gost killed him!
      钟夏树不小心瞄到这两行。
      gost?gost!钟夏树浑身一震,鸡皮疙瘩冒出来了。他几乎确定,这阵子的噩梦与李夜筝有关。那是一个不祥的预兆。为了自己不被“killed”,他想必须远离李夜筝。
      但远离李夜筝,并不妨碍钟夏树对李夜筝的攀比之心。
      其实那只是一本初中水平的英语读物,钟夏树却以为李夜筝在看什么很先进的东西。下一次他来茉莉小院,也带了一本更精美的原文装订The Old Man and the Sea。
      钟夏树开始偷偷背更多单词,每天晚上念发音和听力,把属于数学的时间分出一部分给英语。上课带大家读课文时,他读得比以前更大声,更做作。他故意抽李夜筝起来单独背课文,居然没有一点珍珠村人该有的口音,除了声音小点,流利完美,节奏不缓不慢,如一丝带着雨后凉意的风,吹散夏日的闷热。
      为了战胜李夜筝,钟夏树使出浑身解数,反倒让黄书译越发喜爱李夜筝,更加不加掩饰对李夜筝的欣赏。
      与优越的成绩形成反差,李夜筝的字丑得全班皆知。每次批听写时看见那扭曲的字迹,钟夏树便扭曲地快乐起来。这是他唯一能赢过李夜筝的。然而,对这样丑的字,黄书译极其包容。
      “这是你唯一的缺点,阿筝。”黄书译轻轻地叹息。
      “不过没关心,我教你克服它,这样,你就是完美的了。”
      在其他人埋头做题的时候,他把李夜筝叫到身边,亲自教李夜筝写英文字母。从大写“A”至小写“z”,一字一字地教。他的大手覆盖李夜筝的小手,成熟的身体笼住幼小的身体,像任何一位平易近人的长辈,用鼓励的眼神、温柔的语气和耐心的引导,清风细雨般包裹贫瘠的李夜筝。如果李夜筝在哪个点做错了,他也不会生气,只是轻轻地抚过李夜筝的后颈,如同安慰一只笨拙而惹人怜惜的小动物。
      而钟夏树就坐在黄书译为他安排的靠近风扇的地方,在闷热到让人喘不过气的持续不断的风吹中,沉默地看着这一幕。他发现,黄书译好像很久没戴过手套了。
      他觉得哪里有点奇怪,但说不上来。也许是因为李夜筝的肢体抗拒太过明显,让人想不通,面对这里对自己最好的黄书译,李夜筝为什么还如此不知好歹、冷漠无情?
      钟夏树没有注意到,同样距离讲桌很近的玲玲,每当这时就会把头低得更低,把笔握得更紧,在练习册上画出一条又一条尖锐的黑线,最终一道题也没做完。
      “‘e’,介于第二和第三条横线之间,我发现你总爱写出格。”黄书译低笑一声,“真可爱。”
      看李夜筝自己练了半晌,进步甚微,他又倾身上前,“没关系,我再带带你。”
      “哎!”黄书译的水杯突然倾倒,褐红色的液体和茶屑像洪水一般淹没了那些无论如何也变不规整的字体。
      钟夏树马上起身,见刚才向他举手去上厕所,然后意外撞翻讲桌上的水杯的罪魁祸首,匆匆道了个歉后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还好茶凉了,阿筝你身上湿了吗?”黄书译掏出纸巾,满脸关怀地要帮李夜筝擦,李夜筝却一直望着玲玲离开的方向。
      “不用,我去厕所。”李夜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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