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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飞机是在午 ...

  •   飞机是在午夜降落在祖国的大地上的。从机场出来时,我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冬天,终于来了。

      前几天,还是在美国的时候,我就把签名改成了“冬天,来了就别再走好么”,结果遭来无数人的围攻。他们说我是季节狂想症,恨不得天天都是冬天。更为过分的是,Tim居然把这种喜好嫁接到我的性别上进行人身攻击,他就说我根本不是个女人,是女人的谁喜欢把自己穿的很臃肿。我不知道该怎么回他,只打过去一串省略号。

      其实我想说,我也许真的不是个女人,我只是碰巧钻进了女人的身体然后要借助女人愚蠢的头脑来思考问题。我也不是很情愿的,这样失误地就成了一个女人,任何时候都要以一个女人的身份要求自己,看待别人。很多很多的苦衷很多很多的无奈,又该去和谁言说?

      我这样和Tim解释时,换来的只是一大串呕吐的表情。

      罢了罢了,Tim怎么会懂呢?他又不是女人,他又不是我这样的女人。

      所以很多时候我无理取闹或者刁钻蛮横时,我就会很理直气壮地告诉别人,我是个女人。对,女人就是有一种特权。这种特权叫做撒娇。尽管我不是很喜欢这种特权,但也不觉得这样的特权有什么不好,偶尔,还是很受用的。

      在机场门口叫了个taxi回家。这次大概是半年没回家了吧,去年夏天的时候被小米骗到了美国帮她主持那边的工作。开始说是暂时的,结果到后来变成了一段时间,再后来她居然大言不惭地告诉我我已经是那边的负责人了。“你应该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吧?”这是她经常对她的下属说的一句话,以前我还经常在一旁看热闹,看那些初来乍到的小秘书听到这句话时疑惑不解但又惶恐不安的表情,没想到这回我也成了这句话的恐吓对象。于是,我就不清不楚地成了小米公司在美国分部的头头。而事实上,这个分部只有两个人,我是其中之一,还有一个美国的大男孩。我们的工作就是搜集美国的广告创意新生力量,说白了,就是挖墙脚的。我问过为什么我的部门人员这么少,小米的回答很有她的style,去挖墙脚还搞那么多人干什么,又不是什么好事。

      虽然对于这份工作还有些许不满或是抱怨,但大体上,我对这份工作还是很满意的。美国的大男孩叫Jusitin,我们合作很愉快。在美国的大半年,我们的主要工作似乎不是挖墙脚,而是吃喝玩乐。

      家里的时间似乎还停在半年以前,我又让小米定期打扫,所以还是一尘不染的。不仅如此,小米还给我添置了好几样家具,大大的房子变得紧实了些,更有了几许家的味道。我刚办这来住的时候,只买了一张电脑桌和一把电脑椅,连床都没有,我就学着日本人的样子睡榻榻米。后来小米来看我,她扫视了屋子一圈,就拉着我直奔家具城,然后又去家电城狂购一番。几经折腾后,她很满意地说,这才像家的样子嘛。我只能无奈地耸耸肩。

      对于家的样子,我没有一个所谓的定义。我买了房子,只是因为我嫌来回换房东麻烦。全铺地板,只是因为我嫌地砖凉。所以当我说起我的住处时,别人眼里流露出的羡慕还是什么的,总让我无所适从。Tim说我其实很邪恶,别人以为的我的好,我的有品位,其实,都是浮云。本质上说,我只是很懒,很挑。

      一进家门,我就把自己狠狠地甩在了沙发上。果然,哪也没有家好。以前外婆总是喜欢说这句话,我现在也渐渐把它当做口头禅。记得那次和小米打国际长途时我也很意味深长地剖析了一下这句话的深刻含义,言简意赅但又很有内容,家果然是港湾什么的,原来小学时代的造句不是那么无聊嘛,最后,我感慨道,可惜我还没有一个家啊。小米沉默了半天后只说了一句话,你丫脑子没出问题吧。

      她这么说我也不是没有道理,我一直向往的是四海为家的生活。中学时学韦庄的词,其中有一句“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我很喜欢这句话,我觉得这是我要的生活。词的原意不太清楚要表达的是什么情感,反正我的理解是,年轻的时候就应该在外面灯红酒绿车水马龙。

      伸手抓了一个靠垫过来,连大衣都懒得脱,就搂着靠垫睡着了。

      再睁开眼睛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浑身冰凉。

      Tim之前说过要我回国之后去帮忙照看他的酒吧,如果我做到了,他会给我一间专属包间,包间的装潢我设计他买单。可后来我就被小米骗去了美国。回来之前Tim还万分叮嘱我一定要去他的酒吧看看。我说那是一定的,只是不能帮你看店了呢。Tim很大度,没事,这账我去找小米算。你的专属包间还是有的。Tim,你简直是个神。我美得简直要冒了泡。

      于是,我起来梳洗一番,就赶赴Tim的酒吧。

      Tim的酒吧的前身其实是我们上大学时经常光顾的奶茶店,我们还在那做过兼职。我们经常去不是因为那的奶茶有多好喝,而是因为Tim 看上了那里的服务生。但那个女生没在那干多久就离开了,而且不知去向。Tim很伤心,他自己是这么说的。他说这话时好像自己是个纯情小男生,情窦初开略显羞涩。天知道他搞过几个女人,还在这和我装天真。之后没几天,他又和其他女生在一起了,还很委屈地和我说他是因为太寂寞。

      我以为我终于可以不再去奶茶店挥霍人民币了,可谁知还是被Tim隔三差五的叫去。我说那女生不都走了么,你还去干嘛?不死心么?他说只是因为习惯了那家奶茶的味道,不喝就心慌。看我还是不情愿,他居然还补充了一句,你别担心,出来喝奶茶就我们两个人,谁都不带。

      就这样,大学四年,我们每个星期都会去那里喝五次奶茶。为了保持身材,我和Tim晚上还得去操场跑圈。

      那家奶茶店很特别,不是那种速买速卖型的,而是那种类似咖啡厅的奶茶店。整个奶茶店是一栋欧式建筑,看起来很古老了。一楼用来卖奶茶,二楼大概是老板住的地方。那里的消费还是不低的,所以去的人并不多,我和Tim去了,也只是被那的外表所吸引,然后,就爱上了那的味道。

      二十几分钟后,我就到了那家奶茶店、Tim的酒吧。

      Tim站在门外冲着我微笑,半年不见,他好像有点瘦了。穿着藏蓝色英伦风格的呢子大衣,两只手揣在兜里,很懒散地站着。那一刻我觉得我才觉得我好像从来没有认真地看过他,他的五官长得还真挺精致。我正想着要赞美他一下时,他忽然拉着就往店里走,他说:“来了一个人,很重要的一个人,对你来说。”他说这话时,脸上的表情很兴奋,但眼神却很悲伤

      然后我就莫名其妙地被推进了门。

      “Seven,你还好么?我很想你。”

      我很惊恐,当我听到这熟悉的声音时。已经三年了,我以为我可以忘掉的,但还是这么不堪一击。那声音就像是一个咒语,把我好不容易封印了的记忆又重新释放出来。凭什么,凭什么我就得这样被人牵制?

      我看都不想看一眼这声音的主人,故作淡定转向Tim:“你知道了?”

      Tim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他低着头倚在墙角,就像多年前每次我心烦意乱把他叫出来却又一言不发时那样,他只是淡淡地说:“Seven,你的世界为什么不让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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