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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 27 章 ...

  •   五个小孩子,还有一个基本不成气候的屈秋。
      池姬扈从他们一出庄就跟着他们,亲眼看到碧渺用蚀魂,其实蚀魂这名字起得过于隐晦了,事实是那小女孩用细细的银针刺入头骨,然后白色的脑浆顺着细细的口子流出,在很短的时间内全收集到了她的手里的瓶子。
      吸人骨髓,蚀人魂魄。
      名不虚传,池姬扈赞叹道,他清楚碧渺不可能像表面上的看起来的那么简单,至少她不可能是五六岁。而这个失传的蚀魂更不可能是一朝一夕就可以练成的,最重要的,她是毒娘子的外甥女,也就是说,她的年龄也是没有时间意义的。
      一路上其实有几路埋伏,可是还没等他动手,就被另一路不知道身份的人给拦截住了,保护?不像,对方明明就知道自己的存在,只是自己一直都没动手,所以也当没看见。
      只怕他们跟他一样,只是为了让这几个人安全到达唐门而已。
      我趴在笑笑的背上,百无聊赖,“笑笑,我们出来几天了?”
      笑笑警惕的回过头,“二十七天,”张了张口,终于忍不住问,“那个人怎么还没跟上来?”
      “没办法啊,我们现在就是人家手里的木偶,主动权又不在自己手里。”
      “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我有些郁闷我现在的年龄,早婚是奢侈,早恋更是无稽,几个小屁孩这几年白天练功晚上灌顶,要不然哪来这么好的身手。
      我忽然精神起来,“注意了各位,人要过来了。”
      几个人陡然一震,了了低声道,“果然是他,要动手了。”
      风逐尘挑起剑,“跟了我们这么久终于打算出手了啊。”
      池姬扈走过去,其实他根本没想这么早出场的,可是那五个小孩明显早发现了他的兴奋表情让他实在很挫败。
      于是他走出去了,开始了风逐尘华美而绚丽的江湖序章。
      我喜欢看风逐尘舞剑,他越大就越有江湖侠士的幽雅气质,白衣飘飘,柳眉眩目,傲然绝世,举手投足都透着出尘的气度。
      池姬扈从心里不愿意跟柳归尘他们为敌,倒不是因为害怕。
      他堂堂一个封火堂堂主,本不该欺负弱小的,虽然连日来他已经肯定了那几个小鬼根本跟弱小扯不上关系。
      问题是他不想动手啊。
      他在想问题的当口,风逐尘已经一剑刺来,闪身,很惊险的躲过。
      小鬼的轻功也很好,看步法好象是天山派的“御风”,初静山庄,果然不是简单的地方。
      两个人交起手来。
      风逐尘眼睛开始兴奋。
      旁边的小孩似乎也兴致勃勃,大小姐甚至拍起手来,“那什么,起剑的时候你要记得衣摆要散开,逆风而立,才有大侠的气质啊,刚说呢,你给我站好了,再这么狼狈,回来你就别吃饭了。”
      风逐尘踉跄了一下,恼怒的又是一剑刺去。
      池姬扈越躲越是心惊,对方的剑法倒不是什么绝世剑法,基本是稀疏平常的甚至一般的武馆也会教人的招式。
      横,劈,挑,刺。
      仿佛被激怒了的白衣少年冷着稍微有点红晕的脸,愤恨却漫不经心的出剑,摇摆的身姿让人捉摸不透,长长的衣尾随风飘着,好一个如谪仙般的灵童。
      池姬扈望向不远处的大小姐,连日来他只知道这个大小姐不是个简单人物,却不曾料过,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居然有如此的心计和城府。
      她所说的话想激怒的不是风逐尘,而是池姬扈自己。
      所以风逐尘愤怒却不惊慌,依旧幽雅的出手,仿佛根本不把眼前比自己大上至少十年的对手放在眼里。
      池姬扈退了几步,“停,在下有话说。”
      柳归尘微不可辨的点点头。
      风逐尘收起剑,很有礼貌的冲对方点头表示赞赏。
      池姬扈有些啼笑皆非,这小鬼,太小看人了吧。
      他上前拱手,“在下池姬扈,想跟大小姐谈笔生意。”
      池姬扈是个少年成名的英雄,当然你可以说他凭借的是祖上的庇佑,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会有一个富可敌国的父亲和一个也曾经让整个武林都跳过脚的□□□□的母亲。
      那段不光彩的过去他自己自然是不想再提了,不是因为什么脸红或者不好意思。只是很单纯的觉得自己都这么大了,何必还要靠着父母的名声来过活,由此可以知道,他认为自己是个很厉害的人物,父母相比起来根本算不得什么。
      之所以这次会来淌这趟浑水,他给自己找的理由是太无聊了。
      初静山庄在短短几年内崛起,迅速成为江湖上最有实力的门派之一,根据可靠消息,它的势力基本遍布了大江南北,连丐帮都成为其手下的助力,虽然丐帮帮主至今都没有承认过。
      不得不说他对初静山庄很感兴趣,这个江湖刀光剑影,所谓的快意恩仇和行侠仗义,都让他感到很无趣。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忽然发觉自己找到事情做了。
      父亲爱上一个传说中的□□□□,所以从成亲起就开始担心年轻又美貌的妻子会红杏出墙,生下儿子后更是一天到晚死守着老婆。
      至于母亲,情人据说是满天下。
      每年上门来斥骂父亲母亲道德沦丧的人有很多,有男人,也有女人,男人通常被一张银票就打发走了,女人的话基本看到随便一个媚眼就可以勾魂的母亲就已经自愧不如的掩泪走开。
      这些都是父亲说的,所以他到现在都怀疑是否是真的。
      父亲很会挣钱,母亲很会勾引男人。
      生下他这么一个正常的儿子应该说是祖上积德,起码他做的火药让父亲觉得很高兴,从此可以专心盯着妻子不用做生意了。
      家里的老头也很欣慰,认为儿子不行孙子总是最好的。
      池姬扈也不负众望,建立的封火堂,其规模远远超过了他本来只想开个小店玩玩的意图。
      虽然他同时也很败家。
      他会为了让一个娇滴滴的千金大小姐给他洗一次脚而将池家半数的家产给送出去。
      对方据说是书香世家。
      自然死活不愿。
      于是池姬扈凭借家中势力硬是逼对方低头,千金小姐自觉名节已毁,自梳出家。
      池姬扈的脚正常人是碰不了的,这是大概是他最大的痛,其他人是这么认为的,所以无论池姬扈做了多荒唐的事情,总觉得他只是在发泄心中的不满。
      池姬扈的脚是什么样的呢?
      用现代人也就是我的眼光看来,畸形。
      用古代也也就是碧渺或者风了了的眼光看来,就是羡慕。
      江湖不是纯粹的江湖,草莽也会追逐世俗的审美观的。
      没错,池姬扈天生一副三寸金莲。
      三寸金莲也是有讲究的,需要有白皙如玉柔弱如柳的腿,很显然,遗传了父亲的脸母亲的身材的池姬扈的确是那两个人的亲生儿子。
      他的要求很震撼,希望我们将他平生最恨的三个人和最喜欢的三个人都变成三寸金莲。
      开的价格和让人心动。
      连一向对钱没什么感觉的笑笑也张大了嘴巴。
      他说,封火堂的火药此后任君使用,还有,他知道七煞堂在什么地方,因为三个月前他才跟七煞门谈成了笔生意。
      为什么最喜欢的人也要变成三寸金莲?
      笑笑很疑惑的问他。
      他说,恨我的人总是笑我的脚,喜欢我的人自然要连我的脚也一起喜欢。
      笑笑还是很茫然。
      成交了。
      我说。

      作者的话:最近我刚开学,忙着上课上课上课,头大啊。。。。。
      这个故事我想很了多个版本,现在还没决定用哪个,但肯定不会有太夸张的感情戏倒是肯定的,毕竟主人公才这么点大,最最重要的是,我越写越不知道她有多大了。。。。。。
      后面会陆续出现很多人物,我想大纲的时候都用ABC来代替人名,起名字实在不是我的强项,尤其今天我们刚学了篇东西,说什么,As his name is,so is he!!让我很无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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