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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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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一座疯狂的城市,□□在哥谭不算罕见,没有人会乐意去惹□□,下场……大家都懂。
一把红伞在街头不算吸引人,但碍于哥谭的色调过于黯淡,所以红色在哥谭还算吸引眼球。至少对罪犯来说是的。说实话,我还挺喜欢这把红伞的,红色,是血的颜色。
但别误会,我可不是什么罪犯,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想要活命的哥谭市民。
哥谭的雨总是下个不停。我喜欢雨,但一直下就另当别论了。不过,这也许只是哥谭母亲企图冲刷掉这座城市的污秽,给自己的孩子们一个干净的环境。但真的冲刷了还是哥谭吗?
哥谭街头的流浪汉我早已见怪不怪,这倒也让我真正见识了一把美国街头流浪汉的生活,我不知道费城是什么样的,但我觉得,半斤八两。
哥谭不乏有正义人士,但这弱小的正义能拯救这个陷入泥潭不知何时才能重获新生的城市吗?
说起来,我不是哥谭的“本地人”。相信我,这个双引号是必要的。因为我是穿越进来的。
这是我在哥谭街头……“自由行”的第三个月。我说得好听,但其实我本质和流浪汉没什么区别,在街边睡觉,偷别人的钱包买东西吃。
但开头总是艰难的,我记得内天是晚上。刚来哥谭的时候还不敢相信我出现在美国街头,我甚至怀疑我是被人绑架过来的,毕竟我的手机不见了,但我身上没有一处伤痕,身体没有任何不适。但一般这种情况肯定下意识觉得自己被绑架,所以去警局总没错。
尽管我知道米国警察在处理某些事情上不怎么样,但无论如何找警察总归没错。碍于语言的障碍,我独自走在街头寻找警局。
我还有点运气在,没走多久就找到了警局,说真的,这绑匪不怎么样,把我丢弃的地方里警局不算远。真是傻/逼。
然后转折点就来了,我看到警局门口的挂牌是“GOTHAM CITY POLICE DEPARTMENT”的时候,我愣住了。
“Gotham”?Really?GCPD?是我脑子不正常还是美国疯了?哥谭?我可不记得米国有个警局或者说有个城市叫“哥谭”。
我本来还觉得我脑子没什么问题,但我看到本杰明·麦肯锡和多纳尔·罗格从里面走出来还和我记忆中的哥谭第一季里的造型一模一样且他们周围没有摄影机的时候我彻底懵了。
原本想去警局的心被这突如其来的插曲扰乱了思绪,思考了几秒钟后,我决定跟踪他们。
人终究跑不过车是吧,但好在我还是跟着他们到了他们的目的地。
内个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场景,内条刻在我脑子里的巷子,布鲁斯·韦恩父母被杀的巷子。
我躲在巷子入口的转角后,我简直无法相信这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他们的周围没有摄影机,没有工作人员,地上的血迹又是如此真实。
我真的很希望这些都是假的,或者是我在做梦,但我掐了自己一下,很痛,而且看着远处披着毛毯坐在楼梯上的“布鲁斯·韦恩”,我开始相信我可能是穿越进了《哥谭》里。
毕竟布鲁斯·韦恩的演员大卫·马佐兹可比眼前这个高多了。
这烂熟于心的剧情我不想再看下去了,于是我跑开了。说是跑开,但我其实也只是朝着我身后沿着墙走了一小段距离,然后我就随意地坐在地上了。
虽然不敢相信,但我还是接受了这不符合逻辑的“穿越梗”。其实我的接受能力没那么差,只是你知道吗,这真的很不可思议,21世纪,穿越,这种事根本不可能发生才对。
太神奇了,真的。
接受了这点后,我就要谋生了,想想还有点激动,但一想到我之后可能要一直那样谋生激动的心完全消失了。
就像我说的,开头总是艰难的。我需要钱,我可不会乐意在垃圾桶里翻吃的,虽然我很有可能有一天这么做……但我想赌一把,单车变摩托,去偷别人的钱包什么的。
第一次偷钱包的经历总是艰难的,我被发现了,但好在我最后把内个人甩了,我从来没想到过我竟然可以徒手翻过一堵墙。求生的本能啊。
被我偷得这个倒霉蛋叫威尔多·帕克,很幸运,他的钱包里有不少现金,我不了解这时美国的物价,但起码这些钱能让我活几天就够了。
拿了纸币其他的就对我没用了,找了个井盖把钱包扔掉后给自己买了些面包,我记得很清楚,那花了我10美元,我很心痛,但至少我不会饿死街头了。
那么回到现在,我在哥谭自力更生了三个月了,偷钱包更有技巧、更顺手了,我还学会了撬锁,这是个很好技能,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
我爱撬锁。(好孩子别学)
在街头流浪,但我还是需要洗澡的,浑身黏糊糊头发油腻腻的感觉可不好受。
还有就是我发现我其实可以和别人无障碍交流,总之就是我脑子里有一大堆我之前完全不知道的英语单词。
这件事是在我来到哥谭的一个月后才发现的。哈哈,是的,也就是说整整一个月我都像个傻子一样,偶尔自言自语一下为不算太枯燥的生活增添点乐趣。
其实我在哥谭有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我没有户口,但我也不清楚我有没有,我的脸和我原本没什么区别,只是似乎更偏混血一点,至少比我原来的脸好看。
说回户口,我没有户口,那么我就等于非法入境,被发现可不是个好事,但我根本不清楚怎么办理,我甚至连自己祖国的办理方式都不知道。
而且这东西肯定不可能只是到指定地点说“嘿,我想办个户口”然后这事就解决了。
很烦,真的。
我正思索着户口这事时,不小心和人撞了个满怀。这里我得提一嘴,我的身高和原来的身高一模一样,只是我发现我似乎……还在长个?
我似乎是撞到了一个常年锻炼的人,因为他的胸肌还挺硬的。我摸了摸自己被撞痛的鼻子后,头也不抬的朝对方说了句抱歉就继续往前走了。
“啧,穷鬼。”
到一个转角后我翻了翻刚刚内个和我相撞的人的钱包,里面没几张纸币,还全是20的。拿了全部的纸币后我就把钱包扔进下水道了。
在哥谭生存的这三个月,我跟踪过几次戈登和布洛克,有和剧情一样的案件,也有没在剧情里展示出来的案件。不得不说,戈登和布洛克挺忙的。
但跟踪他们两个只是给我枯燥乏味的求生之路撒的调味料。主线任务,活下去;支线任务,观察主角和反派。
我倒是有和他们混眼熟的打算,但这对我而言得慢慢来。我不知道现在的剧情到哪了,但这不重要,我只想活下去。
说起来,我到还挺像去看看杰罗姆·瓦勒斯卡的,毕竟看电视剧的时候最迷的就是他。算算我身上的积蓄,打个车去马戏团应该是够的,但就是不知道司机师傅知不知道马戏团在哪。
我吃了顿中饭后,鼓足勇气在街上问起了他人马戏团的位置。很幸运,我问到了,稍微计算了一下过去的距离后我打了车。
到了目的地后我支付了车费,并让师傅回了城。反正我在哪都能睡觉。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马戏团的帐篷,在原地站着看了一会后我看到了售票处,于是我朝那走去。
“哦~你好,小姐,要买票吗?”
看着眼前这个一脸wei琐样,还不停上下扫视我的白痴,就犯恶心。
*的,最讨厌wei琐男了。
其实我并不想买票,因为杰罗姆他并不会被安排上场表演,他做的都是整个马戏团最脏最重的活。但我真的很想看看穿插蛇舞是什么样的……而且我从来没看过马戏表演。
“今天有表演吗?”
“当然了,晚上六点。小姐感兴趣吗?我可以请你看~”
“不用了,我喜欢一个人。”
“别着急拒绝嘛,小姐。你也许会和我有个不错的夜晚~”
那张将自己脑中wo龊想法写在脸上的表情,真是看到就恶心,我真不敢相信我可以忍这么久。
“你只需要卖我一张晚上表演的票就好了,说这么多废话干嘛?”
“相信我小姐,你和我一定会有个不错的夜晚的~”
真恶心。不过……嘿!我脑子里有个好主意……
“能伸出你的手放在台子上吗,先生。”
“小姐是想做什么?”
我将右手伸进外套口袋里,摸到了为了防身买的弹簧刀,可花了我不少钱,心疼死我了。我强忍着恶心伸出左手,轻轻地抚摸着他那只粗糙还可能自己lu过/管的左手,为了演技逼真,我还装出一脸献mei的表情,我不知道我装的像不像,但这个白chi没看出,还一脸享受。
在他一脸沉醉的时候,我抓住了他的手腕,然后猛得将刀刺进了他的手背。
“啊!你这biao子!你做什么!”
“我说了,你只需要卖我晚上的票就好了。”
见他想上手拔刀,我微微转动了刀,这导致他的伤口撕裂了一下,他痛得大叫一声。
“啊!把刀拔出来!你这biao子!快点!”
“你不卖我票我是不会拔的。先生。”
说着我又微微转动了刀。
“我卖!我卖!你把刀拔出来我立马给你票!”
“你先卖我票。”
见我意已绝,他很快出了一张晚上六点的票给我。将票放进口袋后,我将刀从他手背中拔出,他赶忙将手收回,查看伤势,看着自己血淋淋的伤口,他充满怨念的瞪了我。
我猜他下一秒就要放出狠话,说什么让我等着,于是我先一步开口打断他接下来要做的事。
“收起你脑子里wo龊的想法,我可不是什么好欺负的女孩。如果你想对我进行报复的话,还是省省吧。钱,我不会白嫖的。先生。”
将钱放在台子上后我就转身走了,和这种白痴多说一句都是浪费我的口舌。我在口袋里掏出了买的手帕,擦干净了刀上的血迹,让我的第一把宝贝刀沾上这种白chi的血想想真是难受。
说起来,我真的很宝贝这把刀,甚至为了她特地买了块擦她的手帕。就是我刚刚擦她的那块。将陪伴我一生的防身武器,我当然得好好对待她了。
我收起刀和带血的手帕,既然来了这,我打算在这马戏团附近逛逛。
我走到了一条河旁,也好,在这洗一下手帕,顺便等着晚上六点。
我洗着手帕,真该死,没有肥皂或者洗衣液真的很难洗。如果实在洗不掉我只能丢掉了,虽然这手帕是没多少钱……但是就我的现状,钱可不能花的大手大脚。
我正苦恼着,一阵低低的咒骂声传入我耳中,我抬头在周围寻找着声音的来源。就在我左侧不远处,一个红头发的少年屈膝坐在河边,双臂搭在膝盖上,看上去很沮丧但又充满怨气的看着河面。
那张侧脸在我看来很眼熟,眯起眼睛仔细看了一下后我发现,是杰罗姆·瓦勒斯卡。
我鼓起了我这辈子所有的勇气,将手帕拧干后放进口袋,摸了摸自己的口袋,确定自己口袋里有糖之后朝杰罗姆所在的地方起身走去。
“你听到我的脚步了吧。”
听到我的话,男孩转过头仰视着我。说实话,看到他的脸的时候我吓了一跳,杰罗姆的脸很好看,绿色的瞳孔就像绿宝石一样闪闪发光。不过他脸上的伤才是让我吓一跳的原因,杰罗姆的嘴角,左眉骨处分别有一处伤痕。
话说他现在差不多十七八岁了吧,竟然还在挨打嘛……
“你是谁?”
“和你一样拥有糟糕人生的家伙。建议我坐这吗?”
“随便你。”
“你脸上的伤是怎么搞的。”
“我妈妈弄的。”
“她为什么要这么对你?”
“她从来不相信我,只会打我,在她心里,我就是个怪胎,疯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都是我的哥哥,他说什么我妈妈都会相信。我恨他们。”
我听着杰罗姆发泄着他对自己母亲和哥哥的不满,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扭曲的笑容,这属实吓到我了。
这个年纪,他内心的疯狂应该已经在慢慢生枝了吧。
我从兜里掏出颗糖,递到杰罗姆面前。他转头一脸疑惑地看着我。
“吃甜食会让人心情好。就当是我的安慰吧。”
杰罗姆看着我手上的糖,沉默了一会,随后接下了。
“谢谢。”
“不客气。”
我看着他将糖拆开放进嘴里,然后微微抬了抬眉毛,随后看向我。见我正在看他,他不好意思的往别处瞥了一眼,随后看向我。
“是草莓味的。”
“嗯,我最喜欢的味道。怎么样?”
“很好吃。”
“你喜欢什么味?”
“橘子味吧。”
“我找找……给。”
“谢谢。你总是随身带着糖吗?”
“嗯,因为我喜欢吃糖嘛。”
我们就此结束了话题,一同看着小河。我很享受这种安安静静在河边看着远方的感觉,这种平静的时刻一直是我的最爱,如果可以,我能在这坐一整天。
“你说你和我一样拥有糟糕人生,为什么?”
杰罗姆的开口将我从放空的状态拉回,我转过头看了他一眼,那双绿眼睛真的迷人。随后我转头又重新注视起远方。
“我是个孤儿,也是个流浪汉。不过我和流浪汉的区别是我不会翻垃圾桶,而且我会确保每三天洗头洗澡。”
“你都说自己是个流浪汉了,难道你靠偷别人钱包度日?”
“对啊。”
“那洗澡洗头呢?”
“踩点那些出远门的住户,然后撬/锁进他们家。要是有合适的衣物就换上,这身就是我昨天从一户人家家中顺走的。”
“真有趣。”
“是吗?一开始我也觉得有趣,但时间久了没感觉了。不过求生可不是件有趣的事,你知道街头会有内种恶霸吧?我得当心他们来抢我。而且也不是每天都有收入的。”
“起码你不用忍受一个biao子妈妈。每次她喝了酒之后就打我,还有我内个该死的叔叔,无休止地打我。”
“嘿,别聊这些不开心的了,起码此刻是清净的。”
我们又一次注视着远方,两个孤独且破碎的灵魂在此刻互相共鸣着,就坐在河边安静地吹着风,仿佛风会带走他们的烦恼和伤痛。
“我该走了,不然马戏团的人得找我了。”
“你在那个马戏团工作吗?我买了晚上六点的票。”
“是的,不过我只是个打杂的。祝你观演愉快。”
“谢谢。下次见。”
杰罗姆起身,我看着他走向我刚刚来的方向,内心满是惆怅。但我的良知又时刻提醒着我杰罗姆·瓦勒斯卡将来会是个杀人犯。
杰罗姆·瓦勒斯卡,“可怜”的家伙。
我转过头换了个舒服点的姿势看着远方,打算就这么消磨时间等待着六点到来。
“我还没问你的名字。”
听到声音,我转过头,杰罗姆就站在我的不远处看着我。名字吗……我还从没想过自己的英文名。
“……梅勒丝,只有梅勒丝。”
“杰罗姆,杰罗姆·瓦勒斯卡。”
“杰罗姆,很好听的名字。”
“下次见,梅勒丝。”
“下次见,杰罗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