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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 21 章 惊梦 ...

  •   “吃饭吧。”吴夫郎走了以后,苏荞回到堂屋里坐下,对还在门口的顾商词喊道。

      顾商词应了一声,关好院门。

      等他回到桌子旁坐下重新拿起筷子时,能看得出小哥儿的心情明显没有方才那么好了,一双漂亮的秀眉微微垂落。

      见状,顾商词顿了顿,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了一句:“小荞,方才那吴夫郎,他是谁?”

      闻言,苏荞闷闷道:“就是他说的那样。他们家住在村口,你可能之前没见过,吴夫郎男人叫姓孔,叫孔大柱,平日里看见了喊一声大柱叔就行,他俩还生了两个孩子,大儿子孔正德,如今在城里酒楼给人做跑堂的,还有个姑娘,孔小莲,前几年已经嫁人了,不在咱们村里。”

      寥寥几句话,便把吴夫郎的家里情况说清楚了,然而顾商词想听的却不是这些。

      他想知道方才苏荞为什么会让那吴夫郎进家来,摘走了那么多的菜,还端走了一碗肉,而且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

      相处了在这些日子,他是知道的,小哥儿也是有脾气的,并非是那种一味忍气吞声的人,只看他之前放狗去呵斥沈昭便知道了。

      可他瞧了眼小哥儿的表情,这会儿明显不太高兴,而且也不想多说的样子,他也不好再问下去。

      两个人拿起筷子,安安生生的吃饭。

      纵然方才吴夫郎上门的事儿多少搅了些苏荞的心情,但这顿饭的味道还是非常好的。

      山鸡的肉吃起来虽比家养的鸡更紧实一些,吃着却更有嚼劲,味道也鲜,鞭笋也是鲜的,这般炖出来的汤汁味道鲜醇却不油腻,肉吃完了,连骨头啃起来都透着香。

      余下的汤汁用勺子舀了浇在饭上,这下连米饭都染上了油亮的鸡汁,苏荞和顾商词两个人一块儿把盆底那点儿汁给分完了。

      至于山鸡肚子里剖出来的那点儿内脏肠子也煮熟了给青宝吃了,半点没浪费。

      一桌子好饭好菜抚慰了苏荞的心情,一顿饭吃完,小哥儿的心情又好了起来,连洗碗时候都是笑眯眯的,洗完碗以后又拿了块木板,用黑木炭在上头写写画画的。

      顾商词看了一会儿,没看出他在做什么,不过见小哥儿又笑了,他心里也松了口气,而后又止不住摇头失笑。

      这般心性,倒当真是简单极了,也好哄极了。

      不过想起吴夫郎这事儿,顾商词的唇角又慢慢压平了。

      这事情他存在心里了,等以后找机会,他去寻何树来问一问,也就知道后头该怎么办了。

      另一头。

      吴夫郎一手挎着篮子,另一只手里还护着那碗肉,喜滋滋的往家里去。

      路上碰上几个吃完了饭,坐在村里大榕树下纳凉扯闲话的妇人和夫郎,见了他,有人同他打了声招呼:“呦,吴夫郎,这手里端了啥好东西呀,还这般护着?”

      闻言,吴夫郎眉梢一挑,嘴角弧度扬的更高了,把碗放低了一些叫她们看,显摆道:“嗐,也没去哪儿,这不是家里没菜了,便去荞哥儿家里借了一些。正好碰上荞哥儿今个儿在家炖鸡,便给我也装了一碗,叫我端回家尝尝鲜。我说不要吧,他还非要塞给我,我这也是没办法不是。”

      这话一出,几个妇人夫郎脸上神色各异,有撇嘴的,有皱眉瞧不上的,还有的不吭声。

      吴夫郎也不在意他们怎么想,显摆够了便又对几人道:“成了,大柱还在家等着我吃饭呢,你们聊着,我就先回去了。”

      “欸,好好,去吧。”方才问话的那人这会子也有些尴尬,听他这么说,忙应了两声,又朝他摆了摆手。

      只等他端着碗走远了,其中一个人妇人才忍不住朝地上“啐”了一声,满脸的瞧不上,骂道:“呸!你瞧他那副瞎显摆的样,还荞哥儿硬塞给他的,叫我说,八成是他厚着脸皮朝荞哥儿要的,还有装的那篮子菜,还借?说的他什么时候还似的。”

      “那有什么办法,人家荞哥儿自个儿愿意给。”

      “嗐,那也是。要我说啊,也就是荞哥儿性子好,由得那孔家每次上门打秋风。要我,不就是当年老孔头给粮满叔借过半贯钱嘛,这早八百年前的事儿了,后来又不是没还钱。再说了,如今老孔头和粮满叔都不在了,我能由着他孔大柱夫夫俩这样?”

      “啥性子好啊,要我说,这荞哥儿就是性子呆。”

      “嗐,成了成了,不说了,又不是咱家里的事儿。”

      几人聊了几句便又扯起旁的事儿来。

      那边,孔大柱和吴青也在家喜滋滋的吃起肉来,孔大柱甚至还寻来一盅酒喝。

      “嗝。”吃饱喝足以后,孔大柱打了一个酒嗝,一张脸喝的熏红,翘着腿惬意道:“说起来,老头子在的时候这恩情欠的好啊。就连如今他人都走了,咱俩还能跟着享福。”

      吴青还没吃饱,嘴里嚼着一块鸡肉,闻言头也不抬:“可不是。我今个儿可又在荞哥儿家菜园子里扒拉了不少菜回来。咱俩有日子不愁菜吃了,连蛋我都摸了两个回来。”

      原本他瞧了眼还有鹅蛋,可是鹅蛋他不敢拿。苏荞家里养的那只鹅可凶,还不关起来,就这么由着它满屋跑。要是他拿了鹅蛋被那鹅瞧见了,那大鹅得能追着他跑半条村子。

      要说这苏荞做饭的手艺就是好,这鸡就是送给他,他都炖不出这个味儿来。

      吴青一边舔着嘴边的油光,一边嘲笑道:“不过你说,那苏荞是不是也是个傻的?不就是当年他阿爷没钱的时候,老头子借了半贯钱给他家盖屋子么。那钱后头也还上了,可能是粮满叔后来跟他说了这事儿,他就一直记到现在。就说这两年,咱从他家里“借”走的肉菜,都不止半贯钱了吧。”

      “好了,快别说了。”孔大柱哈哈大笑:“要不是荞哥儿傻,咱们如今还享不到老头子的福呢!”

      “那是那是。”

      两口子一边吃肉,一边在家嘀嘀咕咕的说话。

      ——

      五月的江南,天气变得很快,转眼就到进了梅雨季。

      从前顾商词总有些不太明白,为什么苏荞总说要趁着梅雨季节前多做些什么,然而等正进入梅雨季节时,顾商词总算明白苏荞这话的意思了。

      一连大半个月的时间,顾商词几乎就没怎么见过太阳。阴云低低的压在头顶,让人的心情也跟着沉闷起来。

      雨下的倒是不算大,但毛毛细雨能飘上一整天,偶尔太阳从云缝里露出个脸来,还没等把地皮晒干,乌云又卷过来了。

      连下了那么多天的雨,空气里仿佛充满了水汽,家里墙根、木窗都接连冒出水珠来,衣裳洗了晒不干,连被子盖在身上都觉得潮乎乎的。

      苏荞每日起来,第一件事便是在家里各处撒一层草木灰去潮,然后便是把堂屋里的火塘升起来,把衣裳架在上头烘。

      顾商词先前要么在盛京,要么便是在西北。那里天气干燥,一年到头甚至都见不到几场雨,对这样的天气自然十分不适。

      他本就不太喜欢下雨天,会让他想起许多旧事,在加上连绵的阴雨,叫他的身上也不太好受。

      在军营里待了那么些年,留下不少暗伤,虽然皮肉愈合了,但每逢阴雨天气,身上的关节,以及曾经受过伤的地方,总觉得骨缝里会发疼,让他夜里也睡不太好,翻来覆去。

      ——

      又是一个雨天,苏荞搬出了做豆酱的坛子,坐在屋檐底下检查里头的豆子发的怎么样了。

      雨天没什么特别的事儿做,地里湿滑,路也不好走,除非雨下的太大了才要到地里去看一眼,怕雨水把秧苗给冲倒了,不然没什么人会下田,一不小心摔一跤,可大可小。

      昨天他和顾商词已经冒着小雨到地里去看过了,检查了田垄,没有被冲垮,又水田放了点水,还下田里了去瞧了眼稻子,还好,没有烂根。

      因此今天倒是可以安心的在家歇着,修补修补农具,做点针线活儿,或者弄点吃食。

      像是黄豆酱就很适合在梅雨天气里酿。

      家里只有两亩地,都拿去种粮食了,也没有那么多地方,所以苏荞只在两亩地的田垄旁边见缝插针的种了点大豆和花生,不算多,但是足够他自己一个人一年的采食了。

      选了十斤豆子,趁着前些日子天气还晴朗的时候,苏荞便把豆子都洗好蒸煮好了。

      蒸好的黄豆放到簸箕上晾凉一些,然后撒上面粉,等把每一颗豆子都裹上粉拌匀了,便可以装到坛子里了,期间再捂上三五天。

      而这捂酱的过程,便正好适合在如今这梅雨的时节里做,这会子天气又闷又湿,最适合豆子长霉了,比晴天时做的酱味道更好。

      苏荞打开坛口一看,便见里头的豆子的表面果然长出一层厚厚的黄绿色的霉衣来,一股豆子的味道在坛子里慢慢发开,这会儿闻起来便有股子醇味儿了。

      这豆霉发的越好,做出来的豆酱味道也更醇厚,烧鱼,炖肉的时候放一勺,增香提味,炒素菜时加一点儿,再寡淡的味道也能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豆霉发成如今这样,便算是发好了,苏荞弯了弯眼,倒入准备好的盐水,直到没过豆子两指,再放两片洗干净晾干的姜片和干辣椒下去,用干净的布把坛口封实,这下就行了。

      接下来,便是每天把坛子搬出来通通风,等到出了梅雨季以后再挪到太阳底下晒几天,这豆酱就算做好了。

      苏荞把封好的坛子搬进了灶房里,路过堂屋时,堂屋里的火塘烧着,青宝趴在火塘的旁边把身子蜷成一团,肚皮贴着凉凉的地面,脑袋则搁在前爪上,正懒洋洋地打盹。

      狗也不喜欢这样潮湿阴雨的天气。

      至于灰宝,它也在堂屋里,但不像灰宝凑的那么近,距离火塘至少有三尺远,脖子缩着,翅膀微微张开,偶尔扑扇几下,像是在借着火塘的热气去烤干它湿漉漉的绒毛,等羽毛恢复干爽,它便又踱步缩回角落里去了。

      两个小家伙在堂屋里相安无事。

      见状,苏荞笑了一下,没管它们,然而等他把豆酱坛子放回灶房再出来的时候,雨势却渐渐的大了起来。

      从牛毛细雨变成瓢泼大雨,乌云聚拢,天色压得愈发的黑沉,一颗颗硕大的雨珠连成线,砸在屋顶敲出“吧嗒吧嗒”的声音。

      这倒也是正常的,梅雨季天气多变,阴天小雨为主,但有时也会来一阵急雨,看样子,一会儿怕是还要打雷呢。

      灶屋离堂屋不远,跑两步便到,苏荞也懒得穿蓑衣了,将手护在头顶冲了出去,还好身上没怎么湿。

      苏荞还挺高兴,用手掸了掸身上的衣服,正要走,然而经过顾商词的屋子的时候,却顿了一下。

      已经快巳时了,他还没起。

      平日里从没见他起的这么晚过。

      他认真听了一下,里头也没有声音。于是,苏荞慢慢皱起了眉。

      不会是又病了?

      这样想着,他敲了敲门,又扬声在外头喊了两声:“顾商词?”

      然而里头依旧没有动静。于是,苏荞直接推门进去了。

      屋里有些黑,他只能模模糊糊看到顾商词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像是还没醒,外头雨声那么大,他却丝毫没有被吵醒。

      “顾商词?”苏荞朝床的方向走了过去。

      恰逢这个时候外头划过一道闪电,将屋里也映雪亮。

      苏荞这才看清楚,顾商词果然闭着眼睛躺在床上,可却睡的不是很安稳的样子,眉头皱着,眼珠子也在不安的转动,额头上出了一头的虚汗。

      苏荞吓了一跳,以为他哪里不舒服,忙伸出手去探他的额头

      “轰隆”,头顶炸响一记闷雷声。

      *

      “轰隆”,头顶炸响一记闷雷。

      也是一个暴雨天,有人死死的拽着他的手,用力将他往后拉。

      “不要!放开我!放开我!我要回去!爹!娘!大哥!为什么要拉我!我不走!”咸涩的泪水流进嘴里,和喉咙里涌上的血腥气混合在一起。

      他拼命挣扎,却始终敌不过身后那人的力气。

      更可怕的是,他爹、娘、还有大哥,就连上了年纪的祖父,每一个人都在用力的将他推开。

      平日里在他面前总是慈祥爱笑的祖父像是一夜之间苍老了许多,鬓边的白发再也藏不住,疲惫道:“孩子,走吧。是祖父对不住你,向来功高盖主,必致狡兔死,走狗烹。过去我总念着顾家代代不过文人出身,总不致于此,而待我察觉不妥之时,顾氏一族早根深枝茂。是我害了顾家,可顾家绝不能就此断绝。”

      父亲虽是一介文人出身,背却总是挺得很直,如今依旧如此。

      他闭了闭眼睛,像是有些痛苦,可待他再睁开眼时,眼中的痛苦已不再,却而代之的是一如既往的温和与坚定:“阿珩,听话,和你秦叔走吧。顾家代代忠君,如今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可你尚且年幼,未至及冠,也不曾入仕,算不得臣,不该随我们一起,死在这里。”

      阿珩,那是他的字。他是大虞世家望族顾家的次子,父母为他取名商词,字玉珩。

      闻言,顾商词怔了怔,喃喃道:“可是,可是大哥也不曾入仕啊。”

      一句话,却惹得父亲再也忍不住的哽咽起来:“你大哥他...”话落,他痛苦的摇了摇头,目露忧伤:“来不及了,阿珩,你大哥他,来不及了。”

      阿娘的性子向来柔,走上前来轻轻抚了抚他的脸,眼泪从下巴滴落,神色却依旧温柔:“阿珩,你要乖,要好好的活下去,知道吗?不要替我们报仇,阿娘只盼你余生能平平安安的。”

      大哥,他那全世界最好的大哥。世有君子,温润如玉,有举世之才,却不曾入世,只在年幼时入宫做了三皇子的伴读。

      “大哥!”他扑进了大哥的怀里,一双手死死的拽住了他的衣襟,泪如雨下,泣不成声:“不要叫阿珩走,我不走,我也是顾家的人。”

      大哥却笑了。像是过去多少年来一样,大哥总是对他笑。

      他犯了错,惹了乱子,大哥从不同他生气,只默默帮他收拾乱摊子;他不喜诗文,反而好舞木仓弄棒,背不出诗,被阿爹责罚,他也笑,还瞒着爹娘偷偷给被罚跪在祠堂的他送东西。

      可他却能从大哥那双温润的眼睛里看出来,大哥羡慕他。

      羡慕他什么呢?他就是个盛京里活在祖辈庇荫之下的世家子,文不成,武不就。可大哥说,他羡慕他的自由。

      如今,大哥同样这样说,他摸了摸他的发顶,笑着对他说:“阿珩,走吧。大哥这一生早已无法选择,好在顾家还有你。大哥希望你余生都能做一个自由的人。往前走吧,永远不要回头,你不是一直说,想跟着秦叔到西北塞外去看看那里的风光吗?其实大哥也很想去,你替大哥,好好的看一看好不好?”

      不!我哪里都不要去!他神情惊恐,心想,我只想和爹娘,还有大哥在一起。

      于是他拼命挣脱,却最终被一掌重重的劈在脖颈,晕了过去。

      *

      也是一个暴雨天。

      他不知道自己被关在这间屋子里有多久,也不知道自己如今被关在何处。

      他每日都在拍门,哭泣,踢打,哀求,喝骂,他什么方法都用尽了,把自己弄得蓬头垢面,一双眼睛熬得通红,声音也从原来的清亮喊的嘶哑,说不出话来。

      可从来都没有人来放他出门。

      直到有一天,门终于开了,是秦叔。

      他一屈膝跪在秦叔面前,形姿狼狈,哪里还见半分当年盛京那鲜衣怒马,路见不平定要管一管的小商君的模样。

      “秦叔,我求你了,放我回去吧。”他神情疲惫,声音如破锣一般,嘶哑难辨。

      秦叔却红了眼睛,摇头,哽咽道:“来不及了。皇上已下令,顾氏一族,结党营私,扇惑天下文臣,以撼国本,判斩首,于今日在午门问斩。”

      他目眦欲裂,冲了出去,然而待他赶到午门的时候,却只来得及见他们被斩首那一幕。

      暴雨如注中,刽子手手中的刀高高举起。

      刀光落下的那一刻,整个世界仿佛都静止了。

      他亲眼看见父亲,母亲,兄长的头颅一个接一个咕噜噜的滚落。

      顾家上下,他的叔伯亲眷,甚至连家中仆从,等近百口人,无一人生还。

      青石砖上浸满了鲜血,混在冰凉的雨水里,蒸腾一片红色的血雾,那是连暴雨都洗涮不去的刺目的鲜红。

      有人来搬走他们的尸身。

      他呆呆的看着这一幕,眼睛酸涩至极,却好像忘了眨眼。

      原来人痛苦到极点的时候,是连眼泪都留不下来的。

      这是,有一双温暖的手捂住了他的眼睛,声音里却满是沧桑:“别看,阿词,别再看了。”

      温热的手盖在盖在他的眼睛上,他的眼睛眨了眨,泪水终于流了出来。

      他呆呆的问道:“那是谁?方才,我听见监斩官报了我的名字了。”

      可是他人在这里,那么替他死在那里的是谁?

      秦叔哽咽道:“是你徐伯家的孙子,他叫徐敬安,比你大一岁,但身子,身子一直就不大好,大夫说,原也剩不了多少时日了,你徐伯就,就...”

      说到这里,他似也说不下去了。

      徐伯,徐伯是顾府的管家,是个十分宽和仁善的老人,听说他在祖父时就到府上来了,这么多年,他同府上诸人相亲,平日见了他,徐伯总要笑眯眯的喊他一声小少爷,小少爷安好。

      可徐伯,也死在方才的斩首之中了。

      至今,他已经全都明白了,定是爹娘和祖父不知使了什么法子,才买通了狱卒,对外又说他前些日子骑马摔伤,毁了脸,这才拼死将他换了出来。

      “走吧。”徐叔温暖布满茧子的手牵起了他的手,对他说:“去西北。跟秦叔一起去西北,我带你去军中,我们去那里重新开始,秦叔会护着你的。”

      他不再挣扎,也不再反抗,整个人好像骤然从那场噩梦中清醒了。

      他是所有人拼了命才护着留下来的,他要好好留着这条命,活下来。

      于是,从那天开始,盛京里再也没有了那文臣顾家,也没有了顾商词。他跟着秦叔去了西北,认了他做义父,跟了他的姓,至于名字。

      他叫敬安。

      他成了那个代他死在那里的哥哥,他叫秦敬安。

      *

      后来,他跟着义父去了西北。

      进军营,他没有任何特殊的身份,从军营里一个最普通的兵卒子做起,日日跟着他们一起早起练兵,同所有人一起睡大通铺,一起啃从前他觉得干硬难以下咽的干粮。

      一身原本白润的皮肤也渐渐被晒成了古铜色。

      刚开始时,他总是沉默寡言,神情冷郁。可渐渐的,他又有了新的朋友和兄弟。

      他和他们一起上战场,一起流血流汗流泪,一起做所有的事。

      军营风沙十年,他终于从一个普通的小兵,变成了后来人人敬佩称道的秦小将军。

      可他闲时依旧喜欢到普通士兵的营帐里,同他们饮酒谈笑,还会带着人一块儿到山上打猎。

      随着后头那几年,他们与西戎的战事频起,军营里每年都会进来许多新兵。

      有一回,他同将士们一块儿喝酒,认识了一个少年,叫刘小满,才十五岁,说自己来自黄泥坳,好像是临沧府底下的某个村子里,他连听都没听过。

      因为才刚到军营,性子还比较腼腆,被周围的人一起哄,很快就红了脸。他还记得他挠了挠头,十分不好意思的说他也没什么大志向,就想着如果能有命能活着回去,一定要好好孝顺爹娘,再娶个媳妇儿,安安生生的过日子就好。

      可是当天夜里,西戎半夜偷袭。

      那一仗打的惨烈,他骑在马背上,刚用长木仓挑落一名敌军,刚转过身,却亲眼看见刘小满被人一剑穿透胸口。

      他杀了那个人,接住刘小满的身子,可他已经没有力气了,身子软倒,温热的鲜血从他的胸口汩汩流出,染红了他的双手,他甚至连话都来不及说,眼瞳逐渐涣散,胸膛起伏几下,便断气了。

      可这样的事,几乎每天都在重演。

      战起战伏,从来都是拿人命来填的。

      就在他发怔的时候,眼前的画面忽然开始晃动。

      顾商词头痛欲裂,远处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卷动着一具具尸体,整个世界变成了刺目的猩红。

      倏而,眼前浮尸千里战场变成了一片狰狞的血海。

      无数的血泡咕嘟咕嘟的从血海之中冒出,宛如被人煮沸的水一般,血海之中伸出了一双双漆黑的手,他们哭嚎着,利啸着,伸出扭曲如枯树一般的手,想要将浮在上空的人给拉下去。

      那些他拼命想要逃开的过去,那些死死的纠缠着他让他不得安宁的过往。

      不!我不要!顾商词惊恐的挣扎起来,我不想去!

      他答应过爹娘和大哥,他要往前走,决不回头的。

      他绝不要去!

      “轰隆”一声,又是雷声渐起。

      梦境开始变得混乱。

      顾商词感觉到有人在靠近他,伸出了手,就要碰到他。

      于是,顾商词神色一厉,一双手如同铁钳,一下便牢牢的抓住了那只手,猛的要用力反拧。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他的手伸了出去,却并非穿过了一片虚无,而是实实在在的握住了什么东西。

      是一双柔软的,温热的,掌心却带着茧子的手。

      “嘶!”有人吃痛,轻呼出声,声音有些熟悉。

      顾商词一怔,天旋地转。

      眼皮微颤,他慢慢地睁开眼。

      初时,光晕糊成了一片,待视线一点点清晰时,最先入目的,是这些日子以来已经渐渐熟悉起来了的青色的床帐。

      空茫片刻,顾商词这才恍然清醒。

      他从炼狱重新回到了人间。

      这里是苏荞的家,原来他只是做梦了。

      而方才他在梦中紧紧攥住的
      ——是苏荞的手。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1章 第 2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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