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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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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要是幸运起来,就没努力什么事了。
十年前的当下,我常在城市大河一侧的步道上行走。从白天走到正午,再从正午赶到黄昏,最后踏着星夜回去。
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不坐班,我想说自初中辍学起,我他妈就没有给别人打工的习惯。
我有一帮子弟兄,虽然不知道都是谁,但每当我阔步前行时,他们就在我屁股后头跟着。
其中年龄最小的像是个中学生。他老要挤在队伍的最前面,左瞧瞧右看看,一会儿捡起石子砸树上的红嘴鸟,一会儿转头跟同行的人搭话。一脑袋都是烫坏了的黄色卷毛。这小孩儿跟了还不到两周,就被家大人提着耳朵根,骂骂咧咧地拎回家去。
另一位比较显眼的是个穿西装打领带的光头大叔。他只在中午出现,正午的阳光打在他的大脑门上像个发亮的灯泡似的,还是汽灯的那种。他总是耷着脑袋,慢吞吞地跟在队伍最后。有时候我都一圈转回来了,他还晃悠着往相反的方向去。
不过,大叔倒不曾脱过队。当他发现自己落下了,会自觉地调个身,跟电线杆子一样杵在那里。眼神既不是朝上看,也不是向下看,就茫然地看向前方。待到我、或者和我背影相似的人从他身边经过,这位尾随人员又会跟上步伐,直到再一次被甩在后面。
我也曾问过他,这面前到底有什么景致值得驻足,不就是些水,沙洲和多得要死的高楼吗。
他回答道:
“别问了,我也想知道,就像我想知道那些在正对沙洲的路牌前排队拍照的游客,他们看上了什么一样。”
我原以为我的生活就会是这样充实且快乐,直到有一天被一位比光头大叔看上去更老,更愚钝的西装人拉出了队伍,把我塞进一幢豪华大楼里。
二
“进来吧,请。”里面的声音很低沉,像是从山谷底下发出来的。那声音响了一下就消失了,取而代之是两个人轻快的谈话声。
与此同时,那不讲礼貌、力气倒挺大的老大叔终于舍得松开我的手腕,毕恭毕敬地替我打开了门,显出房间里一扇正对沙洲的大落地窗和窗前一对圈椅上的两个男人,都白着头。
此情此景,我觉着自己可能是惹了谁了,但转念一想,我就孑然一身,怕什么呢。于是我大着胆子走了进去,我得比那些个阔佬更有气势,论清白,他们可没我干净,不管是兜里的还是脸上的。
出人意料的是,还没等我发作,房间里两人就笑嘻嘻地迎了上来。他们其中一人挺着个大肚腩,很符合我想象当中有钱人的模样,另一位倒特别干练,凑近看头发是染的银灰,服饰打扮也很考究。
他们这一笑让我心中的火气泄了一半,但理智告诉我,我要表现出很生气,我得愤怒地质问他们。
“你们把我带来这是要做什么!”我很满意自己做出来的气势。我要让他们知道,自己随时有能力抱着这俩人撞开前方的大落地窗,我相信我的腿力。
“哎呀,年轻人,不要这么大的火气”,那胖子顺势就想往我身上摸,被我一瞪眼缩了回去,“你应该庆幸你成了我们俩赌约里的最佳人选,就像《百万英镑》里那位幸运的聪明人一样。”
我刚想反驳,但他口中所说的那篇小说我又恰好看过,或者说,我的学生生涯就只找到这么一篇令我满意的小说。我没什么本事,